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今天,我读完了《福尔摩斯探案集》,文中讲述了福尔摩斯为了社会的安定,挺身而出与犯罪分子作斗争,最后寡不敌众,被莫里亚蒂害死的故事。掩卷沉思,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被他坚决与恶势力作斗争的勇敢精神深深地感动了。
福尔摩斯是欧洲最杰出的护法卫士,他一生侦破了无数案件,帮助警方抓获了无数罪犯。他作为欧洲首屈一指的刑事侦探,为了社会安定,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也要抓获莫里亚蒂这个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他早就知道自己的行为会丧命,但他不因此而害怕退缩,而是挺身而出,这是多么可贵的精神啊!这种精神在我们现代人的身上似乎正在消亡。
不是吗?报纸电视上经常报道一些犯罪分子在公共场所偷窃、抢劫,而在场的人为了保全自己,却都不敢声张、无动于衷。任凭犯罪分子胡作非为、横行霸道。
我自己也是如此。有一次,我乘公交车去城里玩,我无意中看见一个小偷正把手悄悄伸向一位老奶奶的口袋,我刚想喊:“抓小偷!”突然,那小偷向我凶狠地瞪了一眼,我吓的不敢说话,眼睁睁地看着小偷偷了老奶奶的钱财,下车,扬长而去。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明白了:其实,犯罪分子并不像我们想得那样可怕,只要我们不畏强暴,运用智慧,勇敢地和他们作斗争,正义最终将战胜邪恶。从今以后,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运用自己的智慧勇敢地和坏人作斗争!
第二篇:读福尔摩斯有感
读《福尔摩斯》有感
我读了《福尔摩斯》这本书,我最喜欢这本书中的“血字的研究”里的第一章《褐洛克·福尔摩斯》这一章,因为这章主要写了华生刚认识福尔摩斯,非常好玩,华生一开始以为福尔摩斯是一个怪人。
主要写了:一八七八年华生在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以后,就到内特黎去进修军医的必修课程。华生在那里读完了他的课程以后,立刻就被派往诺桑伯兰第五明火枪团充当军医助理。这个团当时驻扎在印度。在华生还没有赶到部队以前,第二次阿富汗战役就爆发了。华生在孟买上岸的时候,听说我所属的那个部队已经穿过山隘,向前挺进,深入敌境了。虽然如此,他还是跟着一群和我一样掉队的军官赶上前去,平安地到达了坎达哈。他在那里找到了我的团,马上担负起我的新职务。
这次战役给许多人带来了升迁和荣誉,但是带给华生的却只是不幸和灾难。他在被转调到巴克州旅以后,就和这个旅一起参加了迈旺德那场决死的激战。在这次战役中,他的肩部中了一粒捷则尔枪弹,打碎了肩骨,擦伤了锁骨下面的动脉。若不是他那忠勇的勤务兵摩瑞把华生抓起来扔到一起驮马的背上,安全地把他带回英国阵地来,他就要落到那些残忍的嘎吉人的手中了。
华生回到英国养伤,回到英国就大吃大喝,快把钱用光了。他找到了福尔摩斯和他共房,福尔摩斯同意了。
他们就这样认识的,是不是很有趣呢?福尔摩斯的判断了和观察是不是很值得我们学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