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校,教育先行
梅河口市山城镇中心校 赵玉保
物理学家阿基米德说:“给我一个支点和足够长的杠杆,我能把地球橇动”今天,我突然发现自己在学校这个小小的管理世界中,似乎找到了阿基米德遗失的支点和杠杆,这支点就是法,杠杆就是爱。 战国思想家韩非子曰:“以法为教,以吏为师,使境内之民必轨于法”。在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依法治教已是党和政府管理教育的基本方略,而依法治校已成为新世纪学校管理的必然选择。
古人说:“言不中法者,不听也;行不中法者,不高也;事不中法者,不为也。”
我所在的学校是一个已经走过几十年办学历史的农村乡镇中心校,20xx年我校的学生乘坐农村的松花江面包车在路边停车的时候,被一台大客车撞到了,当时我们所有的领导都懵了,因为我们法制意思淡薄,没有严格的管理好拉送学生的面包车,我们学校受到了市局的严厉的批评,我们即将退休的老校长也被全市通报批评,这就是血的教训。通过这件事情,我校知道了法制的重要性,组织教师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生意外伤害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今年,我们学校发生了一起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两个学生在玩笑中,一个用笔画到了另一个学生的眼睛,在处理过程中,我们查询《中小学生意外伤害处理办法》等法规,寻找了处理的途径,我们学会了拿起法律的武器,积极协调解决这个事件,用法律法规来治理我们的学校,管理我们的校园。
我认为,要实现依法治校,就必须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构建起科学严谨的学校管理制度体系。从此,我们开始了大
规模的制度建设,《学校章程》、《教职工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重要的管理制度陆续出台,其中许多制度具有独创性。
如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整体优势,构建和谐校园?在我校聘请了山城镇公安派出所的副所长任我校法制副校长,聘请了山城镇交警中队的民警任我校交通安全辅导员,每学期我校都要安排两次的法制教育和交通安全教育课。在辅导中,我们不经增强了法律的意识,更深刻的了解了法律法规的作用,使我们在事情发生的时候知道用法律来充实自己、武装自己。
各位朋友:教育方针和教育政策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生命线;依法治校、依法管理是时代的要求,是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虽然,和平的年代不需要我们去拼杀疆场,但建设和谐社会需要我们贡献智慧和力量。是一棵小草,也该为高山增添一丝绿意;是一滴水珠,也该为大海漾起一朵浪花……再过5年、10年,当在座的朋友们为依法治校工作铸起一座丰碑,我,愿做那碑座最底下的一块土砖;当教师和教育形象成长为一棵棵参天大树,我,愿做那树根最深处的一撮土壤!……朋友们,面对建设和谐社会的时代大潮,依法治校工作更显紧迫和重要!让我们都来做音符吧,你是1(duo),他是2(re ),我是3(mi ),虽然是毫不起眼的一个音符,也要为你,为我,为他,为所有致力于科教兴国和民族复兴的英雄们,纵情歌唱!
墨子说:“天下从事者,不可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也。” 我相信,我们的付出,必将开出艳丽的鲜花!
我相信,我们的执着,必将结出累累的硕果!
第二篇:坚持依法治校,构建和谐校园---演讲稿
坚持依法治校,构建和谐校园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老师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坚持依法治校,构建和谐校园》。
首先,我想告诉大家,我之所以选择这样的题目,是因为伟大诗人歌德的一句话,他这样说过:“能够带来安定的无非是两种力量,一种是道德,而另一种就是法治。”当我们谈及“法治”这个严肃的词汇时,大家联想到的可能是厚厚的法典,或许还有冰冷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但我想说,“法治”并非高高在上、遥不可及,它存于无形、温暖地守候在我们的身边。它是人类自由翱翔的风筝线,是和谐校园的守护神。《义务教育法》的出台,让成千上万的失学儿童圆了读书梦;《妇女权益保障法》的颁布,使大批被漠视的女童迈进了学堂;《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施,使广大青少年触摸到了法律的温暖。同样,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也紧紧握住了法治这双亲切而有力的手,为学生、家长、老师、学校系上了一条携手进步的安全带。古人云:“天下从事者,不可无法仪。”然而近年来,在教育的神圣世界里,阴暗可耻的黑影频频闪现,从北航大学的招生勒索到英语四六级考试的泄露答案;从厚颜无耻的学术腐败到令人寒心的师德沦丧;从老师体罚学生到学生殴打老师,这些嘈杂的声音时时袭扰着我们正常的教育教学环境,学校、家庭无不从心底呼唤,我们需要用法治的力量,来肃净学风;用法治的力量,来规范教学;用法治的力量,来创造和谐校园,开辟一方属于全社会的教育净土。今天,当“法治”的利器真正掌握在我们自己手中的时候,它那劈荆斩棘、荡涤腐朽的力量,让你、让我、让关心教育的每一个人感受到了和谐的光芒。请听一听社会的声音:《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明确了11种学校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具体情形,同时也规定了不承担法律责任的学生伤害事故。这一规章的出台与施行,使曾经因为学生伤害事件导致家长状告学校、对簿公堂,纠纷得不到及时解决的情况一去不复返,家庭学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整个社会为我们的学生共同承担应有的责任,学校跃马扬鞭,轻足前行! 请看一看我身边的事:我有位同事因为学生问题与家长发生意见分歧,家长蛮横无理,出口大骂,甚至还想动手打人,我们的老师只能忍受满肚子的委屈而无处“伸冤”,全心的付出换来得却是恶语相加,她那红肿的双眼和委屈的泪水,让我永远无法忘记。老师们,那是一种痛啊!那是伤及内心深处的痛啊!而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出台,让这样的往事不再重现。《教师法》第三十五条已经作出明确规定:“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我们当然可以依法疾呼:教师的尊严不容侵犯!当然,这一切并不遥远,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作为一名普通教师,我亲历着“坚持依法治校,构建和谐校园”带来的累累硕果,亲历着学校日新月异的变化——老师们的背影依然那么忙碌,但彰显了更多自信;学生们的笑脸仍然那么清纯,但增添了更多喜悦??亲爱的老师们,我们曾经用粉笔塑造过一批又一批学生的灵魂,我们同样能用“法治”撑展起一片属于学生、属于你我、属于整个社会的教育蓝天!教育迎盛世,风好正扬帆!让我们继续携起手来,为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发展中的伟大祖国,再次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