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会授权委托书
授权人(签字):
职务:XXX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
受权人(签字):
职务:XXX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任
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优化资源配臵,实现依法经营管理,根据《XXX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章程》和《农村信用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保证主任依法行使相应的权力,履行相应的责任,组织完成好理事会确定的工作目标与任务,特予授权。
一、授权范围
XXX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
(一)主任在理事会的领导下,负责旗联社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二)根据理事会所做出的决议的重要程度、缓急程度、涉及的范围等,分别采取召开主任办公会研究或直接决策等形式,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三)单笔贷款审批权限为50万元之内。
(四)费用审批权限单笔为1万元之内。
(五)辖内单个营业网点累计(或单笔)调剂资金不得超过200万元;向外调出调入资金一律报经理事会批准实施。
(六)关于文件、合同、协议、责任状等文书签发、签字只限于联社部、室,信用社、分社等内设机构和分支机构范围之内;对外单位和上级相关部门一律由理事长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进行签发、签字。
(七)实行逐级负责制。主任对理事会负责,副主任对主任负责;主任在理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可对分管主任授予独立决策权限(或实施转授权)。
二、主任办公会议的职责
(一)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理事会决议的具体措施。对理事会会议形成的决议,需要贯彻落实的,应制定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及时研究分析旗联社经营管理情况和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处理意见,并组织实施;
(三)拟定旗联社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及调整方案,提出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四)研究拟定旗联社各项经营管理的制度、办法;
(五)研究决定理事会授予权限内的财务支出、固定资产购臵、资金调剂、大额贷款发放、抵债资产处臵等事项;
(六)研究决定员工招聘和解聘、调整、奖惩方案;
(七)研究制定风险防范、化解预案及突发性事件的处臵方案;
(八)需要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三、主任对理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责
(一)提请理事会聘任或解聘副主任、财务、稽核和信贷等主要部门负责人;
(二)提请聘任或解聘应由理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旗联社内部各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调整或更换方案;
(三)代表经营管理层向理事会提交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经理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一般情况下经营班子每旬向理事会汇报一次经营管理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随时进行汇报。
(四)授权经营管理层成员、内部各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负责人从事经营活动;
(五)在旗联社发生挤兑等重大突发事件时,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向理事会、监事会和银行业监督机构报告;
(六)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旗联社章程规定应由主任行使的职权。
四、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一)主任办公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遇有重大事项可随时召开,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不能参加时,可委托副主任召集、主持;
(二)召开主任办公会,应于会前将拟议事项告知理事长、监事长,理事长、监事长参加主任办公会时可发表意见;
(三)对超出职责范围的重大问题,应先由主任办公会议定方案,再提交理事会决议;
(四)主任办公会结束时,主任要就讨论意见作出会议总结。主任办公会就研究的议题和决定事项形成会议纪要,经主任
签字后归档,并可根据工作需要印发有关部门和人员。
五、责任追究
主任、副主任超过理事会授权范围或违反法律、法规和章程做出经营决策,致使旗联社遭受损失的,参与决策的主任、副主任应承担相应责任。经营管理层每年须接受监事会的专项审计,审计结果向理事会和社员代表大会报告。
(一)不能及时提出旗联社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等方案,影响旗联社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的,主任应向理事会作检查,并提出改正措施;
(二)对旗联社及辖内分支机构发生的案件负有领导责任,按照每年初与理事会签定责任状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三)对旗联社业务发展、经营效益和不良资产情况负责,完不成理事会确定的经营目标,给予主任5000元、副主任3000元处罚;连续两年完不成经营目标的,对经营班子成员按规定程序部分或全部予以解聘。
(四)在财务支出、固定资产购臵、资金调剂、大额贷款发放、员工管理以及签定合同、协议等方面,超出理事会授权范围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问题严重的,对经营班子成员部分或全部予以解聘。
上述责任由联社理事会认定,理事会或上级行业管理部门做出处理决定。
六、授权书的生效
本授权书经授权人和受权人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七、附则
本授权书一式四份,授权人、受权人各一份,监事长执一份,综合办公室存档一份。
第二篇:XXX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XXX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依法经营管理,根据联社《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授权,是指理事会对联社主任的直接授权。
第三条 联社理事会理事长为联社的法定代表人,代表联社行使各项权利。联社主任在理事会授予的权限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 理事会根据经营管理班子的职能、授权执行情况及主要负责人的素质,按照权责一致、合理适度的原则,对联社主任授权。
第五条 根据联社经营管理、授权执行、风险控制等实际情况,可对授权实行动态调整。
第二章 授权方式
第六条 联社理事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农村信用社基本办法等规定,对联社主任从事日常业务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基本授权。
第七条 联社理事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农村信用社基本办法等规定,对联社主任从事创新业务以及超过基本授权范围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特别授权。
第八条 基本授权采用书面即授权书形式,在联社理事长签字后生效。
第九条 授权书是指联社理事会制作的向联社主任授予经营管理权限的书面文件。
第十条 授权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授权机构名称;
(二)授权机构法定代表人姓名;
(三)受权机构名称;
(四)授权范围;
(五)授权期限;
(六)其他需要规定的事项。
第十一条 授权书采用统一标准格式文本,统一文本由联社理事会秘书处制定。
第十二条 联社主任根据工作需要可向理事会申请特别授权。 第十三条 特别授权采用批复形式,或者签发特别授权书。
第十四条 对联社主任的特别授权申请,理事会在规定时间内(原则上为十个工作日)未能给予答复,视为同意授权。
第十五条 权限不明确时,联社主任应向理事会书面请示并取得明确授权。
第三章 授权范围
第十六条 基本授权的范围包括:
(一)营运资金的经营权限;
(二)同业资金融通权限;
(三)单笔贷款及贷款总额审批权限;
(四)对单个客户的贷款额度审批权限;
(五)单笔承兑和承兑总额审批权限;
(六)单笔担保和担保总额审批权限;
(七)支付现金审批权限;
(八)证券买卖权限;
(九)利率浮动权限;
(十)经济纠纷处理权限;
(十一)其它业务权限。
第十七条 特别授权的范围包括:
(一)业务创新权限;
(二)特殊项目融资权限;
(三)超出基本授权的权限。
第四章 授权的调整与终止
第十八条 基本授权的有效期原则上为一年,特别授权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有效期。
第十九条 调整与撤销授权,应重新制作授权书,并收回原授权书。 第二十条 发生下列情况时,原授权终止:
(一)实行新的授权办法;
(二)授权权限被撤销;
(三)授权期限已满。
(四)其他需要终止授权的情况。
第二十一条 联社法定代表人及联社主任变更时,若授权范围等内容不
变,授权书继续有效。
第五章 授权管理
第二十二条 联社理事会办公室是授权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授权管理的组织协调、授权管理办法的制定、授权内容的法律审查及授权文本的制作等工作。 第二十三条 联社主任应在授权期满20日内向联社理事会报送有关授权执行情况的报告。临时发生重大风险,应及时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四条 联社监事会要把检查监督受权机构执行授权作为一项重要职责,有权对越权违规相关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章 责 任
第二十五条 受权机构在授权范围内发生滥用权利、不正当行使权利的行为,影响农村信用社信誉或造成经济损失,要追究受权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的行政和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受权机构未经授权或者超越授权开展业务活动,影响农村信用社信誉或者造成经济损失,要追究受权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的行政和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如授权不明确,受权机构未经请示擅自开展业务活动,影响农村信用社信誉或者造成经济损失,要追究受权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的行政和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联社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