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你,与你无关——读《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有感
刚开始了解这篇小说是因为老徐拍了这部同名电影得了西班牙圣塞巴斯蒂安电影节的最佳导演奖。先看了这部电影,百感交集,然后再去拜读了这篇小说。书最大的魅力不仅仅是比电影阐述更多的情节、传达更多的信息,更是比电影这种有限的视觉刺激和听觉刺激多留了一份想象空间。
小说一开始就写道“我的一生始终是属于你的,而你对我的一生却始终一无所知。”电影也从这里悄然展开。影片风格安静缓慢,和原著风格的细腻清澈一脉相承。暗黄的色调,透露着浓浓的怀旧氛围,当她一头撞进了他的怀中,悠扬的琵琶曲,美丽的风筝,还有女子小鹿乱撞的心绪,一起蔓延在三十年代北平灰暗冰冷的胡同里。
爱情,是人类亘古不变的话题。一个女人,无论多坚强,始终逃不过骨子里对承诺的信任与向往。因此,她无条件的在原地等待,憧憬着那个多情也薄情的作家实现她的承诺“等我回来就马上去找你。”“男人一夜,女人一生”也是这部电影的关键词。男女由于生理、心理的差距,感受爱的深浅层次不同,换来天壤之别的内心体验。她的刻骨铭心,他的浑然不觉;她的牵肠挂肚,他的片刻心动;她的无私奉献,他的漫不经心。爱情的世界,从来就没有“公平”一词。12岁懵懂女孩的一见钟情,到18岁的几夜情,再到生下他们的孩子,作家圆了这个陌生女人儿时的梦,也改变了女人的一生。爱情,没有理由。她用她的执着、勇敢、坚强,无怨无悔的独自承受了一生的艰难境遇。女人,纵使有倾国倾城的美艳,也只能给男人留下生理上、欲望上的记忆。但是女人,却用漫长的一生来捍卫内心深处那一抹纯真温柔的爱。就像飞蛾扑火,为了信仰,为了使命,为了尊崇,饮鸩止渴地扑向坟墓。是女人太傻还是男人太迷人?或许只有身临其境的人才能体会吧?
早在19世纪,歌德就已经提出“我爱你,与你无关,也许真正的爱情就是这么简单。”这样的现代爱情观。因为爱一个人的感觉是美好的,即便得不到相应的回报,人们也应该爱情里关注自己的感受。这种观点在当时无疑是具有进步意义的。这部小说强调和凸现女性在爱情中的主体地位,至于一个女人为了一个男人这样做究竟值不值,就像人们在恋爱、婚姻中经常碰到的问题“爱自己的人和自己爱的人选哪个”一样见仁见智。如果非要让我给出一个答案,我的回答是肯定的,因为——爱无能比性无能更可悲。她只是用一种极端、自残的方式去诠释她对爱情的理解。比起那些只爱自己,从来不会爱上别人的人,这无疑是一种享受,她至少知道了爱一个人的滋味——痛并快乐着。相比之下,那个作家才是真正地可怜人,他从来没有尝过“爱”的滋味。
在精神分析学家的观点下,女性人格中最显著的三个特征是被动性、自我虐待和自恋。小说与电影中的女人,因为小时候的生存环境等种种因素的影响,始终在内心深处为自己贴上了“卑微”的标签,因为她的胆怯和无私,“连偷偷爱他的勇气都没有”,注定她的命运永远被她所暗恋的男人主宰。宁愿在暗恋和自恋中自生自灭,也不愿意面对现实。女人普遍将这种为爱而牺牲的行为,上升到了类似宗教的高度,就像虔诚的教徒在不求回报的付出和自虐中崇尚得到心灵的救赎。她希望通过自己这段"不抱希望,低声下气,曲意逢迎,委身屈从,热情奔放"的爱情去满足自己对崇高伟大爱情的幻想,并在这种自虐中沉溺、享受、满足于“爱情”的神圣。就像一个以爱情作为唯一信仰的人,在爱情将她送上断头台的时候,满脸微笑,用生命去祭奠她对信仰的崇拜,无怨无悔,并深沉的陶醉着。所以,与其说女人爱这个作家,不如说她只是爱上爱情。
让一切在沉默中落幕吧。我爱你,与你无关。
第二篇: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13岁时,她就对这个没见过的文化人怀有好感,因为之前的对门邻居是个粗野的人,她看到他的仆人对人都彬彬有礼,称她母亲这么一个不受人尊重的寡妇为夫人,可想而知,主人该是个多么文雅的人?后来,他来了,是个小说家,人长得很帅,芳龄25岁,“豆蔻年华”呀,“你的脸上显得英姿勃发,一头秀美光泽的头发:真的,我惊讶得吓了一跳,你是多么年轻、多么漂亮、多么修长挺拔、多么标致潇洒。”起初的好感演变成了爱慕。正像她在信中所述:在你本人还没闯入我的生活之前,你身上就围上了一圈灵光,一道富贵、奇特和神秘的光华。 好有一比,这种想象的瑰丽,多像网络中互不相识,只能凭只言片语去臆想的人事。这大概就是所谓的晕轮效应吧。它把对方无限的美化了、神秘化了。唯因如此,他才完美的无缝可插针。
这种镜花水月的完美和爱慕,使得小姑娘神魂颠倒,像中了蛊毒、吸了鸦片,使她花了自己一生的精力都没能戒掉。她每天躲到自己的房间里,倾听着他的细微的声音,“如果全世界,我也可以忘记,只要还有你的消息。。。。。。”,只要知道他的消息,她就满足了。在倾听中,她知道他的生活习惯,知道他不断的带着不同的女人来家里过夜。 这种倾听的日子直到有一天,她的一个远房亲戚主动接触她们,甚至跟她妈妈求婚,就在他们打算搬出去到那个有钱的继父家去的时候,刚知道真相的小姑娘,一下子昏死过去了。因为她知道,这种倾听他的日再一去不复返了! 继父家很有钱,也很爱她,她完全可以享受良好的教育,可是她非要自食其力。在她的抗争下,她又回到了这个日思夜想的小城,从事繁重的体力工作。每天下班后的夜晚,她都站在自己倾慕的人的窗下,凝视他。后来,他们相遇了,她多想他能想起他来,但他没有!他只是把她当作一个粉丝,一个美丽年轻的粉丝来对待,友好的邀请她到他的家里去。无论他是出于什么心理,姑娘绝对是毫不犹豫的跟随他,因为她太想跟他一起了。
她因此有机会跟自己钟情的男人相处三天。这三天里他对她很好,很温存。后来他说,他要出门旅游了,等回来以后,会给她来信的。她一直等呀等呀,再也没有等到他的召唤。就在那次离开他的家时,他顺便给了她几朵插在桌上花瓶中的白玫瑰。
这之后的十几年时间里,每年他的生日,他都会收到一束白色的玫瑰花。
就这么几天的时间,她怀上了他的孩子。她忍受着那么多地的痛苦生下这个孩子,抚养这个孩子,她把对他所有的爱都放在这个可以被她牢牢地抓在手中孩子身上。为了能让孩子过着贵族孩子的生活,她出卖自己的肉体。这中间,她遇到过一些对他非常好的人,他们养着她们娘俩个,她也经常出入贵族们举办的活动。这期间,也曾遇到过他。有一次,看到这个美丽而又风韵的女人,他忍不住给她使眼色,勾引她,她就随他一起又一次来到了女人那么熟悉、那么魂牵梦绕的地方,仍然是一夜情,第二天早上,他对她说:我打算出门旅游,以后我会跟你联系的。她百感交集的说:我以前爱过的一个人,也喜欢这样说。她多么希望她能够认出她就是对面的那个小姑娘,就是那个跟他同居三天的少女,可是他没有。他一边对她说,他是不会忘记她的,一边往她的口袋里赛钱,她被击垮了!因为在他的心里她只不过是风月场中的女人!她狼狈的往外跑着,跟走进来的管家差点撞个满怀。一刹那间。管家认出了这个小姑娘!从他的眼神中可以看出来,她趁他还没回过神来的当口,就把那一叠钱,塞到了管家的口袋里。
后来,她的儿子惹上了流感死了,写这封信时,女主人也失去了活着的动力。她自己也惹上了病,考虑到
她即将不久人世,她再也忍不住了,把自己的脆弱、委屈一股脑写出来,她要告诉她至今仍然深爱着的他,她对他有多么的爱,爱了十几年了,直到临死前还是无怨无悔的爱着,可他一点都不知道。她要告诉他,他们曾经有一个孩子,那是一个多么可爱的孩子呀,他也不知道。
“我的一生都是属于你的,而对我的一生你却从来毫无所知。可是只有当我死了,你再也不用答复我了——现在我的四肢忽冷忽热,如果这病魔真正意味着我生命的终结——这时我才让你知道我的秘密。假如我能活下来,那我就要把这封信撕掉,并且像过去一样一直把它埋在心里,我将继续保持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