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统计报告制度
(一)药剂科的统计工作,是保证药材计划供应,及时反映消耗用量和库存情况,做好药物管理、核算、报销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固定专人负责,切实做好统计工作。
(二)药剂科的各部门应根据需要建立健全各项统计制度,并及时、准确地作出符合实际的统计报表,按时上报院领导及有关部门。
(三)几项主要统计报表
1、药品逐日消耗统计表。
2、药库的收、付、存月报表。
3、药材盘存明细表。
4、药材盈、亏报告表。
5、药材损耗报告表。
(四)统计范围及要求:
1、根据中国药典规定的全部中西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自费药、进口药及贵重药(就使用价值及经济价值而定),按处方逐日统计消耗,品种自定。
2、药材清点:
(1)凡作逐日消耗的药品,必须于月终进行彻底盘点,并做出盘点明细表,作为统计月报依据。
(2)其他药材根据上级和有关部门要求定期盘点。
(3)年终盘点,核对帐目,综合报告,检查分析药材库存
及储备定额情况。
3、药材报表要求:
(1)药库收、付、存月报:根据上月结存,本月购入和领入药、本月消耗与支出、月终盘存四项作出报表,上报院领导和财务部门,并按有关规定报核药材消耗支出。
(2)盈亏报表、损耗报表应每季据实综合上报院领导及有关部门。上述报表均应一式三份,报院领导一份,财务部门一份,一份备查。
第二篇:药品制度
药品管理制度
1. 护理组可领小数量常用药品作本部门的备用药,备用药计数
必须报药房备案。
2. 各部门应根据药品种类和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等)分别
放置,标签明显,做到每日检查,并指定专人负责领取及保管。
3. 麻醉药、剧毒药有专人负责,加锁保管,班班交接,基数相
符。交接时必须有双方清点、登记,然后将钥匙交班,钥匙须由当班者随身携带。
4. 定期清点、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生沉淀、变
色、过期药、瓶标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停止使用,并上报药库。
5. 麻醉药使用后必须登记,并记录患者使用信息。
6. 生物制剂类须冷藏的贵重药及物品,根据医嘱当日领取当日
用。
7. 每月一次与药房共同核对常规备用药的种类、数量、有否过
期变质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