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20xx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24.4.13

东北大学20xx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20xx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东北大学20xx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欢迎具有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到我校攻读研究生,具体条件和要求详见《东北大学20xx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和《东北大学20xx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章程》。

登陆东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可查询招生专业目录,点击初试自命题科目即可查询对应科目考试大纲。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 产 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截至现场确认结束前,修完报考相关专业10门及以上本科主干课,且通过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分数达到及格线)或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者方可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4.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20xx年我校单独考试的具体要求详见《20xx年单独组织考试招收四年以上工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考须知》。

二、招生学科与领域

招生专业目录到东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左侧专业目录查询处浏览。

三、报名

考生报名分为两个必须的步骤,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

1.网上填报信息日期:20xx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cn,教育网址:)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报名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参加管理类联考、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的考生必须选择辽宁省招考办指定的报考点(具体要求详见辽宁省网报公告)。

(2)考生必须准确详实地填报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联系方式、通信地址等信息,应保证上述信息在20xx年8月前有效,以确保在招生的各个阶段保持畅通的联系,由于联系方式及通信地址问题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在录取前,我校将调取所有报考类别选择非定向就业考生的全部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将同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定向就业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报考类别在报名、初试、复试和录取阶段一律不允许修改。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和公布,请关注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网报公告。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到网上报名时填报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关于选择报名点的具体要求详见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网报公告)。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2)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

四、考生资格审查

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学校将审查复试考生相关证件和材料,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学位证、准考证以及盖有原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入学时补验毕业证、学位证)。

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予准考。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一)初试

请考生于20xx年12月14日-12月28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

初试日期为20xx年12月26日—28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考试地点由报名点统一安排,初试成绩约在20xx年2月中旬后公布,届时请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下载。

初试科目设置:

统考: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外国语(满分100分)、业务课一(满分150分或300分)、业务课二(满分150分)。其中自命题科目346体育综合、625体育学基础综合,满分300分。

会计(专业学位):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英语二(满分100分)。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公共管理(专业学位):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04英语二(满分100分)。

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外国语(满分100分)、业务课一(满分150分或300分)、业务课二(满分150分)。

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单独考试各科均为我校自命题。

(二)复试

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下旬,按照教育部规定,我校根据初试成绩和生源情况自主划定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名单。复试的具体时间及其他事宜请于3月中旬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成人

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考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六、录取及调剂

(一)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等级。

我校将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及其单位,在考生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20xx年我校单独考试计划招收40人,其中理学、工学招生人数不低于单独考试招生总数的70%。

(二)未被我校录取且符合国家调剂政策的考生,可以调剂到其他院校,具体的程序及要求届时请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七、其他

(一)统考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国防生报考研究生按照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通知)政干发[2015]202号《关于国防生报考研究生若干问题的通知》文件执行。

(三)我校不办任何考研辅导班、不提供自命题科目历年试题,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可到东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中专业目录查询。

(四)录取为下列专业的部分考生须选择秦皇岛分校导师,具体专业为: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科学技术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政治经济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运筹学与控制论、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材料工程(专业学位)、环境科学、冶金工程(专业学位)、通信与信息系统、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系统工程、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学位)、控制工程(专业学位)、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位)、环境工程(专业学位)、国际贸易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会计学、企业管理、数量经济学、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日语方向)、英语笔译、英语口译。另外,材料学、材料工程(专业学位)部分考生须选择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导师;政治经济学部分考生须选择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导师。

(五)学费标准按辽宁省物价局批复的各类研究生收费标准执行。

(六)我校2016级研究生奖助方案另行公布。

(七)关于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的招生方式详见《20xx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20xx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八)20xx年分专业拟招生人数可到东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中查询,公布的拟招生人数包含推荐免试生及单独考试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为目前系统确认人数。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生和直博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九)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的新政策为准。

八、联系方式

研招办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号巷11号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主楼(原综合科技大楼)521室

邮政编码:110819

联系电话:024-83687556

传真号码:024-23907982

网址:http://www.graduate.

E-mail: dbdxyz@126.com


第二篇:东北大学20xx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东北大学20xx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 产 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境外获硕士学位者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是国家学历教育硕士生且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拟报考的学科、专业或相近的领域工作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2)已修完拟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

(3)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在拟报考学科领域具有较丰富的成果;

(4)根据培养目标的需要,学科或导师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标准。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办理。

三、学习年限

三年至六年

四、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考生应按网上报名填报要求进行信息输入和提交,内容要准确、详实。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时间:20xx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网址:http://www.graduate./enroll.aspx;

2、考生提交信息后,须在20xx年12月1日-12月7日工作时间将如下材料寄或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东北大学20xx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下载,B5纸双面打印;按有关说明填写);

(2)准考证及其副本(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下载,B5纸打印;按规定内容填写,在规定位置粘贴与上述登记表同版的两张一寸正面免冠照片);

(3)二份专家推荐书(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下载,B5纸打印;由推荐人亲笔填写推荐意见且签字及盖个人印章后密封);

(4)东北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信息表(本人对网报信息确认无误后按有关提示B5纸打印,本人签字确认);

(5)最后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身份证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出具所在学校研究生院(部、处)证明信(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下载)和学生证复印件;

(6)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一份。加盖培养单位研究生成绩专用章的成绩单原件,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出成绩单并加盖所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及人事部门公章);

(7)同等学力考生必须上交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加盖研究生成绩专用章的硕士成绩单原件、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或报考学科领域的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

(8)现场(或者通过邮局汇款)交纳考试费200元。

邮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号巷11号东北大学研究生院

收款人(收信人):研招办

邮政编码:110004

请汇款交报名费的考生务必在汇款单附言上写清“考生本人姓名”“考博报名”、“报名号”。

3、邮寄报考材料和考试费的考生须在20xx年12月23日至24日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www.graduate./enroll.aspx)查看邮寄结果。

4、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及领取准考证

时间:20xx年3月10-13日

资格审查时须考生亲自到场,核验下列证件(均为原件):

(1)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

(2)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出示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3)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出示学生证;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人员核验学士学位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报考学科领域的研究成果证明材料;

五、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时间

20xx年3月14-15日,具体时间安排见准考证

2、初试科目

政治理论课(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免考)、外国语、两门业务课。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3、复试

复试主要是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专业能力;测试外语听力、口语能力和专业外语水平;考评考生提供的硕士阶段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等材料;考查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等。复试备有详细记录,并由复试小组给出评语和成绩。复试阶段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笔试)报考专业的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成绩和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在复试时须向复试小组提供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要求同上)和硕士学位论文及其评议书(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论文大纲)、专家推荐材料、自我评价材料;可提供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等材料。复试小组将对以上申请材料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考核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六、体格检查

初试结束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工作,与复试工作同步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七、录取原则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在录取前,学校与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博士生所在单位签订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按教育部规定向存档单位调取统招博士生档案进行审查。

八、其他

1、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学科名称前带“★” )按其所在一级学科授予博士学位。

2、提前攻博研究生占所报考导师年度招生计划。

3、考生在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所有个人信息必须准确、详实;所提供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因提供虚假和错误的信息或材料而造成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等相关后果,考生自负。

4、考生与委培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5、今年我校预计招收博士研究生500名,具体以国家下达的招生数为准。

6、招生简章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不符的,按教育部的新政策执行。

7、我校从20xx年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新型的研究生资助体系,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用以奖励(资助)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在校研究生。

8、为提高我校博士生的国际竞争力,学校鼓励并资助部分优秀研究生以联合培养方式到国外著名大学、科研机构从事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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