温岭虐童事件反思
近日,浙江温岭城西街道蓝孔雀幼儿园女教师颜艳红出于“一时好玩”,揪住一名幼童双耳向上提起的照片在网上引起热议。照片传上网后颜艳红遭“人肉”,其社交空间里还有三张将幼童扔进垃圾桶的照片,另有多张幼童亲吻、幼童跳舞时被脱裤的照片。
揪幼童双耳离地,将幼童扔进垃圾桶,幼童跳舞时被脱裤,宽胶带封嘴,这并非“恶搞”照片,而是幼儿园教师虐童的实拍与实录。面对这样的图片,同样作为一名幼师的我感到十分震惊,也为有这样一个同行而感到羞耻和愤怒。 虐童事件的发生,对小朋友的身体和心理造成了极大的伤害,特别是心理上的伤害可能对受害小朋友形成困扰一生的心理阴影。我很想质问这位同行,你怎么就下得了手,对待这些天真可爱的小朋友。家长把小朋友托付给幼儿园,是对幼儿园的信任,也是对学前教育的支持,而虐童老师却让这个“最美丽”、“最安全”的地方,反而变成了“最恐怖”、“最危险”,这恐怕更值得我们反思。 无论就数量或比例而言,虐童都是极端个案。但极端的背后,可能是相对普遍的社会情绪。生气、焦虑、愤怒,互不信任乃至相互猜忌、仇视,成为很多人的日常情绪状态。当这种情绪无法有效控制和疏解时,就可能转化为攻击或宣泄式的外部行为,如公共场合的言语冲突乃至肢体暴力。公交车上的抢座风波,机场里不断上演的“暴力维权”,都和这种乖戾的情绪相关。特殊的是,当这种攻击和宣泄直接发泄到无辜、弱小的孩子们身上时,触痛了社会最敏感的神经。 这一切的说辞,当然都不能减缓虐童老师的罪责。当匪夷所思的事件频发的时候,就不能仅仅看做偶然的离奇个案,要从中看出更多的教训和隐忧,不断在今天的工作中总结改进。
陈洁
20xx年10月31日
第二篇:虐童女教师观后感
观看“虐童女教师”有感
2012.10.26
今天,在网上看到了浙江省温岭市温岭城西街道蓝孔雀幼儿园的颜艳红教师数次虐待幼儿的相关消息,尤为震惊。作为教师的我根本不敢相信这竟然是事实。是什么原因能让一名教师在体罚自己学生的时候还能面带微笑?这样的人为什么还能成为教师?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打开网络才猛然发现原来这件事并非是一个单独的案例。就在5天前,在山西省太原市五岁女童,在幼儿园遭老师狂扇耳光70次;在四川宜宾,一名六岁的女童,被幼儿园的老师在其背部刺了个“田”字;同样在温州的鹿城,一名不满三岁的男童因为调皮被幼儿园老师扇了耳光,并拿胶带封住了嘴巴??一件件事件令发指,这些曾经在电影、小说里面才会看到的极端酷刑,竟然全部都被一些变态幼儿园老师拿来用在了幼小的孩子身上。这怎么能不让人痛心疾首呀!
我国《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和各地《教师管理条例》都提出了“教师必须为人师表,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学生享有人身权利不受侵害”等规定。义务教育法对此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有的地区正在施行教师绩效工资与师德考核挂钩的管理办法。在现代文明社会里,仍有老师热衷于采用野
蛮方法“教育”不喑世事的幼儿,实在令人费解。教师指挥女童掌掴男童,既是掴在家长脸上,也掴出了师德之丑。
幼儿年龄小,他们有特定年龄阶段的生理和心理特点,犯点小错在所难免,偶尔小调皮更是他们的天性使然,作为老师本应该亲近他们,爱护他们,引导他们,耐心培养他们的行为习惯,如此粗暴地指挥孩子掌掴孩子,显然有违现代教育理念。不仅伤害孩子的身体,而且会伤害一群孩子幼小的心灵,这种创伤可能会在他们的心灵深处留下挥之不去的阴影。肯定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孩子对幼儿园有恐惧感,本身就很能说明问题。
作为教师,我们面对的是一群天真活泼的孩子,他们也许会做出一些令你头痛不已的事。但这也步完全是孩子们的错。“人无完人,金无足赤”。连我们成人都不可避免的会做出这样或那样的错误,我们又有什么理由要求孩子们十全十美呢?哪一个人不是在不断的犯错和改正错误中逐渐成熟的呢?所以,我们应该学会宽容、理解自己的学生和身边的人,要用自己的爱去感化、教育孩子。将心比心,粗暴、简单的教育手段不仅不能让人心服口服,反而会引发孩子的逆反心理,这样恶性循环下去,将会造成一发不可收拾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