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全集》随笔
读一本书一定要留下点记录,每个时期都有读书的意义,读每本书我们都想从中领悟些什么。
福尔摩斯的影响力到底有多大?这几乎是一个不可能回答的问题,因为实在太惊人,有多少读者是从福尔摩斯开始喜欢侦探小说,又有多少作家因为他而走上侦探小说创作之路?这些都无法去估量。书中的福尔摩斯是个非常有趣的人,用现在的话来说他是“冷酷到没朋友”,作为一名私人侦探,他就像机器一样精确冷酷得分析案件,但他不在意时表现的一丝温情让人觉得他更加复杂可爱。现在提到福尔摩斯,他就是名侦探的代名词,他也成为了一种象征智慧的符号。 对于我自己来说,我想读的书一定是遵循自己的兴趣,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好像就是圆自己的侦探梦一样,把自己想象成书里的主角,按着书中提到的线索,自己去尝试着推理谁是凶手,带给我的是无限的思维乐趣。
柯南道尔,是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被誉为“世界侦探小说之父”。1887年,柯南道尔的第一部侦探小说《血字的研究》问世,这部小说在当时社会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深受广大读者喜爱这本小说中塑造了“福尔摩斯”这一神探形象。此后,柯南道尔又陆续发表了一系列以“福尔摩斯”为主要人物的中篇小说,皆收入到《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看完这本书的大多数人都认为福尔摩斯是个非凡的人。但我不认为,他是一个勇敢的人。从书中看,他只是对破案,运用自己的大脑充满了乐趣。他喜欢那种考虑事情是的快感。这种快感使得他在没
有案件时感到极大的空虚与不安,甚至不得不去注射可卡因。从这一方面来说,他是一个弱者,当然世界上并没有十全十美的人。我们作为读者也许可以接受。
这本书真的让我学到很多,福尔摩斯曾经说过“谦虚和骄傲都是与事实相背而行的”。真的是这样,往往有能力的有作为的人更向往低调的生活,而那些能力明显不足的人越容易夸夸自谈来掩饰麻痹自己的不足。书中的福尔摩斯他坚持原则,却会因为悲悯和同情而破坏它。在所有的故事里,最让我欣赏和赞叹的一幕,是在《魔鬼之足》和《格兰奇庄园》的案子里,福尔摩斯在最后一刻站到了法律的对面——他放走了凶手。在我读过的大多数侦探小说里,那些大模大样的侦探总是在最后兴奋的抓住犯人,并且把他扭送到法律面前等待裁决。读者为此欢呼雀跃,正义得到了伸张,法律得到了捍卫。在这些老套的情节里,我丝毫看不出属于人的部分。而福尔摩斯正是因为这两次自作主张的释放罪犯和在《米尔沃顿》一案里眼瞅着凶手犯罪却没有去阻止而成为一种象征,他象征着在法律和逻辑以外我们身上的一些东西。
书中说:“福尔摩斯是这样一个人:当他心中有一个解决不了的问题时,他就会连续几天,甚至一个星期废寝忘食地反复思考,重新梳理掌握的各种情况,并从各个角度来审查那个问题,一直要到水落石出,或深信自己搜索的材料尚不充分时才肯罢休。”正是因为勤奋成就了福尔摩斯。
我们都把福尔摩斯称作天才,这世上谁都喜欢天才,也希望自己
成为天才,但事实上这是非常困难的,没有辛勤汗水的灌溉,是不可能成为天才的。
福尔摩斯是个优秀的侦探,他是那么的努力。从华生的观察我们就清楚的知道,福尔摩斯所拥有的广博的知识与破案经验,是他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的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得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他会因为案件没有头绪而彻夜不眠地分析问题,这种勤奋的精神很珍贵。从他身上,我发现了许多闪光点,我们都不应该只是把他当做神一样看待,他也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天才源于勤奋,即使我们做不了天才,也会像他那样更勤奋。
福尔摩斯出现时,许多人对其持反对意见,比如说海克拉夫。但他并不是最讨厌福尔摩斯的人。这个人是福尔摩斯的创造者——柯南道尔。而且随着福尔摩斯越来越成功,他越发想摆脱他甚至谋杀他。最后在《最后一案》中得手后快乐不得了,在日记本上庆功似的写下“杀死了福尔摩斯”这件发生在1893年的公然谋杀,除了柯南道尔本人,全世界都极其伤心读者抗议“作者太冷血”,美国人竟然成立了“摩尔摩斯不死会”这样抗战了8年之久,19xx年,柯南道尔让福尔摩斯在《空屋》中化装成流浪汉归来,成为《福尔摩斯归来记》的首篇,最后福尔摩斯这个不死之人缓缓退休,不知所终。
我也会经常翻阅这几本书,激励着自己,警示着自己。
叶鹏 2014/3/20
第二篇: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有感
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有感
高中时候就听同学不断称赞福尔摩斯,说他是个天才、断案高手,而且破的每个案都是充满神奇色彩。一直渴望能一饱眼福。这个寒假终于有幸在图书馆发现这本《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我怀着好奇的心读完这本书。这本书是以第一人称的口吻叙述的,文章是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的挚友兼伙伴—华生医生整理的。通过华生医生作为一名旁观者或者说是参与者的叙述我们了解福尔摩斯在探案中表现出的英勇精神及其生活作风。
福尔摩斯的形象一直以来都是使广大读者钦佩甚至倾倒的英雄。 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了人们心中的神探,成了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作者所塑造的这个有血有肉的小说主人公福尔摩斯虽然似个圣人,但又并非圣人,他生活上有一套。可以说,是一个及其聪明的人,而且是有关于断案的一系列细节的聪明的人而非全能人才。
他经常在实验室里摆弄一些奇怪的化学试剂,证明自己的想法或已存在的事实;他可以从一个人的衣着、表情、眼神及各种细小的动作快速准确的判断出这个人的心理或他曾经去过的地方或职业、目前的状况等、、、、、、这不得不令人惊叹!但是,这一系列的推理如果真要说出个所以然来又是那么有理有据,可谓“事出意外又在情理之中”。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样一个人,聪明之至非常人能及。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是值得我们好好学习。每一个案件委托人的出现都是及其惊讶福尔摩斯的观察力的透彻。他能准确无误地说出一些委托人不曾向他透露的情况,仿佛他曾目睹或亲身经历过一样。但是,作者塑造的福尔摩斯是个只在他涉及的领域上发光发亮的人。而在另一方面,如:现代文学、哲学和政治等领域,他一无所知。“一个不知道哥白尼学说和太阳系构成的人,不知道地球绕太阳转的大侦探”都体现着。他只专心于研究犯罪及与犯罪有关的人和事。一个人如果在某方面有突出成就,那就有一些方面是他从未涉足的。正如他解释那样:人的脑子是一个有限的空间,你必须选择地吸收知识,不能把什么东西都放进去,那样做是愚蠢的。福尔摩斯就是这样,把他认为有价值的东西一件不漏地装入他的脑袋并把它们付之于行动,难怪他在破案方面达到登峰造极程度。
他在破案过程中遇到危险时表现出来的从容镇定和大无畏的精神是使人折服的。然而,我更欣赏的是他做事的风格。作为一名侦探,虽说这是他的职业,但是,他并没有因为某个贵族出手大方而更加卖命,也从不会因为委托人地位身份低就漠视。看得出,福尔摩斯是出于对案子的极大兴趣才探究的洞穴,最终挖出真相的。福尔摩斯是个淡薄名利的人。他只在乎破案过程中自己思维的融动和这个案情的起伏迷离,对于破案的功劳,让那些官方警察谁爱谁抢去吧!反正他不会在乎这些。对于酬劳,他也是不计较的,只是他不得不靠这个职业吃饭,他所拿的是他应得的。他就是那么一个人,虽然已在侦探界名声大噪,也不乏帮助一些达官显贵破一些案件,到头来还是穷光蛋一个。在当今社会,这种人少之又少,而又令人觉得这是一个多么纯洁的灵魂。
福尔摩斯可谓是侦探界的的佼佼者,书中收录的他的破案过程是他极其敏捷的思想的体现,经他出手的案子大都会成功。但在书中,有一个案子吸引了我的注意,也让案子的主人公肃然起敬,在这次的案件中,福尔摩斯被这个女人战胜
了,就是就是“波西米亚丑闻”。委托人是波西米亚国王,他曾和艾琳艾德勒—华沙帝国歌剧院著名女歌手,美丽而富有智慧的女人相爱,并且互相通信,还照了照片,这位国王将要结婚,害怕这个女人会拿出照片威胁他。福尔摩斯的化妆技术堪称一流,他装扮成老头了解这个女人的生活状况和接触的人,而且竟阴差阳错的成了艾琳艾德勒和戈弗雷若顿的证婚人。福尔摩斯又一次假扮牧师并且使用了妙计获得了照片的藏匿点,但他万万没有想到,这个智慧过人的小姐跟踪他到了住所,发现了他们的秘密并带着照片远走他乡。这是一个富有戏剧性的案件,福尔摩斯的聪明才干终有一疏,这位伟大的侦探家还有可爱之处,他一直称艾琳艾德勒称为“那个女人”。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收藏了许多离奇而惊险的故事,里面的分析、推理无不引人入胜。如果没有阅览过的话,那就请你赶紧饱览这悬念重重但最后都快竹劈毛竹—迎刃而解、令你茅塞顿开的传奇小说吧!我相信,当你“一睹芳容”后,一定会被福尔摩斯那惊人的判断能力和非凡的观察能力所震撼,使自己对一切事物也有了更深刻更详细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