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教育部的通知要求,我校按照“自愿报名、统一招考、自主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好20xx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招生录取工作。
一、招收计划
20xx年我校“大学生士兵计划”为50名,招生专业参见我校20xx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报名
1、凡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已退出现役的大学生士兵均可报考,考生报考时须持有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2、考生须按照《南京理工大学20xx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应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退出现役证》。
3、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准予考试。
三、考试录取
1、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或按规定参加推荐免试考核。
2、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并通过复试考核择优录取。
3、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四、其他事项
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我校《20xx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和要求。 地址: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10094
联系电话:025-84303162传真:025-8315498
Email:yjszs@mail.研究生院网:http://gs.
第二篇:南京理工大学二0一一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告
报考南京理工大学二0一一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告
一、复试分数线
我校20xx年硕士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继续坚持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在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下,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附件1 20xx年南京理工大学硕士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线)。
二、复试信息确认
达到进入20xx年南京理工大学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须在4月6日前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页硕士考生登录处(http://gs./st)进行复试确认(请考生合理选择登录时间,避开网络访问高峰,建议通过教育科研网访问。确认完成后,请及时退出系统,关闭网页,以免其他人使用该电脑时修改您的信息)。不参加复试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三、复试安排
复试报到及复试资格审查:4月12日8:30-17:00,地点:报考学院,联系电话见附件; 体检时间:4月11日14:00-15:00(南京理工大学应届生)
4月12日8:30-16:00,
体检当日饮食必须清淡,不必空腹。
体检地点:我校医院; 体检费:25元
笔试:12日19:30-21:30(需携带2B铅笔及橡皮),地点:南京理工大学;
面试:13日-14日,由各学院安排。
四、复试办法
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是否符合硕士研究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在德智体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该环节主要是加强对考生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精神、综合素质的考核。复试办法见附件2(南京理工大学20xx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五、报考资格复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取得复试资格,未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进行报考及复试资格审查:
?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在一张A4纸上,复印件右上角须写明考生编号后四位)、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南京理工大学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自然情况审查表》(附件4),复试费80元;国防生还需出具《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
? 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在一张A4纸上,复印件右上角须写明考生编号后四位)、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南京理工大学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自然情况审查表》(附件4),复试费80元。
?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携带所在省、区出具的相关推荐报考表格,先到研究生院
招生办公室审核。
六、复试体检
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在报考学院领取体检表并按规定时间在我校医院体检,不参加体检及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录取。
七、政审、调档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须在报考及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南京理工大学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自然情况审查表》(附件3),对拟录取为非定向或自筹经费硕士生的非应届毕业生考生,所在单位还须在5月上旬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对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其人事档案应在毕业后一个月内调入我校,调档函复试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发放。不提交《南京理工大学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自然情况审查表》者不得参加复试,政审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八、签订培养协议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研究生院与委培生、定向生签订协议书,完善录取手续。
九、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我校除国防生、支边、支教考生以外,原则上不同意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复试时须向学院提交《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经研究生院审批后办理保留资格手续。
十、录取通知书发放
拟录取名单必须经教育部审批同意,在各项手续完备后,学校将在6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手续不完备者不予录取,一律不发录取通知书。
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二0一一年四月一日
附件1:20xx年南京理工大学硕士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线
附件2:南京理工大学20xx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
附件3:南京理工大学各学院研究生招生联系电话
附件4:南京理工大学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自然情况审查表
附件1
20xx年南京理工大学硕士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线
?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执行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
单独考试复试名单和强军计划复试名单已通知所报考学院,考生请直接联系学院;
附件2
南京理工大学
20xx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南京理工大学20xx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我校硕士生复试工作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按需招生,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各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系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相关工作,制定本院系硕士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并对本院(系)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各院系研究生招生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复试过程。
各院系按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成立若干专家复试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对考生的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各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复试小组负责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组织实施。
三、复试
1. 根据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各院系在达到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制定不低于国家基本要求的本院系学科(专业)复试基本要求,并以此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必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2.复试主要内容:
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实施办法
复试由笔试、面试及实践(实验)能力测试组成,包括外语交流能力,复试总成绩为300分。 笔试由全校统一组织,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满分一般为100分。
外语交流能力由学院组织教师测试。
面试及实践(实验)能力测试由各院按招生专业(或专业组)进行,面试可采取口试、笔试或两者兼而有之的方式。学院可根据需要组织对考生的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及实际能力测试分值根据各学院公布。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件参加面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应对每个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由学院统一保存,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意见。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进行体检。
四、录取
1.各学院复试前公布总成绩计算办法、成绩排序及录取办法,严格按考生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对有特殊才能和突出贡献的考生,如在各项国际或国家级大赛中获奖,或在相关领域发表过较高水平学术论文,参加复试时可以提交相关材料,录取时予以优先考虑。
3.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单考生总成绩原则上也按照上述办法进行排序,择优选拔,强军计划单列,根据复试单独录取。
5.参加MBA、MPA、工程管理联考的考生不得转至其它学科专业录取,其它学科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转至这三个专业录取。
6.拟录取名单必须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并经教育部审批同意方取得正式录取资格。
五、向校外招生单位调剂
对于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公布全国复试分数基本要求而我校不予录取的考生可办理调剂手续。 未达到教育部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统考、联考考生和报考我校的单考考生均不得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
六、其他
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各学院系负责对参加本学院系复试工作的人员进行保密要求与纪律教育,笔试、面试都必须规范,严格按保密要求和工作程序执行。
学校纪监办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
附件3:
各学院系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
附件4 南京理工大学
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自然情况审查表
报考类别:硕士( )博士 ( ) 考生编号:
说明:委托培养研究生是指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由单位缴付培养费的国家计划外研究生; 该表将归入新生档案,请认真填写,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发现,都将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