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坚定地拥护中国共 产 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政策
招生工作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学生毕业后,必须按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三、生源范围
招生生源范围是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和湖北省恩施自治州;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招生专业重点向理工类、应用型专业倾斜。
四、招生名额:
15名左右。
五、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 产 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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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xx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符合我校业务要求(高职高专毕业后进修过6门以上大学本科专业课及专业基础课,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成绩单原件,并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生、本科结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只能报考相同或相近的学科、专业,不能跨一级学科报考,并且复试时需进行加试;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
4.身体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5.汉族考生应具有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3年以上工作经历。
6.不录取未报考本计划的调剂考生。
六、报名与考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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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生应参加20xx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统一报名和入学考试。
网上报名时间:20xx年10月10日-31日;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cn,教育网址:)进行网上报名。
现场确认报名时间:20xx年11月10日-14日;
报考该计划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二)具体报名程序为: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到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报考20xx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非在职考生须在该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意见"栏内填写意见并盖章;在职考生须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意见"和"单位意见(在职考生)"栏内分别填写意见并签字盖章,同时按要求将表寄至相关部门。
请考生于11月10日前将该表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取的"网报校验码"完成网上报名和在国家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报名。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三)报名点选择:
报名点选择:同等学力考生(包括高职高专生、本科结业生)、成人应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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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毕业生及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以及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选择长安大学报名点报名。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四)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xx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教育部学信网学历、学籍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境外学历、未上网的国内学历需出具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会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须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校级)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并且个人报考信息应与户籍、学历、学籍信息完全一致。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现场确认地点选择长安大学报名点报名的考生必须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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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七、录取
1.实行"单独划线"的特殊政策,由教育部统一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
2.我校依据考生初试成绩和教育部确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并充分考虑各生源省区的人才需求,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3.不接受未报考本计划的调剂考生,本计划考生不得调剂到本计划以外录取。
4.所招收的汉族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10%。
5.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且须签订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和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与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考生签订协议书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原单位就业。
八、其他
1.所有被录取新生第一学年均须到教育部指定的基础强化培训基地接受培训,重点补修外语、大学语文等基础知识,兼顾其他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和宗教理论的学习和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我校开始硕士课程学习。考生如果达到我校确定的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录取要求的,可申请免除一年基础强化培训。
2.硕士生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地区或原单位连续服务至少5年(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学校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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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参加本计划学习毕业的,必须回原单位继续工作至少8年)。
3.毕业生不按协议就业者,要支付培养成本和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标准、支付方式等按协议书规定执行。
4.本简章内容与教育部文件不一致地方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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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长安大学理学院20xx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_长安大学研究生院
长安大学理学院20xx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20xx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如下:
一、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1.统考考生成绩符合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国家A类地区基本分数要求后,部分专业还需满足我校划定的学科专业最低复试分数线。
2.参加单独入学考试的基本分数要求为:政治、外语45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45分,总分240分。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执行国家最低复试分数要求。
4.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执行国家最低复试分数要求。
5.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这类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后方可参加复试。
二、复试时间地点
1.复试报到时间
报到时间:20xx年3月23日
报到地点:长安大学本部北院基础部楼三楼311室理学院教务办
2.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20xx年3月24日
数学3月24日上午8:30-11:30笔试(复试科目:概率论与计算方法)3月24日下午2:00-6:00面试
力学3月24日上午8:30-11:30笔试(复试科目:结构力学)3月24日下午5:00-6:00面试
复试地点:长安大学本部北院基础部楼三楼理学院会议室
复试名单见附件
三、学院复试领导小组成员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封建湖
成员:姜洪刘建民王虎马江洪张宏
数学复试小组
组长:马江洪
成员:封建湖姜洪刘建民常安定刘元会董安国
秘书:宋学力
力学复试小组
组长:张宏
成员:王虎尹冠生王爱勤王晋国石焕文闫永刚
秘书:邓庆田
四、考生应携带的材料
复试期间各学院要指定专人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审查。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报到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准考证、政审表、二代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毕业(结业)生:准考证、政审表、二代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本科毕业(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高职高专毕业生
(1)准考证、政审表、二代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六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的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在公开出版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封面及文章所在页);
所有考生须交验证件原件并留存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毕业证书复印件。
4.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复试时还需提交定向协议书,保留入学资格的国防生需提交保留入学资格申请(须加盖选培办印章并签署同意意见)。
四、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复试前自行安排到西安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西安交通大学一附院、323医院、红十字会医院等)体检,并将体检表交送各学院。体检表从体检医院索取,体检表上必须贴本人近照并在照片上加盖医院骑缝章,体检结果要有明确结论及医院体检章,否则体检无效。
长安大学理学院
2015.3.17
文章来源:长安大学考研网(),更多长安大学考研相关信息和资料请关注文彦考研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