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心得]20xx年两会精神学习心得体会3
——行进中的立法制度
3月x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将听取立法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这是立法法实施xx年来首次修改。去年x月和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修改条款占1/3。本次人代会,将对草案进行三审。立法法作为一部规范所有法律行为的法,又被称为“管法的法”。地方规章不得减损公民权利等成为本次修改的亮点。
本次立法法修正草案的一大亮点就是政府如何收税须人大立法决定。大会新闻发言人傅莹介绍,政府收什么税,向谁收,收多少,怎么收,都要通过人大来立法决定。如果本次会议上,立法法修改获得通过,凡是开证新税,都要通过全国人大制定法律。总的目标是要在20xx年之前,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近年来,“税收法定”步伐加速。20xx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编剧赵冬苓曾联合31位代表提交《关于终止授权国务院制定税收暂行规定或者条例的议案》,引发舆论关注。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目前,“税收法定”路线图已明确。全国人大以及常委会初步考虑,今后需要开征新税种的,应当通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税收法律。
第二大亮点就是各地出台的各种机动车限号、限购政策,今后有望得到规范。
3月x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傅莹说,提请的大会审议的立法法草案增加了一个规定,就是国务院部门和地方政府制定任何规章,只要没有上位法律、法规依据的,不能减损公民权利,也不能随意增加公民的义务。这意味着一些限行、限购、限贷等地方限制性行政手段,今后将不能再“任性”。如果立法法草案通过,将不允许地方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红头文件。
第三大亮点就是235个设区市有望新增立法权。目前,在全国284个设区的市中,享有地方性法规制定权的有49个,包括27个省会市、18个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及4个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尚没有地方立法权的共计235个。
设区的市有两个概念,一个是已经有立法权的49个较大的市,第二个是235个新增加的设区的市(地级市),现在立法法草案有望对上述两个概念的市都给立法权。
一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在审议时表示,一下子赋予284个设区市的立法权,各地方发展又不平衡,所以建议要稳妥地推进。
这次立法的进一步修正,可以看出中国法制的不断健全与完善 。只有做到“有法可依”,才能为“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打下坚实的基础。我
们也不难看出党和政府的逐渐放权,更进一步深化了民主与法治。同时也让法治与民主深入民心,做到了法律为人民服务。
在法治社会中,老百姓可以真真切切感受到法律带来的好处,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阳光下的中国社会。
第二篇:[学习心得]20xx年两会精神学习心得体会2
[学习心得]20xx年两会精神学习心得体会2
——依法治国新常态岂容“铁帽子王”?
20xx年x月两会召开期间,两个新词汇成为人们茶前饭后谈论的话题,“任性”和“铁冒子王”,也让今年的两会比往年更火更被人们关注。随着中央巡视组全部进入国企开展专项巡视,20xx年的反腐风暴也拉开了大幕。中纪委也刊文强调,在贪腐问题上,没有人能当“铁帽子王”。谁违反党纪国法,不论是什么人,不论担任过什么职务,都决不姑息。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吹响了依法治国的前进号角,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成为新时期依法行政的新常态。当前,我国虽然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如有些地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比较严重,执法体制权责脱节、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仍然存在,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现象较为突出,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反映强烈;部分社会成员尊法信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权意识不强,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这些问题,违背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妨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必须下大气力加以解决。
当前,我国反腐正向纵深挺进,反腐制度建设提速,中央反腐无禁区诺言得到了印证,法治面前无“铁帽子王”得到了人民的认可,法律权威得到了弘扬。破除传统特权思想,宣扬法治思维成为新时代的常态,人们比以前更加崇尚法律、
敬畏法律,自己遵守法律,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
法治和特权是不相容的,革除特权,破除铁帽子王思想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在当前经济的快速发展,多元化利益格局已经形成之际,唯有推行依法治国才能平衡各方利益,维护社会秩序,推动改革向纵深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