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演讲稿:你为自己建造房子
中学生演讲稿:你为自己建造房子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你为自己建造房子。
说的是有个手艺出众的老木匠准备退休,他告诉老板,准备离开建筑行业,回家与妻子儿女享受天伦之乐。
老板舍不得为自己工作了几十年的老工人离开,问他是否能帮忙再建一座房子,老木匠说可以。但是大家后来都看得出来,他的心已不在工作上,他用的是软料,出的是粗活。房子建好的时候,老板把房门的钥匙递给他。“这是你的房子,”他说,“我送给你的礼物。”
这个老木匠震惊得目瞪口呆,羞愧得无地自容,后悔得连连跺脚。如果他早知道是在给自己建房子,他怎么会这样做呢?可现在他得住在一幢粗制滥造的房子里!
同学们,你们其中有些人又何尝不是这样呢。你们漫不经心地“建造”自己的生活,应付着自己的学业,虚度那宝贵的时光。面对学习,不是积极行动,认真对待,而是消极应对,得过且过;用心不专,凡事怕吃苦,作业不完成,不肯精益求精,不愿动脑筋,常常懈怠自己,该做的事情都放在档案里,不该做的事情却风雨兼程。在关键时刻不能尽最大努力。等你们发觉自己的处境时,早已深困在自己建造的“房子”里了。
你不觉得痛心难受吗?人活着究竟为的是什么?请将你当成那个木匠吧,想想你的房子,每天你敲进去一颗钉,加上去一块板,或者竖起一面墙,用你的智慧好好建造吧!你的生活是你一生惟一的创造,不能抹平重建,即使只有一天可活,那也要活得优美、高贵。墙上的铭牌上写着: “生活是自己创造的。”
在你的求学生涯中,面对父母、面对老师、面对上课、面对作业、面对考试,面对理想,没有可以随意打发糊弄的事情,“种下什么种子,将来必定收获什么样的果子。”这就是老百姓常说的报应。
所以,为了自己千万不要打发糊弄任何方面
许多时候,你们会不经意地处理、放松一些自认为不重要的学习过程或事情,总觉得
敷衍一下无所谓,但这种随意、不认真、不负责或者是错误的行为往往会造成一些很不好的影响或后果,在你以后的人生道路上,它将在某个时候突然显现出来,令你对当年的行为追悔不已。
人的一生似乎都在寻寻觅觅。寻找永恒不变的幸福,寻找功盖千秋的成功。为此人们劳苦终日,行色匆匆。也许到了弥留之际,都找不到自己要找的东西。因为要找的东西可能早已擦肩而过了。
同学们,你们愿意浪费自己的时间,消耗自己的青春,荒废自己的学业,将来住进自己制造的生活品位不高的房子吗?珍惜现在要比期望未来重要得多,生活给予我们的实在太多了, 请珍惜你所拥有的时间吧,别作践自己!千万要对得住自己,努力啊 !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第二篇:演讲稿
一、 我市近期出台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会议纪要》、《襄樊市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关于深入贯彻<襄阳市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襄阳市市区廉租住房配建管理暂定办法》以及《关于印发<襄阳市市区廉租住房配建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在市区全面实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工作的通知》、《市房管局关于实行商品房预(销)售》网上签约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
二、 出台文件的必要性
从我市近年来房地产市场形势发展来看,势头良好,城市化进程加快,居民收入水平在提高,消费结构升级,招商引资力度的不断加大和劳动力流动形成的市场有效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业持续增长。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提高了居民居住水平,增加就业机会,带动相关行业的发展,对国民经济增长起到促进作用。目前,是房地产市场一个比较敏感的特殊时期,有赖于房地产市场良性运行以及政府部门的管理和调控。通过建立良好市场竞争秩序,规范开发商行为,通过供求关系,使房价达到合理状态。
三、上半年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
㈠土地市场活跃。市区20xx年1-6月通过挂牌方式共成交98宗地块,土地成交面积447.17万平方米。其中房地产开发用地共成交25宗,土地总成交面积约为81.43 万平方米,可建住宅建筑面积约为216万平方米,平均容积率2.64。
㈡房地产投资增长较快。20xx年1-6月,全市房地产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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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完成62.6亿元,同比增长73.7%。
㈢商品房新开工规模增长较快。20xx年1-6月全市新开工房屋面积749.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9.9%。
㈣商品房竣工情况良好。20xx年1-6月全市商品房竣工面积76.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0.9%。
㈤商品房供应有所减少。市区20xx年1-6月批准预售商品房面积72.5万平方米,比去年同期减少了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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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商品住房销售减少3成。全市商品住房销售面积188.1万平方米,其中市区商品住房销售面积60.01万平方米,比同期减少30.33%。
㈦市区房价趋平。6月成交均价为4474元/平方米,比去年年底的4360元/平方米上涨了2.6%。20xx年我市市区1-6月房价的变动情况:
单位:元/万平方米市区住房均价
㈧商品房市场库存大量增加。20xx年1-6月,全市商品房待售面积为171.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80.8%。
四、市场分析
㈠房地产市场发展迅速
1、土地成交量增长较快。今年上半年的房地产开发土地成交量比20xx年全年的房地产土地成交量增加了16.87万平方米,可开发商品房面积比20xx年全年的可开发商品房面积增加了48.36万平方米。
2、房地产开发建设势头良好
由于受去年房价涨幅较快和房地产开发周期惯性的影响,今年1-6月房地产开发建设,从房地产投资同比增长73.7%、商品房新开工规模同比增长49.9%、商品房竣工同比增长50.9%这3组数据可以看出,房地产开发建设速度都比去年增长5成以上,处于良性发展的轨道。
㈡今年上半年入市项目供应量少于去年同期,库存量大幅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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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市区今年上半年入市项目25个,比去年同期少4个,上半年达到预售条件批准上市预售商品房面积72.5万平方米,比去年同期减少了14.5%。全市商品房库存大量增加,商品房待售面积为171.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80.8%。
㈢受政策调控影响,房地产市场出现价平量减态势
1、商品住房销售量减少3成。由于国家对房地产的调控政策日益趋紧,从3月份以来,各家商业银行不再对开发企业发放开发贷款,个人住房贷款也受规模控制难以发放。因此,靠银行贷款买房的客户受到严格限制,造成销量锐减。今年1-6月,市区商品住房销售面积仅60.01万平方米,比同期减少30.33%。
2、房价涨幅趋稳。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要求,20xx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制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第一季度向社会公布。为此今年我市公布的市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20xx年市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我市GDP的增长幅度,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相适应。我局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今年房价控制目标实现。去年年底,新建商品住房均价4360元/平方米,今年2月4300元/平方米,3月4566元/平方米,4月4248元/平方米,5月4407元/平方米,6月4474元/平方米。以去年底的4360元/平方米为基数,其涨幅定比:2月为-1.38%,3月为4.72%,4月为-2.57%,5月为1.08%,6月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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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其涨幅环比:2月为2月为-1.38%,3月为6.19%,4月为-7.0%,5月为3.74%,6月为1.52%;其平均涨幅为0.89%。均没有超过我市向社会公布的今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的控制目标。
五、我市近期出台的房地产相关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具体操作办法
(一)《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工作的会议纪要》
对20xx年3月24号召开的市房地产开发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的会议纪要做一个介绍,会议决定:
切实把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按照国务院要求,今年我市市区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确定为:20xx年市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我市GDP的增长幅度,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相适应。市房地产开发管理领导小组将加强对各县(市)、区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于新建住房价格出现过快上涨势头、土地出让中连续出现楼面地价超过同类地块历史最高价,以及保障性住房工程进度缓慢、租售管理和后期使用监管不力的,要约谈相关地方政府负责人。对未如期确定并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新建住房价格上涨幅度超过年度控制目标,没有完成保障性住房工程目标任务的,要根据相关规定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问责,并要求地方政府向市政府报告工作情况。
市房地产开发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通力协作,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为确保完成我市房价控制目标做出应有贡献。
市房管局是房地产行业的主管部门,又承担着市房地产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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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要切实发挥和加强综合协调作用,为市委市政府当好参谋助手。
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为支持一些大企业调迁可采取限价商品房的措施;开发企业申报的商品房预售方案中的定价标准不得明显过高,对明显过高的项目要予以约谈;全面实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规定,一经批准不得涨价,确需涨价的必须申报批准,防止恶意炒作。
市土地储备中心要加大土地储备力度,随时准备放量调控市场。
市国土局要对已出让的土地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理,对未开发地块要督促开发企业列出开发计划。要按计划增加土地有效供应,认真落实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的要求。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要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应保尽保。
要加强对企业土地市场准入资格和资金来源的审查。今后凡参加我市商品房开发的土地竞买者,必须是在我市注册或备案的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土地交易中心要和房管、银监部门密切配合,对竞买者资金来源进行严格审查,防止非开发主业国资和外资热钱流入市场。
市规划局、房管局要建立协调机制,坚持对90平方米户型占70%比例的审查,尽量多建90平方米以下,让老百姓买得起的中小户型的房子。
税务部门要加大土地增值税的收缴力度,对明显高于同地段商品房价格的楼盘要重点稽查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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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宣传部要组织媒体正确引导,介绍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加大宣传力度,深入解读政策措施,引导居民理性消费,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防止虚假信息和不负责任的猜测、评论误导消费预期。对制造、散布虚假消息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市财政局要做好住房租赁补贴资金的拨付,住房管理部门要严格把关,发放好住房租赁补贴。
确保完成今年开工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房任务。一是完成全市住房租赁补贴的发放;二是完成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任务;三是完成各类棚户区改造的建设任务。市房管局、规划局、国土局、财政局、土地储备中心要贯彻好在商品房小区中配建廉租房的政策。
要继续加大房地产的投资力度,全年全市投资达到128亿元,增长率达到20%以上。其中商品住宅投资达到83亿元,占房地产投资比重65%以上,竣工面积达到200万平方米,保证房地产市场供需基本平衡。
关于建立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和完善房地产信息发布平台问题。
按市政府协调会议精神,襄州区房地产市场已纳入市区统一管理,要抓紧完善数据补录、网络并轨,预售按新规执行。
由市政务信息管理中心牵头,实现规划(测绘)、国土、建设、公安、地税、统计、房管网络互通和数据交换,由房管局在房地产信息网上统一上报和对社会发布。市房管局、市统计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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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家调查队要统一数据采集样本,统一计算方式,统一发布口径,不得出现同一城市两种数字。
市房管局要继续加大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按国务院要求完善房地产基础数据统计,确保年底通过省住建厅检查验收。相关费用纳入政府预算。
会议由王代全副市长主持召开,房地产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市人大、市政协、市委宣传部、市纪委城建监察室的负责同志应邀出席了会议。目前我们相关部门正在按会议纪要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
(二)相关规定的具体操作实物
针对近期出台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都是历史性的,管长远的。开发企业要注意哪几个环节,也就是哪些方面在我们开发环节中政策进行了调整。
1、关于《襄樊市市区廉租住房配建管理暂行办法》的具体内容。为逐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有效增加保障性廉租住房房源供给,健全我市住房保障供应体系,切实解决市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是政府决定于20xx年8月1日起在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配建廉租住房建设方式。
从本办法施行日期,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和实行招拍挂方式取得普遍商品住房小区建设用地的建设项目,按照总建筑米阿尼(以《规划条件》中确定的建筑面积为准)2%的比例无偿配建廉租住房。配建廉租住房的建设规划应与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同步整体规划设计,单套建筑面积应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含本数);做到平面布局合理、适用,室内配套设施齐全。廉租住房的配建指标一经确定,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不得擅自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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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配件的廉租住房应当与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分期开发的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配建的廉租住房应在第一期工程中建成。
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中配建的廉租住房部分,享受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市级留成部分免收、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供经营服务性的收费按下限标准减半收取的优惠政策。配建的廉租住房建设成本计入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总成本,在办理过户手续时,依法给予税收优惠。
另一种配建方式为缴纳易地建设资金。因项目建设自身条件不宜配建或不愿同步配建廉租住房的,开发建设单位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建设单位向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一下统称为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易地建设申请,经批准后,依据应配建廉租住房建筑面积和廉租住房易地建设资金收费标准缴纳易地建设费用。
廉租住房易地建设资金收费标准根据襄阳市市区基准地价住宅级别划分地段确定,具体标准如下:一类地段3200元/平方米、二类地段3000元/平方米、三类地段2800元/平方米、四类及四类以外地段2600元/平方米。廉租住房易地建设资金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前,由开发建设单位一次性上缴市财政部门,存入廉租住房建设资金专户,专项用于廉租住房的统一建设。
2、关于《襄阳市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文件的具体内容。
文件的出台历时了两年多的时间,数易其稿,于去年底提上了市政府的议事日程,是市制办按相关程序征求了9个部门意见。其中市财政局、地税局、银监局、中房集团、民发公司,北龙公司6个部门提出了书面修改意见;另外三个部门市建委、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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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襄海公司无修改意见。11月3日-11月10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对于公众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在文件里已结合实际予以了采纳。经20xx年4月18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
文件共分十五条,主要内容包括办法的适用范围、预售资金的收存、使用,撤销条件和程序、处罚措施,施行时间和有效期等。内容简介、操作性强。现在就文件的具体内容和大家共同学习。文件使用的范围为市区(含襄州区)所有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其商品房预售资金的收存、支取和使用均适用于本办法。预售资金的概念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将其开发的商品房在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前出售,由承购人按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预先支付的购房款,包括订金、首付款及预售商品房抵押贷款等款项;
(一)商品房预售资金的收存: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应当在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账户,并与市房管部门、开户银行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范本由市房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共同拟定)。一个预售许可证只能开设一个专用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多个商品房开发项目的,应当分别开设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账户;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始预售商品房时,应在售楼部醒目位臵公示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及专用账户信息,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注明监管银行及专用账户信息,以便相关管理部门和承购人监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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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和使用;
承购人应当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持《商品房买卖合同》将商品房预售资金存入商品房专用账户,持商业银行出具的付款凭证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换取购房#5@p;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直接收存承购人支付的商品房预售资金,所有商品房预售资金都必须存入专用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时,应当同时附商业银行出具给承购人的购房款存入专用账户的凭证。
(二)商品房预售资金的使用:
商品房预售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购臵必需的建筑材料、设备,支付项目主体及配套设施建设施工进度款、法定税费、预售项目抵押贷款本息、必要的管理费用等。
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时,应向市房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原件):
(1)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申请表;
(2)用款计划;
(3)用于支付工程款的,提供施工监理单位出具的施工进度及质量证明和施工单位的用款申请;用于支付购买项目建设必需的建筑材料、设备款项的,提供与供应商签订的购销合同;用于该项目其他费用支出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市房管部门收到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用款申请后,资料齐全的,按下列程序审查,并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1)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资料;
(2)核定用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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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组织现场查看施工进度。
同意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的,出具核准意见,银行凭核准意见办理商品房预售资金拨付手续;不同意使用的,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对于资质等级高、信誉度好、资金实力雄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实行书面审查,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市房管部门应在本办法施行后会同有关部门确定此类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并在本部门网站上公示。
预售商品房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前,专用账户内的资金不得低于该项目工程建设费用的4%(建设费用以市发改委批准文件为准)。
(三)商品房预售资金账户的撤销
预售商品房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向市房管部门申请撤销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账户。申请撤销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账户需提交下列材料:
(1)撤销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账户申请;
(2)预售商品房已办理房屋初始登记的证明材料。
市房管部门收到申请后,资料齐全的,应在3个工作日作出答复:符合撤销条件的,在申请书上签署同意撤销意见,申请人凭此意见可向开户银行办理结算手续,注销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账户;不符合撤销条件的,在申请书上签署不同意撤销意见,并书面说明原因。
撤销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账户后,原签订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终止执行。
3、关于深入贯彻《襄阳市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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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相关内容。文件的顺利实施,我局会同市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襄阳支行联合出台了《关于深入贯彻<襄阳市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通知进一步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了责任,我局是市区(含襄州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主管部门,局房地产开发管理科是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具体实施机构;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应委托一家商业银行作为预售资金监管银行,(以下简称监管银行),设立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账户,并与市房管部门、监管银行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一个预售许可证只能开设一个专用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多个商品房开发项目的,应当分别开设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账户。(二)申请使用监管资金的企业应当在每月5日前将有关资料报市房管局房地产开发管理科。第二次使用监管资金的,应当书面说明上一次资金使用情况。(三)市房管局根据商品房项目施工进度和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总额,审核确定企业使用监管资金的额度,但监管资金余额不得低于该项目工程建设费用的4%(建设费用以市发改委批准文件为准)。(四)监管银行应当在每月3日前(节假日顺延)将监管账户内的资金进出明细及总额报市房管局开发科。(五)预售商品房项目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完毕后,凭办理完房屋初始登记的相关资料,可申请撤销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账户。强化监督,依规办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群众反映敏感的工作,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自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不得私自交易,暗箱操作,违规收存预售资金,不得提供虚假资料,骗取预售资金挪作它用,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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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将依法处罚;监管银行要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良好的服务,严格执行商业银行法,认真履行约定的相关权利和义务,不得“压票”或违规支付预售资金,不得利用监管的便利条件,与其它经济活动挂钩,违反规定将取消监管资格;市房管局工件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程序办事,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不得以权谋私,切实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违反规定,将依法依纪给予处分。通过强化监管,确保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有秩发展。
4、关于全面实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工作的相关规定。 我市于20xx年4月1号已实行了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签约和登记备案管理工作,考虑到当时的实际情况,只要求企业在网上下载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电子版。通过两年多的运行,配合目前出台相关文件的顺利实行,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维护商品房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商品房交易信息的透明度。我局会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全面实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工作的通知》。决定自20xx年6月1日起在市区(含襄州区)全面实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登记备案。工商局文件内容: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市区全面实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备案重要性的认识
全面推行网上签约备案工作是维护商品房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商品房交易信息的透明度,规范商品房买卖行为的重要手段;是准确掌握商品房销售市场情况,为各级领导提供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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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的重要依据;是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减少中间管理环节,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按《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要进一步规范签约程序,完善备案手续
市区全面实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后,商品房买卖双方要按照襄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址:)网上公布的由襄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与襄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协商约定合同条款;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之前,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中补充的重复使用的格式条款的(含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认购书、补充协议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并在房屋销售现场进行公示,实行网上签约。对通过新建商品房网上备案系统完成网上签约后,下载打印纸质合同文本,买卖双方签名(盖章);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网上签约15个工作日内,持全部购房资料和全套已签字的盖章的纸质合同到房管部门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三)要进一步做好网上签约和备案的准备工作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工作力度,积极宣传相关政策。要将《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样式和本《通知》在销售现场对外公示,配备相关设备,提供网上操作的使用条件,切实做好网上签约的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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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要进一步明确政策,做好衔接工作
原《市房产局关于实行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签约和登记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襄房字[2008]111号)文件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已领用的纸质合同仍然有效,可继续使用至20xx年7月30日。
5、关于严格规范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注销与更名工作的规定
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严格预售商品住房退房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防止合同双方采取合同注销、更名等方式恶意炒房行为,现将规范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注销与更名工作规程通知如下: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注销与变更的范围
(1)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因其中一方违约而发生纠纷,经法院、仲裁机构判决或裁定后退房需注销合同备案的;
(2)公安、检察机关要求协助办理相关案件,需注销合同备案的;
(3)购房者在所购项目中另换购商品房,需注销原所购房屋合同备案的;
(4)无法落实贷款,只能退房需注销合同备案的;
(5)因出国留学或定居原因导致退房需注销合同备案的;
(6)购房者因工作调出本地原因导致退房需注销合同备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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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患重病需用资金要求退房需注销合同备案的;
(8)购房者将购房人名称更换为子女或父母名称需变更合同的;
(9)夫妻解除婚约,原买受人需变更为另一方要求变更合同的;
(10)其它依据相关政策要求退房的。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注销与变更的程序
(1)合同双方签订合同备案注销协议;
(2)合同双方提出申请,到场签字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3)产权与市场处将审核合格的合同备案注销信息以表格形式报局房地产开发管理科办理外网合同备案注销,产权与市场处同时办理内网合同备案的注销与变更工作。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注销与变更需提供的资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注销(变更)申请表》。
(2)全部加盖有备案合同印章的已备案合同。
(3)合同双方签订的合同备案注销协议。
(4)当事人身份证明。
(5)依据合同备案注销与变更的范围,购房人需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合同变更为夫妻一方、子女或父母的,还需提供相互关系的证明材料。
已办理商品房初始登记的项目,其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注销与变更应通过存量房交易程序办理。
近期我市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还有一些今天没有具体讲到,比如《商品房销售明码报价》、网上楼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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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申报一套一家的规定等都是大家需要了解的。房地产行业涉及面广,涉及法律法规多,今天讲到的只是近期出台的一些新规,目前大家必须掌握的。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使我市房地产平稳健康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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