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告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认真做好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工作,按照市局《转发省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的通知》精神要求,我局进行了全面检查和严格执法。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召开了专题工作会。会上认真学习市局关于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全体执法人员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充分领会非药品冒充药品的文件精神实质,明确目标、任务、要求,要与当前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日常监督工作结合起来,全面检查,着力规范,积极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成效。
二是制定了翔实的工作方案。根据市局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全面分析了当前辖区内药品市场动态,药店经营非药品动态,市场监管非药品的重点、难点、薄弱点,从而制定并印发了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的通知》。方案的制定切实可行,为有序、有力、有效地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了保障。召集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城区各医疗机构负责人集中宣传整治内容,提高认识,自觉清查非药品冒充药品情况。
三是营造了良好氛围。近期我局把非药品冒充药品整治工作与日常监管工作结合起来,每到涉药单位现场宣传法律法规和非药品冒充药品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要求他们必须审查和索取供货企业资质,并建立进货台帐,与药品分开陈列,非药品标识醒目。对在检查中发现经营非药品欠管理规范者,均书面通知责令整改到位。通过现场检查和督促,进一步提升了药品经营质量水平,规范了经营非药品行为,营造了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四是取得了显著成绩。此次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我局认真按照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对药品经营企业开展了全面检查。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46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6份,收到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自查材料28份,查出涉嫌非药品冒充药品品种11个,其中标示为食品4个,标示为化妆品的1个,标示为健用字的6个,目前已经发出协查函进行协查。
第二篇: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敦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
第三阶段工作总结
酒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认真做好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工作,按照市局《转发省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的通知》精神要求,我局进行了全面检查和严格执法。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召开了专题工作会。会上认真学习市局关于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全体执法人员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充分领会非药品冒充药品的文件精神实质,明确目标、任务、要求,要与当前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日常监督工作结合起来,全面检查,着力规范,积极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成效。
二是制定了翔实的工作方案。根据市局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食实际,全面分析了当前辖区内药品市场动态,药店经营非药品动态,市场监管非药品的重点、难点、薄弱点,从而制定并印发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的通知》。方案的制定切实可行,为有序、有力、有效地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了保障。召集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城区各医疗机构负责人集中宣传整治内容,提高认识,自觉清查非药品冒充药品情况。
三是营造了良好氛围。近期我局把非药品冒充药品整治工作与日常监管工作结合起来,每到涉药单位现场宣传法律法规和非药品冒充药品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要求他们必须审查和索取供货企业资质,并建立进货台帐,与药品分开陈列,非药品标识醒目。对在检查中发现经营非药品欠管理规范者,均书面通知责令整改到位。通过现场检查和督促,进
一步提升了药品经营质量水平,规范了经营非药品行为,营造了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四是取得了显著成绩。此次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我局认真按照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对药品经营企业开展了全面检查。截止目前,共立案7起,罚款114600元,下架停售在标签说明书中宣称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活着明示预防疾病、治疗功能或药用疗效的产品名称与药品名称相同或类似的非药品5种,900盒,货值金额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