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管理导论感想

时间:2024.4.20

三个月前,我略带紧张地从老师那里拿到了我期盼已久的录取通知书。看着印着合肥工业大学几个大字的录取通知书,顿时感觉高中三年所付出的努力没有白费,同时也为能够进入合工大这所211重点大学而感到高兴。终于,我也成为了一名高校大学生。

刚刚迈入大学校门的我,有着期待,有着紧张,也有着些许迷惘。占地极大的校园、各式各样的社团、五花八门的活动令我眼花缭乱,这大概就是大家一直所向往的大学的精彩生活吧。当然,作为一名大学生,我清楚我现在最最重要的任务依旧是学习,只是它不同以往,不再只是学课本上的知识,大学还要学习如何待人接物,学习有益于我们的知识以便促进自身发展。

对于大学的高等教育的特点,我从导论和现实中的大学学习、生活中了解了不少。大学的管理正如大家所说的,十分宽松,它不再对学生管这儿管那儿,不再像中学牢牢地束缚我们的自由。教学方面,老师也不会像高中一样盯着我们,大学倡导自主学习,广泛学习。而在生活上,父母也管不到离家的我们。可以说,作为大学生的我们一下子拥有了太多的自由。但是,这意味着我们需要更多的自制力,不然沉迷于玩乐会让我们变得堕落,影响大学的学习乃至日后的社会工作。

而对于工商管理这个专业,一开始我只是从字面上知道它和工业商业的管理有关,其实并没有什么了解。经过了两个月来几节工商管理导论课的学习,我也渐渐地了解了工商管理这门专业。

从导论课里,我知道了工商管理的主干学科:管理学、经济学。主要课程:管理学原理、运筹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经济法、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统计学、组织行为学、财务管理、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战略管理、运营管理、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市场营销、电子商务概论、物流与供应链管理等。

工商管理这个专业可谓保罗万象,我们学习的内容覆盖面相对而言比较广博,细分的话甚至能从中再分出几个小专业来。这表明工商管理专业所学知识多,对于未来的长远发展有很大好处,但是这同时也造成了所学不精,对于就业这一现实问题的解决却没多大作用。这也是为什么这专业不太吃香但辅修此专业人却不少的原因吧。

但是,我们也不能就此气馁。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只要做得好,肯定会有好的出路的。所以我们现在也不应总把时间浪费在抱怨专业不好,工作难找上。把握今天、学好知识、武装自己才是我们现在应该做的。

通过对工商管理导论的学习,我知道想要学好这门专业需要我们付出很多努力。就所需知识而言,我们要学习:1)有关工商管理的专业知识和理论知识——在形成知识架构的过程中,要向系统性和实践性两个方向努力。①系统性是为了我们能更有效地利用时间,更高效吸收知识。我们先要在基础理论层次上学习所学课程的知识,然后在方法和技术层次上掌握思考和解决专业领域问题的常用方法和技术;②实践性则要求我们在学习中掌握在现实中管理工作所需的很多技巧,并且懂得考虑组织背景、决策机制等诸多现实中会遇到的问题,真正把知识运用好。  2)社会人文知识——管理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  3)政策、法规和惯例知识  4)数理、计算机和外语基础知识  5)技术知识——管理活动要与研发、制造等生产活动相结合。因此管理人才需要掌握一定的机械、电气或电子等工科知识,这样才能充分理解管理活动发生的背景,与专业技术人员有效沟通,合作设计可行的方案,得到满意的效果。

同时能力的培养也很重要,工商管理的学生应当努力培养如下能力:

1)人际关系(交际)能力——管理者需要常常与人打交道,交际能力的重要性毋庸置疑;

2)沟通与信息获取能力——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不对称是造成管理困难的主要原因之一,因而收集和掌握信息就成为管理者必备的技能;

3)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决策的能力——决策不但需要智慧,还需要当机立断的决心和承担责任的勇气。对于管理而言,没有问题可能就是最大的问题;

4)专业技术能力——如组织市场调研的能力,能够设计简单的战略管理方案、人力资源管理方案等;

5)终身学习和不断创新的能力。

大学四年若是能做到以上几点,好好地学好专业知识,我相信我们能够顺利毕业,就业也不是什么问题了。

导论课的学习也让我了解了近年的就业形势和考研形势。就业方面,一个个数据表明:人才市场成为买方市场的转变、未签约毕业生素质的提高、劳动力的积压等都大大增加了就业压力。而考研作为大学毕业的又一个选择也有着不少问题。现在很多大学生在毕业之后或临近毕业时都会面临一个选择,就业or考研。学习成绩、就业压力、家庭经济等都成了影响选择的因素。一心考研、一心工作和边工作边考研成了三条主流。

面对各种压力,我们首先应该努力学好,为将来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在学习生活中认清自己,正确定位,找到适合自己的路。我相信未来的问题总有办法解决。

除了上述之外,通过在导论课上对本专业教学计划的学习,我也大致了解了未来四年的学习任务、方向,更加明确了自己的目标。

大学开学仅仅两个月,等待我的将是漫长而又短暂的四年大学生活。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会努力学习,努力发展自我,希望在毕业之后能如保尔柯察金般不为过去而后悔。

—— 工商管理11-2班  仲妙冬


第二篇:工商管理本科-小抄-公司概论


单选:

1.公司起源于: A.中世纪的欧洲 2.现代公司产生于:

C.资本主义由自由竞争到垄断的过渡时期 3.现代企业制度是以为主要形式的。 D.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d

4.以下哪一点是股份有限公司的缺点? C.信用程度低

5.在数量上占绝大多数的企业形式是。 A.个人业主制企业

6.下列哪种说法不正确?

D.政企分开是以上三种公司制度所要解决的问题d 7.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D.公司是联合经济组织d

1.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年内缴足。 A.百分之二十,两年内

2.我国《公司法》规定,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A.35%

3.公司对债权人承担责任的物质基础是: B.公司资产b

4.关于公司资产是指 C.股东权益+负债c

5.关于无形财产出资,以下哪种说法不正确? B.允许分期给付b

6.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缴纳出资,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C.允许分期缴纳出资c

7.下列哪个不属于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的职权? A.制定公司章程a

8.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为发起人。 9.提出公司重整申请的申请人不可以是。D D.法院

10.在公司解散过程中,当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时,列为公司财产分配顺序第一位的是:A A.支付清算费用

1.责任的无限性与规模的有限性是(原始公司)所特有的特征。 2.合股公司是一种较为稳定的公司组织,它于1657年最早出现在(英国)。 3.下列特征中,不属于现代公司的是(责任的无限性)。 4.建国后,我国股份公司的产生是从(19xx年)。 5.在19xx年到19xx年的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我国公司的主要形式是(私营公司)。 6.19xx年11月,新中国成立后第一家比较规范的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公司发起成立,这就是(上海飞乐音响公司)。

7.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的设立、变更与终止,公司的法律地位和组织机构,公司的名称和住所,公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及公司内部的法律关系,这些内容体现了公司法的(企业组织法)。

8.下列哪个不是西方国家公司立法的特点?(确保董事会的权利条利益) 9.我们认为,公司法属于(商法)的组成部分。 10.中国的公司立法始于(19世纪末)。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于(19xx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12.现代企业的典型法律形态是(公司)。

13.在数量上占绝大多数的企业形式是(个人业主制企业)。 14.现代企业制度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15.以下哪个不是合伙制企业的缺点?(有限的规模) 16.有限责任是(公司制)企业的优点。

17.我国从19xx年开始进行国有企业改革试点,第一个阶段是从19xx年—19xx年,这一阶段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扩权让利)。 18.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 19.以下哪一个不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容?(企业的信用制度)

20.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总体构想,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应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1.下列组织中属于自然人企业的有(有限责任公司)。

2.把公司划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和人资两合公司的标准是(信用)。 B.对公司决策的参与权

C.对公司收益参与分配的权利

2.产权是法定主体所拥有的各项权能,这里的“法定主体”包括()。 A.原始所有者 B.企业法人 D.经营者abd

3.产权制度的功能包括()。 A.界区功能 B.激励功能 C.约束功能

D.交易功能等abcd

4.产权与所有权的关系:

A.产权的基础和核心是所有权

C.产权比所有权有着更深广的内涵和外延

D.产权的其他权能是由所有权派生出来的权能acd 5.法人所有权包括:() A.占有权 B.使用权 C.处分权

D.收益权ABCD

1.公司应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负责,是由什么决定的?()AC A.公司的独立人格 C.民事责任的一般原则

2.在什么情况下,对公司的独立人格予以否定?()ABC A.财产混合 B.业务混同 C.人员混同

3.有限责任制度存在的主要缺陷是:()ACD A.忽略了对债权人的保护

C.为董事滥用公司的法律人格提供了机会 D.对侵权责任的规避

4.公司有限责任的含义是指:()AC A.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责任 A.2人以上200人以下

1.下列关于产权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D.产权的各项权能不能转化d

2.下列关于所有权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强调财产关系的社会属性 3.产权制度最基本的功能是 A.界区功能a

4.产权的基础和核心是。 A.所有权

5.哪一种权利的载体是股票或债权。 A.原始所有权

6.产权强调的是财产关系的。 A.社会属性

1.关于有限责任制的缺陷,下列哪种说法不正确?()A A.忽略了对股东的保护 2.直索责任是指:B B.公司人格否定论 3.有限责任制起源于:()A A.英国

4.以下哪一个不是有限责任制的功能?()B B.管理效率的提高

5.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可以在滥用行为出现后,最大限度地保护的权益。C C.债权人

6.以下哪一点不是公司人格独立的内涵?B B.股东承担无限责任

1.下列职权中,属于董事会的有:B

B.制定公司增减资本、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2.在决定董事人选时,股东(大)会的投票方式常采用:B B.累积投票

3.董事会及董事长应承担:B B.决策失误的责任

4.总经理和CEO之间的关系,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C C.CEO比总经理的权利大

5.下列哪种权力需要股东付出而不是得到?A A.投票权

6.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关系是:C C.董事会与监事会平等制约

7.公司治理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B B.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

8.以下哪一项不是总经理的职权?D D.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1.控股公司的职能主要是:A A.资本运营

2.国有控股公司的出资者是:D D.国家

3.在一个多法人联合体的企业集团中,公司治理的边界要()公司的法人边界。C C.大于

4.以下哪一个不应是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机制?A A.行政控制

5.以下哪一点不是企业集团在战略上的优势?D D.专业化程度高

1.企业选择职业经理人主要根据:D D.绩效

2.期股激励适用于:B B.未上市公司

3.期股期权激励的对象主要是:B B.中上层管理者

4.在收入方面,对经理人员激励应遵循:C C.固定收入和风险收入相结合

5.国有资产控股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对董事长的激励主体是:B B.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6.显示经营者的绩效和经营能力的市场是:A A.产品市场

7.狭义地讲,经理人员的激励机制是指:()B 报酬激励机制

8.以下哪一个不是期股期权激励的特点?C 激励的低成本性

1.从理论上讲,股票的清算价值与下列哪个一致?C C.账面价值

2.下列价格或价值中,决定股票市场价格的是:D D.内在价值

3.无偿增资发行的发行对象是:A A.原股东

4.下列哪种说法不正确?C C.股票比债券的期限长

5.股份有限公司自行承担股票发行风险,只是将股票公开销售事务委托给承销商办理的发行方式是:B B.代销

6.下列价格中表现为股东权益的是。C 账面价

7.信誉度最高、利率最低的债券是。A 国家债券

8.促使股票价格上涨的因素是。D 企业盈利提高

1.股份公司与有限公司之间合并后的存续公司是:A A.股份公司

2.兼并指的是:A A.吸收合并

3.以下哪一个不是吸收合并的特点?D D.易于公平协调员工之间的关系 4.公司重整的权力机构是。C 关系人会议

5.公司破产是以保护为主。B 债权人

6.公司以部分财产另外设立两个新公司的行为属于。D D.派生分立

7.公司重整不适用哪种公司。D D.有限责任公司

8.拟定公司重整计划的人为。C C.重整人 3.中小企业理想的公司形式是(有限公司)。 4.下列组织中不是独立法人的是(两合公司)。

5.股东人数既有最低下限也有最高上限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 6.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是(信用程度低)。

7.人合公司指的是(公司经营活动主要以股东个人信用为基础的公司)。 8.把公司分为专业公司、联合公司和综合公司的标准是(经营领域及其联系标准)。

9.在我国,设立股份有限份公司应遵循的原则是(核准主义)。 10.募集设立的方式适合于(股份有限公司)。

11.我国《公司法》规定,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12.公司的设立(既具有经济意义,又具有法律意义)。 13.《公司法》第75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14.产权的基础和核心是(所有权)。

15.公司财产权能分离的特殊涵义是指(原始所有权、法人财产权与经营权三者的相互分离)。

16.哪一种权利的载体是股票或债权?(原始所有权) 17.法人相互持股的目的是为了(对企业的控制权)。 18.目前,我国在部分公司属于(国家控制型)。 19.以下哪一项不是产权制度的功勇?(文化功能) 20.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步是(发起人发起)。 1.有限责任制起源于(英国)

2.按照公司有限责任的含义,当公司破产时,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3.以下哪能一个不是有限责任制的功能?(管理效率的提高) 4.董事会的职权包括(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5.狭义地讲,经理人员的激励机制是指(报酬激励机制)。 6.以下哪一个不是期股期权激励的特点?(激励的低成本性)

7.从本质意义上讲,法人治理结构是指(所有者与代理人之间的关系) 8.以上哪一个不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的原因?(克服有限责任的缺陷)

9.独立董事是舶来品,它产生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

10.公司业务活动的最高指挥中心是(以总经理为首的执行班子) 11.以下哪一项不是监事会的职权?(制定公司的具体章程) 12.期股期权激励最具有刺激作用,它的缺点在于(风险较大) 13.期股期权激励发源于(美国)。

14.实行期股期权激励,对总经理的激励主体是(企业董事会)

15.我国《公司法》规定,监事会成员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担任,它(与执行机构是两个平行设置的机构)。 1.下列价格中表现为股东权益的是(账面价) 2.信誉度最高、利率最低的债券是(国家债券)。 3.促使股票价格上涨的因素是(企业盈利提高)。 4.公司重整的权力机构是(关系人会议)。 5.公司破产是以保护(债权人)。

6.公司以部分财产另外设立两个新公司的行为属于(派生分立) 7.拟定公司重整计划的人为(股东)。

8.提出公司重整申请的申请人不可以是(法院)。 9.企业集团本身(不是企业法人)

10.子公司(是一个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

11.母公司和总公司关系错误的表述是(总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 12.控股公司(是指拥有其他公司的产权,股份或债券具有以较少投入资金控制或支配较多资金的能力,并控制其他企业成长和发展的经济组织)。 13.国有控股公司:(介于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产权经营和管理组织)。 14.股票的内在价值取决于两个因素,即(预期的股息收入和银行的利率)。 15.世界上最早、最享盛誉和最有影响的股票价格指数是(道.琼斯指数) 16.上证综合指数是以(19xx年12月19日)为基期的。

17.根据有关规定,新设公司发行新股,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少于股本总额(35%)。 18.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时,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19.以下哪一个不是企业集团的组建原则?(市场中心原则)。 20.《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分立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多选:

1.19世纪末,刺激欧美各国公司规模和数量急剧发展的因素有: A.市场竞争空前激烈ad

D.科学技术新发现和新发明在工业上的广泛发展 2.下列哪些企业多采取合伙的方式? C.类似自由职业者的企业 D.小型企业cd

3.下列哪些是公司制企业的优点?() A.分散风险 B.筹资方便

C.企业的管理水平高

4.对股份有限公司叙述不正确的是:() B.股本转让困难 C.公司容易组建

5.以下哪类企业适合业主制?() A.资产规模较小的企业 B.管理不太复杂的企业

C.不需要专门的管理机构的企业

1.公司章程并非一般的行政文件,它具有下列哪些鲜明的法律特征? A.章程的法定性 B.章程的真实性 C.章程的公开性abc 2.股东权益包括()。 A.股本 B.资本公积 C.盈余公积

D.未分配利润abcd

3.公司资本的法律意义表现在

A.是公司进行生产经营的物质基础 B.是股东对公司承担责任的界限 D.是公司承担债务责任的基础abd 4.股东的出资方式包括 A.货币出资 B.实物作价出资 C.工业产权出资

1.股权主要包括以下哪些权利?() A.对股票或其他股份凭证的所有权 C.股东以其出资额承担责任

5.以下哪两个是构建现代公司的两大基石:()BC B.公司人格独立 C.股东有限责任 1.公司总经理是()。ABD 公司法人代表的代理人 公司行政工作首脑 董事会的雇员

2.股东(大)会决议的表决原则为()。AD 普通决议以法定出席人数的简单多数通过 特别决议以法定出席人数的绝大多数通过 3.股东(大)会的类型有()。ABD 首次(创立)大会 年度大会 临时大会

4.董事会的职权包括()。AD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5.独立董事是()。CD 公正董事 专家董事

6.法人治理结构的组成部分包括()。ABCD 股东(大)会 董事会 监事会 经理人员

7.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的原因是()。ABC 弥补股东的功能性缺陷 克服责任无人承担的缺陷 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

8.股份公司出现哪些情形必须召开临时股东(大)会?()CD C.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股东请求

D.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1.以下哪几点是企业集团在战略上的优势?()ABC A.多元化经营 B.拓展经营边界 C.风险规避

2.控股公司的特征主要有:()BCD B.以少量的资本投资控制巨额的资产 C.主要职能是资本营运 D.风险相对独立

3.企业集团的优势主要有:()ABCD A.集团的舰队优势 B.集团的垄断优势 C.集团的协同优势 D.集团的战略优势

4.企业集团的组织结构模式主要有:()ABCD A.直线职能制 B.事业部制

C.控股制(母子公司制) D.混合型

5.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主要控制手段有:()ABCD A.股权控制 B.战略控制 C.人事控制 D.财务控制等

1.经营者激励与约束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ABC A.利益目标不一致 B.信息不对称

C.责任和风险不对等

2.对经理人员的激励手段错位是指:()AC A.经济手段错位为行政手段 C.长期手段错位为短期手段 3.资本市场的约束包括:()ABD A.债券市场 B.股票市场 D.主银行制度

4.通常经理人员的报酬构成包括:()ABCD A.工资

B.津贴或奖金 C.在职消费 D.期股期权

5.经理人员激励机制的设计原则包括:()ABCD A.报酬与绩效挂钩

B.固定收入与风险收入相结合 C.长期业绩与短期业绩相结合 D.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 6.股票期权激励是一种:()BCD B.事后激励 C.有效激励

D.能降低平庸者浑水摸鱼的可能性

7.对经营者实行监督最重要的是市场约束机制,市场约束机制包括:()ABC

A.产品市场 B.资本市场 C.经理市场

8.我国股票期权受益人的范围主要限定为以下哪几类?()ABC A.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 B.技术骨干 C.经营骨干

1.公司债与一般借贷之债都属于债权债务关系,但公司债()。ACD A.债权人的对象具有公众性 C.举债具有集中性 D.具有较强的流动性

2.公司债券与股票的相同之处表现在:()ABCD A.都是筹资手段 B.都是虚拟资本

C.价格形成具有特殊性 D.具有流动性

3.首次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以下哪些条件?()ABC A.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的股份有限公司 B.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C.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 4.我国公司发行的股票是:()AC A.记名股票 C.有票面额股票

5.股票是一种虚拟资本,本身没有价值,之所以具有价格是因为:()AB 余额包销、全额包销)。

判断:

1.企业制度是以产权制度为基础和核心的企业组织制度和管理制度。T 2.最初占主导地位的企业组织形式事合伙制企业。F(个人业主制) √7.公司法调整的对象只能是公司,而不是其他企业组织形式。

√8.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间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的基本法,因此,民法中的一些基本准则也应在公司法中有所体现。

×9.公司法确定了公司的行为准则,并没有确定发起人、股东、董事、监事、经理的行为规则。 A.可获得股息 B.可获取红利

6.道.琼斯股价指数被称为美国最具权威性的指数,是因为:()AD A.样本公司是世界著名公司 D.由《华尔街日报》报道 7.股票的发行方式有()。ABCD 自行发行 间接发行 代销 包销

8.公司债券的发行目的包括()。BCD 扩大资金来源 减少税收支出 降低资金成本

9.股价指数的作用包括()。ABC 反映经济状况的晴雨表 股市行情变化的测量器 投资者投资的参考依据

10.许多专家认为,标准普尔指数比道.琼斯指数更能全面地反映股票市场价格的变动,是因为标准普尔指数ABD A.包括的股票范围广泛 B.样本股票是随机抽样的

D.以股票的交易额为权数计算得出

1.下列哪些属于公司合并的特点?()ACD A.是一种法律行为

C.与公司联合具有相同的法律程序 D.涉及公司全部资本的转移 2.兼并的方式包括:()ABCD A.承担债务式 B.购买式 C.吸收股份式 D.控股式

3.公司分立的原因有:()AB A.财产分割 B.经营分割

4.公司重整终止的结果有:()。AB 实施破产 恢复营业

5.在公司解散时,下列哪些情况不必履行清算程序()。AB 合并 分立

6.关于公司分立,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D A.新设分立是指原公司终止 D.派生分立是指原公司存续 7.公司解散包括两层含义:()AD A.公司业务经营活动的停止 D.公司对内对外法律关系的结束

8.公司分立与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区别表现在:()ABC A.分立行为会引起原主体资格的变更 B.分立行为会引起公司资本的转移 C.分立是一种法律行为

9.公司合并与公司联合的区别表现在:()ABD A.合并行为会引起原主体资格的变更 B.合并行为会引起公司全部资本的转移 D.合并与联合具有不同的法律程序

10.以下哪些是公司合并的动机?()ACD A.减少竞争对手 C.加速扩大公司规模

D.发展协作和多元化经营

1.原始公司的主要形式有(家族企业、康枚达、索赛特、海上协会)。 2.公司产生的条件和环境包括(贸易的巨大发展、信用制度的出现、商品经济意识)。

3.以下哪些因素刺激了欧美各国在公司规模和数量上的急剧发展?(科学技术新发现和新发明在工业上的广泛发展、市场竞争空前激烈)。

4.公司法的性质包括(企业组织法、活动法、制定法、公法化了的私法)。 5.从公司法的体例上看,公司法主要是(实体法、程序法)。

6.现代法律体系的主要构成部分是(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股份合作企业法)。

7.下列企业中,属于法人企业的有(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8.政企分开是指所谓的“三分开”,包括(政资分开、管理职能与营运职能分开、资本金经营与财产经营分开)。

9.下列内容中,哪些是公司制企业的特征?(具有法人财产权、两权分离)。

10.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

11.工厂制度的主要弊端是(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企业是政府机构的附属物、企业的激励约束机制软化、企业平均主义现象严重)。 12.产权清晰是(产权在经济上的清晰、产权在法律上的清晰)。

13.公司制企业的缺点是(组建程序复杂、组建费用较高、政府对公司的限制较多、保密性较差)。

14.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现代企业制度,主要应作好以下工作(建立科螳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面向市场着力转换企业经营机制、降低企业负债率、加快发展资本市场)。

1.下列公司中属于人资两合公司的有(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两合公司)。

2.有限公司的股东包括(自然人、法人、政府)。

3.公司与企业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出资方式不同、责任形式不同、法律地位不同、适用的法律规范不同)。

4.发起设立方式适合于(无限公司、两合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5.原始所有权的表现形式是(股东权、债权)。

6.产权是法定主体所拥有的各项权能,这里的“法定主体”包括(原始所有者、企业法人、经营者)。

7.产权的形态包括(实物形态、股权形态、债权形态、知识产权形态)。 8.产权制度的功能包括(界区功能、激励功能、约束功能、交易功能)。 9.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是(货币出资、实物出资、非专利技术)。 10.股东权益包括(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可分配利润)。 11.公司资产包括(股东权益、公司债、贷款)。

12.公司登记包括(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1.公司总经理是(公司法人代表的代理人、公司行政工作首脑、董事会的雇员)

2.董事的资格为(股东、自然人)。

3.股东大会决议的表决原则为(普通决议以法定出席人数的简单多数通过、特别决议以法定出席人数的绝大多数通过)。

4.股东大会的类型(创立大会、年度大会、临时大会)。 5.独立董事是(非执行董事、公正董事、专家董事)。

6.法人治理的组成部分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人员)。 7.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的原因是(弥补股东的功能性缺陷、克服责任无人承担、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

8.经营者激励与约束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利益目标不一致、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信息控制不对称、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责任与风险不对等)。

9.资本市场的监督和约束体现在(债券市场的约束、人才市场的约束、主银行制度的约束)。

10.期股有以下部分构成(国有资产控股企业经营者在一定期限内,用现金以优惠价购买的股份、以赊帐、贴息或低息贷款购得的股份、获得的特别奖励的股份、岗位股份)。

1.我国发行的股票必须是(记名股票、有票面金额股票)。 2.股票的发行方式有(代销、包销)。

3.股票与债券的相同之处表现在(都是筹资手段、都是投资工具)。 4.公司债券的发行目的包括(增加自有资本、扩大资金来源、减少税收支出)。

5.股价指数的作用包括(反映经济状况的晴雨表、股市行情变化的测量器、投资者投资的参考依据)。

6.公司重整终止的结果有(实施破产、恢复营业)。

7.公司重整不适用哪些公司?(发行股票的公司、发行公司债的公司、股份公司)。

8.在公司解散时,下列哪些情况不必履行清算程序?(合并、分立) 9.影响股票价格波动的经济因素主要有(国内生产总值、银行利率、货币供给、经济周期)。

10.一般情况下,股票大都通过承销商发行,承销的方式主要有(代销、3.业主制、合伙制和公司制三种企业制度之间的关系是替代关系。F(是既替代又互补的关系)

4.公司就是企业,企业就是公司。F(公司是企业的一种形式,但不是企业的唯一形式)

5.在合伙制企业中,产权主体唯一的。F(业主制企业的产权主体是唯一的)

6.在股份合作制企业中,劳动合作与资本合作有机结合,劳动合作是基础,资本合作采取了股份制的形式。T

7.政企分开是建立现代企业产权制度、现代企业组织制度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基础。T

8.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是以股权的占有为基础的。T 9.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T

10.凡在我国批准登记设立的公司均为我国公司。包括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公司和外商独资公司。T

1.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由全体股东制定公司章程。f

2.在一般情况下,股东权益大于公司资本,它表明在股东出资基础上所形成的那部分公司资产值。T

3.我国《公司法》规定,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所认购的股份,不得低于公司股票总数的35%。T

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10万元)F

5.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30%。F(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6.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方面的最大区别是只能采取发起设立方式。T

7.股东权益与公司的净资产两者数额相等。T

8.我国《公司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T

9.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公司章程的最后文本是由创立大会以决议的方式通过的。t

10.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F(应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1.产权制度产生的经济根源是社会经济资源的稀缺。t 2.产权是法定主体以财产为基础的若干权能的集合。t

3.产权以所有权为核心,所有权性质决定着产权的性质,因而产权就是所有权。f 4.以德日为代表的集中型股权结构的一个特点就是公司股权集中度较高。T

5.个人股或个人股为主的公司容易被收购或接管。t 6.经营权规定法人财产的界区。f

7.法人产权包含收益权的内容,经营权不仅包含收益权的内容,还包含处置权的内容。F(不包含收益权,处置权受到限制) 8.最终所有权就是股权。T

9.财产权分离的高级形式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F(是原始所有权、法人财产权、经营管理权三权的分离。)

10.公司设立时出资者出资形成的财产不属于公司的法人财产。F 1.有限责任制起源于美国。F

2.在有限责任制的条件下,债权人的权益得到了有力的保护。F 3.有限责任产生的结果是公司的人格与其成员的人格的分离。F 4.公司人格否定论由英国法院首倡。F

5.财产混合是指公司与其成员之间或其他公司之间没有严格的区别。F 6.有限责任是鼓励投资的最有效的一种法律形式。T

7.公司法人人格独立是指公司作为法人而具有的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T 8.公司有限责任的含义就是指股东对其公司或公司的债权人没有履行支付超出其股份出资额的义务。T

9.公司人格独立注重了对债权人的保护,忽视了股东的权益。F

10.公司人格否定制度不是对法人制度的否定,反而是对法人制度的必要补充和升华。T

1.董事长是由持有多数股份的股东选举产生的。F 2.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必须是股东。F

3.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信任托管关系是指董事会与经理人员之间的关系。F

4法人治理结构就是过去所习惯使用的企业领导体制的概念。F 5.CEO与总裁或总经理只是称谓不同。F

6.公司的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都应实行集体决策,贯彻少数服从多数。F 7.现代公司不仅要强化监事会的内部监督,更要接受公众监督。T 8.在CEO存在的条件下,董事会不再对重大经营决策拍板,其主要功能是如何选择、考评和制定以CEO为中心的管理层。T

9.为了增加董事会对股东的责任感,公司董事应拥有一定数量的股票或期权。T

10.在股份公司中,董事长与总经理职务集于一身时,能够有效制衡。F 1.企业集团是一个企业联合体,自身不是法人实体。T

2.母公司、子公司和关联公司共同组成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F 3.专业性控股公司的经营往往集中于一个产业。T

4.企业集团与其下属的事业部或子公司存在行政着隶属关系。F 5.纯粹控股公司本身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T

1.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是指委托人对代理人努力程度的了解只是表面的或“账面”的,很难判断其努力行为。T 2.期股激励适用于上市公司。F

3.国有独资公司对总经理的激励主体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F 4.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和股票筹资属于间接融资。F

5.资本市场能够约束经营者的行为,其中,股票市场对经营者行为的约束强度大于债券市场。()F

6.实行股票期权激励,如果未来的股票市价高于“施权价”,则期权持有者的股票毫无价值可言。F

7.年薪制有助于经营者将自己的薪酬与公司长期利益联系起来。F 8.控制权约束机制主要是通过企业内部机制来实现的。T

9.经营者的效益年薪是指经营者年度应得到的与企业经营状况挂钩的经营风险收入。T

10.期股与期权收益获得的来源是一样的。F 1.股票的票面价格表示公司每股实际资产价值。F

2.股票的内在价值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预期的股息收入,它与股价成反比,二是银行的利率,它与股价成正比。F 3.股票的内在价值决定股票的市场价格,因而,市场价格等于其内在价值。F

4.由于标准普尔指数具有股票范围广泛、样本是随机抽样的、以股票的交易额为权数计算得出,因而正逐步取代道.琼斯指数。F 5.金融时报指数是由《华尔街日报》编制和公布的。F 6.无偿增资发行股票,公司是以筹措资金为目的。F 7.公司股票和公司债券的收益都具有稳定性。F

8.我国公司的股票发行采取间接发行方式,委托承销商承办。T

9.股票是一种虚拟资本,本身没有价值,却因其能带来一定收益而具有价格。T

10.股价指数是反映某一时点各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相对指标。F

1.在一个公司内部把两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企业合并到一块,就是公司合并。F

2.公司合并后,各消灭公司的股东自然取得了经合并后存续或另立公司的股东资格。T

3.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后的存续公司,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F

4.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合并后的存续公司只能是有限责任公司。T 5.股东(大)会决定解散公司,称为强制解散。F

6.股份公司分立后,新成立的公司必须是股份有限公司。F 7.公司清算的直接目的是终结公司尚未了解的法律关系。T 8.以吸收合并的方式进行合并,合并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F

9.法院在破产清算程序中如果发现债务人有挽救的希望,即可以自行启动重整程序。F

10.吸收合并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公司兼并。T ×1.特许股份公司是现代公司的一种主要形式。

×2.公司发展的产业顺序依此为贸易、制造业、金融保险业、交通运输业。

√3.19世纪末,信用制度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激烈这两个因素强烈刺激了欧美各国在公司规模和数量上的急剧发展。

√4.近代公司与原始公司的区别之一是它更侧重于在近代金融业和运输业中发展。

√5.股份公司产生和发展的产业顺序表明,一个国家的经济起飞是从第三产业开始。

√6.中国儒家提倡大一统思想及严格的等级制观念,而西方的基督教主张“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平等观念。 ×10.“内部人控制”是指企业实际上由掌握股权的少数股东所控制。 ×11.政企分开就是指政府把属于企业的职能交给企业。

×12.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容包括企业的产权制度和企业的组织制度。 ×13.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无限公司都属于自然人企业。

×14.国有企业改革的历程告诉我们,改革的根本出路就是要转换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

×15.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是要把各种类型的企业改组为公司。 ×16.家族企业具有借贷和合伙的二重性质。

√17.我们可以把1657年产生于英国的合股公司看作是现代股份公司的前驱。

×18.市场竞争的空前激烈是公司产生的前提。

√19.我国近代意义上的公司组织是在外国资本入侵以后才出现的。 ×20.中国的公司立法始于改革开放以后。

×1.公司是由两个以上的股东出资设立的企业,因而合伙企业也是公司。 ×2.公司与企业集团都是法人组织。 ×3.公司是企业的唯一形式。

√4.公司的功能决不仅仅局限于经济方面,它还具有广泛的社会功能。 ×5.子公司或分公司都不是独立的法人。

×6.公司国籍的认定,在我国采取“认许地国籍说”的原则,因此中外合资公司、中外合作经营公司和外商独资公司均被认为是外国公司。 ×7.无限责任公司不允许股东以劳务和技术出资。 ×8.有限责任公司是最典型的法人组织。

×9.公司设立与公司开办、公司成立虽有区别,但都属于经济学范畴的概念。

×10.我国对任何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均采取严格的准则主义原则。 √11.变更公司章程也应该按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

√12.公司资本与公司资金、股东权益、公司资产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不同概念。

√13.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发起人可以少于五人。 ×14.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或实收的股本总额。

√15.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方面的最大区别,就是只能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而不得募集设立。 √16.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公司全体股东共同订立,并经全体股东同意后,签名、盖章。

×17.召开公司创立大会是募集设立独有的一项设立程序,因此,发起设立方式不必召开创立会。

√18.经营权和法人产权两者表述的角度不同,法人产权是相对于原始所有权而言的;企业经营权则是相对于派生所有权而言的。 √19.产权是法定主体对财产所拥有的各项权能的总和。

×20.产权所包含的各项权能可以统一、可以分离,但不能组合,不能转化。

×21.产权以所有权为核心,所有权性质决定着产权的性质,因而产权就是所有权。

×22.美国股份公司持股结构的基本特点是法人持股比重大。 √23.股权结构多元化就能够防止“内部人控制”。 √24.个人股或个人股为主的公司容易被收购或接管。 ×25.独立董事不是出资者,因而没有投票权。 ×26.社会公众以其拥有的财产投入公司形成的可上市流通的股份就是个人股。

√27.公司财产权的分离是指公司的原始所有权、法人财产权、经营管理权三者的相互分离。

√28.我国的公司登记,分为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 √29.所谓无形财产,包括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 ×30.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是以行政命令为基础的。

√1.在民法上,有限责任有两种形式:一般的有限责任和公司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有限责任与一般的有限责任具有完全不同的含义。

√2.公司的有限责任是指股东对其公司或公司的债权人没有履行支付超出其股份出资额的义务。

×3.在有限责任制下,债权人的权益得到了有力的保护。 ×4.董事长是由持有多数股份的股东选举产生的。 ×5.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必须是股东。

×6.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信任托管关生活费是指董事会与经理人员之间的关系。

×7.法人治理结构就是过去所习惯使用的企业领导体制的概念。 ×8.CEO与总裁或总经理只是称谓不同。

×9.公司的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都应实行集体决策,贯彻少数股从多数。 ×10.期股激励适用于上市公司。

√11.国有资产控股企业经营者的期股,每年所获红利应首先用于归还因购买期股的赊帐和贴息、低息贷款部分。

√12.法人治理结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人员四个部分组成。

×13.股东大会就是公司的决策机构。

×14.狭义地说,经理人员的激励机制,指的是经营者的精神激励机制。 √15.经理市场的实质是经营者的竞争选聘机制。

√1.股票是一种虚拟资本,本身没有价值,却因其能带来一定收益而具有价格。

√2.股价指数是反映某一时点各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相对指标。 ×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后获得的凭证也称为股票。 ×4.股息和红利都必须从公司的盈利中发放。 ×5.股票的清算价值与账面价值总是一致的。 ×6.股票的市场价格等于内在价值。

√7.债券是一种保守性投资,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后的存续公司,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

性投资,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后的存续公司,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

×9.合并、兼并、收购可以统称为吸收合并。

√10.合并行为必然会涉及到公司全部资本的转移。 ×11.股东大会决定解散公司,称为强制解散。

√12.母公司与总公司的根本区别,在于其下属公司是否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13.经济效益的大小应当是判别组建企业集团是否可行的根本标准。 ×14.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只要拥有足够的优先股股权,就可以达到控制其经营和管理的目的。

×15.国有控股公司不接受国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16.法人治理结构是指由股东会组成的公司组织领导机构。 ×17.股票的发行价格不能与票面价格相等。

×18.公司债与一般借贷之债均属于债权债务关系,没有明显区别。 √19.合并、兼并与收购三者是一种从属关系。 ×20.公司分立与设立分公司是一回事。

名词解释

1、名种契约,契约的一方把金钱或商品委托给另一方,后者以委托的财务从事海上贸易,经营所得利润由双方按契约分享。委托人的责任仅以所出的财务为限,不承担无限责任。这种组织形式具有借贷和合伙的二重性质。

2.索塞特组织:是一种较为稳妥定、持久的合伙形式。在这种组织中,每个合伙人都是另外合伙人的代理人,并以其全部私人财产对企业债务负责,所以具有连带责任的性质。

3.海上协会:这种组织以商船为基础,发售股票,任何人均可投资,共享利润,共担风险,每个商船上都设一个管货员或代理人来代表投资人的利益,这种公司被称为“海上协会“。

4.公司法:指规定各种公司的设立、组织、经营和解散及调整公司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

5.制定法:是国家根据事实或经验,以成文法的形式制定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规范。

6.个人业主制企业:又称独资企业、个人企业,是指由个人出资兴办,并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的企业。

7.合伙制企业:也称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业主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同对企业债务付连带无限清偿责任的企业。

8.公司制企业:是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的,以赢利为目的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9.现代企业制度:是以产权制度为基础,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使企业真正成为面向市场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的一种企业制度。

10.工厂制企业:工厂制度是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实行的企业制度。当一个工厂就是一个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时,这个工厂就被称为工厂制企业,也叫单厂制企业。

11.产权约束机制:指产权的最终所有者要把他的约束依据能够真正传达

室达到经济运行过程中去,从而实现约束。

12.企业制度:是指以产权制度为基础和核心的企业组织和管理制度。 1.公司:公司是依法设立,由若干法人或自然人共同出资组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享受民事权利,从事生产经营和服务性活动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2.人合公司:指公司经营活动主要以股东个人信用为基础。

3.资合公司:指公司经营活动的信用完全以公司的资产为基础。

4.人资两合公司:指以股东个人信用和资本信用共同作为信用基础,公司兼具人的信用和资本的信用两方面属性。

5.跨国公司:指以总公司及其所在国为基地,在其他许多国家和地区设立多个子公司或分支机构,从事国际性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 6.无限责任公司:指由两个以上的股东组成,全体股东对债务付连带无限清偿责任的公司。

7.有限责任公司:指由法定数量的股东所组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付有限清偿责任的公司。

8.股份有限公司:指由一定人数的股东发起设立,全部资本划分成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9.两合公司:是指由一个以上的无限责任股东和一个以上的有限责任股东所组成的公司中,无限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有限责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有限清偿责任。

10.股份两合公司:是指由一个以上的无限责任股东和法定最低人数以上的若干个有限责任股东所组成的公司。其中,无限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有限责任股东以其所认缴的股份对公司债务负有限清偿责任。

11.公司设立:指公司创办人为使公司取得法人资格按照一定程序所实施的法律行为。

公司与政府的关系调整得井然有序,现代公司制度就像城市的交通规则那样,把一个闹市管理得井井有条,以至于谁要违反这种规则和制度都会受到经济的或法律的制裁。

4.简要回答我国公司的历史演变过程。

答:我国由于几千年来的封建社会重农轻商,商业极不发达,公司组织这种形式无法得到发展。从我国公司的发展史看,它并非我国社会经济条件的自然产物,虽然我国公司的产生和发展有其自身的渊源,但我国公司的发展具有明显的外来性和跳跃性。①在我国古代也存在过一引起类似于西方国家中的合伙企业,这些企业主要存在于采矿及相应的行业,但由于我国历代王朝采取“重农桑,轻商业”的政策,致使我国的商品经济极为落后,因此,与商品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公司组织难以发展。直到西欧列强的侵入,方由列强在我国开办公司,从而使公司组织纳入我国经济活动之中。因此,可以说,我国公司组织的产生具有外生性和殖民性。②建国前的公司制度;旧中国的公司主要有三类:外国资本在中国创办的公司,清政府,北洋政府和国民党官司僚资本创办的公司,民族资本创办的公司;③建国后我国公司制度的演变;A建国初期到19xx年: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公司制度;从建国到19xx年期,我国实行的是产品经济(计划经济),公司制度在这段时间内基本上处于停滞、空白状态。B改革开放以来的公司制度,从19xx年开始到19xx年5月起,国家体改委会同有关部委先后下发《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有限责任公司规范意见》和12个配套规范性文件,股份制的政策和法规不断出台和逐步完善。至此,发端于改革开放初期的股份制,在经过了一段时间的艰难探索之后,终于跨上了稳步发展的坦途。

5.简答公司法的概念和性质?

答:公司法作为法律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的一般共性,同时又具有不同于其他法律的特征:①公司法是一种企业组织法;公司法作为企业组织法,答:按照公司信用基础的不同,公司可分为:①人合公司;②资合公司;③人资两合公司。

5.无限责任公司的特点、优点和缺点分别是什么?

答;无限责任公司主要有以下特点:①无限公司的股东必须是两个以上的自然人;②无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③无限公司也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是受企业法调整的企业法人,因而是公司形式的一种。优点:①组建简便②有利于资智合作③经营努力④信用坚厚;缺点:①股东责任过重②公司的规模有限③股本转让困难。 6.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优点和缺点分别是什么?

答: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是指由法定数量的股东所组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主要表现在: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有限责任;②股东人数既有最低下限,也有最高上限;③有限公司的股东不限于自然人;④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公开募集股份,不能发行股票;优点:①有限责任公司容易组建成;②有限责任公司一般采用董事单轨轨制;③有限公司的股东风险小;缺点:①公司的信用程度不及无限公司;②有限公司易产生投机倾向;③筹集资本和转让资本较难。

7.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优点和缺点分别是什么?

答: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不同于其他公司的鲜明特点:①股份有限公司是最典型的法人组织;②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成均等的股份;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不得少于法定最低人数。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5人以上的发起人发起成立,股东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④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有限责任制。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公司以全部资本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债权人只能对公司而不能直接对股东行使债权。这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法人组织的最典型的特征。⑤股份有限公司是最典型的资合公司。公司的信用基础是它的全部资本。优12.公司开办:是指公司创办人,通过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投资和基本建设,形成公司最初的生产经营能力的过程,它是一种单纯的经济行为,所以公司开办属于经济学范畴的概念。

13.公司成立:是指公司的法人资格依一定程序在法律上被确认。

14.公司资本:是指公司法中具有特定含义的概念,即公司的股本指由章程确定的股东将要认缴或已经认缴的出资总额。

15.公司章程:是关于公司组织及行动的基本规划的书面文件,是公司存在和活动的基本依据。

16.产权:是财产权的简称,它是法定主体对财产所拥有的各项权能的总和。

17.产权制度:是以产权为依托,对各种经济主体在产权关系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进行合理有效的组合、调节的制度安排。

18.公司产权制度:是公司的法人财产制度,它是以公司的法人财产为基础,以出资者原始所有权,公司法人产权与经营者经营权相互分离为特征,来明确各自权利,责任和利益的企业财产组织制度。

1.公司的有限责任:是指公司应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债权人也有权对公司的全部财产提出清偿请求,但是,在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全部债务的情况下,公司的债权人不得请求公司的股东承担超过其出资义务的责任,公司也不得将其债务转移到其股东身上。

2.有限责任制: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仅以其全部财产的一部分承租清偿债务的责任,债权人也仅就债务人的部分财产请求和强制执行,即使其债权未因此而获得全部清偿,对于债务人的其他财产也不能执行。 3.公司的独立人格:是公司在经济活动中作为权利主体地位的法律体现。 4.虚拟股东:指公司的人数并没有达到法定人数,而是采取虚拟的方法使股东人数满足法律对最低人数的要求。

5.公司人格否定论:是指在特定的法律关系中,司法审判人员对公司的股东特别是董事在管理公司事务中从事各种不正当行为而对公司的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况下,不考虑公司的独立人格,而要求公司的股东向债仅人直接承担责任。

6.法人治理结构:指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关系。 7.独立董事:集专家或处在独立立场角色的董事。

8.董事会:指依照法律规定必须由公司设置,由股东选举的董事组成,向股东大会负责的经营决策机构。

9.监事会:公司的监督机构即监事会。监事会是依照法律规定设置,以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监督公司董事和经理行为,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为主要职责的监督机构。 10.首席执行官(CEO):是美国在20世纪60年代进行公司治理结构改革的一个创新,其初衷是要解决公司规模过大,效率不高,决策层执行层脱节等弊端,也就是把一部分本应由董事会决策的权力下放给职业经理人。

11.经理人员的激励机制:是指经营者的报酬激励机制。

12.期股激励:指激励对象以一定的优惠价格获取或免费获取一定数量本企业的股份,并延期兑现的一种激励方式。

13.期权激励:指公司通过给予激励对象在一定期限内,按照某个固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并在其认为合理的价位上抛出的权力的一种激励方式。

14.经理市场:是个特殊的方式,这个市场的“供方”为经营者候选人,“需方”是作为独立市场主体的“虚位以待”的企业,在“供需”之间还有人力资源评估机构,审计机构和“猎头公司”等中介机构存在。

1.股票:股票是股份公司发给投资者作为入股的凭证,持有者有权取得股息、红利和公司经营权利的一种有价证券。

2.普通股:是指股东享有平等权利,随着公司利润的大小而获得相应股息和红利的股份。

3.发行价格: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募集公司股本或增资发行新股时所确定和使用的价格。

4.帐面价值:或称每股净资产,是指每股股票所代表的实际资产的价值。 5.公司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6.股价指数:是表明股票行情变动的一种股票价格平均数。

7.公司合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合并为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

8.公司重整:指公开发行股票或公司债券的公司,由于财务上的困难已经暂停营业,或具有停止营业的危险时,经法院裁定依法律程序以整顿,使之得以复兴的一种法律行为。

9.公司解散:指已成立的公司,因发生法律或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依法对其积极的业务活动,并开始处理未了结事务的法律行为。 10.企业集团:是以一个实力雄厚的企业为核心,以资本联结为主要纽带,通过产品、技术、经济契约等多种方式,把多个企业单位联结在一起,具有多层次组织结构的法人联合体。企业集团是在经济上实行统一控制,而在法律上成员企业又各自保持独立的多法人联合体。

13.控股公司:是指通过持有其他公司一定份额普通股股份,进而达到控制和掌握其他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权和管理权,以获得投资收益为目的的公司。

简答:

1.原始公司的主要形式及其基本特征是什么?

答:原始公司的主要形式有:家族企业、康枚达组织、索塞特组织、海上协会。尽管从古罗马出现类似公司的团体直至中世纪绵延千年以上,但公司的发展仍处于一种幼稚的、原始的状态。原始公司的特征表现在:①没有明确的公司法律规范。②组织上的合伙性与不稳定性。③投资的短期性。④责任的无限性与规模的有限性。原始公司是公司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特定历史阶段,并未成为固定的、经常性的组织形式。原始公司产生和发展的意义,在于它为近代公司和现代公司的出现做好了经济、组织和法律上的准备。

2.近代公司的主要形式及其基本特征是什么?

答:近代公司的组织形式有:合组公司、合股公司、特许股份公司。资本原始积累时期的公司虽然还很幼小,但毕竟已经成形。当然,它同现代相比还不够成熟。概括起来,近代公司具有如下特征:①所有权与经营权进一步分离。②股份公司逐步占据了主导地位。③近代公司侧重于在近代金融业和运输业中发展。④有关公司的法律规范逐步建立起来。 3.现代公司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答:①公司的充分发展;公司具有一般企业难以企及的优点:集资快、投资风险小、规模大、实力强,易于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自19世纪下半页以来,日益充分和普遍化。首先,公司的数量有了惊人的增长。其次,公司规模巨型化。此外,跨国公司的大量出现。②公司的中心地位;由于公司的充分发展,公司在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处于中心地位。公司是国民经济的细胞,国民财富主要是由公司创造的,公司组织掌握着关系国民经济命运的要害部门,特别是大公司已经控制了国民经济的主要命脉。鉴于公司在国民经济中的极端重要性,公司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也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③公司股权的分散化;随着现代工商业的发展,公司规模日益扩大,股东数量不断增多,公司股权日趋分散化和多元化。公司发行的股票和债券往往由分散在各地的千万个投资者所有,持股人不仅有自然人,还有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外国法人和个人。④公司经营多样化、内部管理科学化;现代科技的迅速发展,一方面使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另一方面又使各部门、企业之间的协作关系日益密切。与此相适应,它对企业经营也产生了双重影响,即一方面使某些企业的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另一方面,又使另一些企业、尤其是大公司的经营更加具有多角化和综合性。因此,公司在经营战略上越来越趋于向综合性和跨行业的多样化经营方向发展。⑤公司立法日趋完备;公司制度把公司内部、公司之间,以及主要规定了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公司的法律地位和组织机构,公司的名称和住所,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公司内部的法律关系。②公司法是一种活动法;既然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那么,它就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直接参加社会的商品流通、经营、交易等活动,在这些公司对外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如公司股票的发行、交易、公司债券的发行,转让等都属于公司法调整范围。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司法又是一种活动法。③公司法是一种制定法;公司法是一种制定法,并不是指公司法只用公司法典形式加以表现,它涉及各种法律规范中的有关公司的问题,既包括单一的公司法法典,又包括其他有关公司问题的法律、法规等等。④公司法是公法化了的私法;公司法产生之初主要是规范当事人之间的行为准则,自然像民法一样都属于私法。公法则是调整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从本质上说,公司法亦应归类于私法。但是,由于国家对公司这种经济组织及其活动的干预越来越多,今天的公司法已不再是18、19世纪的公司法,它已逐渐被公法化,是最典型的公法化了的私法。 6.简答公司法的法律特征。

答:公司法在内容、体例诸多方面,都有着与其他法律不同的特点,这些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①从公司法的内容上看,公司法是一种组织法与活动法相结合的法律;②从公司法的体例上看,公司法是一种实体法与程序法相结合的法律;③从公司法的规范性质上看,公司法是一种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相结合的法律;④从公司法所确认的各种规则看,公司法是具有一定国际性的国内法。

7.公司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什么?

答:公司法与民法、会计法、破产法、刑法以及涉外经济法、破产法、劳动法、诉讼法等都有着密切的关系,它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法律,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须臾不可离开的法律。公司法主要有以下方面的作用:(1)公司确定了公司的行为准则,维护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2)公司法确定了发起人、股东、董事、监事、经理的行为规则,保障了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①公司法规定了发起人的责任;②公司法规定了股东的权利和义务;③公司法规定了董事、经理和监事应享有的经营管理权、监督管理权,还规定了董事、经理和监事的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义务及公司各组织机构之间实施各种行为时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 8.如何理解公司法是公司运作的行为准则?

答:公司法规定了公司设立条件和设立程序,只有具备公司条件、履行了法定程序,公司才能设立,才能作为法人从事经营活动。公司的经营范围应当依法登记,并在其经营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法还规定,公司向其他公司投资的,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所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50%,此外,公司法还对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公司发行债券等行为作了规定,使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得到了应有的保障。

9.西方国家公司立法主要有哪些特点?

答:①公司法逐渐形成单行法;②在内容上日趋统一;③确保了股东的权利和利益;④加强了公司的保护;⑤强化了对善意第三人和社会利益的保护。

11.按财产组织制度划分,企业的主要形态有哪些?

答:答:企业制度是随着企业的产生而产生、随着企业发展的,它经历了从简单到复杂从不完善到完善的过程。企业有着各种不同的具体形态:①个人业主制企业;②合伙制企业;③公司制企业。 12.个人业主制企业和合伙制企业各有什么优缺点?

答:个人业主制企业,是一种最古老、最简单的企业形式。我国这些年来大量涌现的私营企业大多为个人业主制企业。(1)优点:企业建立与歇业的程序简单易行,企业产权能够较为自由地转让;经营者与所有者合一,由业主自己直接经营,因而经营方式灵活,决策迅速;所有者的利益与经营者的利益完全是重合的,所有者的利益直接来自企业的经营绩效,所以企业主有充分的积极性去对生产经营过程进行监督;经营者与产权关系紧密、直接、利润独享,风险自担,因而精打细算;信息渠道单一,经营的保密性强。(2)缺点:①无限的责任。在业主制企业中,企业主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的营运和发生的债务负有完全责任。②有限的规模。难于经营需要大量投资的事业。③企业的寿命有限。企业的存在完全取决于企业主,一旦业主终止经营,如市场竞争失败或自然死亡(除非有子女继承),企业生命也会由此终止。合伙制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业主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同对企业债务负连带无限清偿责任的企业。(1)优点:①组建较为简单和容易;②扩大了资金来源和信用能力;③提高了经营水平与决策能力;(2)缺点:①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②稳定性差;③易造成决策上的延误。无论是业主制还是合伙制者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一般把这两类企业统称为自然人企业。 13.公司制企业的本质特征是什么?

答:①产权特征—产权明晰和两权分离。企业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是公司制企业最为本质的特征。②法人特征—法人资格和法人财产权。③组织特征—组织的高级化和复杂化。④技术特征—技术的现代化和系统化。⑤管理特征—管理的现代化和科学化。

14.与个人业主制企业和合伙制企业相比较,公司制企业有什么优缺点? 答:优点:①有限责任②筹资方便③企业的管理水平高④所有权转移方便⑤企业的发展稳定。缺点:①组建程序复杂,费用较高②政府对公司的限制较多③保密性较差。

15.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工厂制度具有哪些特征?

答:工厂制度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实行的企业制度,工厂制度的主要特征是:①企业并不具备典型意义上的企业的基本特征;②企业成为各级行政机关的附属物;③产需脱节,企业的浪费严重;④企业激励约束机制软化,生产效率低下;⑤企业平均主义现象严重。 16.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答:①产权清晰②权责明细③政企分开④管理科学 17.我国现代企业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哪些?

答:①国有资本所有者“缺位”的问题依然存在;②内部人控制问题仍未得到解决;③企业办社会对职工的“隐性负债”使企业改组步履维艰;④企业负债率偏高,融资渠道发育不足;⑤企业组织形式和内部管理体制仍存在较大缺陷。

1.公司的经济功能有哪些? 答;①公司是资本集中的最有效形式②公司能够有效地提高企业的经营效能;③公司有利于资源配置的合理化;④公司能够促进企业家阶层的形式⑤公司有利于重塑社会经济的微观基础。 2.公司的经济功能有哪些?

答:①公司是资本集中的最有效形式;②公司能够有效地提高企业的经营效能;③公司有利于资源配置的合理化;④公司能够促进企业家阶层的形成;⑤公司有利于重塑社会经济的微观基础。 3.公司的分类标准及类型有哪些?

答:依据公司的债务清偿责任及股东责任的不同,公司可以分为:①无限责任公司②有限责任公司③股份有限公司④两合公司⑤股份两合公司;按照公司信用基础的不同,公司可分为:①人合公司;②资合公司;③人资两合公司;从公司经营业务所属行业或领域划分,可将公司分为:①工业公司②商业公司③工商公司、工贸公司、农工商联合公司④金融公司⑤咨询公司⑥房地产公司;依据公司间的控制与依附关系来划分,公司可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按公司内部的管辖系统划分,公司分为总公司和分公司;根据公司股票是否获准在社会上公开发行,并进入证券交易所自由交易,公司可分为:①上市公司②非上市公司;按照公司经营的产品或服务的数量是否具有多样性,以及这些产品或劳务之间有无技术上的有机联系,可以把公司分为:①专业公司②联合公司③综合公司;从公司进行生产、经营的地域范围看,可以把公司分为:①地区性公司②全国性公司③跨国公司;根据公司的国籍,可将公司分为:①本国公司②外国公司③跨国公司。 4.按信用标准公司可以分为几种类型? 点:①有利于吸纳社会资金;②有利于资本流动;③有利于提高管理水平;④有利于分散投资者的风险;缺点:①信用程度较低;②既不易组建,也不易管理;③公司的决权极易落入少数股东手中;④由股票的自由买卖产生投机活动往往带来经济生活的混乱。

8.公司设立与公司开办、公司成立有什么区别? 答:公司设立是指公司创办人为使公司取得法人资格按照一定程序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公司开办是指公司创办人,通过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投资和基本建设,形成公司最初的生产经营能力的过程,它是一种单纯的经济行为,所以公司开办属于经济学范畴的概念。公司成立是指公司的法人资格依一定程序在法律上被确认。 9.公司设立应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答:关于公司的设立原则,各国规定不一,即使同一个国家,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也不完全相同。从公司发展历史看主要经过了五个阶段,即自由主义、特许主义、核准主义、准则主义和严格准则主义阶段。 10.简答公司设立的方式。

答:公司设立的方式可以分为以下两种:①发起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足公司的全部资本而设立公司。②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资本总额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 11.对公司的创办人有哪些限制条件?

答:①对自然人资格的限制条件;公司创办人必须是完全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是法律、法规限制、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②对法人资格的限制条件;必须是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和机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才可能成为公司的创办人。而党政机关法人不能以党政机关名义作为公司的创办人;③对创办人住所地的限制条件;《公司法》第75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12.公司章程的法律特征?

答:公司章程既是公司设立的必要条件,又是公司正常运作的法律依据。因此,公司章程并非一般的行政文件,它具有鲜明的法律特征:①章程的法定性;②章程的真实性;③章程的公开性;

13.公司资本与公司资金、股东权益、公司资产有什么区别?

答:①公司资本与公司资金;公司资金是指可供公司支配的,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价值额,既包括股东的货币出资,也包括公司债、贷款等。因此,公司资金的含义远比公司的资本宽泛,公司资本仅是公司资金的一部分。②公司资本与股东权益;股东权益又称所有者权益,指股东对公司净资产的权昨,包括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可分配利润。由此可见,公司资本是股东权益的一部分。③公司资本与公司资产;公司资产是公司的全部财产,既包括股东出资所形成的财产,也包括公司负债所形成的财产,因此,公司资产=负债+股东权益。公司资产的具体形态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递延资产。 14.股东的出资方式有哪些?

答:①货币出资;这是股东最基本,最常用的一种出资方式。任何一个公司进行生产经营,都离不开一定量的货币或现金。以货币出资,股东的出资价值准确,无须作价,而且公司日后经营可运转自如;②实物出资;它是指金钱之外的其他财产出资,既可以是动产、不动产,也可以是债权、有价证券等。一般股东以有形财产,如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等作价出资;③无形财产出资;它包括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 15.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

答:在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须经以下几项程序:①发起人的发起;②订立公司章程;③申请设立的行政审批;④认定股份;⑤募集设立时召开创立会;⑥建立管理机关即选任董事、监事等;⑦设立登记。 16.产权的含义有哪些?

答:①产权的基础和核心是所有权;②产权是以财产为基础的若干权能的集合;③产权所包含的各项权能可以统一也可以分离;④产权的各项权能可以组合;⑤产权的各项权能可以转化。 17.产权与所有权的区别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①反映财产关系的角度不同;②概念外延不同;③“财产”一词的含义不同;④运动属性不同;⑤所有权与产权的着眼点不同。 18.产权的主要形态有哪些?

答:①实物形态;②股权形态;③债权形态;④知识产权形态。 19.简答产权制度的功能。

答:产权制度具有以下功能:界区功能、激励功能、约束功能、交易功能等。

20.公司的股权结构包括哪些内容?

答:公司的股权按投资主体分为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和外资股,但具体到某一个公司时,可能仅含其中的一种,两种或三种股权,四种股权不一定同时兼有。目前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主要有四种:一企四股,即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和外资股;一企三股,即国家股、法人股和个人股;一企二股,即法人股和个人股,这种股权结构的公司基本上是原来的集体企业改制为股份公司的,由于国家基本上没有参股,故不设国家股;一企一股,又称“三无”股,如上市场公司的方正科技、飞乐音响、飞乐股份的股权全部都是公众流通股。即使是若干种股权混合,各种股权在不同公司中所占的比例也各不相同。

21.我国公司股权结构的主要模式是什么?

答:①国家控股型;②法人控股型;③公众控股型; 22.发达国家股权结构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答:发达国家公司的股权,从总体上看是趋向分散化,亦即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但由于各国国情和体制的差异,公司的持股结构呈现出各自不同的特点:①美国公司持股结构的特点是以个人持股为主;②日本公司持股结构的基本特点是法人持股比重大;③各国关于持股问题有三个问题法律规定不一。

1.有限责任制的主要功能是什么?

答:①风险减少和转移功能。②鼓励投资功能;③资本流动促进功能。 2.在什么情况下应对公司人格予以否定?

答:许多学者认为,在不法行为人利用公司形式规避法律、从事欺诈等违法活动的情况下,应对公司人格予以否认,主要包括以下五种情况;财产混合、人格混同、虚拟股东、不正当的控制。 3.简答法人治理结构的双层关系结构。

答: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本质上表现为一种双层的关系结构:①股东大会与董事大会之间的信任托管关系;②董事会与经理人员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

4.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的原因及特点是什么?

答:公司之所以要建立这样一套管理机构,是由下列原因造成的:①弥补股东的功能性缺陷;②克服责任无人承担的缺陷;③维护股东和公司的权益。

5.简答股东大会的职权和职责。

答:职权:①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②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年度财务结算;③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年度财务结算;④选举或罢免公司董事和监事;⑤决定公司增加或减少资本;⑥决定公司债券的发行;⑦决定公司的分立、合并、终止和清算;⑧修改公司的章程。职责:公司的重大问题一经股东大会通过,全体股东相应地就要承担应有的责任。如果股东大会的决策失误,使公司的经营业绩下降,甚至导致公司破产倒闭,包括当初投反对票或弃权票在内的全体股东,都要承担自己收益减少甚至资产受损的责任。如果那些不赞成股东大会决议的股东,要想不承认股东大会决议带来的相应责任,惟一的办法就是将自己的股份转让出去。

6.简答董事会的职权和职责。

答:职权:①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②执行股东大会决议;③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④拟定公司的财务预决算方案、

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⑤制定公司增减资本、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⑥拟定公司合并、分立、终止和清算的方案;⑦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职责:①从法律上和经济上必须对股东大会承担受托责任,代表和维护股东的利益对其代理人高级经理人员进行监督约束。②应当承担决策失误的责任,根据决策失误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和带来的损失程度,来确定董事会和董事长应负责任的大小。具体责任表现在职务、经济利益和法律三方面,每个董事应负的责任也应作区别。 7.简答总经理的职权和职责。

答:职权:①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②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③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④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⑤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的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⑥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如拟订公司职工的工资水平和分配方案,决定公司副总经理以下员工的奖惩等。职责:总经理是代理董事会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的经营者,相应地,他也应只承担与经营利害理相关的责任。总经理主要承担因经营管理不善的责任,从性质上讲包括职务上、经济上和刑事上三个方面。 8.简答监事会的职权和职责。

答:职权:①检查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活动;②对董事、经理履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③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⑤列席董事会会议;⑥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职责: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它不能代替董事会的决策活动,不能对外以公司的名义进行各种业务活动,也不得干扰董事会和经理的正常活动。因此,单纯因为决策失误或经营管理不善使公司蒙受损害,监事会及其监事概不承担任何责任。但若监事存在渎职行为或者在执行职务时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形象造成影响和经济上造成损失的,应相应地承担责任。 9.简述经理人员激励机制的设计原则。

答:①报酬与绩效挂钩,以效率优先为主的原则;②固定收入与风险收入相结合,以风险收入为主的原则;③长期业绩与短期业绩相结合,以激励长期业绩为主的原则;④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以物质激励为主的原则。

10.期股期权激励主要有哪些特点?

②交通运输业;贸易的发展要求交通运输业相应发展,海上交通与海外贸易几乎是同时和同步发展的。贸易区域的大小,取决于运输方式,随着经济的发展,落后的交通运输业成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严重障碍。内陆贸易往往受到陆上交通的制约,特别是矿产品的生产和流通要求大运输量,原有的人力车和牲畜驮运已经远不能满足大规模、远距离交易的需要。技术的发展已使开通运河和修建铁路成为可能。③金融保险业;贸易和交通运输业的发展不仅依靠建立公司筹集资金,也离不开银行贷款的支持。即便通过公司形式筹资,也要借助于金融机构发行股票,这必然刺激了金融业的发展。由于银行投资风险较大,除国家银行外,股份银行纷纷兴起。④制造业;股份公司发展的这种顺序表明,在社会化大生产的商品经济条件下,一个国家的经济起飞往往是从第三产业,即贸易(特别是对外贸易)和金融业的发展开始。百业兴办,投资为先。外贸和金融是解决资金积累的两在工具,经济起飞从这里开始是合科经济发展规律的。交通运输业的发展晚于贸易的发展,又先于制造业的发展,因为制造业的产品及其所需生产要素广泛而大量的流通,依赖于交通运输业的先行发展。股份公司发展的这种顺序性还表明,证券市场是资源合理配置的一种有力机制,它能按照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自动地,有条不紊地把社会上的有限资源按照先后顺序和一定比例分配到各个产业部门。 3.试述公司法的基本内涵和法律特征?

答:公司法是指规定各种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和解散及调整公司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关于公司法的概念,我们应从以下两方面理解:①公司法调整的对象只能是公司,而不是其他企业组织形式;②公司法规定了公司对内对外的法律关系。公司法作为法律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的一般共性,同时又具有不同于其他法律的特征:①公司法是一种企业组织法;②公司法是一种活动法;③公司法是一种制定法;④公司法是公法化了的私法。法律特征:①从公司法的内容上看,公司法是一种组织法与活动法相结合的法律;②从公司法的体例上看,公司法是一种实体法与程序法相结合的法律;③从公司法的规范性质上看,公司法是一种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相结合的法律;④从公司法所确认的各种规则看,公司法是具有一定国际性的国内法。

4.试述公司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答:公司法采取的主要形式是单行法,即在一个法中包含多种法律关系,股东独立存在的法人;公司成为不依赖于股东而独立存在的法人具有重要

意义:①公司作为法人,对公司资产具有全面的支配权;②投资者的权能大大弱化;③所有者和法人之间产权关系界定十分清晰; 5.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论述产权结构多元化的实现方式。

答:①引起新的战略投资者;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方式有三种:一是增资扩股;二是出让产权;三是资产置换;②培育和发展机构投资者;为了更好地发挥股东的作用,使各个投资主体有效地相互制约,避免一家大股东说了算,要培育和发展机构投资者,如各种投资基金等,特别是民营机构投资者,以免在股权分散的情况下,众多小股东不起作用和利益受损;③产权清晰到自然人;对家族企业而言,财产不应归某个家族所有,而是要清晰到家族中的每个自然人头上,使每个自然人都作为产权拥有者,成为独立的利益主体。④引进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实际上等于为企业产权增加了一个主体。独立董事有独立的人格并可对企业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判断,他虽然不是出资者,但其与出资者具有同样的投票权,因而也是企业中的主体之一。⑤非竞争性企业产权结构多元化;国际上已经不太谈垄断企业不能走向产权结构多元化,明显的例子就是英国电信。 1.试述怎样健全独立董事制度。

答: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需要一个尽职高效的董事会。因为董事会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处于重要地位,它除了要代表股东的利益以外,还要代表利害相关者——公司员工、债权人、供应商的利益,故需要特别重视和健全董事会制度。可具体采取以下措施:①实行董事会集体决策;②董事长与总经理分设为宜;③优化董事会的结构;④理顺董事会与经理层的关系;⑤增加董事会对股东的责任感。 2.试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组织设计。 答:法人治理结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人员四个部分组成。股东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总经理及其高层经理人员组成公司的执行机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于各自的地位,功能和作用不同,他们分享着不同权能,承担着相应责任,形成既相互独立又相互作用、相互制衡的关系。因此,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必须明细划分股东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人员各自的权、责、利、使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得其所,保证公司稳定、有序、高效地运作。 3.结合实际分析我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答:①期股期权激励的长期性;②期股期权激励的有效性;③期股期权激励对象的有限性;④期股期权激励降低了平庸者混水摸鱼的可能性。 11.简述公司监事机构的四种设置形式。

答:①集执行职能与监督职能于董事会一个机构的设置形式,即一元制;②将执行职能与监督职能分别授予不同机构的设置形式,即二元制;③采取介于一元制和二元制之间的设置形式;④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司监督机构体系。

1.股票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答:①风险性;②流动性;③决策性;④亏损责任有限责任。 2.股价指数有什么作用?

答:①股市行情变化的测量器;②投资者投资时不可缺少的信息;③反映经济状况的“晴雨表”。

3.简述世界及我国主要的股价指数。

答:①道·琼斯指数;道·琼斯指数是世界上最早、最享盛誉和最有影响的股票价格指数,由美国道·琼斯公司计算并在《华尔街日报》上公布。道·琼斯股价指数以19xx年10月1日为基期,基期指数为100。②标准普尔指数;是标准普尔公司于19xx年开始编制和发表的,基期指数也是100。③NASDAQ指数;NASDAQ市场设立了13种指数,其中,NASDAQ综合指数是以在NASDAQ市场上市的,所有本国和外国的上市公司的普通股为基础计算。该指数是在19xx年2月5日启用的,基准点为100点。④金融时报指数;金融时报指数是英国最具权威性的股价指数,由《金融时报》编制和公布。⑤日经股价指数;日经股价指数由《日本经济新闻社》编制和公布的,反映日本股票市场价格变动的股价指数。⑥恒生指数;是香港恒生银行于19xx年11月24日起编制公布,是系统反映香港股票市场行情变动最有代表性和影响最大的指数,它挑选了33种有代表性的上市股票为成份股,用加权平均法计算。⑦上证综合指数;上海证券交易所从19xx年7月15日起编制并公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价指数,它以19xx年12月19日为基期,以全部上市股票为样本,以股票发行量为权数,按加权平均法计算。⑧深证成份股指数;深证成份股指数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编制,通过对所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进行考察,按一定标准选出40家有代表性的上市公司作为成份股,以成份股的流通股数为权数,采用加权平均法编制而成。

4.公司债券包括哪些种类?

答:①记名公司债和无记名公司债;②担保公司债和无担保公司债;③定息债券和贴现债券;④公募债券和私募债券;⑤转换公司债和非转换公司债。

5.公司债券的发行目的和发行条件、发行程序如何?

答:公司债券的发行目的主要有:①扩大资金来源;②降低资金成本;③减少税收支出;④公司发行债券既可以获得经济方面的好处,又不会影响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公司债的发行条件主要包括:①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②累积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③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④资金筹集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⑤债券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⑥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发行公司债必须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一般需经过决议、申请、审批、募集四个阶段。

6.公司合并与公司分立的动机分别是什么?

答:公司合并的动机:①扩大经营规模,增强经济实力;②实现多角化经营,分散经营风险;③提高市场份额,扩大市场销售;④消除相互竞争;⑤优化资源配置;⑥防止被其它公司吞并;⑦减少各种开支,节约税金;⑧获得股票升值的好处。公司分立的动机:①财产分割;②经营分割;③扩大资本控制范围;④回避法律限制。 7.简述公司合并与公司分立的程序。

答:公司合并的程序:①作出合并决议;②签订合并协议;③编制资产负债及财产清单;④通知或公告债权人;⑤办理合并登记。公司分立的程序:①作出分立决议;②签订分立协议;③编制资产负债及财产清单;④通知各债权人或公告;⑤办理登记手续。 8.企业集团的特征是什么? 答:①企业集团的参与者之间是以资本为纽带或者紧密的经济利益关系而联合在一起的。②各参与者以集团章程作为共同的行为规范。③企业集团必须具备一定的规模。④企业集团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9.企业集团与集团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答:集团公司是企业法人,要进行企业法人登记;企业集团本身不是企业法人,不能进行企业法人登记;集团公司是企业集团中起主导作用的企业,是企业集团的核心部分。一般集团公司不包括企业集团全体成员企业。 10.控股公司的特征是什么?

答:①以较少的产权投资控制巨额的资产;②风险相对独立;③平静实现控投。

11.国有控股公司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答:①它是独立的特殊的企业法人。②它是介于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产权经营和管理组织;③它承受的资产规模数量较大,承担风险的能力较强;④国有控股公司对所控企业的管理边界清楚。⑤国有控股公司中国家向所控企业委派产权代表。

12.公司债券与股票的区别何在?

答:①股票与债券的性质不同;②持有者的权利和责任不同;③股票与债券的投资收益不同;④股票与债券的期限不同;⑤股票与债券的风险程度不同。

13.简述公司合并与公司联合的联系与区别?

答:公司合并与公司联合的共同点:①公司联合与公司合并都是由若干个企业合为一体的现象;②在对外关系上,彼些联合着的公司有时也会作为一个整体来与其它公司发生经济联系;③在内部关系上,彼些联合着的公司有时也会有一个内部协调组织,并对各公司之间的经济活动进行调节。公司合并与公司联合的区别:①合并行为必然引起原主体资格的变更;②合并行为必然会涉及到公司全部资本的转移;③合并与联合具有不同的法律程序。

六、论述题:

1.试述公司产生的条件和环境。

答:公司的产生有其独特的条件和环境,从经济条件来说,公司是生产社会化发展的产物。生产的社会化在资本原始积累时期以后,集中体现于贸易的广泛发展和信用制度的出现。从文化背景看,欧洲的文化传统包含了强烈的商品经济意识。①贸易的巨大发展是公司产生的前提;②信用制度的出现为公司的创立提供了条件;③商品经济意识为公司的产生提供了适宜的文化土壤。

2.分析公司发展的顺诹产业,并阐述它给予我们哪些启示?

答:公司的发展史表明,公司并非一开始就在所有产业部门全面展开的。从公司的发展进程看,它在部门和产业的扩展有个客观的历史顺序,即公司最初起源于海上贸易(16世纪以前),接着扩展至交通运输业和金融业(17-18世纪),最后,公司大量地、普遍地出现在制靠业部门(19世纪下半叶之后)。①贸易领域;公司的这种发展顺序不是没有缘由的,公司这一组织形式的出现完全是由企业规模的扩大与资金筹措之间的矛盾引起的。最先深刻感受这一矛盾的是流通领域,而不是生产领域。因为生产规模的扩展,是由流通范围的扩展,从而使商品流通数量的激增引起的。而每一种法律关系又涉及相应法律的有关规定,于是,就产生了公司法与其他相应法的关系。①公司法与民法之间的关系;②公司法与经济法之间的关系;③公司法与刑法之间的关系;公司法是随着公司的产生和发展逐步产生、发展和完善的。只有公司的存在,才可能有公司法;反之,公司法的制定又对公司的健康正常发展起着积极的作用。①公司法确定了公司的行为准则;②公司法确定了发起人、股东、董事、监事、经理的行为规则。

5.分析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历程,说明为什么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答:1.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实行的企业制度是工厂制度。其主要特征是,企业并不具备典型意义上企业的基本特征,企业成为各级行政机关的附属物,产需脱节、企业的浪费严重,企业激励约束机制软化、生产效率低下,企业平均主义现象严重。

2.针对工厂制度的弊端,从19xx年开始进行国有企业改革试点,先后经历扩权让利、利改税、经营承包和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四个阶段。

3.从国企改革的发展历程我们看到,国有企业存在的问题,既不是一个简单的放权让利就可以解决的问题,也不是—个单纯的经营机制转换问题,而是从产权组织形式、领导体制、管理制度、经营机制等都不合理.要真正搞好国有企业的改革,必须解决深层次矛盾,必须把改革的思路从“政策调整”转向“制度创新”,按照社会化大生产和现代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实现制度创新思路的根本途径。

4.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社会资源最佳配置的需要,是适应政府转变职能、改革国有资产产权管理体制的需要,是解决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的有效机制,是解决企业社会负担过重问题的有效方式。

6.试述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和内容。

答: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是:①产权清晰;产权在两个方面的清晰:一是法律上的清晰;二是经济上的清晰。②权责明细;权责明确是指合理区分和确定企业所有者、经营者和劳动者在企业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因此它们的权利和责任也是不同的。③政企分开;政企分开也有两层含义。一方面要求政府将原来与政府职能合一的企业经营职能分开后,还给企业;另一方面,要求企业将原来承担的社会职能如住房、医疗、养老、社区服务等分离后,交还给政府和社会;④管理科学;强化企业管理,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是现代公司制的内在要求。内容包括:①现代企业法人制度;②现代企业组织制度;③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7.如何完善我国的现代企业制度?

答:要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现代企业制度,需要实践经验的积累和不懈的理论探索。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总体构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从战略上对国有经济的布局进行调整,要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区别对待。国有经济必须控制的行业和领域包括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今后,国有经济将在这四大行业和领域集中发展,而在其他行业和领域将逐步收缩和退出,以便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的特有功能和作用。②建立科学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③降低企业负债率,加快发展资本市场;④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⑤面向市场着力转换企业经营机制。

1.试述公司的特征及其与相关术语的比较。

答:①公司与企业;公司是企业的一种形式,但不是企业的惟一形式。公司作为规范化程度较高的、组织结构较完善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具有不同于一般企业的法律特征。A出资方式不同;B责任形式不同;C法律地位不同;D适用的法律规范不同;②公司与法人;公司作为法人企业,不同于自然人企业。作为法人企业的公司不同于作为自然人企业的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它们在组建程序和责任形式等方面有很大区别。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创设的,必须符合公司法的严格规定,并以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是法人,但公司全部成员单位不是法人。法人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不存在大法人内部的小法人关系,也不存在法人内部的上下两级法人关系。③公司与联合体;公司是由多个投资主体出资组成的经济组织。组成公司的投资主体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公司作为联合体,是联合经济组织的一种形式,但并非所有的联合经济组织都是公司。公司作为联合体必须是紧密的完整的有机整体,是作一个企业整体的联合经济组织。④公司与工厂;工厂是从事工业生产活动的场所,工厂不是公司,因为单个工厂不是联合体;⑤公司与企业集团;企业集团与公司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它们都是社会生产或服务的经济组织,者是经济联合体,都有多个投资主体,都以取得最佳经济效益为目的,都是社会分工与协作的产物,并且公司是企业集团发展的基础。它们的区别表现在:第一,公司是企业法人,内部成员是紧密相连的整体,不是法人;而企业集团整体不是法人,集团内中成员仍然保留其独立的法人地位。第二,公司内部不仅生产技术联系紧密,而且资产和经营也密不可分;而集团成员通过控股、参股或生产技术联系联结在一起,成员的资产和经营是各自独立的。第三,公司先于企业集团而存在。

2.分析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并说明它们的主要区别。 答: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是指由法定数量的股东所组成,公司股东惟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资合公司,它和股份有限公司有许多相似之处,同时它也具有人合公司的一些特征。股份有限公司也称股份公司,是指由一定人数的股东发起设立,全部资本划分成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集资经营共担风险的企业经营形式长期发展的产物,并逐渐成为西方发达国家中占统治地位的公司形式。从数量上看,股份有限公司不占绝对优势。但是,由于股份公司资本雄厚,实力强大,所以,在西方发达国家整个经济中均占统治地位,许多重要的经济领域和部门,特别是制造业、采掘业和金融业等资本密集型行业,都由股份有限公司操纵和把持。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是经济生活中最常见的两川公司形式,但在我国的实际工作中,人们往往忽视两者之间的差别,引起概念上的混淆和操作上的混乱。首先,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过发起方式或募集方式的严格程序才能设立,而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比较简单。其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可以在证券市场上自由买卖;有限公司的股东出资后获得的只有权利证书,不能买卖和流通。最后,股份有限公司实行股东平等原则,各股东按其拥有的股份的比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有限公司股东的出资额可以不同,但每个股东都只有一个股份,其决议不仅需要拥有多数资本的股东的同意,而且要经过大多数股东的同意方可通过。

3.试述公司设立的条件。 答:(1)公司设立必须要有创办人;(2)公司设立必须订立章程;(3)公司设立必须要有资本;(4)公司设立必须登记。 4.试述公司产权制度的特征? 答:(1)公司产权制度的基础是公司所拥有的法人财产;所谓法人财产就是由出资者依法向企业注入的资本及其增值和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负债所形成的财产。公司拥有法人财产,才能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才能承担起资产经营的责任和风险,才能成为真正的法人主体。所以,拥有法人财产,是企业法人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基础。(2)公司产权制度的权力安排是三权分离;即出资者的最终所有权,公司的法人权与经营者的经营权相互分离,在载体形式上,投资者的原始所有权表现为价值形态的股权,法人财产权表现为实物资产的支配权,或称物权,经营者的经营权即通常所说的经营管理权。(3)公司成为不依赖于答:由于我国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探索的时间很短,从实践看,尚存在不少比较突出的矛盾,有些矛盾还相当尖锐。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①股权结构不合理使中小股东没有发言权;②股东大会未能充分有效地行使职权;③董事会不规范、董事不“懂事”的现象比较遍;④监事会的监督机制弱化;⑤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监事会责权实施中的矛盾;⑥“新三会”与“老三会”的关系尚未理顺。完善我国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①健全董事会制度②建立完善的激励和约束机制③强化监事会的监督功能,并自觉接受公众监督④处理好“新三会”与“老三会”的关系。 1.结合实际,分析影响股票价格的基本因素。

答:股票的内在价值决定股票的市场价格,但市场价格又不完全等于其内在价值。股票和银行利率是决定股票价格的两个重要因素,然而,股票的市场价格还受供求关系以及其他诸多因素的影响,股价的波动是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经济的兴衰、政治风去社会的震荡等各种状况都对股票市场价格变动产生影响。因此,股票市场价格变动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它既受企业内部因素影响,又受社会环境影响,是企业内部和外部诸多矛盾互相影响的结果。影响股票波动的基本因素是:①政治因素;政治因素是指国际国内重大经济事件及重大经济政策的出台、变更对股价的影响。在当代,世界各国的经济联系十分紧密,国际上政治经济形势的重要变化,会波及其他国家以至产生连锁反应,从而导致股市的动荡。如国内政局的稳定,对股市会产生良好的影响,反之会导致股价下跌。政府易人,政权转移等重大政治事件,关系到国家的政治、经济、外交、军事等政策的调整和变动,从而影响社会的安定,导致股价的波动。②经济因素;⑴国内生产总值。从长期看,股票价格的波动与一国的国内生产总值的变化是一致的。⑵银行利率。利率的变动与股价的变动关系相当密切。利率提高时,会吸引社会游资流向银行,股票的市场需求减少,使股票价格下跌。同时,利率提高还使企业贷款的利息增加、负担加重,导致企业利润下降,股价会因此下降。与此相反,利率降低,社会资金流向股市,股票市场需求增加,企业也因利率降低而增加利润,从而推动股票价格上升。⑶货币供给量。货币供给量对股票市场的影响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货币供给量增加时,可用于购买股票的资金相应增加,股价会上涨;当货币供给量减少时,用于购买股票的资金相应减少,股价会下跌;另一方面,当市场上货币供给量过多而造成通货膨胀时,人们为保值而购买股票,股票需求增加,价格上涨;当货币供应不足时,人们为取得货币资金而抛出股票,导致股票价格下跌。⑷经济周期;在经济繁荣时期,股价自然上涨;在危机阶段,可分配的股利少或根本无法分配股利,投资者竞相抛售股票,造成股价暴跌;在萧条阶段,社会需求减少,生产严重过剩,人们的证券投资活动处于观望状态,因此,股票的价格往往呈相对稳定状态,或者缓慢上升;在复苏阶段,全社会的固定资产投资扩大,企业的经营活动日趋活跃,利润不断增加,人们对经济的预期乐观,此时股价开始全面回升。③心理因素;心理因素是指投资者心理状况对股票价格的影响。许多情况都会引起投资者的心理变化,甚至有些传闻或谣言也会造成投资者抢购或抛售某种股票,以致引起某一种股票的价格猛涨或暴跌。④企业因素;企业因素是决定股票市场价格变动的最基本因素。在其他情况不变时,股价总是和企业利润同方向变动的。当企业盈利上升时,股价会上升,盈利下降时,股价也会下跌。一些有发展前途、营业状况好、信誉高的公司,自然对投资者有吸引力,致使这些公司股票的购买者趋之若鹜,股票价格就会上涨;反之,一些没有发展前途,营业状况差、信誉低的公司对投资者缺乏吸引力,这些公司的股票在市场上问津得少,价格就下跌,在现实经济生活中,股价的升降往往在收益变动之前发生,因为投资者购买股票着眼于未来。在实际经济生活中,上述因素是综合或交叉地作用于股票价格。在同一时间有些因素驱使价格上涨,有些因素又迫使价格下跌,股票价格最终是涨是跌,主要看各种因素作用的强弱。因此,对股价的分析不仅需要充分占有资料拥有信息,还要对许多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同时,股市中人为的投机操作因比如轮作、哄抬、轧空、套杀等,以及证券管理机构的某些限制规定,对股价者会产生一定影响。 2.试述股票与债券的联系与区别?

答:联系:公司债券与股票均属于公司获得经营所需资金的方式,同时也都是社会投资人的投资对象,因此,二者在经济功能上有共同之处;对于发行者来说,它们都是筹资手段,都可以由此获得所需要的资金,对于投资者来说都是投资工具,都可以由此把货币投放到自己认为最有利可图之处,并按期获得收益;它们都是虚拟资本,本身没有价值,却因能带来一定的收益而具有价格,它们的价格形成都具有特殊性,通常它们的市场价格都与其券面额或票面额不一;它们都具有一定的流动性,都可以通过买卖实行转让。区别:①股票与债券的性质不同;②持有者的权利和责任不同;③股票与债券的投资收益不同;④股票与债券的期限不同;⑤股票与债券的风险程度不同;

3.为什么要对公司实行重整?公司重整与破产有什么区别?

答:公司重整是指公开发行股票或公司债券的公司,由于财务上的困难,已经暂停营业,或具有停止营业的危险时,经法院裁定,依法律程序予以整顿,使之得以复兴的一种法律行为。一般说来,股份有限公司的规模巨大,股东、职工、债权人都很多,与其有业务关系的单位也很多,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的好坏,涉及面十分广泛。如果公司经营不善,引起破产或倒闭,会造成大量职工失业,大批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受损,还可能会造成其他连锁性的反应,比如造成其他与之有业务联系的公司倒闭。所以,为了保护债权人,股东和职工的利益,稳定社会经济秩序,有必要对濒临破产倒闭,但有恢复生机的可能性和必要性的公司,实行重整制度。公司重整与破产的区别:①公司重整与公司破产的目的不同;②提出公司重整与公司破产申请的主体不同;③公司重整与公司破产的原因不同;④公司重整与公司破产的执行机构不同;⑤公司重整与公司破产的法律程序不同; 4.试述公司重整的法律程序?

答:①首先要进行公司重整的申请,各国公司法一般都规定了申请条件、申请人和申请书的内容;②调查阶段;③重整实施阶段;⑴开具重整裁决书;⑵选任重整监督人;⑶选任重整人实施公司重整;⑷拟定公司重整计划;⑸关系人会议;⑹发布重整公告;④完成重整阶段。包括终止和完成。 (一)业主制企业的特征和优缺点如何? 业主制企业的主要特征是:(1)产权主体是唯一的,产权结构是完整统一的,业主作为投资者享有所有、占有、使用、处置和收益权。(2)企业自负盈亏,业主对企业经营及其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业主的一切财产在法律上都是可以用来抵偿债务的。(3)主要依靠个人积累,谋求企业发展和追求最大利润,表现在企业行为上是兢兢业业、精打细算、努力扩充资本。(4)企业内部的组织管理结构简单,业主亲自指挥生产、组织营销,并直接对生产工人和其他雇员实行监督,包括分派工作、指导生产、确定报酬和解雇人员等。(5)企业规模小,经营产品单一。 业主制企业的优点主要有:(1)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归于一体,所有者与经营者合一,由业主自己直接经营,因而经营方式灵活,决策迅速。(2)经营者与产权关系紧密、直接,利润独享,风险自担,因而精打细算。(3)企业建立与歇业的程序简单、易行,产权能够较为自由地转让。(4)信息渠道单一,经营的保密性强。 业主制企业的主要缺点是:(1)企业规模小,财力有限,经营范围具有强烈的地域局限性,难以从事投资规模较大的经营项目。(2)抗风险能力差,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使业主承担的风险极大。(3)企业对自然人的依附关系使企业没有强大的生命力,企业的存在完全取决于企业主,一旦业主终止经营,企业生命也会由此终止。(4)由于企业规模小、产权主体单

一、企业主身兼数权,企业管理水平普遍不高。 (二)合伙制企业的特征和优缺点如何? 合伙制企业的主要特征是:(1)企业的产权主体有多个,但产权结构仍是完整统一的,合伙人共同拥有企业财产的所有、占有、使用、处置和收益权。(2)合伙人原则上都应该从事企业的经营管理,每个合伙人对企业债务均负无限责任,而且合伙人之间的责任是相互连带的。(3)合伙人之间达成一个书面或口头协议,通过协议来共同组成企业,企业成败主要取决于合伙人能否履行他们的协议,合伙人之间难免会发生偷懒、“搭便车”的道德风险,彼此监督是相当困难的。 合伙制企业的优点:(1)合伙企业由众多合伙人共筹资金,扩大了资本金的来源,分散了投资风险,提高了信用能力。(2)合伙人可以利用各自专长,在更大范围内发现和选择更强的经营者,企业经营水平与决策能力优于业主制企业。(3)组建较为简单和容易。(4)合伙人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与企业的盈亏利益有着直接关系,有利于提高经营者的责任心。 合伙制企业的缺点主要有:(1)由于合伙人在数量上存在一定的限制,筹资尚未市场化,严重限制了资金的来源和企业规模的扩大,企业依然局限在规模较小的生产和经营之内。(2)合伙制企业的有效运行,依靠合伙人之间信守承诺和达成默契,一旦某一合伙人违背承诺退出等,合伙制企业就终止了。(3)合伙企业责任相互牵连,使合伙人面临相当大的风险,这也是合伙制企业很早出现却难以扩发展的原因。(4)合伙企业的所有合伙人都有权代表企业从事经营活动,重大决策须所有合伙人参加,在一些有争议的问题上,往往难以取得一致,很难及时作出决策,决策效率相对较低。

(三)企业制企业的特征和优缺点如何?

公司制企业的主要特征:公司制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各个投资主体所占份额十分明确,产权界定非常清晰。投资者的责任是有限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来承担责任。公司有一套规范、严密而灵活的产权转让机制,上市公司的股票很容易通过股票交易市场进行购买或出售,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转移和股权认购也较便利、快捷。公司的法律地位明确,使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除非公司自愿终止或破产,其他因素一般都不会影响公司的存续和发展。

公司制企业与业主制企业和合伙制企业相比较,具有许多突出的优点:4.准则主义原则。又称登记主义,它经历了单纯准则主义和严格准则主义两个阶段。单纯准则主义即法律上预先对设立条件作出规定,只要符合法定条件,经过登记,就可设立公司。严格准则主义是对单纯准则主义进一步完善的结果,具体是指在严格规范公司设立条件的同时,增加了由法院判定设立或由行政机关登记设立的程序,为当今多数国家所采用。 我国《公司法》借鉴大多数国家的先进经验,对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采取严格准则主义原则,即只要经过工商行政机关的登记就能成立;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须获得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 (二)公司设立的方式有哪两类?

1.发起设立方式。又称共同设立、单纯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足全部资本额而设立公司的设立方式。发起设立具有程序简单和成本较低的优点,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均可以采取这种方式设立。

2.募集设立方式。又称募股设立、渐次设立、复杂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的一部分资本,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的设立方式。募集设立较为复杂,但其在广泛地募集社会巨额资金方面有着发起设立不可比拟的优越性。股份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可以采取这种方式设立。 (二)公司设立的条件是什么? 1.股东或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制定公司章程;

3.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变更土地登记; 4.有公司名称、组织机构和公司住所。 (三)股东出资方式有哪几种?

1.货币出资方式。是指股东直接用资金向公司投资的方式。这是最基本的出资方式。

2.实物出资方式。是指股东对公司的投资是以实物形态进行的,并且实物构成公司资产的主体。实物必须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建筑物、设备、原材料或者其他物资。对于实物出资,必须评估作价,核实财产。股东以实物出资时,应在办理公司登记之前办妥转移手续,并由有关验资机构验证。

3.知识产权出资方式。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的知识资产。用知识产权出资,一、什么是有限责任制?其有哪些特征?功能如何? 有限责任制起源于英国。公司的有限责任是指公司应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债权人也有权对公司的全部财产提出清偿请求。但是,在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全部债务的情况下,公司的债权人不得请求公司的股东承担超过其出资义务的责任,公司也不得将其债务转移到其股东身上。

有限责任制具有两个基本特征:

1.公司具有与其投资者(股东)个人互相分离的独立人格。

2.公司股东对公司负有出资的义务,股东以其认购的出资额承担对公司的责任。

有限责任制的功能: 1.减少和转移风险; 2.鼓励投资; 3.促进资本流动;

4.促进市场经济的发育和完善。

二、怎样理解公司人格独立的内涵?公司人格独立面临哪些挑战? 公司人格独立的内涵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 2.公司拥有独立的财产; 3.公司和股东责任有限。

公司人格独立和股东有限责任自诞生以来,在限制投资风险、刺激投资积极性、促进股份自由流转和促进生产力发展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任何一个制度并非都是十全十美的,其自身也存在固有的缺陷,随着社会的发展受到了愈来愈多的指责和挑战。 1.制度设计本身对债权人有失公正; 2.制度运行过程易为股东所滥用; 3.对侵权责任的规避。

三、公司人格否定有什么特征?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作为公司法人制度的补充,起源于19世纪末的美国,流行于20世纪初的英国和德国,20世纪50年代的日本也开始适用这一制度。它弥补了单纯法人人格制度的固有缺陷,有效地防范了不法分子利用法人的独立人格和有限责任特性逃避承担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保护了社会(1)分散风险。出资人只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大大减小了投资者和公司的投资风险。(2)筹资方便。有利于企业通过股份的形式广泛地筹措社会上分散的闲置资金,在很短的时间内创办起大规模的企业,提高企业的规模效益。(3)企业的管理水平高。公司制企业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公司股东一般不再直接参与经营管理活动,而是聘请专家来管理企业,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 公司制企业的缺点表现在:(1)组建程序复杂,费用较高。(2)政府对公司的限制较多。(3)保密性较差。各国公司法都规定,公司经营必须有透明度,要定期公布财务状况,定期向股东(大)会报告经营情况,并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和检查。公司是一种公开性、公众性的企业。 (四)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特征和优缺点

股份合作制企业的主要特征是:(1)企业职工既是劳动者又是出资者,职工在共同劳动的基础上,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享有股东拥有的管理权、分红权和财产权。(2)企业实行民主决策,实行一人一票的民主管理原则。(3)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的法人财产制度,企业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全部资产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企业承担有限责任。(4)实行按劳分配和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分配原则。 股份合作制企业的优点有:(1)明晰的产权关系。(2)具有现代企业的显著特征。(3)实现了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的直接结合,具有内在的激励约束机制。(4)组建简单。

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缺点有:(1)股权设置封闭化。(2)劳动力流动固化。(3)决策权平等化。

(五)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特征 1.产权清晰

产权清晰实际上是指产权在两个方面的清晰:一是法律上的清晰;二是经济上的清晰。产权在法律上的清晰是指有具体的部门和机构代表国家对国有资产行使占有、使用、处置和收益等权利。产权在经济上的清晰是指产权在现实经济运行过程中是清晰的,即产权的最终所有者对产权具有极强的约束力。 2.权责明确

权责明确是指合理区分和确定企业所有者、经营者和劳动者各自的权利和责任。 3.政企分开

政企分开的基本含义是政府行政管理职能、宏观和行业管理职能与企业经营职能分开,即实现所谓的“三分开”:(1)实现政资分开,即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的所有权职能的分离。(2)在政府所有权职能中,实现国有资产的管理职能同国有资产的营运职能的分离。(3)在资本营运职能中,实现资本金的经营同财产经营的分离。 4.管理科学

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了一套完整、科学的领导体制和组织管理制度。 (五)公司有哪些主要特征? 1.公司具有企业的一般属性 2.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3.公司是一种股权式的集合体

(六)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及优缺点如何?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主要表现为:

(1)股东人数较少。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人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公司资本不划分为等额的股份,不能公开募集股份,也不发行股票。 (3)董事和高级经理人员往往具有股东身份,所有权和实际控制权尚未完全分离。

(4)公司成立、歇业、解散的程序比较简单,管理机构也不复杂,公司账目也无须向社会公开披露。 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点主要有:

(1)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有限责任,这大大降低了股东的投资风险,投资积极性提高。

(2)股东人数较少,大股东在很大程度上直接管理企业,集公司决策权和经营权为一体,从而降低了委托代理成本。

(3)有限公司只有发起设立而无募集设立,设立程序简单,对投资者来讲比较方便灵活,有利于中小企业的建立。 有限责任公司的缺点主要有:

(1)公司不能向社会公开募股,不能发行股票,股东人数较少,这大大限制了它的融资能力与投资规模。 (2)股权转让受到一定限制。

(3)股东大都直接经营管理企业,难以发挥掌握专门经营知识与技能的专业经理人员的作用,不利于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 (七)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及优缺点如何? 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特征是:

(1)股份有限公司是最典型的法人组织。

(2)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成均等的股份,资本的股份化不仅使公司便于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社会资金,而且便于公司的核算、股东表决权的行使和股利的分配等活动。 (3)股东人数必须达到法定数目。

(4)实现了出资者所有权与公司法人财产权的分离。

(5)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向全体股东、政府有关部门、潜在的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社会公众公开披露财务状况,使公司的经营活动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

股份有限公司的优点是: (1)有利于吸纳社会资金。 (2)有利于资本流动。

(3)有利于提高管理水平。 (4)有利于分散投资者的风险。 股份有限公司的缺点主要有: (1)信用程度较低。

(2)既不易组建,也不易管理。

(3)大多数股东购买股票主要是为了获利,并不关心公司的长远发展,使公司的决策权极易落入少数股东手中,大股东对公司的操纵往往使小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

(4)由于股票可以自由买卖,会助长一部分人的投机心理,给公司带来一些不利影响。

(5)公司的经营状况必须向社会公众披露,难以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 (一)公司设立的原则如何?

1.自由主义原则。指对公司的设立在法律上不加干预或限制,完全由当事人的自由意志为之。由于这一原则极易导致滥设公司的弊端,所以其未能摆脱随着法人制度的完善而被淘汰的命运。

2.特许主义原则。指公司的设立必须经过国家元首颁布命令,或者基于立法机关的立法,予以特别许可。在这一原则下,成立公司是一种由国家元首或法令赋予的特权。这种做法虽然杜绝了滥设公司的现象,但由于特许设立公司手续复杂、严格,因而已很少被采用。

3.核准主义原则。又称许可主义,是指设立公司必须依照法律经过行政机关的审核、批准。其较之于特许主义有很大的进步,但仍然过于苛刻,有碍公司的成立和发展,所以当今许多国家仅对设立与国计民生有密切关系的公司适用这一原则。 大体上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专利权和商标权,另一类是专有技术。股东以知识产权作为出资向公司入股时,必须是该知识产权的合法拥有者。对于知识产权出资,必须评估作价,并应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之前办妥转让手续。

4.土地使用权出资方式。股东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必须持有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五)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如何? 1.订立股东协议 2.制定公司章程 3.必要的行政审批 4.股东缴纳出资 5.确立组织机构 6.申请设立登记

(六)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如何? 1.发起人发起; 2.制定公司章程; 3.认购公司股份; 4.召开创立大会; 5.建立组织机构; 6.申请设立登记。

(一)怎样理解产权的含义?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产权的含义: 1.产权的基础和核心是所有权;

2.产权是以财产为基础的若干权能的集合; 3.产权的本质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经济关系。 (二)产权的特征主要有哪些? 1.收益性。是指产权所有者凭自己对财产的所有、使用而获取收益的权利,是产权所有者谋取自身利益、实现资产增值的主要手段。

2.排他性。是指产权主体在行使对某一特定资源的一组权利时,排斥了任何其他产权主体对同一资源行使相同权利。

3.有限性。一般来说,产权的有限性是指产权的法律效力,不论是有形财产权还是无形财产权,在时间和空间上都具有有限性。

4.分解性。产权的分解性是指产权的不同权项可以隶属不同的主体。 5.流动性。也称做可交易性,是指产权在不同的主体之间的流动、转手和让渡。

(三)产权与所有权的区别何在?

产权与所有权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产权以所有权为核心,所有权性质决定着产权性质,甚至可以决定产权的存在与否,但产权并不等于所有权。产权和所有权的主要区别有:

1.反映财产关系的角度不同。所有权是指对财产归属关系的权利规定,确定的是财产的最终归属关系,强调财产关系的物质属性。产权是以所有权为核心的若干权能的集合,指的是以财产所有权为核心的一组权利的有机结合体。它主要反映由财产所引起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产权强调财产关系的社会属性。

2.外延不同。所有权表明的是一种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是对财产归属作出的权利规定,比较容易确立排他性的权利关系。而产权不仅仅表现为财产归属关系,同时还表明了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的关系,因此,产权比所有权有着更广泛的外延。

3.内涵不同。所有权以财产关系为核心设置权利,反映由人拥有物而产生的各种现象的本质属性。产权内含各项权利的设置,除了必须考虑财产关系外,还要更多地考虑人际关系。实际上产权是一种以财产所有权为基础形成的社会性行为权利,内涵比所有权的内涵丰富得多。

4.运动属性不同。所有权在运动的过程中始终具有独占性和垄断性,是一种具有排他性的独占权。而在由产权所分解的四种权能中,只有收益权具有排他性,占有权、使用权和处分权均不具有排他性,而是可以流动、交易的。产权进入市场使各种生产要素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具有了高度的流动性,从而有利于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四)产权制度的功能如何?

1.界定功能。产权制度的界定功能是产权制度最基本的功能。它从制度上将企业的产权独立化,使企业对自身的资产拥有明确、完整、独立、排他的权利;界定了产权主体之间、产权主体与非产权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2.激励和约束功能。产权实质上是一套约束和激励机制,它决定着人们的行为。产权是人们由于财产的存在和使用所引起的相互认可的行为规范,以及相应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因此有什么样的产权安排也就有什么样的激励效果、行为方式和资源配置效率。企业产权结构的实质是要在各要素所有者之间形成一种投入与报酬相平衡的机制,以激励和约束他们各自的行为。

3.资源配置功能。要实现企业内部的资源优化配置,就要保证资源流动的顺畅,而资源流动顺畅的前提是公司产权要清晰。

4.收益分配功能。产权之所以具有收益分配功能,是因为产权的每一项权能都包含一定的收益,或者拥有产权可转化为供人们享用的各种物品和服务,或者产权是取得收益分配的依据。所以,产权的界定也是利益的划分,收益的分配要以产权的界定作为依据。

5.交易功能。产权具有可交易性,产权制度的确立使产权能够转化为商品,并作为商品交换的对象。通过产权交易,企业能够促进自身的资源合理配置,促进改革、管理,提高效率。从宏观角度来看,产权的交易对于调整存量资产、优化产业结构具有重要意义。 (五)公司产权制度主要有哪些特征?

1.公司产权制度的基础是公司所拥有的法人财产。公司法人财产是指公司作为民事主体中的独立法人所享有的全部具有财产内容的财产。公司的法人财产权是公司最主要和最基本的权利,是来源于公司本身的一种比较完整、充分的民事权利。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对自己的全部财产,享有独立的支配权,即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公司产权制度的权利安排是三权分离。三权分离指的是出资者的最终所有权、公司的法人财产权与经营者的经营权相互分离。其中,投资者的最终所有权表现为价值形态的股权;法人财产权表现为对实物资产的支配权;经营权表现为经营者对企业经营管理的权利。

3.公司产权制度的关键是公司成为不依赖于股东而独立存在的法人。 (六)发达国家股权结构的特点是什么? 1.英、美公司股权结构的特点 (1)股权极度分散。

(2)股权结构中最大的股东是机构投资者。 (3)股权具有高度流动性。

2.德、日公司股权结构的特点 (1)公司股权集中度较高。 (2)银行与企业之间相互持股。

(七)我国公司的股权设置和我国公司股权结构的特点如何?

我国按照投资主体的不同,有四种股权形式:国有股、法人股、个人股和外资股。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呈现出以下主要特点: 1.股权集中度高,“一股独大”现象较为普遍; 2.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并存;

3.社会流通股股权分散,缺少机构投资者。 公共利益和债权人的利益。公司人格否定的特征主要有: 1.是对特定法律关系中公司独立人格的否认 2.是对失衡的公司利益关系的事后司法规制 3.是对法人制度的必要补充和发展 四、公司人格否定的适用情形怎样? 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我国公司人格否定制度的适用情形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公司人格混同。指公司与股东人格或其他公司人格完全混为一体,使公司成为股东或其他公司的另一个“自我”,形成股东即公司或公司即股东的情形。公司人格混同最常见的是财产混同、业务混同和人员混同。 2.公司资本显著不足。在实行股东有限责任原则的前提下,公司资本作为公司的主要财产,是公司对外承担责任的基本保证,对公司债权人来说至关重要。如果出资人以公司方式从事生产经营,又不具备与公司经营的业务和隐含的风险相适应的足额资本,其经营风险就有可能转嫁给公司债权人,而股东则可以利用公司法人人格逃避责任。因此,公司资本显著不足可作为公司人格否定的重要依据。公司资本不足通常表现为以下两种情况:(1)公司设立时资本不足,主要表现为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2)公司资本与其经营事业的性质和风险相比明显不足。 3.关联法人之间的过度控制。

4.利用公司人格逃避契约义务。主要是指股东利用公司独立人格,以公司名义承担公司本身并未因此受益的债务或与公司本身不相称的风险,造成经济上的当事人(股东)与法律上的当事人(公司)错位,即经济上的当事人享有利益,而法律上的当事人独担风险的不公平状况。

5.虚拟股东。虚拟股东是指公司的人数并没有达到法定人数,而采取其他方法使公司成员达到法律规定最低人数要求的情况。 一、怎样理解公司治理的含义?

关于公司治理的含义,国内外专家从不同的角度作了不同的定义。至今还没有形成统一的定义。概括地说,公司治理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公司治理是指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或内部治理框架,是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经理层职权关系的集合,这些机构的运行规则可以体现在公司法、证券法规、上市要求之中,也可以体现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合同等公司内部规定之中(张春霖,2002)。广义的公司治理除了包括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之外,还包括公司的外部治理结构,即各种为企业生存和发展提供支持的市场,如资本市场、经理市场、劳动力市场和产品市场等。这些市场的良好运作有赖于相关的法律框架、会计制度、审计制度、金融制度、兼并制度和破产制度。

二、公司治理与公司管理的区别何在?

在企业运作过程中,公司治理与公司管理是相互衔接与统一的,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公司治理规定了整个企业运作的基本网络框架,公司管理则在这个既定的框架下驾驭企业迈向目标。缺乏良好公司治理模式的公司,即使有很好的管理体系,就像一幢地基不牢靠的大厦。同样,没有公司管理体系的畅通,单纯的治理模式也只能是一张美好的蓝图,缺乏实质的内容。公司治理与公司管理的区别表现在以下方面:

(1)主体不同。公司治理的主体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员工等,董事会是公司治理的中心;公司管理的主体一般仅包括董事会、经理层,经理层是公司管理的中心。

(2)对象不同。公司治理主要针对公司的经营者,体现出资人(委托人)对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代理人)的管理;公司管理的具体对象则是公司员工,体现经营班子对一般员工的管理。 (3)实施基础不同。公司治理是以契约关系(包括书面的和口头的)为基础,通过企业内外部显性和隐性契约、公司治理结构和市场机制来实施的;公司管理则是以行政权威为基础,通过企业内部的组织机构和制度来运作的。

(4)手段不同。公司治理的手段是协调、防范和制约;公司管理的手段则主要是组织、规划、控制和领导。

(5)具体目标不同。公司治理的主要目标是处理公司与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责、利的相互制衡关系,强调公平;公司管理的目标则是提高公司的效率和赢利水平,侧重于公司的日常经营,追求效率。 二、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的原因是什么? 1.弥补股东的功能性缺陷;

2.满足快速、便捷和正确决;策的需要 3.克服责任无人承担的缺陷; 4.维护股东和公司权益。

三、法人治理结构有哪些特征?

1.职权分明又相互制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对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务具有最后的决定权,其权力由股东直接行使;董事会作为股东(大)会的常设机构,依据股东(大)会决议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经理班子执行董事会的决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进行指挥和领导;监事会则代表股东和职工对公司活动实行监督。这些机构之间自上而下层层授权,又自下而上层层负责,每个机构的职权都是有限的、受制约的。

2.民主和法制相结合。公司的组织机构体现了民主精神。一方面,整个领导群体权力的最初来源是全体股东和职工。另一方面,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均实行民主制和集体领导。公司所实行的民主又都是以法制为基础的。因此,公司管理既是民主的,又是有序的。 三、股东(大)会的职权和职责是什么?

股东(大)会理应在公司诸机构中处于最基础的地位,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代表股东的意志和利益,行使以下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报告; 3.选举或罢免公司董事和监事;

4.审议批准公司的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决定公司增加或减少资本; 6.决定公司债券的发行;

7.决定公司的分立、合并、终止和清算; 8.修改公司章程;

9.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四、董事会的职权和职责是什么? 董事会是股东(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的主要职权包括: 1.召集股东(大)会会议,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2.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制定公司增减资本、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5.制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6.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7.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 8.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9.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五、总经理的职权和职责是什么?

总经理作为公司法人代表的代理人及公司行政工作首脑,必须对董事会负责,遵守公司章程,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和以各种手段谋取私利,不得侵占公司财产和泄漏公司秘密。其主要职权有: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 4.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5.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6.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7.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六、监事会的职权和职责是什么?

监事会作为公司的监督机构,监督、约束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经理人员。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提出质询或建议,其主要职权包括: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不履行法律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七、外部治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资本市场治理与控制权市场治理 (1)资本市场治理。有以下两种:

①股票市场治理。在有效的股票市场中,企业股票的市场价格提供了企业管理效率的信息,反映了企业经营者的经营水平,在某种程度上股票价格可以视为资本市场对企业和经营者评价的一种指标。股票市场不仅为投资者提供了一种分散风险的保险机制,还为投资者提供了关于公司业绩状况的信号,从而使资本市场成为公司管理业绩的监督者和裁判员。

②债务市场治理。是债权人以债务契约为约束准则,监督和约束企业按照债务契约的承诺,保证债权人利益的治理制度安排。债务是一种硬约束,份,对其他公司实行控制和管理的公司。外资控股公司是指由外资持有控

股股份,并对被控股公司的经营行为、财务、人事进行管理的公司。 五、企业集团治理有哪些特殊性? 1.企业集团内部治理的特殊性

(1)企业集团的治理对象和范围更为宽泛。在一个多法人联合体的企业集团当中,公司治理的边界要明显大于公司的法人边界。

(2)企业集团的治理机制更为复杂多样。对于企业集团而言,处于中心地位的母公司不仅要解决子公司的代理问题,同时还面临着对各成员企业的控制和利益协调问题。因此,在企业集团中,除了激励和监督机制之外,治理机制还包括控制与协调。

(3)企业集团内部的代理链条更长。由于母子公司的股东随股权结构表现出一种层级性,即母公司的经营者要将其所有者委托的一部分经营权再委托给子公司的经营者,从而使子公司的经营者与母公司的所有者之间的代理链条拉长,形成一种多重委托下的代理问题。

(4)企业集团内对经理层的激励手段更为丰富。在企业集团内部,除了单一企业中上级经理对下级经理常用的货币激励、组织性激励外,子公司经营者还可以获得由独立资产和独立经营所赋予的高强度市场激励和约束,这种激励强度显然要远远超过对单一企业中的部门经理们的激励强度。此外,由于企业集团,尤其是大型国有企业集团的竞争地位比较稳定,倒闭的可能性较小,比较容易维持长期的雇佣关系以及存在着较大的晋升空间和较大的训练范围,这些因素对员工及子公司经营者的激励作用都与单体企业有所不同。

2.企业集团外部治理的特殊性

与单体企业相比,企业集团除在内部治理方面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外,在外部治理方面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1)产品市场的特殊性。企业集团内部成员企业通过资本、人事、技术、契约等联结纽带,形成相对稳定、长久的交易关系,与单位企业相比,其外部产品市场竞争性较弱,但成员企业之间因独立的法人地位也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竞争。集团内部、集团与外部企业之间的竞争对集团整体及各成员企业造成很强的压力和动力,外部竞争所提供的选择性、激励及约束,也促使集团成员企业进一步加强合作。

①改善法律环境,积极推进股东积极主义 加强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性 3.对子公司债权人权益保护的对策

①以传统的法人有限责任的例外为根据“揭开公司面纱”,使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行为和债务承担责任。

②通过专门的立法来对有关责任作出直接规定。 3.关联公司协作机制的优化

(1)确定合理规模,选择适合的协作形式 (2)正确认识风险,采取规避措施 (3)加强文化整合,培育协作精神 (4)针对我国实际,采取相应对策

一、经营者激励与约束问题产生的根源是什么?

1.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利益目标不一致。委托人追求公司收益的最大化,表现为对利润最大化目标的追求;而代理人的利益目标是自身效用最大化。

2.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代理人直接经营企业,其掌握的信息和个人经营行为是大量的、每日每时发生的,委托人对企业经营者努力程度的了解往往是表面的和“账面”的,因而很难判断经营者是否已经为追求股东的最大利益尽了最大努力。

3.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责任和风险不对等。一旦企业发生意外,责任和风险由资产所有者来承担;代理人的损失最多只是自身的名声和职位,这与所有者可能血本无归的实际责任和风险是无法相比的。 二、期权与期股的区别何在?

1.获得物不同。在期权制中,企业家获得的是一种权利,这种权利可以履行,也可以不履行。在期股制中,企业家获得的是股份或股票,是一种凭证。

2.收益获得的来源不同。在期权制中,企业家主要靠买卖股票的价差获得收益。在期股制中,企业家是从企业利润增长的部分按一定比例获得收益。前者分享资本,后者分享利润。

3.收益获得的方式不同。在期权制中,企业家行权前分文不得,行权后一次性获得全部收益。在期股制中,企业家获得股票或股份后,就有了分过度的债务融资会使企业的成本上升,增大企业还本付息的压力,加强投资者对企业的监督和控制。债务市场对经营者的约束甚至强于股票市场对经营者的约束,它为债权人对公司进行相机治理提供了一条途径,直接抑制了经营者背离股东目标的行为。 (2)控制权市场治理

公司控制权市场是通过资本配置,即企业在资本市场的并购来实现企业控制权转移的。当企业经营不善时,市场往往低估其价值,因而其很容易成为被并购的目标。并购作为资产重组的主要形式,能够及时发现经营者的管理效率高低,使外部潜在的强势力量介入公司经营和管理,重新任免公司的经营管理层。所以,公司控制权市场是一种对经理人员具有实质性威胁的外部约束机制。它包括代理权竞争和收购。 2.产品市场治理与经理市场治理 (1)产品市场治理

产品市场是通过对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和消费者的选择,同时也包括新进入者、替代产品及供应商对企业所施加的压力,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2)经理市场治理

经理市场如同产品市场一样,其价格机制具有信号筛选功能。公司在选择经营者时,主要是根据其过去的经营业绩和表现,从而判断其人力资本的价值和经营能力的高低,并据以作出取舍。有效的经理市场可以甄别有能力和尽职的经理。同时,外部市场的存在本身就是对经营者机会主义行为的一种威胁,每个在位经理都必须面对社会评价和市场选择,因此不可能不形成对自身行为的约束。 3.社会环境治理

社会环境治理是一种间接的公司治理,它不直接介入公司内部治理的权力体系,也不干预公司的微观运作,只是把公司作为一种市场主体纳入整个市场经济的宏观运行中,加以综合把握、监督和制约,使公司自觉维护国家、社会、其他市场主体的利益,尽到更多的社会责任。 (1)法律法规治理

法律法规治理是政府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以及国家法律制度背景与执法状况对公司外部治理环境的营造。 (2)伦理道德治理和社会文化治理

伦理道德治理是指一个国家或者社会主流的价值准则、伦理观念等对公司相关者态度、行为的影响及约束,是通过根植于一个社会文化之中的、具有广泛社会认同和潜在约束力的道德准则体现出来的。公司文化是一种弥漫于公司组织各方面、各层次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公司治理文化是公司股东、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理等公司治理机关在运作过程中逐步形成的有关公司治理的理念、目标、哲学、道德伦理、行为规范、制度安排及其治理实践。其约束力是潜在的和无强制力的,是公司治理的柔性约束。

一、什么是企业集团?企业集团的特征和优势如何? 企业集团是企业组织发展的高级形态,是以资产为主要联结纽带的多法人企业联合体。 1.企业集团的特征

(1)企业集团由多个企业法人组成。 (2)组织结构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

(3)相对单体企业而言,企业集团的规模巨大。 (4)企业集团的生产经营具有连锁性和多元性。 2.企业集团的优势

(1)集团的“舰队”优势; (2)集团的垄断优势; (3)集团的协同优势; (4)集团的战略优势; (5)集团的品牌优势。

二、企业集团组织结构有什么特点?其组织结构的模式有哪几种? 1.企业集团的组织结构的特点

(1)企业集团的组成单位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它是在多个法人企业组织基础上所形成的更大的经济组织,它比单体企业组织更复杂、更难以管理。

(2)从法律意义上说,各成员企业都是独立的法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成员企业之间不存在单纯的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但在实际经营活动中,各成员企业在集团中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其中核心企业在企业集团中起主导作用,通过控股、持股关系对下属成员企业的投资决策、人事安排、发展规划,以及生产、开发、市场营销等各个环节施加控制或影响,以维护成员企业行为的一致性和协调性,实现集团的整体发展战略。

(3)企业集团组织结构具有多层次性。以现代企业制度为基础的企业集团,在组织结构上是由多层次的成员企业构成的,按照资产联结的紧密度不同,通常可分为核心层、紧密层、关联层三个层次。成员企业之间不仅有管理上的层次性,同时还有联合上的层次性。 (4)企业集团母子公司间的权力结构更加复杂。 2.企业集团的组织结构模式

(1)直线职能制组织结构:实行母公司总部集权控制,按职能划分为若干职能部门,母公司通过职能部门对下属经营单位(分公司、子公司)实行高度集中管理。处于创建初期的母公司往往采用这种形式。

(2)事业部制组织结构:对相关领域进行相对集中的归口经营管理,将相同或相近产品的基层生产经营企业结合为一个事业部,通过事业部来管理基层企业(子公司、关联企业、协作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3)控股制(母子公司制)组织结构:母公司通过对子公司的控股或者相对控股,以控制和管理子公司,通过对子公司的经营来完成母公司的业务。母公司不设立与经营生产相关的事业部和职能部门,只设立一些职能部门用来管理和控制子公司。

(4)混合型组织结构:母公司以事业部或者直线职能单元的形式直接经营一部分业务,同时以子公司的形式经营一些业务,从事经营生产的事业部与子公司处于同一水平上,这实际上是一种事业部制和控股制以及直线职能制的混合型结构。

三、什么是控股公司?控股公司有什么特征?

控股公司是指依靠拥有其他公司达到决定性表决权的股份,从而行使控制权或从事经营管理的公司。 控股公司的特征

(1)以少量的资本投资控制巨额的资产; (2)职能主要是资本营运; (3)风险相对独立。

四、控股公司是如何分类的? 控股公司分为以下类型:

(1)纯粹控股公司和混合控股公司。纯粹控股公司又称为投资控股公司,是指单纯从事股权收购和控制活动,本身并不从事生产经营的公司。混合控股公司,又称经营控股公司,是指既从事股权经营控制活动,又从事商品和劳务经营活动的公司。

(2)综合性控股公司和专业性控股公司。综合性控股公司是指经营范围涵盖多种行业,同时又兼具混合控股公司特点的公司。专业性控股公司的经营往往集中于一个产业。

(3)国有控股公司、民营控股公司和外资控股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又称国家资本控股公司,是指由政府出资建立,通过持有其他公司一定比例股份,进而实现对其他公司控制和管理的国有公司。民营控股公司,又称私人资本控股公司,是指由私人资本出资建立并持有其他公司一定比例股(2)经理市场的特殊性。外部经理市场对企业集团母公司和子公司经营者都具有约束作用,即公司经营者均是投资者通过董事会在经理市场选择的结果。其特殊性在于子公司经理层的选择在具体操作上更加复杂,具体来说,选择子公司经理的职责由母公司而非子公司自己来承担。母公司按照经理市场的评价标准,在潜在竞争者(多为集团内部的优秀管理人员)中进行选择,并按经理市场的要求对被选者进行考核、监督和激励。

(3)控制权市场的特殊性。外部控制权市场很难对集团经营者起到应有的治理作用,其原因主要是外部投资者与集团的股东一样也面临着较单一公司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对于相互持股的财团型企业集团,由于成员企业的多数股票在与自己有长期合作利益且友好的交易对象手中,股票流动率很低,且股权集中,敌意接管的潜在威胁很小。对于母子公司制企业集团的子公司而言,由于母公司掌握其控股权,可以利用人事任命来约束其经营者,而且不会任由子公司被其他企业接管,因此公司控制权市场对子公司经营者的约束相对较弱。

总之,企业集团治理不但要解决一般公司治理所关注的委托代理问题,而且要解决成员企业之间的交易费用问题。企业集团的治理既要通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等权力机构的设置,以及其他控制和激励机制的设计,解决企业集团内部成员企业面临的委托代理问题;又要通过资本、人事和契约等联结纽带,运用多种控制手段,协同好集团内部成员企业之间的关系,特别是母子公司之间的关系,以发挥整体协同优势。 六、企业集团治理机制的内容如何? (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机制 1.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主要控制手段

(1)股权控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控制是指母公司借助于对子公司的资本投资,取得所有者或出资人的资格,再凭借这种资格以及所有权所赋予的控制权,对子公司进行战略、人事和财务控制。

(2)战略控制。母公司对子公司所实施的战略控制包括经营控制和战略协调。经营控制是为了整合相互依赖的经营网络,由集团总部对分散的子公司所实施的控制,主要涉及物流管理、技术转移、内部转移价格等。战略协调则通过赋予子公司不同的战略使命和资源,使整个企业集团形成有机的统一体。

(3)人事控制。人事控制是指母公司通过控制子公司的董事会进而控制子公司重要的人事任免。

(4)财务控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控制一般包括两种方式:一是通过控制财务人员来控制财务活动,母公司掌握子公司财务总监的任免权。二是通过制定财务制度和采用财务技术来控制子公司的财务活动。

(5)文化控制。文化控制是指母公司利用其组织文化不断对子公司进行渗透、同化。

2.母公司对子公司实施控制的典型模式

(1)直接控制模式。直接控制是指母公司取得子公司的绝对控制权,对子公司的财务、人事、经营等一切活动进行全面、直接的控制。这种控制模式主要适用于规模较大的集中化经营的产业集团。

(2)间接控制模式。间接控制是指母公司通过投资入股子公司,取得子公司的控股权,母子公司之间是投资者与被投资者的关系,母公司不直接控制子公司,而是通过取得在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里的人数优势或表决优势,从而在子公司重大经营活动及重要管理人员的聘用上取得控制权。这种控制模式主要适用于大型综合性、多元化经营的企业集团。

(3)混合控制模式。混合控制是指母公司投资控股子公司,允许子公司的管理人员以自然人身份参股子公司,并进入子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等决策机构,母公司与子公司的管理人员在子公司董事会上共同就子公司的重大经营问题进行决策,然后交由子公司的管理人员负责实施,实施效果通过子公司董事会及时反馈到母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管理层人员按股份比例取得收益。这种控制模式主要适用于一些高新技术集团。 (二)子公司及其利益相关者的保护机制 1.子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保护机制

(1)创新股东投票制度,降低中小股东的投票成本,扩大股东的参与范围,确保中小股东权利的行使。

(2)子公司董事的勤勉诚信义务。董事的勤勉诚信义务是指董事必须为整个公司的最大利益忠诚而善意地工作,并运用授予他们的权利以达到这一目的。

(3)股东诉讼制度。为了保证董事勤勉诚信义务的切实履行,美、英、德等多数西方国家在公司法中确立了股东诉讼制度。 2.子公司债权人的权益保护机制

主要采用两种手段:一是以传统的有限责任原则的种种例外为根据进行公司法人人格否定,追究母公司的责任,使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行为和债务承担责任;二是通过专门的立法对有关责任作出直接规定。 (三)关联公司间的协作机制

关联公司主要有三种类型:单向参股型关联公司、相互持股型关联公司、战略联盟型关联公司。

1.单向参股型关联公司的协作机制

(1)重要岗位控制。重要岗位控制是集团在投资参股公司时要求的对控股方控制的关键岗位之外的某些重要岗位享有人事任免权。

(2)战略性资源控制。战略性资源控制是指核心企业凭借自身强大的战略性资源优势来实现参股公司对核心企业的战略性资源依赖,从而达到牵制参股公司的目的。战略性资源主要包括资金、技术、关键的管理技能和重要的营销网络(包括品牌)。

(3)环境控制。环境控制是指集团通过控制参股公司所处的竞合环境(利益相关者)而达到牵制参股公司和协作公司的控制方式。 2.相互持股型关联公司的协作机制 在相互持股型关联公司中,解决相互持股型关联公司间协作的效率问题主要有三种途径:信息交流机制——“社长会”;关联维系机制——互派管理人员;成本节约机制——内部互惠交易。 3.战略联盟型关联公司的协作机制 (1)联盟成员间频繁的相互作用。 (2)组织的适应性。 (3)特定资产投资。

(4)企业间知识与信息的共享。

七、企业集团治理机制优化内容如何? 1.母公司控制机制的优化

在以资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制的企业集团里,控制权的基础是投资关系,实质是股权结构。所以,控制机制的优化依赖于股权结构、集权与分权体制的合理选择。

(1)股权控制结构的选择。公司的股权分布直接决定了公司控制权在不同股东之间的分配。在具体的把握上,股权控制需要结合下列因素进行:①子公司的重要程度即在集团中的战略定位。②股本规模与股权集中程度。③市场效率(即治理效率)。

(2)集权与分权体制的选择。集权与分权的差别主要不在于权利的集中或分散,而在于权利范畴的界定与层次的划分。无论实行集权制或是分权制,第一层次甚至第二层次的权利都是独揽于母公司或管理总部的,因此,对于企业集团集权或分权的讨论,只是涉及第三和第四权利层次,而非针对权利结构的所有层面。目前国内外企业集团大都趋向集权与分权相互糅合的模式。

2.子公司保护机制的优化

(1)对子公司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对策 红权,在期股价款支付完毕后享有全部收益权,可以全部变现股票,也可以留存一部分股票继续享受分红。

三、经营者年薪制的设计与配套机制如何?

1.基本年薪的设计。基本年薪是经营者劳动性报酬的收入,用于解决经营者基本生活问题。我国目前国有企业经营者基薪设计除了要遵守最低工资(维持生存及劳动再生产)原则外,还要考虑以下因素:(1)企业规模。(2)企业平均工资水平。(3)行业工资水平。(4)行业之间的差距。

2.效益年薪的设计。效益年薪是指经营者年度应得到的与企业经营状况挂钩的经营风险收入。运用企业业绩评价指标体系确定经营者的效益年薪,主要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效益年薪的计算基础。效益年薪的确定主要应以基本年薪为基础,围绕基本年薪上下浮动。(2)年度间经营绩效的变化。(3)经营绩效提高难度。不同绩效水平的企业提高绩效水平的难易程度不同。一般说来,一个绩优企业的绩效水平要上升一个档次的难度要比一个绩差企业的绩效水平上升一个档次的难度大得多,因此确定效益年薪也要考虑这方面的差异。

3.考核指标的设计。企业应主要考虑两个方面的指标:(1)主要考核指标。年薪制主要考核指标应该能反映对所有者权益的保护,体现经营者对企业负有的责任及其所创造的业绩。一般来说,利润率是一个主要指标。(2)辅助考核指标。辅助考核指标反映利润率(或利润)以外的其他指标的完成情况,一方面可防止经营者的短期行为,另一方面可防止经营者通过不合适途径增加当年利润。可供选择的辅助指标主要有资本保值与增值率、技术创新投入率、速动比率和全员劳动生产率等。 3.年薪制配套机制

(1)完善企业内部治理结构; (2)优化国企经营者选拔机制; (3)规范经营者的职位消费。

四、经营者期股期权制的设计包括哪些内容? (一)股票期权的设计

股票期权激励制度主要是围绕着一些基础要素进行设计的,这些设计要素包括:授予主体和激励对象、股票来源、授予数量、行权价格、等待期和有效期、行权方式和行权时机等。 1.授予主体和激励对象

股票期权的授予主体只能是股东大会。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主要是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和一些有特殊贡献的公司员工。我国股票期权受益人的范围主要限定为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经营骨干和有突出贡献的员工。 2.股票来源

用于股票期权激励的股票来源日趋多样化。上市公司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可以通过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的方式解决股票来源问题,也可以通过回购本公司的股份用于股票期权激励,还可以在公开发行新股时预留股份解决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问题。 3.授予数量

我国法律规定,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非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4.行权价格

行权价格是根据赠予日或赠予日以前若干天股票的公允市价而确定的。由于我国的证券市场发展不完善,股价的波动异常频繁,我国的股票期权行权价应采取“现值有利法”,即行权价高于当前价,并在此基础上,将公司的业绩指标与行权价联系起来,将行权价设计为一种可变的行权价,即根据选定的财务指标的变化而相应变化。 5.等待期和有效期 我国法律规定,股票期权授权日与获授股票期权首次可以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年。另外,公司在赠予股票期权时,应该说明购买相应期权股票权利的有效期限,股票期权必须在这个期限内执行,一旦股票期权过期,员工就不能再购买期权股票。我国法律规定的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从授权日计算不得超过10年。 6.行权方式和行权时机

股票期权通常有三种行权方法,即现金行权、股票互换行权和经纪人同日销售行权。现金行权是指行权人以现金支付行权费、税金和相关费用,由证券公司以执行价格为行权人购买公司股票。股票互换行权是指受益人使用已有的公司股票来支付所购买的期权股票的价格,一般只有明确规定才能采用此种方法。经纪人同日销售行权是指行权人对部分或全部可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并立刻出售,以获取行权价与市场价的差价,此种方法行权使得行权人不用现金支出,且风险小,即时可获取收益,因此大多数行权人愿意接受。股票期权的行权与否主要取决于行权价格和市价的差额大小,何时行权还取决于期权受益人个人对公司股价的预期和判断。 (二)期股的设计 1.期股授予对象

确定期股的授予对象有三种办法:激励董事长即公司资产所有者的法定代表人;激励纯粹的经营者而非所有者代表;两者兼顾,把所有者的代表和主要经营者一并列为激励对象。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来确定期股授予对象。一些高新技术企业,其期股授予对象进一步扩大到主要技术专家。 2.期股授予数量

根据我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授予经营者的期股总量以不超过总股本的10%为宜;每个授予对象的持股量以不超过总股本的5%为宜;国有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高科技公司,可适当放宽。 3.期股股票的来源

实施期股激励由公司股东会决定办法。所有股东均有义务按相同比例向经营者转让所需股份,也可决议定向增发新股作为期股来源。 4.期股进入价和退出价的确定 在期股激励中,股票进入价以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净资产两项指标统筹设定。退出价以当时每股净资产参照上年度每股净资产确定。 5.期股购股资金的来源

根据现行办法,进入期股计划的经营者可用现金、赊账、优惠贷款等方式购股。现金可以自筹,但主要是来自公司根据协议颁发给经营者的各种名义的奖金。其他两项则属经营者负债购股。也有公司以每年提取利润的若干百分比作为公司奖励基金,专门用于为激励对象购买本公司股票作为期股奖励。

五、精神激励主要有哪些内容? 1.人力资本激励

(1)赋予经营者以剩余索取权 (2)赋予经营者以经营控制权 2.地位激励

(1)经济地位激励 (2)政治地位激励 (3)职业地位激励 3.声誉激励

经营者的声誉是体现经营者创新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和领导能力以及努力程度、敬业精神的公共信息。企业只有根据准确的声誉信息对经营者进行奖惩,才能体现声誉机制对经营者行为的激励约束作用。 六、经营者市场约束机制主要有哪些内容? 1.产品市场约束

公司在产品市场上的表现是衡量经营者努力程度的标志。竞争性产品市场对经营者有很强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它可以提供企业经营绩效和经营者努力程度的信息,委托人可以据此实施对代理人的评价和惩罚。 2.资本市场约束

资本市场是连接资金终极提供者和终极使用者的纽带。资本市场起着沟通资金提供者和企业间的信息、在企业间配置资金的作用,同时决定着资金提供者对企业进行监督的方式与企业风险及经营成果的分配方式。 3.经理市场约束

经理市场迫使经理人员时刻约束自己的行为,为委托人利益着想,这对于建立企业家声誉、建立职业经理人队伍、强化对企业经营者的市场约束具有重要作用。一个有效率的经理市场主要通过公平竞争机制、信息传导机制和信誉机制发挥作用。

一、什么是股票?股票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有股份的凭证。一般来说,股票具有以下六个方面的特征: 1.收益性

股票的收益性是指股票持有者有权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凭其持有的股票从公司领取股息和红利,获取投资收益。 2.风险性

证券投资的内涵是预期收益的不确定性。同时,当公司亏损时,股东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当公司破产清偿时,按照偿还顺序,股东排在最后。股票证券承销商进行募集。我国目前仅允许对公司债进行间接募集,发债公司

在募集前须公告募集办法,并与承销商签订承销协议。 4.建立公司债券存根簿和相关的登记结算制度。 一、公司合并有哪两种方式?

1.吸收合并。指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加入本公司,合并后被吸收加入的公司解散,吸收其他公司加入的公司继续存在。

吸收合并的特点是:(1)合并双方地位不平等,一个公司吸收一个或多个公司,而不是设立一个新的公司。(2)公司合并后继续存在的公司,在吸纳了其他公司后,虽不改变原公司法人资格,但改变了公司内容,导致公司章程和登记事项发生变更。(3)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丧失独立法人资格,应办理注销登记。

吸收合并的优点在于:(1)降低了合并费用。(2)手续简便。(3)可以保持公司生产经营的连续性。

2.新设合并。指一个公司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其他公司合并成立一个新公司,原合并各方解散,又被称为创设合并。

新设合并的特点是:(1)合并双方地位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平等的,不是一个公司合并其他公司,而是所有公司按照协议合并成立一个新的公司。(2)原有公司均消灭,丧失法人资格,因此均应办理注销登记。(3)新设立的公司继承原有全部公司的资产和业务。合并后产生的公司,完全是公司的重新创立,将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新设合并的优点在于:合并各方是在解散后再重新融合为一个新公司的,的内部职工股在3个公司合并时,已经转为职工技协的法人股,在浙江医药股份公司的股本中已经没有所谓的仙居制药股份公司的内部职工股,因此,不存在与浙江医药股份公司的内部职工股一起上市的可能。职工技协所持有的法人股,根据现行规定,尚不能上市流通。

案例3:股份有限公司的自然人持股:隆平高科股份1.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五个以上的发起人,并没有限定发起人必须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因此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

2.股东的出资方式包括:第一,货币出资。第二,实物出资。既可以是动产、不动产,也可以是债权、有价证券等,一般股东以有形财产,如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等作价出资。第三,无形财产出资。包括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其中,工业产权出资,在我国主要是指以无形财产中的商标权和专利权作价出资;非专利技术出资,是指那些因保密需要或因丧失新颖性等情况,而又无法向专利局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作价出资;土地使用权出资,目前在我国除了允许土地使用权出资外,从20xx年7月开始国家允许以勘探权、采矿权出资。股东不得以劳务和信用出资。袁隆平是以现金379.16万元出资拥有250万股,现金来源是从公司获得的580万元的姓名使用权费,而不是以劳务和信用出资。

3.股东可以现金、实物和无形财产出资,但以无形财产出资必须是发起人,发起人以外的自然人不能以无形财产出资。当然,袁隆平作为发起人之一,可以无形财产出资,只不过在本案例中,袁隆平并未以无形财产出资。如果自然人不是发起人,则不能以无形财产出资。

的风险还在于,股票的市场价格也会随公司的赢利状况而变化,如果股价下跌,股票持有者会因为股票贬值而蒙受损失。 3.流动性

股票的流动性是指股票可以作为买卖对象或抵押品,股票持有人可以按照自己的需要和市场情况灵活地转让股票,还可以作为抵押以获得贷款。 4.波动性

股票的波动性是指股票交易价格经常发生变化,或者说与股票票面价格经常不一致。 5.决策性

股票的决策性又叫做参与性,股票持有者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具有法律规定的各种权利和义务,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可以参与公司的决策。

6.亏损责任有限性

股票的亏损责任有限性是指股东以其持有的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二、影响股票价格的基本因素有哪些? (一)宏观经济与政策因素 1.宏观经济因素。具体包括:(1)经济周期。(2)通货变动。(3)国际贸易收支。(4)国际收支。(5)国际金融市场。

2.宏观政策因素。具体包括:(1)货币政策。(2)财政政策。(3)产业政策。(4)监管政策。

(二)微观经济因素 1.公司业绩及成长性 2.资产重组与收购 3.行业

(三)市场因素

具体包括:(1)市场供求。(2)市场投资者的构成。(3)市场总体价格波动。(4)市场交易制度和工具。(5)市场操纵。(6)市场心理预期。 (四)影响股价波动的非经济因素

就股市而言,一般意义上的非经济因素主要是指自然灾害、战争以及政治局势变动等。

三、股价指数的作用如何?

(1)反映整个市场的变动趋势;

(2)为计算投资者收益、衡量基金经理业绩提供了一个比较的基准。 四、股票发行的目的是什么? 股票发行的目的主要有: 1.筹措自有资本;

2.追加投资,扩大经营;

3.提高自有资本比率,改善财务结构; 4.其他目的。

五、股票发行的程序怎样?

一般来说新股发行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新股发行决议。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发行股票,董事会应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新股的种类及数额、新股的发行价格、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

2.监管机构的核准。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我国《证券法》规定,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招股说明书、财务会计报告、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协议。依照本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3.签订承销协议和代收股款协议。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承销,签订承销协议。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代收股款的银行应当按照协议代收和保存股款,向缴纳股款的认股人出具收款单据,并负有向有关部门出具收款证明的义务。

4.发行新股的作价方案。公司发行新股,可以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确定作价方案。

5.变更登记。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

六、什么是公司债券?股票与债券有何异同?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1.公司股票和债券的相同点: (1)两者都属于有价证券; (2)两者都是筹措资金的手段; (3)两者的收益率相互影响。 2.公司股票和债券的不同点: (1)两者权利不同

债券是债权凭证,债券持有者只可按其获取利息及到期收回本金,无权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股票是所有权凭证,股票所有者是发行股票公司的股东,一般拥有投票权,可以通过选举董事行使对公司的经营决策权和监督权。

(2)两者本质不同

发行债券是为了满足公司追加资金的需要,它属于公司的负债,不是资本金。发行股票则是为了满足股份公司创办企业和增加资本的需要,筹措的资金列入公司资本。 (3)两者的期限不同

债券一般有规定的偿还期,期满时债务人必须按时归还本金,因此债券是一种有期投资。而股票通常是不能偿还的,一旦投资入股,股东便不能从股份公司抽回本金,因此,股票是一种无期投资,或称永久投资。但是,股票持有者可以通过市场转让收回投资资金。 (4)两者收益不同

债券有规定的利率,持有者可以获得固定的利息,而股票的红利不是固定的,一般视股份公司的经营状况而定。 (5)两者风险不同

对于购买者来说,股票的风险要大于债券的风险。 七、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如何? 1.首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证券法》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2)累积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3)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4)筹集的资金投向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2.再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再次发行公司债券除了应当符合《证券法》规定的首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证券法》关于再次发行公司债券的限制性规定。《证券法》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前一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的;(2)对已经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的;(3)违反本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的用途。出现上述情况,说明公司资信状况不佳,信誉低下,损害投资者的利益,扰乱证券发行市场秩序。 八、公司债券的发行程序如何?

1.公司债券的发行决议。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由董事会制定行动方案,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国有独资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作出决定。

2.公司债券的发行申请及核准。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应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下列文件:(1)公司营业执照;(2)公司章程;(3)公司债券募集办法;(4)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5)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

3.公司债券的募集。公司债的募集方式,包括直接募集和间接募集两种。前者是由发债公司自己直接向社会公众进行募集,后者是由发债公司委托因而在新公司成立过程中,各当事公司职员间的关系易于公平地予以协调,心理障碍相对较小,而且新设合并在开拓新领域方面也具有优势。 二、公司合并的程序如何?

1.拟定合并方案。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先由公司董事会拟定方案,然后由公司的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时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必须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2.签订公司合并协议。公司合并时,由参与合并各方法定代表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合并合同。

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合并各方应分别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资产负债表,同时制作财产清单。

4.通知、公告债权人。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告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5.办理合并登记。公司合并应在一定的期限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合并登记通过主管机关审批发给合并证书后,公司合并方能生效。

三、公司分立主要有哪两种方式?

1.新设分立。也叫解散分立,指的是公司将其全部财产分割,新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原公司应按法律规定进行清算。新设分立后,原公司解散,法人资格消失,其全部资产分别归于两个以上的新设公司。在这种情况下,被解散的公司应该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分离出来新设的公司应分别到登记机关依法办理设立登记。

2.派生分立。又叫存续分立,指的是一个公司将原公司的一部分财产或业务分离出去,成立一个或数个新的公司,原公司继续存在,只是在股东人数、注册资本等方面发生变化。对于新设立的公司,其法人资格的取得不以原公司法人资格的消失为前提。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分立后,原公司就发生变化的注册事项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新设立的公司应向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

四、公司分立的程序如何? 1.拟定分立方案; 2.通过分立协议;

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财产、负债分割; 5.通知、公告债权人;

6.办理公司变更、注销、设立登记。

五、什么是公司重整?公司重整的程序如何?

公司重整是指公开发行股票或公司债券的公司,由于财务上的困难,已经暂停营业,或具有停止营业的危险时,经法院裁定,依法律程序予以整顿,使之得以复兴的一种法律行为。 公司重整一般需经过以下四个步骤:重整程序的启动、重整关系人的确定、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执行、重整程序的结束。

六、怎样理解公司破产的含义?公司破产有什么特征?

公司破产有两层含义:1.公司破产指的是破产事件,即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法院以其全部财产依法抵偿所欠的债务,不足部分不再清偿的事件。(2)破产指的是破产程序,即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债务人所进行的一种执行程序。 破产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破产的前提是债务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破产是对债务人全部法律关系的彻底清算;

3.破产程序坚持对债权人公平清偿和对债务人公平保护的原则; 4.破产是在特定情况下适用的一种法律程序; 5.破产依据审判程序进行。

七、公司解散的原因与法律效力如何? 1.导致公司解散的原因有: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4)公司因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危害社会公共利益而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2.公司解散的法律效力

(1)公司即将消灭,失去法人资格,依法进入清算程序;如果是合并分立导致的解散,也必须依法处理现有的债权和债务。 (2)公司的权利能力受到限制,不得继续经营业务,只能在清算范围内从事活动。

(3)在解散过程中,由清算组接管公司代表机关和业务执行机关,行使对内执行清算业务、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利。

(4)未到期的公司的债权和债务视为已到期,由清算组进行清理。

(5)对公司解散之前享有权利的人可以主张相应的权利,直至起诉公司。 (6)公司办理解散登记手续。

八、公司清算有什么特征?公司清算的程序如何? 1.公司清算的特征

(1)清算是在公司解散过程中发生的行为; (2)清算并不是针对公司解散的所有情况;

(3)清算的直接目的是终结公司尚存的法律关系; (4)清算是严格按法律规定进行的活动。 2.公司清算的程序 (1)清算人的产生;

(2)向股东和债权人通知或公告公司解散的有关事宜; (3)清算人估算公司财产和债权、债务; (4)清算人处分公司财产; (5)清算程序结束。 九、清算组有什么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案例1:飞翔造纸:1.《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至少5人,且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飞翔”公司的章程约定,发起人为北京造纸包装工业公司、中外合作企业、造纸试验厂3家,少于5人。 2.《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约定中的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符合公司法规定。 3.《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约定中,发起人认购股份总额的30%,少于35%。

4《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约定中,中外合作企业以专利出资300万元、造纸试验厂以非专利出资150万元,总计450万元,为注册资本的22.5%,超过20%。 案例2:浙江仙居的内部职工股能不能上市流通?这个问题实际上是,某职工甲持有所在企业A的内部职工股,后来A企业和其他企业合并组建B股份公司,B公司成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甲持有的内部职工股能否上市?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看A企业在重组为B公司时,对原来发行的内部职工股是如何处理的。如果原来A企业的内部职工股转变为B股份公司的内部职工股,则按照有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三年)后可以上市。如果不是转变为B公司的内部职工股,自然不能上市。由于仙居制药公司案例4:致诚与成吉思汗的股权纷争:1.要搞清楚成吉思汗企业的产权归属,首先搞清楚两个企业的产权关系,即是否为各自独立的经济实体,是否存在隶属关系。要解决这一问题,需明确以下3个焦点问题:第一,皮装公司的注册资金及投资来源;第二,“成吉思汗”其他8家公司的注册资金及投资来源;第三,皮装公司的股权转让情况。 都兴平称,杨振华成立增振皮装公司时是以该公司的名义从大连市中山区旅游工艺品时装门市部借款270万元验资并取得注册的,19xx年1月23日,杨振华又以该公司的名义贷款300万元。不久,杨振华将总共570万元资金分三次借走560万元。自己到任后,才发现增振皮装公司实际上是个负债公司,杨振华并未真正投资;而且,除皮装公司外,自己与他人最初以5万元和10万元现金投资开始,靠滚动发展陆续办了成吉思汗经贸有限公司、大福房屋经纪有限公司、大连成吉思汗家具有限公司。19xx年10月,杨振华再三动员他将杨在皮装公司75%的股份以262.5万元的原值(皮装公司注册资金额)转让给自己,此间双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在大连工商局进行了中方股东变更。致诚开具了收到262.5万元的股权转让款收据。至此,杨振华不再拥有他控股的成古思汗集团75%的股份了,也谈不上委托他经营的问题了。 杨振华称,致诚成立皮装公司时的资金虽由中山区旅游工艺品时装门市部借出,但该门市部是自己于19xx年5月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企业,借款属于企业间正常的资金流动。其后,致诚与皮装公司也有资金往来,但到19xx年底,双方往来资金基本持平。成吉思汗集团中的成吉思汗经贸有限公司、大福房屋经纪有限公司、大连成吉思汗时装公司、大连成吉思汗商业公司、大连成吉思汗洋服公司、大连成吉思汗家具公司的注册资金全部或部分来源于皮装公司。都兴平是利用董事长兼总经理的职务之便,以皮装公司的资金,将属于致诚的企业注册在自己或他人名下,并隐瞒了将时装公司登记为集体企业,将其他企业的股东或出资人登记为都兴平和其他人这一事实,严重侵害了皮装公司的财产权。至于75%的股份原值转让,是在签订《委托代理意向书》后,为了完善委托代理的内容做出的,目的是使都兴平成为“成吉思汗”的大股东从而行使管理权,但这些股份不是以都兴平个人身份购买的。

2造成致诚与成吉思汗股权纷争的主要原因是双方在企业登记、分立、股东确认、股权转让、资金往来等活动中都不够规范,而爆发了严重的产权纷争。

案例5:兰州黄河的家族控股集团与外部经理人的股权斗争:1.该案例的主要问题是存在着严重的内部人控制。董事会成员中,出资人董事所占比例过低,非出资人董事的比例过高。当一个董事会完全是总经理一手炮制出来的时候,内部人控制就难以避免。内部人控制是在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条件下生成的。在两权分离的条件下,不掌握企业经营权的分散的股东成为企业的外部成员,企业实际上由不拥有股权或只拥有很小份额股权的经理阶层所控制,经理人员事实上或依法掌握了企业的控制权。内部人控制本身是公司制不成熟和不规范的产物,它往往会给公司规范运行和健康发展带来一系列弊端。

2.本案例的关键是建立规范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情况下,如何建立起既能保护投资者利益,又能适应市场经济快节奏的运作并提高决策效率的法人治理结构,是自股份公司产生以来各国经济学家、法学家和管理者们一直高度关注,孜孜探索的问题。内部人控制不利于公司的健康发展,上市公司没有任何制度或机构对王雁元进行监督和制约,只要“哄住了”杨纪强,别人就不能说什么!杨纪强自己也承认,企业内“人治”色彩太强。科学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必须在产权明晰的基础上,通过公司股权结构的多元化,强化所有者的约束,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的权力、责任和法律地位,对经营者实行有效的监督与激励机制。 案例6:广东福地的股权激励:1.我们认为,为体现国家对建立企业激励机制的鼓励,对高管持股部分不应征收个人所得税,离任退休后股份获得解冻可以流通时,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样,由于我国实行的是累进税率制,高管人员退休离任后实际缴纳的税收将减少。

2.股权激励后公司经营业绩的恶化,应该有行业经营风险问题,把所有的账都算在股权激励头上并不现实。但这种股权激励也有其弊端,如购买流通股的成本过高,高管人员持股在职期间不得流通,离任或退休后方能转让,因而使激励作用有限。因此,公司欲实施对高管人员的激励,还须综合设计激励模式。

案例7:华远公司职工持股方案:1.华远公司股票期权的实施对公司管理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员工持股、经理持股以及认股权等制度的实施,使员工和经理的个人经济利益与公司的长期利益紧紧连在一起,必然使大家关心公司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从华远的实践来看,员工持股和认股权制度要与市场化的人事聘用制度以及有激励作用的工资报酬制度共同配合,才能取得较好的激励作用。

2.员工和管理人员在公司的岗位不同,承担的责任不同,工作失误带给公司的损失不同,以及对公司的贡献也不同,决定了其激励方式应区别对待。由于经理人员的岗位重要,而且越是高层经理,岗位越重要,越需要工作主动积极、尽职尽责,而他们的工作失误给公司带来的损失也越大,所以要让他们持有较多的股份和认股权,使他们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连接更紧密。考虑到我国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特殊的产权结构,决定了在绝大多数的企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时,应兼顾到广大员工的利益,让全体职工参加持股。华远公司对于不同层次员工授予不同数量的股权以及将股票期权授予全体职工的做法,对我国的其他企业有着很好的示范作用。

案例8:波音公司兼并麦道公司:波音公司兼并麦道,最终体现的是美目政府的意图。据估计,在今后的20年内,世界民用客机(100座以上)的需求量为13500架,交易总额将达到1万亿美元。面对如此巨大的市场,作为波音公司后台的美国政府岂能不为之动心?于是便导演了这起震惊欧洲乃至整个世界的兼并事件。

这一案例的突出特点是政府在后台对兼并活动的支持和参与。从根本上来说,这次兼并活动是服从和体现了美国的国家利益,收购的成功也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美国政府的支持。当然,从具体操作来看,合并还是利用市场机制进行的。这次合并的结果,从表面来看是美国与欧盟在一定程度上达成了妥协,完成了对世界飞机制造业市场的瓜分。但是,从某种意义来说,波音兼并麦道是美国争当世界飞机制造业霸主的重要步骤,其最终战略目标是挤掉空中客车的市场份额,独霸全球飞机市场。

常见问题1:为什么公司最初产生于欧洲,而不是亚洲或非洲国家? 公司最初产生于欧洲国家,而不是亚洲、非洲国家,这不是偶然的。因为公司的产生有其独特的条件和环境。

1.贸易的巨大发展是公司产生的前提。古罗马在发展贸易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它三面环海,航运方便,又位于东西方交界地带,宜于发展世界性贸易。古罗马人崇尚武力,夺得广阔疆土,使版图一再扩展,从首都到所属各省“条条大路通罗马”,商货的陆路交通也很便捷。尤其是14——16世纪航海业探险的成功和地理的大发现,使欧洲贸易的发展达到空前未有的广度和深度。贸易规模的扩大,特别是海外贸易的发展,需要大量投资;贸易的发展要求交通运输业相应发展,后者的发展同样需要大量投资。要解决大规模贸易和交通运输业对巨额资金的需要,个别商人是无能为力的,只有向社会筹集资金,公司恰恰可以担负这一职能。同时贸易的发展,造就了大批大大小小的商人和货币持有者,这又为社会集资提供了可能。再者,贸易越发达,越能刺激人们以赚钱为目的,甚至采取投机手段进行投资的动机。所以,公司的产生无论如何离不开贸易的巨大发展。

2.信用制度的出现为公司的创立提供了条件。公司的产生是与信用制度的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信用制度对公司的产生所给予的影响是多方面的。首先,信用集中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以利息作为刺激物,可以把闲散的社会资金集中起来,同时,又以利息为条件把资本贷给经营者,这种集中资本方式和把资本所有权同使用权相分离的功能,对于公司形式的发现具有很大的启示性。其次,鉴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专业性和信用性,公司股票、债券的发行和流通通常要借助这样的机构,并且银行也常常是股票和债券的主要购买者或承销商。最后,许多股份公司的设立,一开始就是以股份银行的形式出现的。所以,离开了资本主义信用制度,离开了信用集中的银行,资本主义私人企业就难于变为现代社会的企业。

3.商品经济意识为公司的产生提供了适宜的文化土壤。古代西欧同中国相比,在商品经济意识方面存在着巨大差别。西欧各国在古代尽管实行奴隶制和封建制,但仍能对民间工商业采取比较宽松和自由的政策,这一点同中国古代历届王朝大都实行压抑工商业的政策形成鲜明对照。古代西欧各国敢于放手让商界筹资,或接受商界贷款以支援政府财政,同时给其一定的经营特许权。而我国古代通常实行直接的苛捐杂税,来应付战争及巨大工程的需要,某些与通商有关的探险活动,如张骞通西域,郑和下西洋,也都是官派。当然,古代西欧也有过鄙视商业的意识,但不如中国那样根深蒂固。16世纪席卷欧洲的宗教改革运动,更加使商品经济意识获得伦理道德的依据。所以,没有这种文化大背景,以营利为目的而又将投资风险分散化的公司形式是绝不可能在欧洲创造出来的,即使创造出来也很难被欧洲社会所接受。

常见问题2:根据财产的组织形式,企业分为哪几种形式? 按照企业财产组织形式的不同,企业分为三种基本形式:

1.个人业主制企业。个人业主制企业又称独资企业,是指由个人出资兴办,并且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的企业。在个人业主制企业中,自然人的财产与企业财产是合一的,所有者的利益与经营者的利益完全是重合的,业主有充分的积极性去对生产经营过程进行监督;利润独享,风险自担,因而精打细算;建立与歇业的程序简单易行,经营方式灵活,决策迅速;信息渠道单一,经营的保密性强。然而,业主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负有完全责任;业主只有一人,因而财力有限,加之受偿债能力的限制,取得贷款的能力也较差,因而规模有限,难于经营需要大量投资的事业;企业的存在完全取决于企业主,一旦业主终止经营,如市场竞争失败或自然死亡,企业生命也会由此终止。业主制企业由于规模较小,在小型加工、零售商业、服务业等领域较为活跃。当个人业主制企业需要扩大规模时,业主之间便会出现“合伙”的情况。

2.合伙制企业。合伙制企业也称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业主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同对企业债务负连带无限清偿责任的企业。合伙企业是若干自然人的协作,他们通过协议合同来规范各自的权责利,企业经营风险由合伙人全体共同承担。因此,合伙企业具有诸多优点:扩大了资金来源和信用能力;提高了经营水平与决策能力;组建较为简单和容易。2.股权激励要求实现经理人竞争上岗。目前一些上市国企的问题不是单纯的激励机制的问题,而是经理人本身就不合适,对不合适的经理实施股权激励是没有意义的。而在许多大型的民营企业中,普遍存在任人唯亲的现象,这当然也没有实施股权激励的必要了。经理人的选择要通过市场机制来实现,经理人市场的建立健全是真正解决经理人选择机制的关键。在国有企业方面,需要建立一个良好的人才选拔制度,而对于民营企业来说,关键是转变经营思路,敢于大胆的使用家族外的人才。同时也需要建立一个成熟的职业经理人供给市场,一方面给企业和股东以选择,另一方面也给在职的经理人以压力和动力,使其尽职尽责的工作,为股东创造财富。 3.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股票市场。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实施需要一个良好的资本环境,完善的股票市场是必不可少的。通常情况下,应当能够适当反映公司股票的真实价值,这样才能确定行权价格,也才能使经理人员的期权收益变成现实收益。而我国股票市场起步晚,存在许多不完善之处,股价的变动与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的相关性较差,投机气氛浓于投资气氛,庄家操纵行为普遍。在这样的市场状况下,推行股票期权一方面加大了经理人股票期权收益的不确定性,即存在公司经营业绩提升但股票价格反而下降的情况;另一方面,有些经营者为了获取高额期权收益,可能会制造种种题材,甚至不惜违规炒作本公司股票,想方设法把股价推上高位,从中套利。由此可见,完善的股票市场与股票期权激励制度就像水和鱼,前者是后者必备的生存环境。

4.公司业绩的第三方监督有待改善。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的根本原因是企业经营者和所有者的信息不对称,而由于经营权和所有权的分离又加大了这种信息不对称。经营者掌握着企业经营的所有信息,而股东们,特别是广大的中小股东,只能通过公司的管理当局提供的财务报告来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因此,企业管理当局向股东提供的财务报告是否真实,合法,完整,就非常重要了。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股份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上市公司还要包括年中财务报告)必须经过注册会计师,并附上注册会计师签字的审计报告一并报出,以帮助股东了解财务报告的可信程度,以便于获取更可靠的财务信息。第三方的独立几乎成了财务报告报出的唯一过滤器。目前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无论是准入制度,行业管理,法制建设,以及政府监管等方面都有限责任公司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5人以上的发起人发起成立。

2.设立方式和程序不同。有限公司只有发起设立而无募集设立,程序比较简化,股东人数有限,且出资额在公司成立时必须缴足,因而公司内外部关系简单,容易组建。股份有限公司由于股东人数众多,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要经过公开招股程序,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较其他公司要严格,设立责任也较重,其内部组织和社会关系复杂,因而既不易组建,也不易管理。

3.筹集资本和转让资本的难易程度不同。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公开募集股份,不能发行股票或公司债,股东出资后获得的只是一种权利证书,不能在股票市场上自由买卖。另外,股东转让股本必须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使资本转让较难。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成等额股份,每股股票的金额较小,因而便于吸纳社会闲散资金,形成较大规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可以在证券市场上自由买卖。由于股份公司的资本可以证券化,股票可以自由转让,还可以刺激公众的投资心理,这又为资本的充分流动提供了可能。

4.组织机构及决策不同。在公司组织机构的组成上,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设立中即可以章程确定之,而股份有限公司则必须经过创立大会的选任才可以产生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有限责任公司一般采用董事单轨制,董事和经理均由同一个人担任,集公司决策权和经营权为一体,对下属实行直线领导,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灵活、简便、效能高,是中小企业理想的公司形式。与有限责任公司相比,股份有限公司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彻底分离,资本的社会化和公众化,不仅分散了投资风险,而且有利于社会的广泛监督,从而促进公司提高管理水平,适应生产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的发展趋势。

常见问题7:我国公司设立应遵循什么原则?

从公司发展的历史看,公司的设立原则主要经过了五个阶段,即自由主义、特许主义、核准主义、准则主义和严格准则主义。

1.自由主义原则。又称放任主义原则,即创办人可以自由设立公司,国家完全不予干涉。这一原则极易造成公司的任意滥设,有害于社会秩序的稳定,很快被特许主义原则所代替。

缺点是: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面对如此的风险,愿意加入合伙者队伍的人必然是有限的;企业很容易夭折;重大决策需所有合伙人参加,如果意见分歧,很容易造成决策上的延误。由于上述缺陷,合伙企业的数量不如个人业主制企业和公司制企业多。合伙企业一般局限于农业、零售商业这类小型私人企业,至多存在于类似自由职业者的企业,如律师事务所、广告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私人诊所等等。

3.公司制企业。公司制企业是典型的法人企业,企业拥有法人资格和法人财产权,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公司制企业具有许多突出的优点:公司以其现有的资产为限对债务和亏损负有限责任;有限责任使公司能广泛地筹措社会上分散的闲置资金,提高企业的规模效益;公司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公司聘请受过专门训练的各方面专家来管理企业,能够实现有效的管理;公司有一套规范、严密而灵活的产权转让机制。缺点是:公司的组建程序复杂,创办周期较长,费用也较高;政府对公司的限制较多,如公司的开办、股票的上市、产权的转让、合并与分立、破产与终止、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等,政府都制定有一整套相应的法律法规,并有权进行检查和监督;公司经营必须有透明度,公司在财务及股权方面的变动情况是几乎无密可保。

常见问题3:我国股市是否具有“晴雨表”的功能?

在很多经济学教科书里,对于股市都有一个形象的比喻:股市是反映宏观经济发展状况的“晴雨表”。从经济学周期分析股市平均领先实体经济3到6个月。也有西方学者运用统计方法,论证了股市走势与经济走势的“同向不同步”机理,股市走势同经济形势也会发生短期的不协调,但一般说来,对于股市的“晴雨表”功能,总体上人们还是认可的。但对照中国就让人迷惑,经济增长强劲,股市却长期萎靡不振。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相背离的现象令人质疑:中国股市有没有宏观经济“晴雨表”的功能?笔者认为,我国股票市场具有弱“晴雨表”功效。

作为比较成熟、完善的股票市场,美国股市的走势和其实体经济一直体现出高度的相关性,股市有着强“晴雨表”功效。首先,从19xx年大股灾开始,美国股市所经历的几次大的牛市行情在时间上都与其实体经济的增长相对应,并且在实体经济持续增长的时候,股市也屡屡呈现出长牛市行情,实体经济的走好反映为股市的持续高涨。其次,当经济增长放缓时,股市常常作为先行信号表现为熊市行情。自20xx年随着美国经济增长的放缓,长达10年的新经济繁荣后的调整,在股市上表现为一个又一个“网络神话”的破灭,美国股市体现出极强的“晴雨表”功效。我国股票市场的历史较短,13年来的股票市场已经走过了几次大的牛市行情,然而和这些行情在时间上相对应的并不是宏观经济的走好,相反,实体经济走好的时候,股票市场有时反倒处于低迷时期。许多人认为,我国股市不是宏观经济的“晴雨表”,理由有以下三个方面:

1.股市反映经济总量的比重偏低。我国股市的规模太小,尤其是对整个GDP的代表性不够。从市值来看,美国股票市值占GDP的150%以上,我国股票市场包括A股和B股的市值总额约5万亿,这一数字约占我国GDP的50%,如果考虑现在5万多亿市值中真正流通的股份不足2/3,相对于中国十余万亿的经济总量来说,流通市值占整个经济总量的比例不到25%。从融资来看,中国经济活动很大程度上是由固定资产投资推动的,但是中国的直接融资占固定投资的比重不到4%,美国的这一比例是50%。从投资股市的参与者来说,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布的7000多万个账户,占中国人口的不到5%,而美国直接或者间接参与股市的人占全国人口的85%以上。因此,我国股市无论从对GDP的代表性、直接融资规模和比重,以及投资者的参与程度来看,与国际成熟市场相比,低得可怜。股市难以完全成为反映我国国民经济的“晴雨表”。

2.上市公司对整个国民经济的代表性不够。由于中国股市新兴加转轨的特征,股市规模不仅占GDP的总量偏低,即使已获准上市的公司也只代表国民经济的一部分。国民经济有很多支柱产业以及大型企业,像中国移动已是世界最大的手机运营商,中国最大的石油石化公司中石油,排名世界500强的中国银行以及其他国有商业银行,很多赢利状况非常好的汽车集团,这些企业并没有在中国股市上反映出来。尤其是,上市公司中主要以国有控股企业为主,而中国经济增长中最有活力的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获准上市的还是极少数,进入门槛也高不可攀。所以,目前股市并没有发挥宏观经济的“晴雨表”功能。

3、股市的功能被人为扭曲。中国股市是中国经济改革的产物,在诞生之初就被赋予了一些发达国家的融资、理财、资源配置三大功能外没有的特殊功能,这就是为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保障和推动,为国有企业解困筹融资。股市正是依靠这种功能争得了自身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当股市发展到一定规模后,片面强调股市的融资功能,使股市演变成圈钱的场所,而配置社会资源的功能却没有发挥出来。尽管股市本身的市场容量不断增大,但对国民经济保障作用却弱化了。股票市场逐渐演变成圈钱的场所,资本市场不能够真正评价企业的价值,股市的“晴雨表”作用自然难以发挥出来。 笔者认为,如果仅从以上三个方面就否定中国股市具有“晴雨表”功能,显然是站不住脚的。目前我国股市“晴雨表”的功能确实还没有达到美国的程度,但不代表就没有这个功能。也就是说,中国股市不是不具有“晴雨表”功能,而是具有弱的“晴雨表”功效。首先,股市是反映宏观经济的晴雨表,但不少人理解成“股市是GDP的晴雨表”。人们对股市晴雨表功能的认识存在误解,就是只用GDP增长的标准判断,认为经济增长1%,股市理应上涨1%,否则股市就失去“晴雨表”功能。况且,经济增长9.1%是从增量的角度讲,存量的变化是不可能通过GDP的增长反映出来,而我国是发展中国家,资本市场规模不大、发展不够成熟,很多情况是存量资产不够。由于国民经济整体实力不够,资本市场短期内难有大发展,导致股市与GDP的增长不同步甚至背离。其次,我国股市和国民经济不同步现象的产生,是由于股票市场在资源配置上的低效率,影响了对国民经济反映的灵敏度,但并不代表没有信号。毕竟股票市场是市场体系中信息可获得性较高,信息披露相对较为充分的子市场,也是公众参与程度相对较高的公开市场,股市能够体现整个经济运行的很多有价值的信息。这一轮经济上升开始,股市已经有信号并提前做出了反映:上市公司的业绩已是跌无可跌了。这个信号要早于国家统计局提出的经济已经走出低谷的说法至少半年。所以,表面上看,股价运动与经济走势不是很紧密,但也不是一点不相关,其实股市有很多信息都支持经济将会走向何方。 常见问题4:我国实行股票期权制度有哪些障碍?

目前我国约有80家上市公司开始实施或正在设计员工股权激励,其中上海为14家。北京市在一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国有控股股份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里对董事长和总经理进行了试点,经营者群体持股比例一般为公司总股本的5%至20%,其中董事长、总经理的持股比例占群体持股总额的10%以上。上海有的公司暂时采取如下办法,先在市场上买进一定股份,挂在一个自然人的名下、然后再由经理人用奖金来购买。当然,有的做法尚需经过立法的许可。总的来说,目前我国的股票期权制还处于初步探索阶段,不仅实施规模较小,而且存在来自各个方面的障碍和阻力。

1.政企不分的情况下不宜实行股权激励。目前国有资本在社会总资本中占有较大比例,相当一部分是以大中型企业形式存在,而且政企不分问题依然很严重。特别是公司经理人员的人事任免依然掌握在政府手中,人才选拔制度不透明。在这种情况下,经理人员的任免并不完全取决于公司的经营业绩,而且也很难界定经理人的绩效。此外,在一些垄断行业中,政企不分使经理人获得不合理的股权增值收益,这对公司股东和其他员工也是不公平的,而且会出现寻租问题;在一些竞争行业中,经理人当然也不会愿意承担股权贬值造成的结果,同时也会产生人才流出的后果。所在,真正实现政企分开是国有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重要前提。 有诸多不完善之处,执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市场秩序还需要整顿。在我国资本市场中发生的银广厦重大会计造假事件中,执业会计师就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因此,拥有一支成熟而公正的注册会计师队伍也是实施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必要条件。

5.股票期权激励的对象选择。股票期权激励的设计应当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但总的原则是激励企业的高管人员。拥有出众的管理才能、掌握重要市场信息的经理人,掌握重要的、不可替代技术的专业人员,以及那些和客户关系密切的销售人员是许多企业都想得到的,但这样的人才在市场中又是难以寻觅的,所以应当给予较高额度的期权收益,使其有动力为企业服务,同时加大其离职的转换成本,使之能够长期为企业服务。反之,在市场中严重供大于求的人力资源,就没有必要安排如此的激励制度。对于介于这两者这间的员工,则可以根据其掌握公司资源的多少来确定其股票期权收益的比例,通常不需要太多,这样可以有效的激发这些员工的工作热情,减少员工的流失,也降低了公司因员工跳槽而支付的磨合成本。 6.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问题。我国的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都没有对股票期权这一会计问题的处理方法。目前在国外争议最大的是股票期权执行成本是否应该作为营业成本来处理。不同的处理方法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美国金融会计标准委员会(FASB)日前宣布,将要求美国的上市公司把股票期权分配列在公司成本之内。如果按照新的规定,美国各大公司去年的营业收入将会减少一半。FASB的新标准将使美国与欧洲同步。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曾宣布,符合国际审计标准的公司将于20xx年1月1日起将股票期权计算在成本之内。股票期权的成本问题之所以成为争论焦点,源于美国公司财务丑闻不断,一些批评家认为很多公司高层都利用账本提高自己的股票价格,从中渔利。现在,美国已经有大约500家企业同意自愿将股票期权加入到公司成本之中,甚至其中部分公司早已实施了这一计划。

7.完善法律、法规制度,为股票期权制度的实施做好制度准备。股票期权的运作在我国还缺乏相关法律法规条件,这主要表现在二个方面:一是与现有部分法律的冲突,二是相关法律法规的空白。这二种情况都对股票期权在我国的操作造成现实的法律障碍。我国的《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有关限制使得实施股票期权所需的股票尚处“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的窘境。按照国际惯例,授予高级管理人员股票期权所需股票由公司发行新股或配股时预留、增资扩股、大股东出让、上市公司回购等途径加以解决。而上述股票来源在中国大多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和保障。

①发行新股。我国《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新股,近三年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要达到5%以上,并且要经过主管部门的审批。可见,这条路并不好走,特别是每年都实施股票期权激励就更加困难了。

②从二级市场上回购。我国《公司法》中明确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票,但为减少注册资本而注册股份或者和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除外,回购的股票必须要注销,禁止出现库藏股。这样的规定,从源头上限制了上市公司利用回购的方式取得本公司的股票,以便满足股票期权持有人行权时的需要。

③公开发行时预留一部分。我国《公司法》规定,内资公司的设立实行实收资本制度,即在公司成立时,股东需要一次性缴足注册资本,否则就构成了虚假出资,并要负相关的法律责任。这样,公司就不可预留一部分注册资本来实施股权激励。

④大股东的让与。在我国的上市公司中,绝大部分是国有控股,相关的法律规定,国有股和国有法人股为非流通股,不可以在二级市场上流通,而且国有股和国有法人股的转让需要经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审批。此外,《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所持有的股份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看来,这条路也是行不通的。 不仅如此,《公司法》中还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其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而在《证券法》中规定的更为严格,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入或者卖出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这样,即使公司的高管人员行使期权,那么在其任职期间内也只能持有股票,而不可能实现无风险的手持货币。

另一部需要做出调整的法律是《税法》,中国目前尚未开通资本利得税,因此,股票期权持有人无须就超额期权收益缴纳所得税。有人担心此时公司可能会把低价授予员工股票期权作为期权执行成本,降低公司的应税所得,减少公司应交所得税,从而导致上市公司有滥用期权计划进行双重避税的可能。但就我国目前的税法来看,这种情况不会出现,因为股票期权作为期权执行成本并没有在可扣除费用中列出,所以这部分仍然需要缴纳所得税,实际上是公司承担了双重税负。 因此,我国要推进股票期权制,必须首先从政策上消除期权制的实施障碍,对现行的证券法律法规进行必要修订,从而为股票期权制的发展提供一个适度的制度空间。

常见问题5:为什么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实行的企业制度是工厂制度。其主要特征是,企业并不具备典型意义上企业的基本特征,企业成为各级行政机关的附属物,产需脱节、企业的浪费严重,企业激励约束机制软化、生产效率低下,企业平均主义现象严重。针对工厂制度的弊端,从19xx年开始进行国有企业改革试点,先后经历扩权让利、利改税、经营承包和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四个阶段。从国企改革的发展历程我们看到,国有企业存在的问题,既不是一个简单的放权让利就可以解决的问题,也不是一个单纯的经营机制转换问题,而是从产权组织形式、领导体制、管理制度、经营机制等都不合理。要真正搞好国有企业的改革,必须解决深层次矛盾,必须把改革的思路从“政策调整”转向“制度创新”,按照社会化大生产和现代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实现制度创新思路的根本途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社会资源最佳配置的需要,是适应政府转变职能、改革国有资产产权管理体制的需要,是解决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的有效机制,是解决企业社会负担过重问题的有效方式。

常见问题6:比较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同点与不同点 (一)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同点

1.都是法人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不同于自然人企业,它们都是法人企业,都拥有法人财产权。股份有限公司是最典型的法人组织。现代意义上的完整的公司概念和法人概念都起始于股份有限公司,而且,股份有限公司所具有的完备的组织机构、完全独立的财产和责任,都充分表现了法人组织的法律特征。

2.承担有限责任。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公司以全部资本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债权人只能对公司而不能直接对股东行使债权。由于股东只负有限责任,一旦公司破产,不至于影响个人私产,有利于投资者进行投资,有利于分散投资者的风险。

3.股东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不限于自然人。除国家有禁止或限制的特别规定外,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机构、企业法人、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自然人均可以成为有限公司的股东。

(二)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同点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是经济生活中最常见的两种公司形式,但在我国的实际工作中,人们往往忽视两者之间的差别,引起概念上的混淆和操作中的混乱。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同点表现在:

1.股东人数不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不得少于法定最低人数,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既有最低下限,也有最高上限。我国《公司法》规定,2.特许主义原则。是指公司只有经过国王或国会的特许才可设立。在这一原则下,成立公司是一种由国家元首或法令赋予的特权。虽然这种作法杜绝了滥设公司的现象,但公司设立过于严格,特别是从19世纪以后,实行特许方式设立公司已不能适应资本主义经济迅速发展的要求,因而导致了西方国家的公司由特许设立向核准设立的转变。

3.核准主义原则。又称许可主义原则,即公司设立除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外,还须经有关行政机关审查批准。在这一原则下,公司的设立能够得到有效地控制,但由于其设立程序的严苛,有碍于公司的发展。

4.单纯准则主义原则。是指公司设立的必要条件由法律作出统一规定,凡是公司创办人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不需经任何行政机关的审批,公司即可设立。然而这种单纯的准则主义一经实行,即造成滥设公司现象的严重后果。为此,各国开始寻找一种新的公司的设立方式,以利于公司的发展和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

5.严格准则主义原则。是指在严格规范公司设立条件、加重公司设立责任的同时,增加了法院判定设立或行政机关设立登记的监督公司设立的程序。这种设立原则既不像特许主义与核准主义繁琐严格,限制公司发展,又不像自由主义和单纯准则主义那样放任自由,造成滥设公司,所以自19世纪末,大多数国家均采用这种原则设立公司。

我国《公司法》一方面借鉴世界大多数国家先进经验,对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采取严格准则主义原则设立,只要经过工商行政机关的登记,公司就能成立。另一方面考虑到我国公司发展现状和实际情况,对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采取核准主义原则设立。需要办理行政审批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法律、行政法规对设立公司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公司,如设立经营保险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就必须在设立登记前取得金融主管机关的批准;设立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就必须事先报经国家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或者受托机构审批。第二类是公司营业项目中有必须依法报经审批的公司,如设立咨询服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的经营范围拟包括法律服务业务,那么就必须在设立登记前报经各省、市司法局批准。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按照我国行政机关的管辖权限,公司主要发起人为中央部、委直属企业的,公司审批部门为国务院授权部门,一般指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公司主要发起人为地方企业的,一般由省级人民政府作为公司审批部门。实际上由于我国目前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企业大多都有行业主管部门,因此,在报送公司审批部门批准之前,公司的设立申请尚需报送行业主管部门并得到许可。这样,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需得到两次行政许可: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以及公司审批部门(国务院授权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 常见问题8:股东的出资方式有哪几种?

1.货币出资。这是股东最基本、最常用的一种出资方式。任何一个公司进行生产经营,都离不开一定量的货币或现金。以货币出资,股东的出资价值准确,无须作价,而且公司日后经营可运用自如。

2.实物出资。实物出资是指货币之外的其他财产出资,可以是动产、不动产,也可以是债权、有价证券。一般地,股东以有形财产,如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等作价出资。股东用以出资的实物,必须是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且拥有所有权或处置权。

3.无形财产出资。无形财产包括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其中工业产权出资,在我国主要是指以无形财产中的商标权和专利权作价出资;非专利技术出资,是指那些因保密需要或因丧失新颖性等情况,而又无法向专利局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作价出资;土地使用权出资,目前在我国除了允许土地使用权出资外,从20xx年7月开始国家允许以勘探权、采矿权出资。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采用高新技术成果的公司,高新技术作价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30%。

但公司不得以劳务和信用出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以资本的集合为基础的,劳务出资则表现为股东为公司提供一定的劳动经验或劳务技能,信用出资则表现为股东向公司提供个人在社会上的地位和信誉,它们都不能直接表现为财产,不属于资本范畴,自然不应作为公司的出资形式。

常见问题9:产权与所有权有什么区别?

产权与所有权是两个既相互联系,又有不同含义的相关概念。产权以所有权为核心,所有权性质决定着产权性质,甚至可以决定产权的存在与否,但产权并不等于所有权。它们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反映财产关系的角度不同。所有权是指对财产归属关系的权利规定,确定的是财产的最终归属关系,强调财产关系的物质属性。产权是以所有权为核心的若干权能的集合,指的是以财产所有权为核心的一组权利的有机结合体,强调财产关系的社会属性,即由于物的存在及使用所引起的人们之间的相互认可的行为关系。

2.概念外延不同。所有权表明的是一种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而产权不仅表明财产的所有制关系,同时还表明了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的关系,也即同时表明了原始所有权和法人财产权的关系。在现代公司制中,公司股东、董事会和经理分别行使原始所有权、法人产权和经营权,现代公司的权利结构是一种“三权分离”的结构。因此,产权比所有权有着更广泛的外延。所以,西方产权经济学家们在分析经济行为,解释资源化配置的权利时,主要指的是产权,很少提及所有权。

3.“财产”一词的含义不同。所有权概念中所指的财产主要指实物形态的有形资产及现金,这一财产内涵主要是与商品经济不太发达的时代背景相适应的,内涵比较狭窄。而产权概念中所指财产则包括多种形态,除传统的有形财产及现金外,还伴随着现代股份经济的高度发展而产生了股权形态、债权形态以及各种无形资产等,其对应的“财产”概念极为丰富。 4.运动属性不同。所有权在运动的过程中始终是独占性和垄断性的,是一种具有排他性的独占权。而在产权所分解的四种权能中,只有收益权具有排他性,占有权、使用权和处分权均不具有排他性,而是可以流动、交易。正是由于现代公司实现了所有权、法人产权与经营权的相互分离,从而为产权进入市场、进行交易创造了有利条件,而且这种交易既可以是实物形态,也可以是债权、股权等价值形态。产权进入市场使各种生产要素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具有了高度的流动性,从而有利于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5.所有权与产权的着眼点不同。所有权的着眼点是财产的终极所有权以及财产经营过程中的部分收益,如股息、红利等;而产权的着眼点是经营权和收益权,公司法人是通过获得法人产权而具有对企业资产的经营管理权,并同时取得经营收入。

总之,在产权权能发生分解后,所有权与产权之间不再是对等关系。产权比所有权有着更为深广的内涵和外延,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研究现代企业产权制度,而不是研究所有权制度。 常见问题10:西方国家股份公司治理结构的模式比较 (一)英美模式

英美模式主要指按英美法系的基本要求建立公司立法的国家普遍实行的一种公司治理结构。这种模式有如下特点:

1.股东构成中机构股东占主体,股权分散化。机构股东就是那些社会事业投资单位,如养老基金、人寿保险、互助基金、大学基金、慈善团体、银行信托受益人或保险客户的利益。原则上讲,机构本身不拥有股权,股权应属于最终所有人——信托受益人或投保人,但由于最终所有人通过信托关系授权机构代为行使股权,因此,事实上机构就是作为一个股东的身

份来活动。机构股东在英美法系国家影响很大。以美国为例,19xx年美国机构投资者持有的普通股占全部上市普通股的23.7%,到19xx年,这一持股比例上升为35.8%。

2.外部治理机制发达。由于占主要地位的机构股东一般追求一种低风险的投资战略,所以他们更多地使用“用脚投票”,即当公司业绩不佳时,便迅速抛售股票,以调整投资结构,降低风险。并且这些机构股东也同时持有多家公司的股票,因而对直接参与公司治理兴趣不大。资料表明,一般机构投资者的换手率均在50%以上。机构股东在股市上频繁地调整其证券结构,在客观上给公司造成了外部压力。因为当机构投资者在股市上大量抛售股票时,会造成公司股票价格暴跌。结果,一方面,股价暴跌减少了经理人员的收入,另一方面,也使职业兼并者有机可趁,这些职业兼并人趁机收购公司股票,一旦达到控股地位,便会改组公司,砸掉现有经理人员的饭碗。于是,经理人员为保住自己的收入,不得不努力工作。

3.董事会中外部董事占多数。英美法系国家大多实行董事会和经理层分开运作的制度。经理层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决策工作,而董事会负责重大问题的决策及监督经理层。为了防止董事会与经理人员勾结,这些国家规定,董事会中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外部独立董事,这些董事来自社会上的专家学者。通过独立董事的公正监督,以确保股东权益。

4.监事会职能由独立审计员和独立董事完成。独立董事监督经理人员的行为,并且公司还聘有独立审计员,通过财务审计和经营管理审计来约束经理人员,从而构成双重约束机制。

5.雇员通过持股计划及集体谈判制度参与公司治理。 (二)欧洲模式

欧洲属大陆法系,这些国家主要体现大陆法系的准则,强调公司应平等对待股东和雇员。因此,这些国家一般侧重于内部治理。

1.股权比较集中,银行作用大。19xx年德国40家最大的公司中,单个股东持股10%以上的有29家。这些大股东主要是金融公司、创业家庭、保险公司、银行等。由于大股东的存在,客观上起到了稳定股权结构的作用,因此,欧洲的证券市场不及英美发达。银行在欧洲国家可以合法地持有公司股份,但法律规定了最高持股限额。尽管如此,通过股票代理,银行可以行使的表决权却非常可观。据估计,银行可以行使的表决权股票占德国上市公司股票的一半左右。大股东在欧洲可以直接参与公司治理。按德国法律规定,拥有公司10%股权的股东有权在监事会中获得一个席位。这样,剩余索取权的能力。千百年来,企业通行的办法是,工人从资本家那里领取固定工资加或多或少的奖金,剩余索取归资本家。一个最为重要的原因,就是资本家有负亏能力,他投入企业的全部资本实际上就是负亏准备金。如果是无限责任公司,则他的负亏准备金不仅仅是他所投入到企业的资本,还要包括他的全部家产。对于一个穷工人来说,不仅没有承担负剩余的能力,就连当期的工资不发,就有可能没有饭吃。因此,客观现实只允许他拿固定工资而不允许他参与剩余的分享。

3.贡献弹性。在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之间,剩余索取权的分配主要由负亏能力决定;在人力资本所有者内部,剩余索取权的分配则取决于贡献弹性。张维迎教授提出:让最重要、最难监督的成员拥有所有权可以使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达到最大程度的对应。他用一个月光下劳动的例子作了比较形象的说明。即甲乙两人组成一个“企业”,二人在有月光的晚上工作,其中甲在月光下工作,乙在树荫下工作,每个人的贡献不能独立度量,在这样一个企业,即使从甲的利益角度考虑,最优的所有制安排也是让乙索取剩余,即让乙当企业的所有者,而甲只拿合同工资。 如果将张维迎教授的上述例子加以扩展,我们可以将企业的人力资本所有者分为三类:一类是在阳光下工作的,一类是在月光下工作的,一类是在月光下的树荫下工作的。

所谓在阳光下工作,即他工作的质与量都可以考核。这一类员工一般都可以实行计件工资。按件付酬本身包含了比较充分的激励,没有必要通过分享剩余索取权增加激励。 所谓在月光下工作,即工作的数量和质量不像在阳光下的工作那样易于考核,但也不像月光下的树荫下的工作那样完全不能观测。这部分人的劳务合同不可能订得像阳光下工作的人那样完备,但比在月光下的树荫下工作的人的劳务合同要订得完备得多。因为劳务合同不是很完备,有创造剩余的可能;因为订得比较完备,创造剩余的潜力也有限。对这部分人可以给他少量的剩余索取权,一方面激发他有限的剩余创造力,另一方面,使他所创造的有限的剩余能做到物归原主。

所谓在月光下的树荫下工作,即其工作的数量和质量几乎不可监测,而这部分人的贡献弹性又很大,工作积极主动,可以为企业多创许多价值;工作消极偷懒,可能对企业造成巨大损失。企业主要经营者的工作就是属于这种在月光下的树荫下的工作。对这部分人力资本所有者,调动积极性的最好办法就是让其拥有剩余索取权。

下特点:

1.在所有权完整统一的前提下,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直接分权。这种分权表现为,企业资产与出资者资产没有明显的法律界限,企业财产归属于所有者,企业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所有者仍对企业债务承担最终的清偿责任。

2.企业财产物权仍然归属所有者,所有者掌握着企业资产运营的最高决策权。经营者只是暂时地在契约期内拥有授权限度内的财产使用权,没有处置权,不能任意处置企业的资产。

3.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是由契约规定的,缺少法律规范和制度保证。这造成经营权不可能独立存在,只能依附于所有权,表现为经营权可大可小,时间可长可短,这些完全取决于契约合同及其执行情况。

财产权分离的高级形式是指公司的原始所有权、法人财产权、经营管理权三者的相互分离。它具有以下特点:

1.这种分离是以公司法人为中介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两次分离。第一次是具有法律意义的出资人与公司法人的分离,即原始所有权和法人财产权的分离。第二次分离是具有经济意义的公司法人与经营者的分离,即法人财产权与经营管理权的分离。公司所有权和经营权的两次分离,与所有权保持完整统一前提下的财产权分离具有质的区别,即公司成为不依赖于股东而独立存在的法人。

2.这种分离是以法律形式加以规范的,是永久性的彻底分离,使经营权摆脱了对所有权的依附,出资人、公司法人、经营者各有其对称的权利和义务。

常见问题16:设立独立董事制度的必要性 独立董事是相对于执行董事而言的。一般把参与企业内部管理过程的董事称为执行董事,把不参与企业内部管理过程的董事称为非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又包含两类:一是属于股东不参与直接经营的董事,通常称为非执行董事,二是集专家或处在独立立场角色的董事,也叫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作用:

1.独立董事是专家董事,能够提高企业的决策能力。在信息化的社会里,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迅速、准确地占有信息并正确地作出决策是企业取胜的关键。企业的科学决策,既涉及到本企业的知识,也需要其它相关知识,如政策、法律方面的知识、市场方面的知识、产权方面的知识、宏观经济方面的知识,等等。作为企业内部的执行董事,专业化水平相对当公司业绩不佳时,大股东可直接行使表决权来纠正,而不用在市场上抛售股票。这也是欧洲国家的证券市场大多不发达的原因之一。

2.双层董事会制度。欧洲国家一般设立了双层董事会,一层是管理董事会,专门从事公司的经营决策工作;一层是监督董事会,专门从事监督工作。监督董事会一般与管理董事会处于平等地位,相互独立。但德国是例外,在德国,监事会高于董事会。

3.独立董事较少,不过近年来这种情况有所改观。

4.普遍的雇员参与。德国立法规定雇员可以参加监事会,法国等国家则允许雇员加入董事会。并且欧洲国家大多建立了企业委员会制度,通过雇员参加企业委员会来行使权力。所以,欧洲国家雇员的权力相对较大。 (三)日本模式

日本公司治理结构很特别,尽管借用大陆法系,但由于自身的国情,又使其发生很大变异。

1.法人股东唱主角,外部治理机制弱。在日本,控制企业股权的主要是法人,包括金融机构和实业公司。这些法人股东与机构股东有本质区别,法人股东是法人企业为稳定相互利益关系,持有其他公司股票而形成的,它拥有股票的所有权;机构股东则是机构投资者为确保受益人利益而持有股票,股票所有权归受益人。19xx年日本公司法人持股比率达到70%以上。这种法人之间的相互持股使公司股权结构非常稳定,企业兼并或收购很难发生。更重要的在于,法人股东的权益行使是由法人企业经理人员来实现的,这就造成了经营者主宰公司的现象。与德国一样,日本的银行也持有公司的巨额股票,形成了主银行制度。日本的银行持股份额一般占到20%左右。主银行不直接干预公司业务活动,但通过财务状况变动来监督,若发现经理人员有不轨行为,即可通过表决予以惩罚。

2.内部董事制度。日本公司董事会成员主要来自公司内部。董事按社长、专务、常务、—般董事列为四级。社长提名董事候选人,社长—般兼任总经理。由于法人相互持股,一般地,社长会、总经理会实质上就代表了股东会议。因此,社长总是把亲信提拔为董事。但如果公司业绩不佳,其他法人股东也会群起而攻之,迫使社长辞职。

3.雇员主要通过企业内工会来参与治理,并且日本公司侧重于中低层参与,如自我管理、质量管理小组等,但高层参与很少。不过,终身雇佣制度强化了雇员的地位,迫使公司管理当局不得不重视雇员的权益和意见。 常见问题11:什么是企业所有权?

现代企业理论认为,企业是一系列契约或合同的组合,是不同生产要素所有者,特别是人力资本所有者与非人力资本所有者交换生产要素所有权的场所或结果。著名经济学家张五常说,市场是产品交易的契约,企业是要素交易的契约。

在企业这个特殊的要素交易市场里,如果每个生产要素所有者之间都是充分地等价交换,都获得自己的生产要素所应得到的所有收益,则每个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将自己应得的那一份拿走之后,企业的全部收益就分得一干二净,企业所有权就成为毫无意义的空洞之物。正像某路边集市,大家凑在一起卖这卖那,每天收市时,人走市空,哪里还有什么市场所有权。当然,有些比较正规的市场,有许多正式的摊位,这些摊位都是花钱建的。谁花钱建这些摊位,谁就是这些摊位的所有者,从而也是这个市场的所有者。但这里所说的市场,强调的是“场”,而上面所说的市场,强调的是“市”,强调的是交易活动和交易关系。企业是要素交易的市场,指的是企业是一种交易关系,是一系列交易契约的组合。 每个生产要素所有者拿走自己应得的一份后,企业的全部收益被分得一干二净,这是一种理想状态,现实生活中很难做到。为什么?因为生产要素的交易,特别是人力资本这种特殊生产要素的交易,不可能像产品交易一样,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双方钱货两清,谁也不占便宜,谁也不吃亏,交易之后没有剩余。人力资本等生产要素的交易不是一次性行为,而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可能是一年,也可能是几年或长期。但交易契约的制订不可能是一个过程,只能是一次性行为,这种行为往往是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之前就已完成。 于是,这就必然会产生契约的不完备性问题。这种不完备性来自三个方面: 1.企业的环境是变化的,市场在变,政策在变,技术在变,自然环境在变。这些变化都会影响到企业的收益。

2.订立完备契约的成本太高。由于许多变化是不可预测的,当事人不可能将未来一一考虑周全。假定我们能像天气预报一样,能准确地将未来的一切变化都预测到,将各种信息都搜寻到,也会因收集和预测这些信息的成本太高,甚至大大高于契约所带来的收益而不合算。于是当事人都倾向于订立虽然不是很完备但成本较低的契约,而不愿订立虽然比较完备但成本较高的契约。

3.当事人的行为是变化的,而且信息是不对称的。契约签订后,其执行期可能是一年,也可能是几年甚至长期。在此期间,各个当事人,特别是人力资本所有者,对企业的贡献可能大于契约所要求的贡献,也可能小于契约所要求的贡献。此外,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具有信息优势的一方可能利用其优势,欺骗在信息方面处于劣势的一方,从而使本来完备的契约也变得不完备。

正是由于契约不完备,从而存在剩余的权力和剩余的利益。

企业经营活动的控制权由谁支配,这在契约中本来一一作了规定。但由于契约不完备,有一部分经营活动的控制权归谁支配,在合同中并未作出明确规定。这部分控制权便是剩余控制权。剩余的利益,即企业收入在扣除所有固定的合同支付之后的余额。如土地所有者投入的是土地,按契约已取得地租;劳动力所有者投入的是劳动,按契约已取得工资;债权人投入的是资金,按契约已取得利息。企业收入在扣除上述种种固定支付后,便是剩余收入。现代企业理论所说的“剩余索取权”,即是对这种剩余收入的分配权。

正因为企业有了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于是就出现了企业所有权。所以,企业所有权指的是对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 常见问题12:怎样分配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 企业剩余的分配至少要考虑三个要素:

1.在创造剩余中所做的贡献。劳动价值理论认为,企业的全部剩余,甚至工人工资以外的所有合同支付部分(租金、利息等)都是工人创造的,这些价值都应归工人所有,完全否定非人力资本在剩余创造中的作用。这是马克思考察当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运行所下的结论,现在看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应承认其他生产要素在剩余创造中的贡献。但劳动价值论所包含的一个重要思想,即谁创造剩余谁就应当拥有剩余的思想应当吸收。因此,企业剩余索取权如何分配,首先要考虑不同生产要素在剩余创造中的贡献,即“论功行赏”。

2.亏损能力。剩余来自契约的不完备,契约的不完备又来自未来的不确定。既然未来是不确定的,剩余也是不确定的。即剩余可能多也可能少,可能为正数也可能为负数。谁应分享剩余,换一句话说,就是谁能分担负剩余。比如,某企业在兑现合同固定支付后,年亏损1000万元。拥有该企业20%的剩余索取权,就要承担当年200万元的亏损。很显然,剩余索取权应该交给那些具有负亏能力的人。谁有负亏能力?当然是非人力资本所有者。

张维迎教授在论述为什么资本雇佣劳动时,其中一条重要理由就是资本(即非人力资本)具有抵押功能。具有抵押功能,实际上也就是具有承担风险的能力,或者说具有承担风险的本钱。一个除了劳动力以外一无所有的人力资本所有者不具有这个本钱,因而也没有负亏能力,因而也没有分享常见问题13:公司的特征及其与相关术语的比较

公司是依法设立,由若干法人或自然人共同出资组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享受民事权利,从事生产经营和服务性活动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1.公司具有企业的一般属性。企业的性质可以概括为营利性、经济性和独立性。公司是企业组织形式中最完善、最有效、最主要的形式,它是企业组织发展到高级阶段的产物,因而具有企业的一般属性。如以营利为目的,直接从事商品生产、流通或服务等经济活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经营管理的自主权。公司作为企业必须直接从事商品经济活动,以营利为目的,使其区别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各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设立目的和宗旨虽然不同,但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得营利却是其共同属性,尤其是国家机关更不得公开或变相地以“行政性公司”的形式参与生产和经营活动,从中谋利。

2.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公司既是一个经济概念,也是一个法律概念。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据此,法人应当具有人格、财产和责任的独立性。

公司作为法人也应具有人格、财产和责任的独立性。人格独立性是指公司是法律上的独立主体,不依赖于发起人和成员而独立存在,法人代表和法人成员的变动不影响法人的存在;财产独立性是指公司对于以自己名义取得的财产享有财产所有权或经营权,发起人或投资者对投资财产通常不再保留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利;责任独立性是指公司对所承担的债务只能以公司拥有的独立财产承担,发起人和投资者对超出投资额以外的债务,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3.公司是联合体。公司是由众多股东所组成的经济组织,故它有明显的集合性特征。公司不仅是法人,而且是社团法人,即由两人以上的社员集合而成的法人组织。公司从其财产组成上来讲,是由两个以上的出资者为了共同目的,互集资本,共享利润,共担风险的经济上的联合体。无论何种类型的公司,均是由两个以上的股东组成的联合体。 常见问题14:上市公司股权融资饥渴症的成因 资金是企业发展必不可少的资源。企业的资金来源包括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两个渠道。内源融资主要是指企业的自有资金和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积累部分;外源融资主要包括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两种。直接融资包括首次募集资金、配股和增发等股权融资活动,又称为股权融资;间接融资是指来自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贷款等债权融资活动,又称为债务融资。研究表明,我国上市公司的融资结构中,内源融资的比例非常低,外源融资的比例高于内源融资,在外源融资中,股权融资远远超过了债权融资。按照西方财务理论的“融资定律”,企业融资首选留存收益,即只将留存收益的一部分对外分红,剩余部分转作企业扩大再生产的资金来源,其次是债务融资,然后才是股权融资。而目前上市公司的再融资则表现为股权融资、短期债务融资、长期债务融资和内源融资,即我国上市公司存在着明显的股权融资偏好,其融资顺序与现代资本结构理论关于啄食顺序原则存在明显的冲突。国内企业偏好股权融资已是不争的事实,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上市公司为何如此偏好股权融资?

1.股权结构不合理是股权融资偏好产生的根本原因。我国股市设立之初是为国有企业募集资金,片面强调市场的融资功能,人为地将企业股份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其中非流通股占据了绝对的控股地位。这虽然保证了国家对上市公司的控制,但也无情地剥夺了流通股股东参与企业管理的权力。不仅于此,非流通股份往往以面值发行,而流通股份则采取溢价发行方式,其结果使非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成本远远低于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成本。在这种情况下,再融资会使非流通股获得股权增值。非流通股股东放弃配股不仅不会受到损失,还会提升每股的净资产,而流通股如果放弃配股或增发,往往因除权而形成损失。所以,由非流通股控制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是不会轻易作出放弃股权再融资的安排的,而大股东的绝对控股使中小股东无力抗衡董事会的决议,难以对公司决策施加有效影响。既然通过股权融资可以获取大量的资金,又不会影响对公司的控制,那又何乐而不为呢。我们看到,上市公司只要达到了配股资格线,很少有主动放弃的,甚至为了达到配股资格,出现了虚假披露信息、粉饰财务报表的现象。国外的上市公司实行股份全流通,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持股成本相同,如果增发和配股,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大股东和小股东一律平等,不参与配股各方均受损失。当公司前景不明时,盲目增发还容易使股价下跌,使股东利益受损。此外,大股东与其他股东的股权接近,放弃参与增发或配股还可能导致控股权的旁落。因此国外上市公司较少选择股权融资,往往尽可能采用债权融资,借助于财务杠杆的作用和效益的增长提升公司价值,如美国上市公司平均20年才配一次股。

2.股权融资的低成本是股权融资偏好产生的直接根源。传统的资本结构理论认为,债权的资金成本低,股权的资金成本高。因为利息费用在税前列支,债权融资具有税收档板的功能,其成本一般要低于股权融资的成本。然而我们发现,在中国的证券市场上,利用股票融资的成本反而较低。目前我国深沪股市的平均市盈率大约为30多倍,以此换算,上市公司将其当年盈利的全部作为股利发放,其融资成本不超过3.3%,低于1年期银行贷款的税后成本(5.58%×(1-15%)=4.74%)。实际上,我国上市公司的股利发放水平很低,甚至不发放股利,在股利分配形式上广泛采用除现金股利以外的送股、配股、暂不分配等形式,使股权融资的成本更低了。诸多上市公司多年不分配,即使是一些绩优公司也时常不分配,既然不分配,哪来使用成本,顶多发生一些筹资费用罢了。即便分配,分配真金白银的少,送股、转增的多。

3.股权融资的低风险是圈钱行为频发的间接根源。一般来说,债权融资面临着固定的还本付息的压力,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当企业经营不善时容易引发财务危机或破产风险,由此带来的损失和破产风险不仅是十分直接的,而且很有可能直接影响管理层对公司的控制。与债权融资相比,股权融资是以让渡股权为代价,不存在强制偿还的风险,这使得企业拥有一笔永不到期的可以自由支配的资金。尤其在中国目前还没有建立有效的兼并破产机制的情况下,上市公司一般不用过分考虑被摘牌和被兼并的风险。因此,股权资金的长期无偿占用几乎被认定是无风险的。

4.市场运作机制的不规范是股权融资偏好产生的外在根源。股权融资是一种投资方、融资方与市场中介三方参与的行为。由于市场机制的不规范,使得融资方的不合规通过市场投资行为给予了投资方和中介机构合规的利润与收入来源。投资者看重的是股市的波动给他带来的投机收益,而不在乎股利的多少甚至将上市公司发放股利视作利空消息,这样,股票成了相对稀缺的商品,“上市”成为一种稀缺的资源。中介机构为了客户资源帮助上市公司粉饰财务报表,并从中获得好处。对于筹资的上市公司来讲,许多上市公司负有为地方经济服务的重任,上市公司有了再融资资格,如同多了一个融资的窗口和渠道,其融资资金即使自己用不上,往往可以为母公司或关联公司输血解困,对地方经济总量的增长也有推动作用。这样,即使上市公司感到融资后实现效益的压力大,但在地方政府、母公司的推动下,受地方利益驱动无奈进行的一种选择。

常见问题15:比较财产权分离的低级形式和高级形式

财产权能的分离是指财产权中所包含的诸项权能即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分属不同的经济主体。财产权分离最常见的方式是所有权与其它三个权能的分离,通常称之为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这种分离具有以较低,他们或者不具有上述某些知识,或者某些知识的拥有量较少。独立董事多是经济、法律、金融和人事管理等方面的专门人才,他们站得高、看得远,他们进入董事会能够调整董事会的知识构成,解决内部董事某些领域的知识瓶颈,还可以带来本公司难以得到的各种各样的信息,弥补企业自身的局限性,强化企业的领导决策能力。

2.独立董事是公正董事,能够确保决策的公正性。董事会是提供经营资本的一方(股东)与运用资本创造价值的一方(经营者)的结合点,直接关系到股东利益的实现。所以,股东往往根据自己的意志、选举能够代表自己利益的人进入董事会参与决策,致使公司的董事会常常被大股东所操纵,大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屡见不鲜。为了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改变少数大股东一人说了算,需要在董事会中引进中小投资者的代言人。这种代言人一方面要敢于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另一方面又必须有能力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就是这种代言人。

独立董事作为股东利益的捍卫者,在公司治理结构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为了使董事会的决策更加科学和公正,我国公司有必要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1.我国特殊的股本结构造成的。在公司发展早期,我国确定了要保留国有股权在公司绝对地位的基本政策,其结果是国有大股东一统天下。在国家绝对控股的情况下,行政干预过多,政企仍未彻底分开,裁判员当运动员的现象时有发生。“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还造成大股东一人说了算,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很不规范,相互间存在较多的关联交易,特别是上市公司往往被当作“圈钱”的工具,如“猴王股份”、“济南轻骑”等大股东利用控股地位控制董事会,大搞非法交易,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2.董事会的职能不够规范。董事会作为承上启下的结合点,本应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行使职能,勤勉和恪守职责。然而,我们看到,董事会的产生不是以能为股东谋利益的能力和贡献的大小等标准来挑选,而是根据代表性、资历、地位来确定的,只要不犯大错误,董事就会连任,董事会也不会重新洗牌重组。有些公司对董事会究竟怎么开、要讨论那些议题、该采取什么形式不清楚,一些属于董事会职能范围内的重大议题没有经过董事会议,甚至有些董事会往往在开会前做“工作”,先与少数人“通气”交换意见,甚至在寻求到统一意见再开会,使董事会议没有讨论气氛,董事会议流于形式。

3.经理人的职业操守不道德。董事会以经营管理知识、经验和创利能力为标准挑选和任命经理人员,授予其内部事务的管理权和商业代理权。所以,经理人员是企业的代理人,他负有对企业忠诚的责任。然而,有些经理人员缺乏应有的职业操守,在行使权力时,不是以一种所有者对待自己资产的道德规范去处理企业的事务,他们不是在为企业努力,而是在为自己努力。遗憾的是,这种行为在事实认定方面有相当大的困难,在法律上更是难以界定,这更助长了缺乏职业道德的人的违法行为。

4.公司的董事长与总经理兼任。我们知道,董事长主要是代表股东的利益,总经理是具体管理公司事务的执行人员。董事长与总经理一人兼任存在诸多弊端。我国是一个有着长期家长制传统的国家,长期以来许多公司形成了“一把手”说了算,加上《公司法》规定董事长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的权利显然高于其它董事,成了董事会的首长,这与董事会的集体决策格格不入,必然弱化董事会的作用。在这些公司中,如果执行层与董事会高度重合,董事长与总经理一人兼任,总经理大权独揽,以致于董事会实际上被总经理操纵,董事会就会不顾股东利益,或者成为无所作为的橡皮图章。

由于上述问题的存在,借鉴国外公司治理的经验,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呼声也就越来越高。

常见问题17:完善独立董事制度的途径

独立董事制度被当作一剂灵丹妙药引入我国,人们寄希望于它能一举解决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中小投资者保护等问题。但在中国的国情下,我们该如何操作,才能确保独立董事真正发挥作用呢?

1.独立董事重在“独立”。独立董事的独立性,首先表现在必须独立于公司之外。独立董事必须完全独立于公司的管理和经营活动,或有可能影响他们做出独立判断的事物之外。独立董事不代表出资人,也不代表公司的管理层,不能是该公司的成员或家属,也不能是该企业的顾问、律师、用户、供应商或关系银行职员,不能与该企业有债务关系等等。总之,必须是纯粹的局外人。其次,独立董事要有独立见解。与执行董事相比,独立董事不应受制于股东公司及公司的管理层,应拥有更多的独立判断的权利,特别是在公司重大投资、财产处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上,独立董事有发表意见、参与决策的权力,甚至有一票否决的权利。

2.独立董事不是“摆设”。目前,国内企业的独立董事还只是一种顾问性质,其中不乏各界名人。公司聘请独立董事,大多是基于提高公司的社会地位、增加公众对公司信任度的目的,主要把独立董事的声望名声当作首选,以图提高企业的新闻炒作力度,增加企业的无形资产。因此,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基本要求是多出主意,少挑剔,许多企业甚至把独立董事当作“门神”供奉起来,根本看不到监督公司的只言片语,致使独立董事成为摆设,成为花瓶董事、人情董事。其实,独立董事既是专家董事,更是公正董事。中小股东希望独立董事发挥实实在在的作用,甚至能在维权方面与控股股东对着干,为自己呐喊。公司设立独立董事,不是为了制造轰动效应、广告效应,也不是为了应付上面或赶风潮,而是要发挥独立董事实实在在的作用。

3.独立董事应真正“懂事”。设立独立董事,实际上是将原来封闭型的董事会变成开放型,使董事会成为专业化、知识化的董事会,因此,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人才是最为重要的。不同的公司出于自身需要,对独立董事的技能要求各不相同。所以,独立董事仅为行业里的技术权威是远远不够的,这一职位应更着重于聘用综合性的人才,必须具有相当的企业和商业阅历,能够做出有价值的商业判断,具有一定程度的教育背景。鉴于其地位的特殊性也要求独立董事具有独立的人格及人文修养,同时要有直抒己见的勇气和魄力,因为他为董事会提供的参考意见不光是业务见解,更包括对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能力的评判。所以,独立董事必须具备适宜的品格、经验、诚信及足够的专业才干。

4.独立董事应有法可依。国外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的现象比较普遍,立法也有保障,独立董事的责权利比较明确。在我国,独立董事之所以没能很好的发挥作用,从法律角度讲,现有的《公司法》没有给真正意义上的独立董事以存在的空间和条件,对独立董事应该怎样行使权力、发挥作用、承担责任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对独立董事的选择和任免机制也无章可寻。由于法律上对独立董事没有给予充分的保障,独立董事在运作中一旦出现问题,便无法可依。因此,修改《公司法》成为当务之急,修改后的《公司法》应增加有关独立董事的内容,明确规定独立董事的权力和责任。同时,也应注意在制度设计时,既要赋予独立董事名副其实的职权,又要避免独立董事成为控股股东操纵公司的漂亮外衣。 常见问题18: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国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探索的时间很短,从实践看,公司治理结构尚存在诸多问题:

1.股东大会未能有效地行使职权。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它对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有最终决定权。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不少公司股东大会的实际职权非常有限,有的甚至

形同虚设。主要表现是:

①职权受到限制。有的公司章程违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对股东大会的职权加以了某些限制,致使某些股东大会只重视公司利润分配,而不注重加强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控制;只重视管钱,而不重视对管理者的监督与管理。股东大会的职权被大大削弱,甚至处于一种被驾空的地位。 ②运作机制不规范。有的上市公司对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资格加以严格限制,规定只有持有多少股份的人才有资格出席股东大会;有的非上市公司也动不动就规定只召开股东代表大会,无形中把许多股东拒之于股东大会之外,使他们无权、无机会表达他们个人的意愿,他们的合法权益被非法地剥夺了。

③职权的行使受到刁难。股东大会的职权行使有时受到董事会或经理层的故意阻挠和刁难,董事会或经理层经常凌驾于股东大会之上。比如,有的股份公司故意不按公司章程规定来定期召开股东大会;有的不顾代表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的要求而拒绝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还有的公司故意不按规定时间提前通知各股东与会,更有甚者故意把会议地点选在极不方便或交通食宿费用极贵的地方举行,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千方百计阻挠股东与会,从而达到逃避股东大会有效监督的目的。

2.股权结构不合理使中小股东没有发言权。我国公司股权结构的主要特点是“一股独大”。作为弱势群体的众多中小股东,尤其是单个分散的小股东,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基本上没有发言权,难以充分行使他们应有的权力,这主要表现在:

①国有大股东拥有最大的表决权和发言权。由于国家是最大的股东,这样一来,代表国家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政府主管部门,就可名正言顺、理直气壮地操纵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如果在企业改制前,我们可以批评上级主管部门干预太多,但现在国家是大股东,国资管理部门或企业主管部门成了国家派出的“钦差大臣”,国有股东成了太上皇。而中小股东由于人微言轻,根本没有发言权。

②股东的主人意识下降。由于股权分散,致使股东的主人意识下降,股东之间存在着搭便车现象。股东的权力主要表现在投票权和分红权,投票权意味着付出,分红权意味着得到。谁都不想付出,不想花时间研究公司报告,不想花钱又花时间参加股东会,都希望搭别人的便车。于是,许多人虽然持有公司的股票,但并不关心公司的事,结果使大股东和经营者成了真正的主人。

其不敢以身试法。

3.强化监事会的监督功能,并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为了确保股份公司的健康发展,有必要大大强化监事会的监督功能,为此需要采取以下有力措施:

①从法律法规上进一步扩大监事会的监督职权,使之有职有权,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和制约力;同时,可以考虑适当扩大监事会的人数,比如现在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不少于3人即可,今后可考虑扩大为不得少于5人甚至更多。

②改善监事会的成员结构。在国有股占大多数股份的公司里,尤其要注意适当扩大职工代表的比例,同时要确保监事会中有一定的专家参与,特别是财务专家的参与。

③完善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对监事会的组成、职权、议事方式、表决程序、表决机制等问题在公司章程中作出进一步的明确规定,使监事会的运转更为有序。

④加强对监事会成员的培训与教育工作。提高监事会成员自身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是监事会有效行使监督职能的重要条件。因此,不断加强思想道德培训和业务素质培训,使他们成为专家型的监督成员,而不是门外汉。 接受公众监督,也是许多公司普遍认可的一种做法。自觉接受监督不仅能改变或提升公司的市场形象,而且还会使企业不断改变现状、纠正失误。公司如果得不到公众的认可,形象就会受损,临时“挽回”的代价,比平时“维护”的成本要高得多。目前,大家普遍对国内企业的透明度表示不满,因为投资者、股东很难了解公司的真实情况。而现如今,互连网络的普及已使现代公司很难封闭,对手、公众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得到你的信息,为了适应这种趋势,企业必须接受监督,学会开放,以促进自律。 4.处理好“新三会”与“老三会”的关系

处理好“新三会”与“老三会”的关系,要遵循一个重要的原则可以概括为双向进入。即在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公司中,党委负责人和职工代表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和监事会;另一方面,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中的党委负责人,也可依照党章和有关规定,进入党委会。也就是说,公司既要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同时,又要尽可能同“老三会”相结合,发挥“老三会”的作用。

常见问题20:我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解决?

经过多年的改革,我国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方面取得了一定程度的进展,还是吸收合并,在法律上都规定了严格的程序。从联合的情况来看,其法律程序不同于合并,也比较简单,一般只要参加联合的各方法人代表在联合合同或协议书上签字即可,如果联合各方共同发起成立一个公司或联合体才需办理注册手续。

常见问题22:公司为什么要重整?公司重整与公司破产的区别是什么? 公司重整是指公开发行股票或公司债的公司,由于财务上的困难,已经暂停营业,或具有停止营业的危险时,经法院裁定,依法律程序予以整顿,使之得以复兴的一种法律行为。 公司重整制度仅限于股份有限公司。一般来说,股份有限公司的规模巨大,股东、职工、债权人都很多,与其有业务关系的单位也很多。为了保护债权人、股东和职工的利益,稳定社会经济秩序,有必要对濒临破产倒闭,但有恢复生机的可能性和必要性的公司,实行重整制度。实行公司重整制度的意义在于:有利于公司摆脱破产的威胁,在新的基础上开始新的经营活动;有利于维护股东的权益,使他们免受公司破产的损失;有利于维护职工的利益,使他们免于失业的危险;有利于维护债权人的利益,使他们免受公司破产的损失;有利于维系公司原有业务关系的稳定,使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免受冲击。

公司重整与公司破产的区别在于:

1.公司重整与公司破产的目的不同。公司重整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或避免公司遭受破产的厄运,维持公司的存在,帮助公司恢复生机,保护债权人,股东、公司职工的利益。公司破产的目的是为了在公司失去偿债能力、无法继续维持下去的情况下,清算公司的财产,使公司终止,并将财产公平地分配给债权人,以保护债权人为主。

2.提出公司重整与公司破产申请的主体不同。公司重整的主体一般只限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破产则无论什么形式的公司均适用。提出公司重整申请的,可以是公司的董事会,也可以是具备一定条件的股东或债权人,如股东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一定比例,债权人的债务额达到公司债务总额的一定数额。提出公司破产申请的,可以是公司的负债人,也可以是公司的债权人,一般没有股份数或债务额等的限制。

3.公司重整与公司破产的原因不同。公司重整的原因是由于公司陷于财务上的困境,已经停止营业或有停止营业的危险。公司破产的原因则是由于公司无法清偿其到期债务。

4.公司重整与公司破产的执行机构不同。公司重整的执行机构为由债权3.董事会的职能不规范。目前,作为公司常设决策机构的董事会作用的发挥还有不少缺陷,与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对董事会的要求很不适应。这主要表现在:

①董事会议流于形式。董事会作为股东财产的托管人,本应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行使职能,勤勉和恪守职责,并对股东大会负责。然而,从目前的实践情况看,却不能令人满意。有些公司对董事会究竟怎么开、要讨论那些议题、该采取什么形式不清楚,一些属于董事会职能范围内的重大议题没有经过董事会议,甚至有些董事会往往在开会前做“工作”,先与少数人“通气”交换意见,甚至在寻求到统一意见再开会,使董事会议没有讨论气氛,董事会议流于形式。

②董事会的选举、任免机制不规范。董事会的产生不是以能为股东谋利益的能力和贡献的大小等标准来挑选,而是根据代表性、资历、地位来确定的。董事会成员的人选大多是内定或协商产生的,特别是不少公司的董事长甚至总经理都是由政府或党委直接任命的,并不完全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有的董事会甚至成了政府安排干部的场所,一些董事并不为大多数股东所接纳,也不能真正代表股东的利益,是强塞进去的。 ③董事的角色意识尚未转换。由于重要的董事人选往往是由政府推荐或直接任命的,这就使得不少董事在心理上仍然把自己看作是政府的代表,而不是股东的代表;是政府的官员,而不是企业的决策者;是政府的一员,而不是企业的一员。他们首先所要考虑的目标是使政府满意,甚至是使具有任免权的个别行政长官满意,而不是首先考虑如何使股东满意,使公司员工满意;他们优先的目标是向政府负责,而不是向股东大会及股东负责。一句话,现在不少董事的官员意识太浓,企业家意识太淡,心里装的不是股东,而是上级,是官员型的管理者,而不是企业家型的决策者。 ④董事的知识素养有待提高。治理结构的效率高低从根本上说取决于董事们的素质。因此,要求董事应该熟悉精通现代企业制度的运作机制,通晓公司法律法规,能够洞察市场风云变幻,具有从事公司决策与管理的丰富知识与经验。而目前不少董事对公司运作机制知之甚少,对市场经济茫然不知所从,知识陈旧,素质低下,他们难以正确有效地履行董事职责。 4.监事会的监督机制弱化。现在少数公司的财务管理混乱,违法违纪行为时有发生,且相当严重。然而,上述种种违法违规行为往往长期难以发现,就是发现了也难以及时得到有效制止。究其原因,这些公司的监督机制不健全,监事会的监督作用极为不力。这主要表现在:

①监督机构不健全。如有的公司没有监事会,既使有也只是装点公司门面的一种摆设,还有些公司监事会的组成不符合法定要求,没有职工代表,只有大股东的代表。

②缺乏独立性和权威性。由于监事会本身的监督职权有限,不足以对董事会及经理层形成有效的监督。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与监事会平等制约,但实际情况是监事会往往比董事会低,因为组成监事会的人往往是党委书记、工会主席或职工代表。因而,监事会对董事会、经理人员的行为往往无可奈何。

③监事的整体素质不高。作为公司的监事,懂法、懂财务是公司对他起码的要求。但目前监事的整体素质还跟不上,一些公司的监事不仅是法盲,连财务报表也看不懂,多数时间是在看报纸,这样的监事如何能“监事”? 5.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监事会的关系尚未理顺。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受托者,但在不少公司中,董事会却凌驾在股东大会之上,成了事实上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不过是个形式而已。

董事会与总经理是委托代理关系,总经理受董事会的聘任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但在许多公司中,由于董事长兼总经理,所以总经理往往凌驾在董事会之上,事实上对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务起决定作用。 监事会与董事会是相平行的机构,代表股东实施对董事会、总经理的监督,但在一些公司中,监事会却事实上成了董事会、总经理的下属机构,甚至接受董事会和总经理的领导。

6.“新三会”与“老三会”的关系尚未理顺。根据我国企业法的规定,在国有企业中要设立“党委会”、“职代会”和“工会”组织,其各自的地位、作用、职能和权限各有明确规定;而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在股份公司中要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且公司法对它们各自的地位、作用、职能、权限也都作了明确规定。所以,国有企业在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过程中,普遍碰到企业原有的“老三会”即党委会、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应如何对待的问题。那么,在由国有企业改造而来的股份公司里,如何处理“新三会”与“老三会”的关系,的确是不少公司目前感到很棘手的一个问题,而且是一个难题。

常见问题19: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途径 1.健全董事会制度

①实行董事会集体决策。董事会必须作为一个整体来行动,董事会的一切决定,都应以整体名义和整体行动作出。董事长是董事会的召集人,只有在获得授权的情况下,并且在授权范围内,才能单独行使董事会职权。 ②董事长与总经理分设。在西方国家的大中型公司中,董事长与总经理的分离已基本达成共识。董事长一般是从长期在本公司服务、德高望重的经理人员中选拔,一经选出就不担任经理职务。有的公司则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事长与总经理职务集于一身时,外部董事要选择一位“首席董事”。对国有股权占绝对多数的公司,董事长与总经理原则上分设,目的在于实现有效制衡。

③优化董事会的结构。董事会的人员构成决定着董事会的作用和质量,为使董事会具有独立性,董事会要有一定比例的外部董事。内部董事主要搞运营,外部董事主要搞监管。外部董事即独立董事,这部分内容前面已作论述。

2.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目前,企业在经营者的激励、约束上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对经营者缺少足够的激励,经营者的收益变化与其做出的业绩、承担的风险严重不对称;另一方面,对经营者缺少有效的监督和制约。这种“前门不开,后门难堵”的情况,使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处在严重扭曲状态。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必须建立对经营者的强有力的激励和约束。

①建立经理人员的市场选聘制度。由于经理人员的管理素质、能力、责任心、品德以及努力程度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状况,甚至决定公司的成败与兴衰,这就需要在制度上保证对每一个进入经理阶层的人都要进行反复筛选、严格把关。经理人员的选聘权归公司董事会,改变由政府部门任命的传统做法。此外,外部市场对经理人员的压力是巨大的,它像一条无情的鞭子,迫使经理人员努力搞好公司的生产经营。 ②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对经理人员的激励应把经济利益与其经营绩效挂钩,使其分享相应的资产利益,承担相应的资产责任,促使他们通过谋求企业长远发展和利益最大化来实现自己的利益。在报酬分配上,对经理人员设置形式多样的报酬方法,如薪金、奖金、在职消费、股票或股票期权,特别是股票期权的实行,可克服经理人员追求短期盈利行为,促使他们更加关注公司资产的增值和发展;同时,在政治上对取得优秀业绩的经理人员给予相应的荣誉和社会地位,使其享受经营成功的精神乐趣,从而形成积极向上的动力和不进则退的压力。

③建立有力的约束机制。对经理人员的约束,可以通过内部与外部两个方面进行。内部主要有公司章程约束、监事会约束、机构约束和期股期权约束;外部主要有法律约束、市场约束、道德约束及媒体约束。同时,为防止经理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还应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违约成本,使但总体上说,还不能说是全局性的、突破性的,公司制度还不够完善。当前存在着如下一些需要重点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1.国有资本所有者“缺位”的问题依然存在。一是缺少具体、明确的机构承担起国有资产所有者的职能;二是与多头管理、职责不清相联系,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和风险在多数情况下仍然未能落到实处。经常的情况是有了好处都想抓一把,出了问题则互相推诿,承担风险更是难以明确到位,所有者负责任的问题仍未得到真正解决。

2.内部人控制问题仍未得到解决。内部人控制是在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条件下生成的。在两权分离的条件下,不掌握企业经营权的分散的股东成为企业的外部成员,企业实际上由不拥有股权或只拥有很小份额股权的经理阶层所控制,经理人员事实上或依法掌握了企业的控制权。内部人控制本身是公司制不成熟和不规范的产物,它往往会给公司规范运行和健康发展带来一系列弊端。

3.企业办社会及对职工的“隐形负债”,使企业改组和发展步履维艰。经过多年的努力,传统体制下企业办社会的问题有所减轻,但在住房、医疗、养老等方面,职工对企业仍然有不同程度的依赖。严重的问题还在于,由于国有企业经营不善,目前企业在养老、医疗、失业救济、住房等方面对职工存在着高达近万亿的“隐形负债”,这是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和完善进展迟缓的重要原因。在这种背景下,减人增效、企业重组等涉及到职工安置的举措往往遇到很大困难,在内需不足、经济增长速度减缓的情况下,这种困难表现得更为突出。

4.企业负债率偏高,融资渠道发育不足。负债率偏高是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相当数量的国有企业经营不善,不仅负债率高,而且不良负债的比率高,这样就形成了国有企业日常经营和转制、兼并、破产中棘手的债务负担。经过近年来呆坏帐冲减的政策扶持,部分企业的负债率有所降低,但情况并没有根本性改变。另一方面,企业直接融资的渠道尚未理顺,证券市场虽然有较快发展,但能获得上市融资机会的企业仍属少数,直接融资占总投资的比重仍然很低,这样企业不得不仍以银行贷款为融资的主要渠道。

5.企业组织形式和内部管理体制仍存在较大缺陷。总体上看,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我国企业的专业化分工协作仍处在较低水平,企业分散、重复、小规模、低技术含量的问题尤为突出。在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生产过剩较为普遍的新形势下,又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过渡竞争。此外,企业内部基础管理仍属薄弱,有些企业还出现管理滑坡,人浮于事、形式主义等现象在企业管理中仍不少见。

要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现代企业制度,绝非一朝一夕的事情,它需要实践经验的积累和不懈的理论探索。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应着力解决以下问题: 1.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总体构想。当前国有经济的布局面太宽,不但控制了国民经济命脉,而且囊括了一般的竞争性行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从战略上对国有经济的布局进行调整,采取多种形式,区别对待。对涉及国家安全、国防、尖端技术、某些特定行业、特殊产品的企业,由国家直接控制和管理,但应尽量不搞一家公司的全行业垄断;对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中的骨干企业,国家要实行控股,其余可不同程度的参股,并吸收非国有资金入股;积极稳妥地发展一批以资产为连接纽带的跨地区、跨行业的大型企业集团,发挥其在促进结构调整,提高规模效益,加快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增强国际竞争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对国有小型企业,有的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有的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有的采取承包、租赁方式实行国有民营,有的拍卖、实行产权转让。总之,国有经济必须控制的行业和领域包括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今后,国有经济将在这四大行业和领域集中发展,而在其他行业和领域将逐步收缩和退出,以便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的特有功能和作用。

2.建立科学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人控制不利于公司的健康发展,通过构建完善的治理结构能有效地解决内部人控制问题。科学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必须在产权明晰和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基础上,通过公司股权结构的多元化,强化所有者的约束,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的权力、责任和法律地位,对经营者实行有效的监督与激励机制,同时,应按公司法的规范要求,进一步理顺转轨时期新老三会之间的关系,准确地界定党委会在公司中的保证监督作用,加强工会和企业职工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参与民主管理的组织制度建设。

3.降低企业负债率,加快发展资本市场。解决企业债务问题,当务之急是防止不良债务比率的继续上升,采取新旧两本账的办法把不良债务分离出来单独处理,同时,要继续积极稳妥地发展资本市场。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运用发行债券和股票等方式筹措资金是重要的发展途径。为此,我国应建立一个有效的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不断扩大债券品种,加快发展股票市场,适度扩大企业直接融资比例,并为企业融资结构的合理化创造不可缺少的外部环境,使企业能够顺利地通过资本市场取得所需发展资金。 4.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已属当务之急,其中的一个主要环节就是弥补社会保障基金缺口,解决对职工的“隐形负债”问题。而这个问题不是单靠企业和地方政府能够解决的,应当由中央政府提出全局性的解决方案。鉴于新旧体制转换时期社会保障改革任务的艰巨性,国家应承担较大的社会保障责任。同时,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的运行机制,实行统一费率、统一基数、统一办法、统一管理,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促进社会保险基金的良性运作。

5.面向市场着力转换企业经营机制。面向市场着力转换企业经营机制,逐步形成企业优胜劣汰、经营者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技术不断创新等机制。现代企业制度是不是建立起来了,从是否形成了上述六个机制可以比较清楚地检验出来。

常见问题21:公司合并与公司联合的联系与区别

公司联合是指通过资本加入、业务渗透、人事相兼等方式,使若干个企业在经营形式上合为一体的组织。它与公司合并既有某些共同点又有严格的区别。

(一)公司合并与公司联合的共同点

公司联合与公司合并都是由若干个企业合为一体的现象,这些联合着的公司在资本、业务、组织等方面也发生着某种程度的结合;在对外关系上,彼此联合着的公司有时也会作为一个整体来与其它公司发生经济联系;在内部关系上,彼此联合着的公司有时也会有一个内部协调组织,并对各公司之间的经济活动进行调节。

(二)公司合并与公司联合的区别

1.合并行为必然引起原主体资格的变更。从新设合并来看,原有的公司失去主体资格,新设立的公司取得主体资格;从吸收合并来看,被解散公司的主体资格消失,存续公司仍保留其主体资格。联合虽然会使公司的组织结构发生一定的变化,但它反映的仅仅是一种比较紧密、可靠、稳定的经济技术方面的联系或协作关系,无论其形成怎样的联合体,原有企业的主体资格并不发生变更,并没有消失。

2.合并行为必然会涉及到公司全部资本的转移。在新设合并的情况下,参加合并的各公司要把各自全部资产合在一起,组成新的公司;在吸收合并的情况下,被解散公司的全部资本要转移到存续的公司之中。从联合的情况来看,它并不会引起公司全部资本的转移。参加联合的各方拿出一部分设备、厂房、人员、技术或资本进行某一方面的合作,不涉及联合各方的全部资本。

3.合并与联合具有不同的法律程序。从合并的情况看,无论是新设合并人和股东组成的重整关系人会议。公司破产的执行机构是清算组或债权人会议,股东一般不参与执行机构,因为破产主要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5.公司重整与公司破产的法律程序不同。 常见问题23:企业集团的特征及其组织结构 企业集团是以实力雄厚的企业为核心,以资本联结为主要纽带,通过产品、技术、经济契约等多种方式,把多个企业单位联结在一起,具有多层次组织结构的法人联合体。 (一)企业集团的特征

1.企业集团是一个企业群体。企业集团是由若干个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和事业单位所组成的法人联合体。单个企业无论其经济实力多么雄厚,规模多么庞大,分支机构有多少,它都只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不能成为企业集团。不能把企业集团与大公司混同起来,大公司是一个法人企业,是完全独立的经济实体,企业集团不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本身不具备法人资格。

2.企业集团是具有多层次组织结构的法人联合体。企业集团具有多层次的组织结构,包括核心层、紧密层、半紧密层和松散层。核心层一般由一个或几个重要企业组成,是企业集团的必备层次;紧密层由核心企业控股的企业所组成,也是企业集团的必备层次;半紧密层一般由核心企业参股的企业所组成;松散层一般由承认集团章程、与集团公司有互惠性稳定协作关系的企业组成。

3.核心企业是实力强大的经济实体。核心企业是整个集团运转的中枢,是集团决策体系的领导机构,其本身实力的强弱对整个集团举足轻重。集团公司为了发挥其“龙头”作用,必须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优势产品,具有投资中心的功能,以保证企业集团实现统一的发展战略或发展规划。作为企业集团核心的集团公司必须是法人,是一个具有企业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

4.企业集团的参与者之间必须通过一定的纽带组成一个有机整体。企业集团的连接纽带主要有两种:资本纽带和契约纽带。资本连接纽带应当是企业集团最基本、最主要的连接纽带,是企业集团得以稳定和发展的基础。以资本为纽带形成的企业集团,其组织形式是以集团公司为母公司,通过控股或参股的子公司构成紧密层或半紧密层;而作为松散层的关联企业,则主要以契约为连接纽带,这种契约一般表现为集团章程、具有法律效力的互惠性合同或协议等。

5.实行多角化经营,具有多种功能。企业集团在经营范围上一般都实行多样化经营,在第一、二、三产业中广泛开展经营的。既经营矿产原材料生产,又经营加工制造业;既经营商业服务业,又经营银行保险业;既经营国内贸易,又经营对外贸易,目的就是避免因竞争所带来的风险。同时,企业集团是一个具有多种功能的强有力的企业集体,不仅拥有生产中心、贸易中心,而且拥有研究开发中心、投资发展中心,具有很强的生产、贸易、研究开发及投资发展功能。 (二)企业集团的组织结构

企业集团是具有多层次组织结构的法人联合体。包括:

1.核心层。即具有母公司性质的集团公司。这是企业集团的必备层次,在企业集团中处于中心地位、起主导作用的企业。每个企业集团至少应有一个核心企业,核心企业是企业法人,拥有雄厚的实力,对核心层以外的企业控股或参股,核心企业间相互持股。

2.紧密层。由被集团公司控股的企业组成,又称骨干企业。每一个企业集团都应有一批骨干企业,共同组成企业集团的紧密层。每一个骨干企业都是法人企业,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与核心企业是子公司和母公司的关系。核心企业对骨干企业的控股、骨干企业之间的相互持股,形成纵横交错的资本纽带,这是保证集团凝聚力的重要基础。

3.半紧密层。由集团公司参股的企业组成,又称配套企业。集团内某些核心企业及所有骨干企业,各自都有一批固定的配套企业,形成了企业集团的半紧密层。配套企业的特征是:专业化程度高;与某个骨干企业有固定协作配套关系;经济上、法律上独立,是法人企业;配套企业与骨干企业一般是子公司和母公司的关系。配套企业在集团中的影响相对前两个层次而言要小,通常是中、小企业居多。

4.松散层。由承认集团章程、与集团公司有互惠性稳定协作关系的企业组成。协作企业与配套企业的最大区别在于:配套企业是“固定的”,而协作企业多是“不固定的”。通常集团很少甚至没有掌握协作企业的股权,集团与协作企业主要通过生产技术领域发生联系。因此协作企业是集团的松散层,通常是作为非成员企业来看待的,在财务会计上也不必纳入合并报表的范围。协作企业通常是小企业,但却是高度专业化的。 常见问题24:国有控股公司的性质和特征 (一)国有控股公司的性质

比较国有控股公司与现行的企业主管部门及一般公司制企业的不同,可以较为准确地把握国有控股公司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1.政府主管部门和国有控股公司的不同

①法律地位不同。企业主管部门是政府机构,法律地位属于机关法人,受国家有关行政法律、法规的调整,与其所属企业是上下级关系。国有控股公司是一个独立的企业法人,受《公司法》等国家经济法律、法规的调整,与其所控企业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关系。

②管理方式不同。国有企业主管部门按职责权限对所属企业进行行政管理,是通过国家宏观调控的有关政策法律来行使权力。国有控股公司对所控企业依法选派负责人、实行产权约束和负责国有产权收益运营。

③管理边界不同。企业主管部门按国家行政区域划分,以行政管理的区域为边界对所属企业进行管理。国有控股公司的管理边界是所投入的资本金,没有区域约束。

2.一般的公司制企业和国有控股公司的不同

①财产形态不完全一样。公司制企业主要运用自己独立支配的法人财产,即以实物财产为主。国有控股公司主要是以经营价值形态的国有产权为主。

②出资者的经济成份不完全一样。一般的公司制企业,出资者可以是多元的,公司的法人财产可以是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出资组成的经济实体。国有控股公司的法人财产必须是国家所有,即出资人只有一个——国家。 ③具体经营的方式不完全一样。一般的公司制企业,尤其是生产性企业,是以面向市场生产出适销对路的商品为主,因而具有自己的主导产品、支柱行业基础产业。国有控股公司是在一个较高层次上,面向较大的市场,实行多元化、多角化经营。 (二)国有控股公司的特征

1.国有控股公司是独立的特殊的企业法人。国有控股公司由国家投资设立或者改组设立,其初始资本来自于政府投资或者政府授权。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除了遵循市场竞争主体的一般运作规律外,兼有代表政府对国有资产进行经营管理的特殊职责。

2.国有控股公司是介于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产权经营和管理组织。国有控股公司依据国家授权和产业政策,进行控股和参股经营,其经营目标具有二重性。一方面是通过股权运作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是作为政府宏观经济调控的手段,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

3.国有控股公司的资产规模数量较大,承担风险的能力较强,这就要求对经理的考核和监督应当严格。为此,对国有控股公司本身的考核、评价应有一套有别于其他企业的标准,其财务会计制度也不能简单采取一般公司制企业的财务会计办法。

4.国有控股公司对所控企业的管理边界清楚。国有控股公司的运营应由政府授权,公司根据被授权的管理幅度,行使出资者职能。

5.国有控股公司向所控企业委派产权代表。通过参加董事会等机构发挥作用,一方面可大大减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企业的直接管理,另一方面通过它的凝聚作用,增强单个国有企业经营行为的有序性和竞争力,促进国有资产经营结构、组织、素质的合理化与现代化。 常见问题25:为什么要激励经理人员?怎样激励? (一)经理人员激励问题产生的根源 在股份公司中,企业财产的存在形式在价值形态上表现为股东们所持有的股票,在使用价值形态上表现为企业可独立支配的资产。这一分离结果,使企业的管理权不可避免地从所有者的手中转移到拥有专门管理技能的经营者手中,股东与经营者的关系转化为委托与代理关系。所有者把企业财产委托给“代理人”,其本意是为了促成拥有专门管理技能的经营者的人力资本和股东实物资本的最佳结合,但是,这又先天地为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产生“代理问题”准备了条件。经理人员激励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 1.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利益目标不一致。委托人的目标是资本增值和资本收益最大化,最终表现为对利润最大化目标的追求;而代理人毕竟不是资产所有者,其目标是自身效用最大化。在公司制企业,经营者的自身效用是货币收入和非货币收入的一个函数。货币收入主要指工资、奖金、股票或股票期权等可以转化为货币的金融资产。由于经营者的货币收入要由董事会根据其经营业绩来决定,这就限制了经营者利用他们控制企业资源的优势谋取高额货币收入的可能性。这样,经营者谋取自身效用最大化的目标便转向非货币收入,如追求奢侈的办公条件、气派的业务旅行、公款吃喝等。凡此种种能使经营者自身效用最大化的途径,通常都必须以牺牲股东利益为代价。

2.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信息控制不对称。代理人直接经营企业,具备生产技巧和经营业务上的优势,其掌握的信息和个人经营行为是大量的每日每时的,能形成很多的“私人信息”和“私人行为”;委托人由于已经授权,司的代理人。在某些情况下,董事可能利用公司的人格从事各种欺诈行为,隐匿财产,为自己谋取非法所得。在出现这种情况时,由于有限责任的存在,阻碍了债权人直接要求董事负责的请求。

3.对侵权责任的规避。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人可能因为公司的侵权行为而受到损害,特别是在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日益普遍的情况下,公司的侵权行为的受害人也在增加。但是,由于有限责任的存在,使得这些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或死亡的情况下,常常不可能获得合理的赔偿。这说明,有限责任对侵权行为的受害人的保护是不够的,它注重了对投资者的保护,而忽略了对广大消费者的保护。另外,在公司因经营不善而宣告破产时,由于有限责任制的存在,工人不能直接向股东提出请求,其利益很难得到保障。

常见问题27:在什么情况下对公司的人格予以否认?

公司的独立人格,是公司在经济活动中作为权利主体地位的法律体现。然而,公司的独立人格有时被绝对化,以至于导致一些人借公司的独立人格从事各种不法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由于有限责任制的存在,使债权人难以对从事不法行为并获得利益的股东提出赔偿的请求,这样一来,有限责任制就有可能被某些个人用作欺诈他人、规避法律的工具。所以,公司的独立人格和有限责任制像罩在公司头上的面纱,它把公司与股东分开,保护了股东免受债权人的直接追索。为了弥补有限责任制度在这方面的不足,西方国家的一些学者提出了公司人格否认理论,这种理论在英美法系中称为“揭开公司的面纱”,在大陆法系中称为直索责任。

所谓公司人格否认论,是指在特定的法律关系中,司法审判人员对公司的股东特别是董事在管理公司事务中,从事各种不正当行为而对公司的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况下,不考虑公司的独立人格,而要求公司的股东向债权人直接承担责任。对公司的独立人格予以否认的理论,自美国法院首倡以来,已为德、法、英等国家所效法,逐渐成为英美、大陆两大法系所共同认可的法律原则。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对公司人格予以否认呢?主要包括以下五种情况:

面,如质量管理、生产管理、供应管理、销售管理、研究开发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的科学化。 (二)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容

企业制度是指以产权制度为基础和核心的企业组织和管理制度。构成企业制度的基本内容有三个:一是企业的产权制度,是界定和保护参与企业的个人和经济组织的财产权利的法律和规则;二是企业的组织制度,即企业组织形式的制度安排,规定着企业内部的分工协调和权责分配的关系;三是企业的管理制度,是指企业在管理思想、管理组织、管理人才、管理方法、管理手段等方面的安排,是企业管理工作的依据。其中,产权制度是决定企业组织制度和管理制度的基础,组织制度和管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企业财产权利的安排,三者共同构成了企业制度。

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和管理科学。产权清晰是法人制度所要解决的问题;权责明确是组织制度所要解决的问题;管理科学是管理制度所要解决的问题;而政企分开则是这三方面的基础和前提,体现在现代企业制度的各个环节上。因此,现代企业制度是统一的整体,三个组成部分相互联系、缺一不可。

常见问题30:公司章程的法律特征及其订立原则 (一)公司章程的法律特征

公司章程既是公司设立的必要条件,又是公司正常运作的法律依据。因此,公司章程并非一般的行政文件,具有鲜明的法律特征。

1.章程的法定性。章程的法定性表现在:一是章程不可或缺性,章程的本质是投资者与经营者之间在法律约束下的“契约”,如果不赋予公司章程以特殊的法律地位,投资者与经营者不可能成为合作伙伴,现代企业制度不可能产生;二是章程的确定性,其内容设置十分严格和规范,都是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三是固定性,是指章程一经依法制定,非经法定程度不得随意变更。

2.章程的真实性。它是指章程所记载的内容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与实际相符的事实。它是章程具有绝对效力的法律基础,也是章程最为本质的法不便也不可能过细干预,因而对企业经营者的努力程度的了解往往是表面的和“账面”的,因而很难判断经营者是否已经为追求股东的最大利益尽了最大努力。

3.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责任和风险不对等。资产所有者把经营权委托给代理人后,表面上似乎“轻松”了,但一旦企业发生意外,责任和风险毕竟还是得由资产所有者承担;代理人获得企业控制权后其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但企业真出了问题,代理人损失最多的只是自身的名声和职位,这与所有者可能“血本无归”的实际责任和风险是无法相比的。 (二)经理人员激励存在的问题

我国国有企业与其他类型的企业相比较,在经理人员的激励机制上存在三个突出问题:

1.经理人员的收入构成不合理。经理人员的收入构成不合理,主要表现为名义收入偏低。政府有关部门明确规定,国有企业中的高层经理人员的收入不能高于职工平均收入的若干倍。这种规定是不合理的。由于经理人员的工作艰辛程度及责任不能与一般职工相比,如果其合理的预期收入与实际收入有较大差距,那么,由于心理上的不平衡,就可能使某些人把眼光转向灰色收入甚至是不合法的收入。

2.激励具有短期性。对经理人员的激励具有短期性,主有表现为激励局限于在岗期间,没有根据经营者在岗时的业绩表现及有利于企业长期发展的各种行为,给予其离岗后的激励。激励的短期性是产生“59岁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其在离职前通过各种途径“最后捞一把”以增加不合法收入的可能性。

3.激励手段错位。对经理人员的激励手段错位,具体表现在,一是由经济手段错位为行政手段。在现行的激励机制下,代理人追求的往往是其自身的政治升迁,委托人对代理人的激励往往也在这方面下功夫。激励手段与企业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关联度很低,企业及其经营者的命运不是由市场而主要是由政府主管部门决定的。二是由长期手段错位为短期手段。现在对经营者最大的激励手段就是年薪制,但年薪制毕竟只与企业的短期经营状况有关。在年薪制下,经营者会实际上寻求自身年薪收入的最大化,致使企业行为短期化。

(三)经理人员激励机制的设计原则

由于不同形式的报酬各有利弊,因此,如何设计经理人员的报酬结构,从而有效地激励经理人员的积极性,一直是经理人员激励问题的核心。设计经理人员的报酬结构应遵循的原则是:

1.报酬与绩效挂钩,以效率优先为主的原则。把企业经营者的报酬与其经营成果挂钩,是企业经理人员激励机制设计中应遵循的主要原则,也是兼顾所有者和代理人利益的客观要求。在经营者的收入与其经营绩效挂钩,报酬的高低随其经营成果的好坏浮动的情况下,经营者只有高效率的工作才能换取较高的收入。而这种较高的报酬,又可换取经营者高效率的工作,使其创造的价值会大大高于他所得报酬的增加额。

2.固定收入与风险收入相结合,以风险收入为主的原则。企业经营者的事业是充满了风险的事业,况且企业经营存在诸多的不确定因素,如果将经营者的报酬完全同经营业绩挂钩,就会使其承担过大的风险,而过大的风险会降低经营者对收益的预期,从而降低激励作用。因此,可以考虑把经营者的报酬分成两部分:一部分作为固定收入,其数量以能维持其个人与家庭生活为宜。另一部分作为风险收入,完全同经营绩效挂钩,使其承担风险,从而起到激励作用。

3.长期业绩与短期业绩相结合,以激励长期业绩为主的原则。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经理人员的经营决策与后果有时候会很长才能体现出来,有些决策的后果甚至需要经过几年或十几年以后才能见分晓。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只是根据当年利润确定对其激励力度的强弱,他们就会对长期投资裹足不前。事实上,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企业成功的关键在于企业经营者能否以远大的眼光去洞察未来经营环境的变化,作出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的战略决策。

4.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以物质激励为主的原则。在社会生活中,人们的需求是多样的,既包括物质需求,又包括拥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受人尊敬等精神方面的需求。因此,激励应该贯彻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以物质激励为主。

常见问题26:有限责任制的功能和缺陷 (一)有限责任制的功能

在美国纽约证交所的一块牌子上,镌刻着这样一行字:有限责任制的创造,可以说像瓦特发明蒸汽机那样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许多学者认为,有限责任制改变了整个人类的经济史,其产生的意义甚至超过了蒸汽机和电的发明。其功能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减少和转移风险的功能。市场竞争充满了风险,风险的大小通常与收益的多少成正比。只有在投资的预期收益超过预期风险时,才能促使投资者投资。而预测和减少风险则要靠限制责任的办法实现。有限责任制度能够减少和转移投资风险,这是因为:一方面,如果股东的责任没有限制,而单个股东又不能完全控制公司的运营,那么在公司欠下大笔债务时,债权人就有可能对公司的股东进行直接追索,从而招致众多的单个股东破产,因此,有限责任是减少投资风险的最佳形式;另一方面,在以投资者责任有限性为基础的证券市场上,股东可以随意转让其股票,这就使投资风险能够伴随股票的买进和卖出而自由转移。

2.鼓励投资的功能。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靠投资推动,而有限责任是鼓励投资的最有效的一种法律形式。有限责任的最大优点在于能使股东预先确定其投资风险,即投资者的最大风险仅限于其出资额的损失。这种能够减轻和分散投资风险的功能,无疑是对投资者利益的一种保障,从而起到鼓励投资的促进作用。否则,如果公司不采取有限责任制度,则很难吸引投资、不断发展。从历史上看,有限责任制的产生曾为公司制度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重要作用奠定了基础,它像一股神奇的魔力,推动了投资和积累的增长。

3.促进资本流动的功能。人们购买股票,不仅意味可能获得收入,而且意味可能遭受损失;股票的正面是一种获益凭证,而反面则标明“持有此证者要承担风险”。尽管此项投资风险的上限不会超出其投资额,但由于这把“双刃剑”与持有者的切身利益有着直接的、明确的联系,因此,在趋利避害动机促使下,股东们无不通过买进卖出行为来表示自己对资本效率的关切和对资源配置的看法,所以,有限责任制促进了资本的流动。有限责任和股份的自由转让是联系在一起的,由于投资风险的有限性,增强了股份在市场上的可转让性,从而增进了证券市场上的股份交易,促使资源实现优化配置。

此外,还有一些学者认为,有限责任减少了交易费用。例如,有限责任制避免了债权人直接针对单个股东提起诉讼的情况,债权人只需直接对公司提起诉讼,而不必对每个股东提起费用高昂、程序繁琐的诉讼,显然,这就减少了交易费用。

(二)有限责任制的缺陷

自从有限责任制度产生以来,人们在充分肯定它的巨大作用的同时,对它的批评也一直没有停止过,认为该制度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缺陷。 1.忽略了对债权人的保护。债权人通常无权介入公司的管理过程,甚至对公司的内部管理过程一无所知。然而,在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亏损以致破产时,债权人却蒙受巨大的损失。股东作为出资者,享有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然而股东却仅以其出资额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显然这与其享有的权利是不对称的。况且,股东从公司那里获得的股息和红利以及在证券市场上从股价升值中得到的回报,可能会远远超出其投资额。而债权人却可能因为有限责任制度在公司破产时而变得两手空空。所以,有限责任制注重了对股东的保护,却忽略了对债权人的保护。 2.为董事滥用公司的法律人格提供了机会。作为出资者的股东并不直接管理或经营公司的资产,股东出于信任把公司的资产委托给董事,董事是公1.财产混合。这是指公司的财产不能与其成员以及其他公司的财产作清楚的区分。如果公司的财产与其成员和其他公司的财产发生混合,不仅难以实行有限责任,而且也极容易使一些不法行为人借此隐匿财产、非法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和责任。财产混合还可能使公司的盈利与股东的收益之间没有区别,公司的盈利可随意转化为公司成员的个人财产。只有在财产分离的情况下,公司才能以自己的财产独立地对其债务负责。

2.人格混同。这是指某公司与其成员之间、该公司与另一公司之间没有严格的区别。例如,有的企业分别设立若干个公司,一套人马、多块牌子,从表面上看各个公司是独立的,实际上在财产利益、盈余分配等方面却是一体的。这样,一个公司欠下大量债务时,可能以破产为名逃避债务,或者把资产迅速转移到另一公司的账目上,结果使债权人落得两手空空。 3.虚拟股东。这是指公司的人数并没有达到法定人数,而是采取虚拟的方法使股东人数满足法律对最低人数的要求。名为多人出资,实为独资。 4.以公司名义从事欺诈行为。如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以骗取预付款;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坑害消费者,以及从事不法行为,对其后果由公司负责而不是个人负责。

5.不正当的控制。这是指一个公司对另一个公司通过控制而实施了不正当的、甚至非法的影响。

常见问题28:公司法的含义和性质 (一)公司法的含义

公司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公司法,是指有关公司规定的一切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民法、破产法、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民事诉讼法、证券法等各类法律、法规中所有涉及公司的内容及公司法单行法规。狭义的公司法,是指经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并以公司法名称命名的单项法律规范,如英国的《19xx年公司法》、美国《标准公司法》、台湾《公司法》和我国19xx年12月29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我们这里所讲的公司法,是针对狭义公司法而言的。

因此,公司法是指规定各种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和解散以及调整公司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关于公司法的概念,我们应该从以下两方面理解:

1.公司法调整的对象只能是公司,而不是其他企业组织形式。公司是企业,但公司并不等同于企业,它只是社会多种企业组织形式中的一种,如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还有股份合作制企业,上述三种模式尽管是企业,但不属于公司。因此,公司法仅仅是规范公司这种企业的法律,而不是规范所有企业的法律。

2.公司法规定了公司对内对外的法律关系。公司对内的法律关系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司在设立、变更、解散、清算时,发起人、认股人、股东、职工与公司之间的相互关系;二是公司内部各组织机构之间的关系,如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监事会之间各自的地位和职权以及相互间的制衡关系。公司对外的法律关系主要是指公司与政府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和公司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如在登记注册方面,公司与工商行政部门之间的关系;在发行股票、公司债券方面,公司与证券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设立、变更、解散过程中,公司与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之间的关系等。

(二)公司法的性质

公司法作为法律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的一般共性,同时又具有不同于其他法律的特征:

1.公司法是一种企业组织法。一般地,凡是调整企业组织形式的法律,我们就把它称作企业组织法;凡是调整生产经营活动的法律就称作活动法。公司是企业组织形式中的一种,以公司这种企业组织作为调整对象的公司法,毫无疑问,就应是企业组织法。公司法作为企业组织法,主要规定了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公司的法律地位和组织机构,公司的名称和住所,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公司内部的法律关系。

2.公司法是一种活动法。既然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那么,它就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直接参加社会的商品流通、经营、交易等活动,这些活动都属于公司法调整范围。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司法又是一种活动法。当然我们说公司是活动法,并不是指公司所有对外活动都归公司法调整。公司的活动范围是很广泛的,那些与公司组织特点有着密切联系的活动归公司法调整;那些与公司组织特点无关的活动,就由专门的活动法调整,如合同法、买卖法和票据法等。因此,我们是在确认公司法是组织法的前提下,承认公司法是一种活动法。

3.公司法是一种制定法。所谓制定法,是国家根据事实或经验,以成文法的形式制定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规范。因为公司作为组织法,对公司的法律地位、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设立、变更和终止以及活动,必须要有系统的、明确的、具体的法律规范加以表现。另外市场经济是瞬息万变的,这就要求市场经济主体公司也在不断的变化之中,为了适应经济的发展,就要对公司法进行频繁地增订和修改,而采用制定法的形式,能够最迅速、准确反映客观形势的要求。而采用判例法或习惯法等形式,都难以对公司的有关问题及时地作出必要的规范。

4.公司法是公法化了的私法。按照大陆法系公法与私法划分的理论,私法是调整当事人之间关系的法律;公法是调整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如环境资源保护法、市场竞争法。公司法产生之初主要是规范当事人之间的行为准则,自然像民法一样都属于私法。自19世纪以来,由于经济的发展、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使得以往公司解散、破产这些原本属于公司自己的事情变成了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事情,特别是一些大型公司的破产倒闭不仅本公司的职工失业、股东和债权人利益受损,而且可能造成关联企业倒闭破产和职工失业,甚至引起整个社会的剧烈动荡。因此,这些公司的解散、破产已不再仅仅属于公司自己的事情,而是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甚至影响到整个国家的安定。由于国家对公司这种经济组织及其活动的干预越来越多,今天的公司法已不再是18、19世纪的公司法,它已逐渐被公法化,是最典型的公法化了的私法。

常见问题29: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和内容 (一)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

1.产权清晰。产权清晰是指产权在两个方面的清晰:一是法律上的清晰;二是经济上的清晰。产权在法律上的清晰是指有具体的部门和机构代表国家对国有资产行使占有、使用、处置和收益等权利,以及国有资产的边界要“清晰”。产权在经济上的清晰是指产权在现实经济运行过程中是清晰的,它包括产权的最终所有者对产权具有极强的约束力,以及企业在运行过程中要真正实现自身的责权利的内在统一。

2.权责明确。权责明确是指合理区分和确定企业所有者、经营者和劳动者各自的权利和责任。所有者按其出资额,享受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对企业债务承担相应的有限责任;公司在其存续期间,对由各个投资者投资形成的企业法人财产拥有占有、使用、处置和收益的权利,并以全部法人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经营者受所有者的委托,享有在一定时期和范围内经营企业资产及其他生产要素并获取相应收益的权利;劳动者按照与企业的合约拥有就业和获取相应收益的权利。

3.政企分开。政企分开,一方面要求政府将原来与政府职能合一的企业经营职能分开后还给企业;另一方面,要求企业将原来承担的社会职能如住房、医疗、养老、社区服务等分离后,交还给政府和社会。政企分开的基本含义是实现所谓的三分开。一是实现政资分开,即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的所有权职能的分离。二是在政府所有权职能中,实现国有资产的管理职能同国有资产的营运职能的分离。三是在资本营运职能中,实现资本金的经营同财产经营的分离。

4.管理科学。管理科学是一个含义宽泛的概念。从较宽的意义上说,它包括了企业组织合理化的含义,如“横向一体化”、“纵向一体化”、公司结构的各种形态等。一般而论,规模较大、技术和知识含量较高的企业,其组织形态趋于复杂。从较窄的意义上说,管理科学要求企业管理的各个方律特征。为了确保股东与经营者双方权利义务的均衡,公司必须制定章程。而章程的真实性与否,均影响到股东权利义务的实现。为此,公司法必须对章程进行虚假记载的法律后果作出规定。从各国立法来看,大体有以下三种处理方式:一是拒绝登记;二是承担责任;三是罚款处罚。

3.公司章程的公开性。公司章程是公司对外的文件之一。它的公开性不仅表现在对投资者公开,而且还包括向债权人在内的所有公众公开。公开的法律意义在于:一是便于股东知悉公司经营状况,行使法律赋予的对公司的监督权。二是便于债权人充分行使对公司的债权,以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三是便于公众了解公司,为其是否进行投资提供可靠的决策参考。 (二)公司章程的订立原则

1.不重复原则。所谓不重复是指对公司法明确规定的内容不得在章程中再作记载。这是就章程内容的整体协调性而言的。如股东的权利,像分红、表决权、质询权及诉讼权等,都已由公司法作出了明确规定,也是任何公司股东所普遍共有的权利,章程中不得再作记载,否则一旦记载不全,还容易导致股东与公司之间的纠纷。

2.不冲突原则。所谓不冲突是指章程所记载的事项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这是就章程内容的法律性而言的,公司章程是公司重要的法律文件,章程的法律特性也是章程最本质的特征。

3.不变更原则。所谓不变更是指章程一经创立大会通过,便成为公司的法律文件,任何个人或机构都无权作出变更和修改。这是指章程内容的相对稳定性。不变更原则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方面是章程一经创立大会通过,不得随意变更;另一方面,由于章程具有相对的稳定性,章程内容变更必须经股东大会这一复杂程序,故对那些非重要的、易变的事项不要载入章程之中。

《公司概论》重点问题复习 一、简答:

按财产组织制度划分,企业的主要形态有哪些?(P40)

按照企业财产组织形式的不同,企业分为三种最基本的形式。(1)个人业主制企业,又称独资企业、个人企业,是指由个人出资兴办,并且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的企业。(2)合伙制企业,也称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业主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同对企业债务负连带无限清偿责任的企业。(3)公司制企业,公司是典型的法人企业,企业拥有法人资格和法人财产权,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

个人业主制企业和合伙制企业各有什么优缺点?(P40)

(1)在个人业主制企业中,自然人的财产与企业财产是合一的,所有者的利益与经营者的利益完全是重合的,业主有充分的积极性去对生产经营过程进行监督;利润独享,风险自担,因而精打细算;建立与歇业的程序简单易行,经营方式灵活,决策迅速;信息渠道单一,经营的保密性强。然而,业主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负有完全责任;业主只有一人,因而财力有限,加之受偿债能力的限制,取得贷款的能力也较差,因而规模有限,难于经营需要大量投资的事业;企业的存在完全取决于企业主,一旦业主终止经营,如市场竞争失败或自然死亡,企业生命也会由此终止。

(2)合伙企业是若干自然人的协作,他们通过协议合同来规范各自的权责利,企业经营风险由合伙人全体共同承担。因此,合伙企业具有诸多优点:扩大了资金来源和信用能力;提高了经营水平与决策能力;组建较为简单和容易。缺点是: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面对如此的风险,愿意加入合伙者队伍的人必然是有限的;企业很容易夭折;重大决策需所有合伙人参加,如果意见分歧,很容易造成决策上的延误。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要性。(P48)

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实行的企业制度是工厂制度。其主要特征是,企业并不具备典型意义上企业的基本特征,企业成为各级行政机关的附属物,产需脱节、企业的浪费严重,企业激励约束机制软化、生产效率低下,企业平均主义现象严重。针对工厂制度的弊端,从19xx年开始进行国有企业改革试点,先后经历扩权让利、利改税、经营承包和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四个阶段。从国企改革的发展历程我们看到,国有企业存在的问题,既不是一个简单的放权让利就可以解决的问题,也不是一个单纯的经营机制转换问题,而是从产权组织形式、领导体制、管理制度、经营机制等都不合理。要真正搞好国有企业的改革,必须解决深层次矛盾,必须把改革的思路从“政策调整”转向“制度创新”,按照社会化大生产和现代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实现制度创新思路的根本途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社会资源最佳配置的需要,是适应政府转变职能、改革国有资产产权管理体制的需要,是解决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的有效机制,是解决企业社会负担过重问题的有效方式。

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之一是产权清晰,请简要说明产权清晰的含义。(P49)

产权清晰是指产权在两个方面的清晰:一是法律上的清晰;二是经济上的清晰。产权在法律上的清晰是指有具体的部门和机构代表国家对国有资产行使占有、使用、处置和收益等权利,以及国有资产的边界要“清晰”。产权在经济上的清晰是指产权在现实经济运行过程中是清晰的,它包括产权的最终所有者对产权具有极强的约束力,以及企业在运行过程中要真正实现自身的责权利的内在统一。

公司资本与公司资金、股东权益、公司资产有什么区别?(P96)

公司资本指公司章程确定的,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或股本总额。

公司资金是指可供公司支配的,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公司资产的价值额,既包括股东的货币出资,也包括公司债、贷款等。因此,公司资金的含义远比公司资本宽泛,公司资本仅是公司资金的一部分。

股东权益指股东对公司净资产的权利,包括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可分配利润。公司资本是股东权益的一部分。

公司资产是公司的全部财产,既包括股东出资所形成的财产,也包括公司负债所形成的财产,因此,公司资产=负债十股东权益。公司资本仅仅是形成公司部分资产的基础,公司资产还包括由公司负债形成的资产,因此,一般地讲,公司资产总是大于公司资本。

在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须经过哪几项程序?(P103) 与其他类型公司不同,股份有限公司因其特殊性质和地位而在设立上受到法律的严格控制:一是设立条件比较严格;二是允许采用募集设立方式;三是设立程序比较复杂。 1.发起人发起

在我国,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人数不得少于5人;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人确立了设立公司的共同意向后,应订立发起人协议。发起人协议包括以下内容:发起人姓名(名称)、住所;拟成立公司的名称、宗旨;公司拟发行的股份类别、股份总数、每股面值;各发起人认股数额、出资类别及出资交付的时间及方式;发起人发起工作的职责分工;发起费用的预算、开支、使用、监督、结算方式;发起人的设立责任及发起人内部分担责任的比例与方式;发起人协议的生效时间或所附条件等。发起人签订发起人协议后,即应组织工作班子,进行具体的公司筹建工作。 2.制订公司章程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制订者为发起人,而不是公司全体股东。但是,发起人所制订的公司章程,在公司成立前尚不能作为公司的章程,当公司募集设立时,其后召集的股东创立会可以对章程进行修改,并须经创立大会决议通过后,才能作为公司的正式章程。订立公司章程,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记载事项符合法定要求;采用书面形式;由全体发起人一致同意;有全体发起人的签名、盖章;日本、瑞士、德国等许多国家还规定,章程必须经过公证或认证。

3.申请设立批准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按照我国行政机关的管辖权限,公司主要发起人为中央部、委直属企业的,公司审批部门为国务院授权部门,一般指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公司主要发起人为地方企业的,一般由省级人民政府作为公司审批部门。实际上由于我国目前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企业大多都有行业主管部门,因此,在报送公司审批部门批准之前,公司的设立申请尚需报送行业主管部门并得到许可。这样,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需得到两次行政许可: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以及公司审批部门(国务院授权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 申请设立公司应报送的文件主要有:公司设立申请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发起人会议决议和发起人协议书;公司章程草案;资金运用可行性报告;资产评估书、国有资产评估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评估报告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评估确认书;发起人货币出资验资证明;行业管理部门同意公司设立意见书;固定资产投资立项批准书;未来一年盈利预测报告;重大问题处置、公司设立和进行社会募集的法律意见书。 4.认购股份

采取发起设立方式时,先由发起人认足公司全部发行股份,认股人按所认领的股份缴纳股款。采取募集设立方式时,先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公开募集股份时,首先取得股票发行资格,然后制订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是申请股票发行的关键文件,它是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情况,并作出投资判断的重要依据,招股说明书是由发起人制订。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招股说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认股人的权利、义务;本次募集的起止期限,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最后,招认股份,缴纳股款。

5.召开创立大会

这是募集设立独有的一项设立程序。创立会是指由发起人召集全体认股人参加的、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决议机关。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的认股人出席。创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通过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选举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2.克服责任无人承担的缺陷

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的董事组成。由于董事会实行集体负责制,全体董事集体对股东大会的决议负责,在出现问题时极易发生责任不清、互相推诿的现象。为了使责任能落实到具体的人,在董事会之下又设立了经理的职位,由经理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进行指挥和领导。在直接关系上,经理只对董事会负责,不对股东大会负责。因此,股东大会决议的贯彻落实,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只能由股东利益的代表机关一一董事会操作实施,并由董事会委托经理班子执行。 3.维护股东和公司的权益

假如经理、董事都能完全忠实于自己的委托人,并按契约反映委托人的意志和为委托人谋利的话,股东、董事、经理这三者之间的关系便可概括法人治理结构的全部内涵。然而,大量实例表明,无论是董事也好,经理也好,都不可能对自己的委托人完全尽忠尽责。股东大会虽然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但由于一般股东只关心利益分配和股票价格,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自我议决权的行使并不重视,因此,公司的实权实际上落入董事会手中。股东大会常常以承认或通过董事会的提案而告终,形同虚设。因此,在董事、经理行为存在道德风险的情况下,投资者委托董事以外的代理人对董事及经理行为进行监督就是完全必要的。对公司董事、经理及财务状况行使监督权力的监事,必须以一个组织(即监事会)而不是个人的名义开展活动。这样,在公司内部,股东、董事、监事和经理之间的关系便通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班子等具体的组织形式表现出来。因此,法人治理结构的完整内涵应当是所有者与代理人,即董事、监事与经理之间的关系安排。

总经理作为公司法人代表的代理人及公司行政首脑,其拥有哪些职责和职权?(P158)

公司的执行机构是指以总经理为首的执行班子。总经理作为公司法人代表的代理人及公司行政工作首脑,必须对董事会负责,遵守公司章程,忠于职守,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和以各种手段牟取私利,不得侵占公司财产和泄漏公司秘密。其主要职权有: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

业与配套企业的最大区别在于:配套企业是“固定的”,而协作企业多是“不固定的”。通常集团很少甚至没有掌握协作企业的股权,集团与协作企业主要通过生产技术领域发生联系。因此协作企业是集团的松散层,通常是作为非成员企业来看待的,在财务会计上也不必纳入合并报表的范围。协作企业通常是小企业,但却是高度专业化的。 国有控股公司的基本特征是什么?(P261)

国有控股公司是以管理和运营国有产权为主要业务的国有企业。国有控股公司的基本特征是:

(1)国有控股公司是独立的特殊的企业法人;

(2)国有控股公司是介于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产权经营和管理组织; (3)国有控股公司承受的资产规模数量较大,承担风险的能力较强; (4)国有控股公司对所控企业的管理边界清楚;

(5)国有控股公司中国家向所控企业委派产权代表。

对公司的设立费用以及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 6.建立公司组织机构 在募集设立时,通过创立大会即已选任董事、监事,建立了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并选出公司董事长和经理人选。在发起设立的情况下,发起人交付全部出资并进行验资后,应由全体发起人会议选举董事、监事,组成董事会、监事会,并选出公司董事长、经理人选。新组成的董事会、监事会取代发起人,代表设立登记前的公司履行法定职责。 7.申请设立登记

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自董事会成立后,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自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提交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公司章程、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验资证明、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姓名及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住所等文件。公司登记机关应自接到设立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登记。

产权与所有权是两个既相互联系,又有不同含义的相关概念,请说明两者的区别。(P114)

产权与所有权是两个既相互联系,又有不同含义的相关概念。产权以所有权为核心,所有权性质决定着产权性质,甚至可以决定产权的存在与否,但产权并不等于所有权。它们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反映财产关系的角度不同

所有权是指对财产归属关系的权利规定,确定的是财产的最终归属关系,强调财产关系的物质属性。产权是以所有权为核心的若干权能的集合,指的是以财产所有权为核心的一组权利的有机结合体,强调财产关系的社会属性,即由于物的存在及使用所引起的人们之间的相互认可的行为关系。 2.概念外延不同

所有权表明的是一种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而产权不仅表明财产的所有制关系,同时还表明了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的关系,也即同时表明了原始所有权和法人财产权的关系。在现代公司制中,公司股东、董事会和经理分别行使原始所有权、法人产权和经营权,现代公司的权利结构是一种“三权分离”的结构。因此,产权比所有权有着更广泛的外延。所以,西方产权经济学家们在分析经济行为,解释资源化配置的权利时,主要指的是产权,很少提及所有权。 3.“财产”一词的含义不同

所有权概念中所指的财产主要指实物形态的有形资产及现金,这一财产内涵主要是与商品经济不太发达的时代背景相适应的,内涵比较狭窄。而产权概念中所指财产则包括多种形态,除传统的有形财产及现金外,还伴随着现代股份经济的高度发展而产生了股权形态、债权形态以及各种无形资产等,其对应的“财产”概念极为丰富。 4.运动属性不同

所有权在运动的过程中始终是独占性和垄断性的,是一种具有排他性的独占权。而在产权所分解的四种权能中,只有收益权具有排他性,占有权、使用权和处分权均不具有排他性,而是可以流动、交易。正是由于现代公司实现了所有权、法人产权与经营权的相互分离,从而为产权进入市场、进行交易创造了有利条件,而且这种交易既可以是实物形态,也可以是债权、股权等价值形态。产权进入市场使各种生产要素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具有了高度的流动性,从而有利于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5.所有权与产权的着眼点不同

所有权的着眼点是财产的终极所有权以及财产经营过程中的部分收益,如股息、红利等;而产权的着眼点是经营权和收益权,公司法人是通过获得法人产权而具有对企业资产的经营管理权,并同时取得经营收入。

总之,在产权权能发生分解后,所有权与产权之间不再是对等关系。产权比所有权有着更为深广的内涵和外延,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研究现代企业产权制度,而不是重点研究所有权制度。

股权设置是股份公司各种股权所占的数量比例及其相互关系。在我们国家,根据投资主体的不同,有四种股权形式,请你回答是哪四种形式?(P124)

根据投资主体不同,有以下四种股权形式: 1.国家股

国家股是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投入公司形成的股份。国家股从资金来源上看,主要有三个方面:现有国有企业整体改组为股份公司时所拥有的净资产;现阶段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向新设股份公司的投资;经授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投资公司、资产经营公司、经济实体性公司等机构向新组建股份公司的投资。 2.法人股

法人股是指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法人股的前提是股份公司的出资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而不是自然人。 3.个人股

个人股是指城乡居民以个人合法财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在社会募集方式下,股份公司发行的股份除了由发起人认购一部分外,还应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由此形成的个人股称为公众股。 4.外资股

外资股是指外国的法人和自然人,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法人和自然人,以外币投资形成的股份。目前,主要通过发行人民币特种股票,或在国外、港、澳、台地区发行股票的方式形成。

建立科学而有效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关键问题,请简要说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的原因。(P149) 公司是由许多投资者出资设立的经济组织,因而必须充分反映公司股东的利益要求;同时,公司作为法人应当具有独立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形成一种以众多股东的个体意志为基础的组织意志,以公司的名义独立开展业务活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必须体现这些要求。因此,从具体的组织形式看,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应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四个部分。公司之所以要建立这样一套管理机构,是由下列原因造成的: 1.弥补股东的功能性缺陷

股东作为公司财产的共同所有者,本来拥有支配和经营这些财产的权利,并保证这些财产的安全和增值。但由于股东人数众多,不可能人人亲自承担经营管理任务,而且每个投资者都有基于自己利益考虑的愿望和要求,都希望在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上反映和体现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如果选择其中的一人或几人来经营这些活动,其他股东也都不放心,并有以权谋私之嫌。此外,投资者在公司经营管理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上也经常会出现意见分歧。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的重大经营问题就只好由各股东共同表决决定,在表决中贯彻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此决定了股东大会的存在。 股东大会作为反映多数投资者意志和愿望,体现投资者利益,统一投资者愿望和要求的工具,成为法人治理结构最重要的组织形式。但是,由于股东人数众多、居住分散,许多股东还从事着其他与公司经营无关的活动,这样,要频繁地召开股东大会,对公司每一经营业务都进行表决,就十分困难。毕竟股东大会只是一种会议形式,只能就公司发展的重大战略及其与所有权最终实现相关的问题作出安排,不可能经常性开会研究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问题。因此,有必要选出能够代表自己利益的、有能力而且值得信赖的少数代表组成一个小型机构来代替股东大会,代表股东的意向,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做出经营业务决策,并对外代表公司进行活动,由此决定了董事会的存在。因此,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是为了满足股东的财产要求,同时又弥补股东在经营财产中的功能缺陷而建立的。 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的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是代理董事会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的经营者,相应地,他也应只承担与经营管理相关的责任,包括职务上、经济上和刑事上三个方面:如果因为总经理能力不强或责任心不强而导致经营管理不善,使公司效益下降、发展缓慢,但未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总经理承担的直接责任是自己的薪金减少,甚至被董事会解聘,加入失业者队伍,经济上和自我形象都将遭受损失;如果总经理在经营管理上严重失误而使公司蒙受巨大损失,除解聘总经理的职务外,还可考虑总经理个人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赔偿公司甚至负法律责任。如果总经理背着董事会和监事会,生产经营了国家法律规定禁止的产品或服务内容,不仅要承担职务被解聘和经济赔偿的责任,而且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简述期股期权激励的主要特点。(P179)

期股激励是指激励对象以一定的优惠价格获取或免费获取一定数量本企业的股份,并延期兑现的一种激励方式。期权激励是指公司通过给予激励对象在一定期限内,按照某个固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并在其认为合理的价位上抛出的权利的一种激励方式。 期股期权激励的主要特点有: 1、期股期权激励的长期性 2、期股期权激励的有效性 3、期股期权激励对象的有限性

4、期股期权激励降低了平庸者混水摸鱼的可能性 公司合并的方式有哪些?(P223)

公司合并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方式。 1.吸收合并

吸收合并是指一个或一个以上公司加入另一个公司,加入方解散,接纳方存续,加入方财产转给存续公司,又称“兼并”或“并吞合并”。在吸收合并方式下,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失去原有法人资格,其资产全部并入存续公司,其债务也要由存续公司来承担。与此同时,吸收方或称兼并方往往保留公司的原有名称、机构、品牌等,以充分发挥无形资产的作用。 2.新设合并

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原有公司不复存在,都被解散的一种合并方式,又称“创设合并”。在新设合并方式下,参与合并的各方公司均被解散,失去原有法人资格,它们共同组成一个新的法人实体。新设公司无偿地接收了原来各公司的资产,同时也承担原来各公司的债务,它全面接管了原来各公司的权利、责任与业务关系。同时,新设立的公司还应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设立登记手续,取得法人资格。

公司分立的方式。(P228)

与吸收合并和新设公司两种合并方式相对应,公司分立也有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两种方式。 1.新设分立

新设分立,或称解散分立,是指公司将其全部财产进行分割,分别成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新设公司。此时,原公司终止,丧失法人资格,新设公司依法登记,分别取得法人资格。 2.派生分立

派生分立,又称存续分立,是指公司将其部分财产或营业分离出去,另外设立一个或若干个新的公司。此时,原公司存续,保留原有的法人资格,新设公司依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公司债券与股票都是有价证券,是公司筹集资金的一个重要渠道。请分析两者的区别。(P212)

股票与债券均属于公司获得经营所需资金的方式,同时也都是社会投资人的投资对象,因此,二者在经济功能上有共同之处:对于发行者来说,它们都是筹资手段,都可以由此获得所需要的资金,对于投资者来说都是投资工具,都可以由此把货币投放到自己认为最有利可图之处,并按期获得收益;它们都是虚拟资本,本身没有价值,却因能带来一定的收益而具有价格;它们的价格形成都具有特殊性,通常它们的市场价格都与其券面额或票面额不一;它们都具有一定的流动性,都可以通过买卖实行转让。但是,公司债券与股票有着以下显著区别: 1.股票与债券的性质不同

债券仅仅是一张债务凭证,属借款性质,并不拥有公司的所有权;股票是一张所有权证书,表明对公司拥有一定比例的所有权。 2.持有者的权利和责任不同

公司债债权人仅享有对公司的债权,而无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参与权,自然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也不承担责任。股票持有人则享有法律规定的以及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但股东对公司的经营负有限责任。 3.股票与债券的投资收益不同

对公司债债权人来说,无论公司有无盈余,均有确定比率的利息请求权,在债券期限届满时,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还本付息,所以,公司债的收益具有相对稳定性。股东则仅在公司有税后利润时,才有分配股息红利的请求权,因此,股票收益具有不稳定性,股利的多少取决于公司的经营状况。 4.股票与债券的期限不同

任何一种形式的债券都有明确的到期期限。股票只有发行日期没有到期日期,在一般情况下,股东不能向股份公司提出退股的要求,股份公司也不能收购本公司股票。

5.股票与债券的风险程度不同

股票和债券的投资都存在风险,相比债券,股票的风险更大。在公司破产或解散时,按法定清偿顺序,债券持有人先于股东就公司的财产受偿,之后,股东才能就公司剩余财产进行分配。所以,债券是一种保守性投资,股票是一种风险性投资。

企业集团的组织结构(P248)

企业集团是具有多层次组织结构的法人联合体。包括: 1.核心层

即具有母公司性质的集团公司。这是企业集团的必备层次,在企业集团中处于中心地位、起主导作用的企业。每个企业集团至少应有一个核心企业,核心企业是企业法人,拥有雄厚的实力,对核心层以外的企业控股或参股,核心企业间相互持股。 2.紧密层

由被集团公司控股的企业组成,又称骨干企业。每一个企业集团都应有一批骨干企业,共同组成企业集团的紧密层。每一个骨干企业都是法人企业,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与核心企业是子公司和母公司的关系。核心企业对骨干企业的控股、骨干企业之间的相互持股,形成纵横交错的资本纽带,这是保证集团凝聚力的重要基础。 3.半紧密层

由集团公司参股的企业组成,又称配套企业。集团内某些核心企业及所有骨干企业,各自都有一批固定的配套企业,形成了企业集团的半紧密层。配套企业的特征是:专业化程度高;与某个骨干企业有固定协作配套关系;经济上、法律上独立,是法人企业;配套企业与骨干企业一般是子公司和母公司的关系。配套企业在集团中的影响相对前两个层次而言要小,通常是中、小企业居多。 4.松散层

由承认集团章程、与集团公司有互惠性稳定协作关系的企业组成。协作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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