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气在线监测系统
承揽合同
蒙金司( )字第 号
甲方: 签订地点: 乙方: 签订日期:20##年04月14日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壹套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的设备提供、安装、系统调试、技术培训、政府部门报验、验收。为使工程顺利进行,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洽商,特制定本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
2.工程地点:
3.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60天之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乙方对甲方有关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政府验收工作不在此期限内)。
4.合同含税总价(17%增值税):人民币叁拾叁万整(¥330000.00),本系统采取一次性包干包死价,不因甲方现场建构物等原因导致本套系统内的安装变更,以及市场的材料价格波动而调整此价。
二、工程承揽方式:
整个工程按钥匙工程交工;乙方以包工包料形式完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的安装、系统调试、技术培训、政府部门报验、验收。
三、本合同文件的组成与解释顺序:
(1)本合同。(2)附件:供货清单。(3)双方往来的技术文件。解释顺序按依次解释并互为补充说明。
四、合同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预付项目总费用的50%给乙方。
2、设备交付开箱验收拿合格并开具全额发票后一周内甲方付项目总费用的40%给乙方。
3、安装调试完毕经政府验收合格后一周内甲方付项目合同总费用的5%给乙方。
4、余款5%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后十日内付清。
五、甲方工作范围和职责:
1、 甲方负责按乙方的要求搭建设备平台、设备房等,并在房内安装带自启动功能的空调。
2、 在要安装的烟囱或烟道上开孔并安装法兰。
3、 甲方负责提供可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工作条件:提供并铺设电源(380V,5kVA,要求长期供电不中断)至安装现场设备房内。
4、 提供压缩气至设备房内。
5、 甲方负责为设备提供可靠接地。如果因没有接地造设备损坏由甲方负责。
6、 提供一路电话线(或网线)并负责铺设到设备安装现场(企业或环保局远程调数据用)。如果需要将数据传至中控室,需铺设从设备至中控的信号电缆。
7、 甲方提供锅炉和烟气的可行的相关参数,作为乙方的设备制造和安装的设计输入,甲方为所提供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8、 履行本合同应尽其他未尽事宜。
六、乙方工作范围和职责:
1、 乙方负责按甲方提出的合理时间表在甲方的烟囱或烟道上安装由乙方设计制造的YDZX-02型烟气排放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按设备清单)。监测内容:SO2、NOX、烟尘浓度及烟气温度、含氧量、流速、静压,并把监测数据送至工控机,计算出烟气污染排放率、排放量,能显示和输出各种参数、报表,并能通过公用电话网分别传输至企业污染监测部门和环保行政管理部门,乙方提供无线传输接口,可以在当地环保局有接收平台的情况下通过无线传输将数据传输至环保局,将数据接入环保局网络所需的数采仪由乙方提供。
2、 乙方负责提供平台的图纸及设备房的图纸,负责提供安装法兰,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
3、 乙方负责对甲方有关技术人员进行使用现场培训,培训内容为:设备的原理、组成、日常操作和维护等。
4、 负责政府部门报验、验收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
5、 乙方在执行合同时,应以其专业知识和经验做好本项工作,并切实维护甲方的权益。
6、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7、 乙方安装工人的食宿自理。
8、 工程未交付使用前,承担保护工作。
9、 完工后要及时撤出现场并要做好周围清理工作。
10、 合同签订后10天内乙方派技术人员至甲方现场,进行技术交底及设计确认;确认内容包括:设备平台、设备房、电仪接线。
11、 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备使用说明书、合格证,电气和仪表控制原理图、电气和仪表二次端子接线图,系统操作规程、工艺流程图、政府验收资料等设备相关资料。
12、 履行本合同应尽其他未尽事宜。
七、验收标准:
按本合同要求及国家、行业标准。
八、货物交付:
1.交货地点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托电工业园区(需方工厂)。
2.运输及交货方式:运输由乙方负责,运费由乙方承担;卸车乙方负责。运输途中的损坏由乙方承担。
十、质量保修:
1.乙方提供的设备质量保证期限为调试验收合格后一年。
2.保质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后3天内到达甲方现场无偿售后。如未按期到场,每拖延一天甲方有权按质保金总额的5%处罚;超过7天如逾期不来处理,则甲方有权对设备进行整改、更换、或维修,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保留诉讼权利。
3.在质保期内,如同一产品出现两次质量问题,乙方需免费予以更换。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保证为原厂原装新品,不得提供假冒伪劣或旧的产品,否则甲方有权要求退货退款;同时甲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损失,乙方承担。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损失,甲方承担。
4.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果甲方不能根据合同要求按期付款,则工期顺延。
5.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交货及交付甲方使用,乙应方应向甲方每天支付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6.如因乙方的过失造成合同不能按期履行,乙方返回所收全部款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作为赔偿金。
7.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金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不可抗力及免责条款:
1.由于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24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其后14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十三、争议及解决办法:
合同履行中发生的分歧和争议,应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一致,可在起诉方所在地法院诉诸法律。
十四、其他:
1.设备、材料到达交货地点后3日内,乙方组织人员到甲方现场,与甲方共同进行开箱验收,并填写《开箱验收报告》;如乙方提供的设备、材料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数量及质量标准的,甲方应于设备、材料到达交货地点后15日内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收到书面异议后7天内无条件补足或更换不符合设备、材料,并在设备、材料到现场后再次验收;如甲方不及时提出异议,则视为乙方所提供的设备、材料开箱已经验收通过。
2.如果在系统安装完成后,因乙方原因未能通过政府验收,甲方拒绝验收,由乙方免费整改直至通过政府验收,但不视为替代验收后质保期内的性能和质量考核。若系统经整改后仍不能通过政府验收,则视为不合格设备(整改期限为60天),乙方须无条件先退回甲方已付的全部款项,甲方收到还款后,返还设备;
3.乙方在施工期间,甲方随时组织相关人员检查工程质量,如发现不合格,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并承担一切返工费用。
4.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YDZX-02型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设备标准配置清单
系统随机备件清单
第二篇:检测服务合同
EMSA检测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唯奥基因(中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甲方样品检验项目委托乙方完成,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对具体事宜缔约如下:
一、合作项目
检测项目包括 (1)细胞核蛋白抽提,(2)浓度检测,(3)NF-KB凝胶电泳迁移率测定,(4)与NF-KB阴/阳性对照物(由乙方提供)对比分析,(5)出具检测报告。
二、合同要求
1. 为了成功进行蛋白质的EMSA,甲方需按乙方的要求制备样品,向乙方提供品质可靠
的样品。
2. 甲方必须保证样品在深低温(<-80oC)条件下快递,安全送达乙方。乙方有权拒收
在非低温条件下送达的样品。
3.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样品及预付款后,应按照专业操守尽其所能,按甲方的要求在七个
工作日内完成分析测试。测定完成时通知甲方交纳EMSA测定的余款。
4. 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部检验费用后,三天内将检验报告包括实验方法步骤、实验所用试
剂/仪器和原始图片资料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甲方。
5. 乙方向甲方提供实验结果与报告后,还将保留甲方EMSA的测定资料最多30天。
6. 乙方必须对样品的一切检测数据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甲
方拥有样品检测数据的知识产权,乙方无样品检测数据的知识产权。
7. 甲方对所提供样品的真实性负责,乙方保证甲方样品EMSA测定结果的真实性。
8. 甲方对检验结果若有异议,可于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二十日内与乙方联系。
如果需要复检,若由乙方过错导致的错误结果,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由甲方过错造成的复检,费用由甲方承担。
9. 乙方向甲方交付实验报告后仍会对甲方所提供样品的剩余部分在深低温条件下保存
30天。由于EMSA样品中通常都带有有活性的蛋白降解酶,乙方无法保证测定后的样品能够长期保存而不被降解。
三、检验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收取甲方检验费用共计 元(包括:细胞预处理液体、核蛋白抽提试剂与制备、核蛋白浓度试剂与测定、制备阴/阳性对照物、凝胶电泳迁移率检测,结果分析);共 12 例样品 14 孔。首期预付总费用的50% 元。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余款需要在接到测定完成通知后4天内付清。付款方式可以是支票、现金或银行电汇。
四、违约责任
1. 甲方与乙方都认知EMSA测定是相对比较费钱的实验,需要双方协商沟通,共同努
力才能够完成EMSA测定,任何一方的违约都可能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
2. 由于乙方过错导致无法进行EMSA测定,甲方有权以已付款额的二倍向乙方追讨赔
偿。
3. 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付预付款,乙方没有义务为甲方进行任何
EMSA测定。如果按照甲方的书面要求所产生的费用,乙方有权向甲方追讨。
4. 乙方在测定结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收到甲方应付的余款,没有责任向甲方提供任何
实验图谱与检测报告。甲方在合同规定时间后付款索要实验图谱与检测报告的,需要按总欠款的1%/天另外交纳滞留金。
5. 对于由不可控制的原因造成的违约原则上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造成的损失的补救
需双方协商解决。
五、管辖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时,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由双方经协商后变更本协议。
六、协议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时正式生效,有效期3年。
双方不得单方面改变或终止合同的执行。
任何一方对于由不可控制的原因造成的延迟交付或履行均不负有法律责任,双方应
共同协商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七. 附则
1.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完整履行本协议。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 本协议自盖章签订之日起生效。
4.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做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未经对方许可,甲、乙双方都不得将本协议内容透露给第三者。 本协议电子邮件及传真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