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省开展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
年规划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局、社保局):
现将《在全省开展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六年六月三十日
在全省开展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粤发〔2006〕12号)和劳动保障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劳动保障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五五”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
合,坚持围绕劳动保障中心工作,坚持创新发展,促进劳动保障法律正确贯彻实施,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五五”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扎实的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劳动者以及社会其他方面的劳动保障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劳动保障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促使自觉遵守和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氛围基本形成。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的权威,提高劳动保障系统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进一步学习宣传与劳动保障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劳动保障事业协调发展。
(二)深入学习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以学习宣传《劳动法》为主线,加强对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新颁布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要形成制度化,实施前后一年内要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对重要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要定期监督检查,
并结合各时期的工作要求,开展经常性学习宣传活动。
(三)大力加强法治实践宣传教育。认真贯彻劳动保障部印发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五年规划》,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以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为重点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
(四)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五·一”国际劳动节、重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以及配合各时期工作重点开展专项普法宣传活动,开展“劳动保障法律进企业”、“劳动保障法律进社区”等专题普法活动,形成法制宣传的规模效应。
三、对象和要求
在注重向社会广泛开展舆论宣传教育的同时,结合以下对象各自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活动。
(一)劳动保障系统工作人员。对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承担行政管理、检查、处罚工作以及其他对外从事行政服务的工作人员,要重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劳动保障法律素质。建立劳动保障系统工作
人员法律知识轮训制度。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每年学法不少于40小时的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以自学和举办讲座、短训班为主,辅之以必要的脱产或半脱产培训,组织通用法律知识以及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专门法律知识的培训。
(二)用人单位。加强对各类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指导和帮助用人单位正确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范劳动保障管理。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劳动保障管理岗位工作人员要建立专门的劳动保障法制培训教育制度,进行比较系统全面的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
(三)劳动者和离退休人员。对广大劳动者,特别是流动就业人员、入城务工人员,开展深入的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素质。根据各类就业群体的特点,以宣传劳动保障法律基本常识和维权知识为重点。对企业离退休人员也要结合其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活动。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制度建设,推动普法宣传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劳动保障系统工作人员法制培训制度建设;大力实施企业劳动保障管理岗位人员劳动保障培训制
度;建立新成立企业和有劳动保障违法现象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劳动保障法制培训制度;探索建立包括入城务工农民在内的劳动者初次就业前劳动保障法制培训制度,在农村青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同时进行劳动保障法制基本知识培训;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要纳入技工学校教学计划,做到计划、教材、教师、课时四到位。
(二)加强劳动保障普法宣传阵地建设。建立必要的劳动保障普法宣传教育阵地,使劳动保障法制深入各基层,取得实效。加强基层劳动保障普法宣传基地建设,充分利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广建普法宣传基地,使劳动保障法制深入每户企业、深入每个社区。把信访接待机构、12333劳动保障咨询热线、对外行政服务窗口、部门网站等建立成重要的普法宣传基地。加强与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各种新闻媒介的联系,继续开辟专版、专栏、专题。尝试委托熟悉劳动保障法制且具有良好资质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机构建立劳动保障普法基地。
(三)密切结合劳动保障业务工作开展普法宣传。将劳动保障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各类劳动保障业务工作中,整体推进。实行工伤预防与工伤保险普法宣传相结合;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普法宣传相结合制度;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与对退休人员的普法宣传相结合;开展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与对被保险人的普法宣传相结合;调处劳动保
障群体性事件与劳动保障普法宣传相结合;职业介绍服务与对求职者的普法宣传相结合等,使劳动保障部门系统内各类机构充分参与到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中,提高普法效率。
(四)创新普法措施。在继续采取培训、讲座、现场咨询、文艺表演、资料发送等基本办法的同时,拓宽渠道、丰富手段,提高普法实效。推广在车站、码头、机场、社区等人群聚散地,企业集中的工业园区、写字楼和建筑施工工地设立专门的劳动保障宣传栏或固定电子屏幕滚动牌的做法。提高普法宣传材料的质量,增强针对性、可读性和趣味性。坚持办好媒体宣传专栏,积极协助电视台、电台制作播放劳动保障法制公益广告。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开展普法宣传,利用好远程教育手段,及时更新部门网站的普法信息,采取手机短信发布最新的劳动保障法规政策信息。条件具备的地区可在信访接待场所、档案室或法制机构设立劳动保障政策法规查询室,方便企业和劳动者查阅。注意利用文艺演出、电视剧、诗歌、摄影、绘画、书法、游戏以及法律知识竞赛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五)积极宣扬各类普法先进典型。各地要发现、培育、推广各类普法工作典型,以带动本地区的普法工作。大量采取以案释法等形式,积极宣传劳动者依法维护权益
的成功个案,鼓励和引导劳动者遵循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积极宣传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的典型企业,带动当地用人单位形成守法经营理念。
(六)建立普法效果反馈机制。各地实施劳动保障普法规划过程中,要建立工作档案,掌握普法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建立供社会各界交流反馈劳动保障普法意见的平台,鼓励在公共场所、部门网站中开展劳动保障法制论坛。必要时可通过部门网站或委托社会调查机构定期开展民意调查,对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推广成效进行评估。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五五”劳动保障普法规划从20xx年开始实施,到20xx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上半年。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总结“四五”普法经验,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各市劳动保障部门制定的劳动保障普法工作规划请报省厅备案。
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下半年至20xx年。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计划和具体的实施方案,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各市劳动保障部门实施普法规划情况以及好的做
法和经验及时向我厅报送信息。
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对各地劳动保障部门“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分工。各地要健全普法工作领导机构,明确领导职责,完善定期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要整合普法力量,形成法制工作机构牵头,各业务机构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支持的工作格局。劳动保障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负责牵头制定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跟踪监督规划执行、提供技术支持、总结评估普法效果等工作。各内设业务机构结合自身业务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二)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激励机制。建立普法工作成效考核制度,开展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年度和阶段性考核、评比工作,对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工作者和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三)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安排专项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各劳动保障业务经费中也应安排适当的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对建立普法基地的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机构可给与必要资助,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着力培育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在本系统内和有关单位挑选业务骨干,组建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团。加强对普法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普法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引导共青团、妇联、残联等单位和社会组织参与,积极鼓励法律院校教师、学生等人员加入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
http://www.gd./pub/gdlss/zwgk/bztwj/t20061012_1194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