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昆城管?2008?62号
昆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中队长、 副中队长竞争(聘)上岗实施方案
根据《昆山市党政机关中层干部竞争(聘)上岗实施办法》规定,为进一步规范中层干部竞争(聘)上岗和交流,推进局系统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结合执法大队实际工作需要,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对我局下属城管执法大队中队长、副中队长职位实行竞聘上岗,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中层干部职位竞争(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如下: 组 长: 张建中
副组长: 陈先进、杨 杰
成 员: 余 文、顾一青、王 芸、朱学杰
中层干部职位竞争(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是:指导竞争(聘)上岗工作,制定相关文件政策,确定竞争(聘)上岗人员,进行组织考察。局办公室负责竞争(聘)上岗的具体工作,主要是组织报名,对竞争(聘)上岗人员资格审查,组织民主测评、考察工作、解答竞争(聘)上岗工作的有关咨询等。
二、竞争(聘)范围
1、本次竞争(聘)上岗的中层干部职位:市城管执法大队中队
长职位2个、副中队职位3个。
2、本次竞争(聘)中队长、副中队长职位实行内部竞聘制。
三、资格条件
报名对象应具备下述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
2、敬业精神足。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勇于开拓进取,工作勤奋,乐于奉献。
3、工作能力强。具有胜任所报职位的组织领导能力和业务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突出。
4、思想作风正。坚持原则,作风民主,工作扎实,公道正派,团结同志,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
5、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竞争(聘)中队长职位的,应担任执法大队支部书记、副中队长职务满2年(在20xx年6月30日前担任支部书记、副中队长);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近两年内未受过通报批评或以上处理的人员。
2、竞争(聘)副中队长职位的,必须为进城管工作满3周年以上;近3年内受到过大队以上先进表彰;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近两年内未受过通报批评或以上处理的人员。
3、市城管执法大队在岗的支部书记、副职中队长、执法队员,凡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可参加上述职位的竞争(聘)。
四、方法程序
(一)公布方案(7月1日)。召开竞聘工作动员会,对公开竞聘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加公开竞聘。
(二)公开报名(7月3日—7月5日)。凡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
均可报名参加竞争。报名方法:(1)个人申请竞争(聘)职位,并填写《竞争(聘)上岗申请表》;(2)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也可单位推荐,并填报《竞争(聘)上岗推荐表》,报局办公室,总报名人数不得低于1:2。
(三)资格审核(7月6日—7月7日)。按照资格条件,对报名、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民主测评(7月8日—7月9日)。
1、对象:参加竞争(聘)上岗人员。
2、参加人员:
①竞争(聘)中队长职位的,参加测评人员为执法大队副中队长以上人员。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
②竞争(聘)副中队长职位的,参加测评人员为所在中队全体人员。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
3、方法。民主测评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对竞争者能否胜任所竞争的职位作出评价。按“胜任”1分、“基本胜任”票0.5分、“不胜任”票0分三项相加后(有效票的得分之和/总有效票×100),即为竞争者个人民主测评得分。
(五)笔试(7月10日—7月11日)。凡参加中队长、副中队长竞争(聘)人员,必须参加理论考试。
(六)现场答辩(7月12日)。凡参加中队长、副中队长竞争(聘)人员,必须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现场答辩。参加现场答辩人员按民主测评及笔试综合成绩高低排定名次,按照1:5的比例确定(中队长职位10人,副中队长职位15人)。答辩的方式是现场回答考评小组的提问(时间5分钟左右)。在现场答辩前,局成立考评小组,考评小组由竞争(聘)上岗领导小组、组织人事部门等人员5-7人组成。考评小组成员对考核对象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然后计算均分值。
(七)确定考察对象(7月13日)。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由局班子成员以票决制形式确定考察对象。票决制得分计算方法按“胜任”1分、“基本胜任”票0.5分、“不胜任”票0分三项相加后(有效票的得分之和/总有效票×100)。
根据竞争者现场答辩、领导票决制的情况,确定考察对象。
(八)组织考察(7月14日—7月15日)。局办公室负责公布考察预告后,组织人员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重点分析考察对象的工作能力与工作实绩,并注意了解考察对象的生活圈、社交圈情况。
(九)讨论决定(7月16日)。党政联席会议根据竞争者现场答辩、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的综合情况,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采用票决制方式,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十)公示人选(7月17日—7月23日)。将党政联席会议决定拟任用人选名单在全局范围内公布,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
(十一)办理手续。公示结果不影响任用的,即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职手续并予以公布。
五、管理与待遇
(一)新任职人员聘任期为两年。
(二)新任职人员,按照新任职务的管理权限进行管理,并享受相应的政治、经济待遇。
(三)对德才素质较好,发展潜能较大,但在竞争(聘)中未能上岗的人员,列入执法大队后备干部库。
六、纪律要求
竞争(聘)上岗必须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择任用工作条例》,并遵守以下纪律:
(一)竞聘上岗实施过程中,应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不准事
先内定人选;
(二)严格保密纪律,不准泄漏考察情况和局党委讨论情况;
(三)考察应当客观公正,不准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四)竞争(聘)上岗人员应当正确对待,不准弄虚作假或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五)干部群众对竞争上岗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有权向局纪检部门或上级组织部门、纪检部门检举、申诉。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征求意见后,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批准实施。
附件:1、市城管执法大队中队长、副中队长竞争(聘)上岗
申请表
2、市城管执法大队中队长、副中队长竞争(聘)上岗
推荐表
二○○八年七月一日
昆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20xx年7月1日印发
共印30份
附件一:
执法大队中队长、副中队长竞争(聘)上岗申请表
填表说明:报名人员只填写“竞争职位”及以上项目。
附件二:
执法大队中队长、副中队长竞争(聘)上岗推荐表
填表说明:报名人员只填写“竞争职位”及以上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