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公共管理伦理学》有感
《公共管理伦理学》是张康之教授在继《寻找公共行政的伦理视角》之后的又一本公共行政伦理学的开拓性著作,作者从现实出发,立足于一个具体的机构、部门或人员,运用现实历史主义的方法,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开拓了公共管理伦理学这一研究领域。这一研究成果对于完善公共管理学科体系有着重大的作用,并且对于公共行政的伦理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观察视角。更为关键的是作者站在社会发展的高度,以他预见性的眼光,提出了公共管理伦理学的建设思路,无疑会对公共管理的实践起着指引作用。
公共管理作为一门学科不仅是管理的领域,更应该是伦理活动的领域,是建立在伦理基础上的社会治理模式。公共管理活动是在千变万化的行政环境中进行的公正与非公正、是与非、善与恶等基于价值的行为选择离不开伦理学的指导,公共管理伦理学不同于一般的职业伦理学,用自己独特的理论视角提出了公共管理中的德治建设问题。
一、公共管理伦理学对于完善公共管理学科体系的作用
公共管理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治理方式,其中的管理关系是很复杂的,这也决定了公共管理的学科体系也是相当复杂的。它不仅包括公共管理的主体研究、制度研究和行为模式研究,还应包括公共管理的伦理研究。
公共管理伦理学的研究担负着为整个学科体系确立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的任务,对于整个学科体系建设来说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公共管理是对传统管理模式的扬弃,是处处体现着伦理价值的新型模式。公共管理伦理学主要研究公共管理的服务定位如何确定,公共管理关系的伦理性质如何得以认识,管理制度和程序如何实现道德化,管理主体在结构上如何体现道德原则,管理行为如何获得有效的道德规范,等等。
公共管理伦理学不仅肩负着公共管理方法和技术的发明,而且是努力追寻公共管理者所应拥有的那些伦理精神和原则。它与传统管理学科用科学化、技术化的外衣包裹起来的能力本位主义精神有着根本的不同,它并不执著于提高公共管理者的社会治理技能,而是把塑造公共管理者的伦理精神放在第一位。做到了这一点,不仅有益于公共管理者的职业群体整合,而且也有益于整个公共管理体系的整合。
公共管理伦理学在整个公共管理体系中地位极其重要,他相当于哲学在自然科学中的地位,哲学对自然科学起着指导作用,是自然科学的精神和原则的体现。公共管理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治理方式,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在伦理精神、理念和原则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社会治理模式,公共管理伦理学作为公共管理学科体系中最基础的学科,要继承人类道德文明的一切成就,同时也要把现代价值的伦理理念和道德原则纳入到公共管理体系的建设之中。
二、为公共管理学的研究提出了新的视角
人类进入21世纪,公共管理研究成为社会科学体系中的一个新的领域,而对公共管理关系和行为的规范已经成为公共管理学这门学科的紧迫任务。对公共管理关系和行为的规范,可以有三条途径:一是科学的规范。通过认识公共管理关系和行为发展的规律,实现对公共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合理化设计,促使公共管理关系的科学化和技术化。二是法治的规范。根据法制的精神,通过立法和执法活动,对公共管理关系和行为加以规范,实现依法管理。三是伦理的规范。通过公共管理中的伦理关系,实现公共管理制度的伦理化,同时唤醒公共管理者的伦理精神,使他们怀着道德信念投入到公共管理活动中来。
公共管理伦理学致力于公共管理制度和制度安排的基本原则的研究,在服务型的社会治理模式上建构了德治的逻辑框架。作者指出,
首先以制度道德化为起点,然后通过治理者及其行为的道德化影响整个治理体系中的全部成员,实现一切人的道德化。而作为起点的制度道德化是关键,是整个社会治理体系道德化能够持续发展的前提。所以,制度道德化是服务型社会治理模式的前提,而不是一个终极目标。在制度道德化的同时,还需要把这一道德化的过程进一步推向前进,使其延展到个体层面,实现这种社会治理体系中的社会成员道德意识的普遍生成,使他们的行为合乎道德的标准,满足伦理关系健全的要求,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的进步。
三、对我国德治建设的影响
“人无德不立,国无德不兴。”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人在依法治国的基础上提出了以德治国的方略。以德治国方略的提出也是对中华民族优秀德治传统的回归与超越。法律与道德作为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都是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们思想和行为的重要手段,它们互相联系、互相补充。法治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手段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德治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认识和道德觉悟。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应该互相结合,统一发挥作用。“以德治国”就是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积极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并使之成为全体人民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的规范。
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对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和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废。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二者范畴不同,但其地位和功能都是非常重要的。我们要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
公共管理是服务型的社会治理方式,它是以德治为主,并且是将法律、权力和道德相统一的社会治理模式。社会治理模式的选择,是通过法治禁恶,通过德治扬善。基于权力关系的统治型社会治理方式和基于法律关系的管理型社会治理方式都无法把德治和法治结合起来,只有以伦理关系为基础的服务型社会治理才能把德治和法治统一起来,现阶段表现为公共管理,它的动力根植于社会自治中的伦理精神,权力和法律只不过是贯彻伦理精神的必要手段,它可以在管理制度安排中把权力、法律和道德规范整合到一起,形成一个在伦理精神统摄下的权力、法律和道德规范相统一的管理体系,在个人层面上,公共管理所实现的法治与德治的统一意味着他律与自律的统一。
公共管理伦理学不仅思考公共管理者的职业和行为,作为一门职业伦理学而存在;同时它也致力于公共管理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的基本原则探讨。作为公共管理制度的设计和制度安排,它为我们进行德治建设,特别是公共管理者的德治建设提出了很多可供借鉴性的建议。作者详细的论述了公共管理者的道德存在、公共管理者的责任义务、公共管理者的人格和教育问题等等,最后提出了德治建设关键要加强制度建设。从公共管理者个人到整个制度的构建,整个一个完整的体系为我们进行德治建设特别是官德建设提出了全新而系统的方案。
四、一点思考
《公共管理伦理学》是一部公共伦理学的一部力作,它拓展了公共管理伦理学研究的深度,为我们深化对公共伦理研究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启迪,为我国的行政改革,以德治国提供了一些很有价值的思路和方法。
在我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曾无数次地被作者严密的逻辑推理和雄辩分析批判所征服。但当我把作者得出的结论运用于现实时,又会
提出这样的问题:作者关于如何实现社会的德治的问题提出的构想能否实现?从全书来看,作者是这样论述如何实现社会的德治的。他认为:要以制度道德化为起点,然后,通过治理者及其行为的道德化影响整个治理体系中的全部成员,实现一切人的道德化。德治的具体目标是建立起道德化的制度,从而在这样的道德框架下,使人们得到在道德上的必然教育。这是以道德教化无法达到对社会的德治为前提的。公共管理中的德治遵循的是“制度→治理者→社会成员”道德化的路径,从根本的制度层面上促进和保障治理者和社会个体的道德化。作者还指出:“道德不是在教育中获得的,道德任何时候都是对人们之间伦理关系的直观和直觉,使人道德存在的觉醒。一个社会道德水平普遍提升的主要途径是把社会治理结构奠立在真实的伦理关系基础之上,根据现实的伦理精神去进行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只有这样,那些唤醒人的道德存在的社会理性才能迅速地发育和成长,才能普遍地作用与每一个社会成员。”作者一直认为制度建设是最为重要的,我们当然不能否认制度的重要性,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有了一个好的制度,好人可以充分做好事,坏人无法做坏事;没有一个好的制度,好人不仅无法做好事,有时还会变坏。因此只有建立规范的道德化的制度才能真正约束人的行为,实现一个以德治为基础的新型的社会治理模式。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任何制度都是人建立起来的,在没有人类之前,也不可能有规范人类行为的制度。制度的设计和安排都离不开人的活动,制度的完善需要人来完成,只有人先实现道德化才能最终制定道德化的制度,进而规范人们的行为,实现德治。所以要求我们的公共管理者要首先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以官带民,最终实现全社会道德素质的提高。
当然我们也应该看到,公共管理虽然是人们的活动领域,每一件事,每一个制度的制定都需要人的参与,但它本身毕竟还是一个规范的行为体系,它是以体制和制度而彰显出自己的优势,《公共管理伦理学》恰恰从这一方面做了大胆的探索,理论往往是先于实践而产生的,这些革命性的理论也必将对公共管理实践起着导航作用。
第二篇:2 伦理学理论及其在公共管理领域的应用
第二讲几种主要的伦理学理论及其在公共管理领域的应用
一、伦理原则概述
二、功利主义伦理学及其应用
三、义务论伦理学及其应用
四、品德伦理学及其应用
五、三种主要学说的整合
一、伦理原则概述
(一)几个基本概念
?善:成功或效率;快乐或利益;满足欲望;达到目的;有用或手段善;内在善或目的善或自身善;至善;道德善(即正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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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恶具有与善一一对应的相反含义。自身恶与结果恶、必要恶善恶与正当:善恶属于价值范畴;正当与不正当属于道德价值范畴,与社会相关。正当与不正当从属于善恶,是个别与一般的关系。
?应该:应该即“善性”,即行为的能够实现其目的的属性。应该分为道德应该与非道德应该。
古今中外的义利观马斯洛的需求层次论?管子的牧民说
?孟子的恒产、恒心论?司马迁的名言???中国古代的义利观?欧洲古代的义利观?近代欧洲的义利观?中外的义利合一论?
(二)伦理原则
?伦理原则(ethical principles)可用来判断行为是否合乎道德性,并可作为分析个人自己或他人行为的参考工具。
以下是西方国家发展出的几项最主要的伦理原则。
1、目的论(teleology)
2、道义论(deontology)
3、相对论(relativism)
4、社会契约理论(social contract)?????
目的论(tele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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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某种观念的目的是规定事物存在、发展及其相互关系的原因和根据。目的论有两种主要的表现形式,即外在的目的论和内在的目的论外在目的论认为世界上的事物之所以发生并秩序井然,都是神的目的所安排的。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是外在的目的论的早期代表。内在的目的论认为事物的必然性存在于目的性之中,进而把目的理解为事物的内在规定,是比必然性更高的原则。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是内在的目的论的奠基者。
二、功利主义伦理学及其应用目的论(tele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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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目的论可分为:利己主义目的论功利主义目的论
利己主义目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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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是否能给行动者最大的利益或者幸福。理论前提:人性自私。可分为极端利己主义和合理利己主义。极端利己主义只考虑自己短期的利益,不考虑行为的长远影响和间接效果。合理利己主义兼顾二者。困境:当所有人都以自己的利益为目的而其他人只是手段时,整个社会将是一个充满冲突的社会。
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目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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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人物:边沁(Jeremy Bentham,1748-1832)和穆勒Stuart Mill,1806-1873)只有幸福或快乐有内在的价值,道德的最终目的就是实现这惟一具有内在价值的快乐。凡是促进快乐的行为应受到认可,凡是削减的行为应受到否定。基本出发点和行为目标:满足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功利(utility)就是客观事物给人带来的幸福和快乐,或者使人消灾免祸的那种特征。
人都有追求快乐与幸福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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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目的论?的行为。
规则功利主义:道德行为即符合给一切相关者带来最大利益的规则的行为。
功利主义的伦理观主张行为的正当是与它增进幸福的倾向为比例;行为的不正当与他产生不幸福的倾向为比例。??
1.行为道德与否的关键是看后果。
2.在后果中要突出其给行动者及相关的人带来的快乐与痛苦,以此作为道德的唯一和最后根据。
3.在计算后果时,不只要算行为者本人的苦乐,而是要算给大多数人带来的苦乐。
管理者运用目的论的困难
1、极难预见到一个管理决策的所有后果。
2、许多政策的后果不易衡量,缺少普遍衡量单位。
3、效用最大化可能对一些人造成很大危害的行为。
4、一个决策产生的效用对某个集团内各成员是不均衡的。
5、只问结果,不问先前的言行。
6、“大多数人”的概念如何界定?最大幸福如何计算???
“功利主义”思想在公共管理中的应用及存在的问题?功利主义在公共管理中的积极应用
?好政府的标准:增进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由此,推导出公共管理伦理的一个基本原则——效率原则。
?存在的问题
?“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存在概念上的模糊性。在操作层面很难准确确定一个行为是否真正体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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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利益和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相同吗?人数的最大量还是幸福的最大量?利益(或者说快乐幸福)涵盖哪些内容?效率和公平的选择问题——究竟是效用更重要还是公平更重要?促进效率的同时,如何保证公平价值的实现?
……
三、义务论伦理学及其应用
义务论或道义论(Deont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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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它能否成为一个道德规范。道义论与目的论相反,道义论不重视决策的结果,而重视决策过程。义务论可分为基于权利的义务论和基于正义的义务论。义务论的主要观点:?1、善在自身。康德认为,世界上惟一能称得上善的东西,是我们人的善良意志。善良意志是不受任何限制的。?2、义务为善。善又表现为行为,行为须体现无功利的善,这就是义务。判断一种行为是否道德,亦看它是否出于无功利的义务感。?3、善之检验。只有那种从来没有把行为的结果放在心上而采取的出于自觉志愿的行为,才算是真正的道德行为。基于权利的义务论的判别原则是该行为是否出于对个人正当权利的尊重或者是出于义务。基于正义的义务论可以说是基于权利的义务论的深化。一个人的权利即意味着他人的义务,因此,权利是一种调节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准则。
康德的义务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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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从经验或行为结果中获知。才干、勇敢不能算是善的,快乐也不是。善良意志纵使会导引我们作出带来伤害的行动或制造痛苦,但当我们认识它是善之后,就不会责备善良意志。善良意志来自自身,理性人之意志的内在性质决定其善的本质。即,理性成全了我们最高的善--善良意志。由理性指引而形成的善的意志,不单不会为我们的欲望服务,而且经常会约束或干预欲望。真正的道德行为是出于义务而不是为了符合义务的行为。善良意志包含了义务感。
格律与无条件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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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句式表述的,这类格律没有普遍性。绝对命令(无条件律令)是所有道德行为的最终判断标准,它表述为:“只依据那些你会同时有意愿使它成为普遍定律的格律而行动。”依绝对命令来检查某一行动是否道德的程序:一是了解这个行动是根据什么格律而来的,二是要问自己是否愿意每一个人在所有的时间都要遵守这格律。人拥有理性,因理性而令人拥有内在的道德价值,因此人不应只是被利用来作为其他目的之手段。
绝对命令的三个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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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仿佛你是在为每个人立法而行动;2、总是为了将人当作目的,而决不仅仅当作手段而行动;3、仿佛你是目的王国中的一员而行动。
康德的义务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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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含义。康德主义伦理学事实上是民主的伦理学,它要求自由、平等和博爱。功利主义原则可作为一个推断从康德主义的第二个公式推导出来。
对康德义务论的批评
?对康德义务论的两个批评:
?大部分人在说谎时对究竟依据哪一条规则并不一定很清楚。
康德反对以利他理由来支持说谎。?
?缺陷:一是他对知识的过度悲观态度是不合理的。事实上,我们有时对行为结果有相当精准的知识。二是康德似乎只关心说谎导致的坏结果所产生的道德责任,却不关心说真话带来的坏结果的道德责任。
?及存在问题
?康德伦理学在公共管理领域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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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公共管理人员对自己进行理性的自律推导出公共管理伦理的基本原则——民主、平等原则公共管理要“以人为目的”
过于刻板,扼杀了道德的自主性
忽略了“行为本身的合义务性”和“行为的目的(结果)”以及“理性”和“情感”的兼顾。?存在的主要问题:??
罗尔斯的正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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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康德伦理学的改进——罗尔斯(John Rawls )导向的多规义务论以正义和公平对道德规范进行分析和论述的是现代哲学家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他的哲学基础是契约论。订立契约的“原初状态”中,各方对正义原则的选择是在无知之幕后进行的。各方除了有关社会理论的一般知识,不知道任何有关个人和所处社会的特殊信息。这时,各方运用游戏理论中的最大的最小值规则(maximin rule)是恰当的,即选择那种其最坏结果相比于其它选择对象的最坏结果来说是最好结果的选择对象。
罗尔斯的正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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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广泛平等的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平等自由原则)第二个正义原则:社会的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这样安排,使它们:(1)在与正义的依存原则一致的情况下,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差别原则);(2)依系于在机会公平平等的条件下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机会的公正平等原则)
罗尔斯的的优先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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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故而被限制。这有两种情形:(1由必须加强由所有人分享的完整自由体系;(2)一种不够平等的自由必须可以为那些拥有较少自由的公民所接受。第二个优先规则(正义对效率和福利的优先):第二个正义原则优先于效率原则和最大限度地追求利益总额的原则,公平机会又优先于差别原则,这也有两种情形:(1)一种机会的不平等必须扩展那些机会较少者的机会;(2)一种过高的依存率必须最终减轻承受这一重负的人们的负担。在上述两个优先的后面还有第三个也是最重要的优先,即正当对善的优先。目的论认为善是独立于正当的,是更优先的。义务论相反,认为正当是独立于善的,
●出于善良意志选择政府最高伦理原则
●由此而推导出的好政府标准为:
1.最大的均等自由原则(机会的平等)
——即每个公民个体都享有平等的自由权利,不能有差异;
2.差异原则(结果的公正)
——即惠顾最少数处于社会不利地位的人。
三、品德伦理学:
(一)何谓品德?何谓品德伦理?
◆经常而稳固的倾向和特征。
?儒家伦理学家眼里的德性列举: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
(二)古希腊时代的品德伦理学
古希腊哲学家回答了伦理的核心问题:
1.伦理在终极层面上的意思是什么?
伦理应该强调人类行为的内在向度(性格),在最高层面上,伦理内化为自己的自觉行为,成为性格或人格的一部分。
2.为什么追求品德?
人的品德是好(幸福)的生活的本质构成部分。从幸福的完满性和终极性意义上来说,品德至关重要。
水平一:前习俗阶段(前道德阶段)
(1)惩罚与服从定向阶段
(2)相对功利主义阶段
水平二:习俗阶段(习惯道德阶段)
(3)好孩子取向阶段
(4)遵循权威取向阶段
水平三:后习俗阶段(自律道德阶段)
(5)社会契约取向阶段
(6)普遍原则取向阶段
(三)儒家的品德伦理学说:
?儒家品德伦理学的特色:
品德的倡导和宗法制度现政治道德化,道德亲缘化的特色。
“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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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品德伦理学的积极意义:指引我们追求心灵所属的快乐生活;亲缘观念和群体意识有助于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儒家品德伦理学存在的问题:缺乏法权意识,更缺少法律至上的公正理念和守法精神;儒家品德教育定位大而全;在儒家的概念框架里,民主和平等缺乏必要的土壤;基于亲缘的道德观,造成道德人格的狭隘性。如何运用儒家品德伦理学:以现代民主的道德框架(民主、法制、平等、人权、公民品德)为参照系,发扬儒家中一贯以之的正面价值观。
(四)特里·L·库伯有两个重要的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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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理解的自我利益”;公共管理者之最根本的责任是鼓励公民以”公民品德”的方式来积极地追求”公共善”。
公民品德的总则也必然要贯穿于公共管理者自身的道德要求之中。?由此推导出对公共管理者的基本要求:??
四、三种主要学说的整合
(1)义务论原则应该是第一级的原则。
们不去做什么
(2)我应该达到什么目的,它们的可能后果是什么?
不是无故强迫你做出牺牲,你所遵守的规则是确保你实现自己和他人快乐幸福目标的契约和规范。
(3)这些原则和后果和我的性格有什么相干?
上述原则和目标,只有通过好性格的养成,才能由他律转为自律。
(4)我感觉怎样?
快乐包括物质层面与精神层面的快乐。人只有实践正义和美德,才能达到真正的幸福和至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