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梦敦煌》的成功与当代敦煌艺术的发展
□ 王建疆
兰州大剧院创作演出的大型舞剧《大梦敦煌》,与甘肃省歌舞剧院的大型舞剧《丝路花雨》已经成为甘肃省打造戏剧大省的标志性成果。尤其是《大梦敦煌》,因其在艺术和商业两方面的成功结合而成为中国舞剧市场化运行的典范,成为新时期中国舞台艺术的重大收获和标志性成果。
在国务院办公厅最近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认为甘肃是“中华民族重要的文化资源宝库”。尤其是像敦煌这样的精神文化宝库,已经成为甘肃的,也是中国的,甚至全人类的骄傲。敦煌舞剧的成功就源自于敦煌艺术本身的无穷魅力。但同时,《大梦敦煌》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进行了编演方面的诸多创新。这种创新又是不露痕迹的,“完整、成熟、出色,并且特别适合大众欣赏。”因此,有论者认为,“《大梦敦煌》的成功,提出了一个如何在新世纪演绎与诠释历史题材、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课题。” 这才是《大梦敦煌》成功的关键所在。
《大梦敦煌》的成功还在于在艺术原则和商业运行之间把握中,探索出了一条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文艺发展的新路径和新模式。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资源配置主要是由市场力量来完成的。创作什么样的艺术品、怎样创作以及针对什么样的观众群,都无法脱离这种市场力量的制约。《大梦敦煌》在文化创作改革的大背景下,不断探索,成功走出了一条市场化运作的路子。该剧的成功说明,不论是国有文艺院团,还是民营文化院团,必须融入市场里去,而艺术品经市场运作也会促进经济的发展。
在《大梦敦煌》之前,敦煌乐舞主要是以“文化使者”的身份,多以访问、交流等形式参与国际间的文化交流。而《大梦敦煌》却以海外商演的成功,展示了再生敦煌艺术的广阔前景。当然,随着商演分量的加大,唯利是图的商业目的也可能会使再生艺术的发展走入歧途。而恰恰是在这个问题上,《大梦敦煌》正确地把握住了艺术价值与经济价值之间的度,保持住了舞蹈的艺术性、思想性,同时兼顾市场效应,从而对当代中国艺术的发展有正面的、积极的昭示和启迪作用。
《大梦敦煌》的成功,成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利用方面的又一典范。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着保护和利用两大主题。古代原生的敦煌洞窟艺术主要面临保护任务,而当代再生的敦煌表演艺术主要面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利用问题。20xx年10月,我在德国科特布斯举行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多样性与现代教育面临挑战”大会上介绍了《大梦敦煌》和《丝路花雨》,引起讨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一些著名教席如玛利亚·阿尔伯特等就认为,这两部剧是非遗利用方面的典范。
《大梦敦煌》是中国文化发展和增值方面的又一生动例证。敦煌艺术的再生在表面上看是
对原生的敦煌艺术的继承和发展,但再生的敦煌艺术的意义却并不仅仅在艺术领域,而是在创造了新的艺术的同时,创造了新的民族文化,甚至可以说展露了中华文明伟大复兴的曙光。再生的敦煌艺术在艺术形式方面出现了乐舞、京剧、杂技、影视、动漫、工艺等,种类繁多。在形象效应上,反弹琵琶、伎乐飞天等已经成为某省某市的名片,也成了中国的名片。在审美文化方面,它提升了人们的想象力和精神境界。从文化战略上讲,成了中外文化交流的范例和抵御全球化的桥头堡。从经济发展来看,成了地方文化产业的龙头。当代敦煌艺术正在或已经形成一种新的文化现象,表现出明显的文化增值。它生动地展现了一个民族的文化力和一个国家的软实力。
就艺术创新而言,《大梦敦煌》既继承了敦煌原生艺术和《丝路花雨》的某些成功经验,又突破了《丝路花雨》的创作模式,另辟蹊径,从而在民族艺术的继承与创新方面给我们更多的启示。《大梦敦煌》采用了“复调”式结构,将舞剧表演的两个层面——现代与古典,生活与艺术完美组合在一起。编导者将敦煌洞窟的实景搬上舞台,创造出浓烈的敦煌艺术的氛围,但又不为原有的、已经基本成型的敦煌乐舞的形体动作所束缚,创编出两个体系的舞蹈动作,使舞剧既有传统的文化氛围,又充满现代生活气息,贴近观众的思维与感受。
可以预见的是,未来当代敦煌舞台艺术的发展,将分别沿着《丝路花雨》的莫高窟塑绘“复原”模式和《大梦敦煌》的舞台“复调”创意模式进行,从而在既有“敦煌舞派”的基础上派生出新的当代敦煌舞派,在这两个国家级的优秀剧目中形成“双峰并峙”的良性竞争,激励双方完成从精品到经典的飞跃,从而为当代敦煌艺术的发展不断注入新的血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