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规则
一、中小学实验室是开展实验教学、实验研究和课外科技活动的专用场所,不得用于与开展实验教学无关的活动。
二、实验室内必须保持肃静、整洁。不准高声喧哗,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抛纸屑、杂物。
三、实验室内仪器、设备、工具、材料和药品未经实验教师允许,不得擅自取用。
四、使用仪器、设备,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擅自拆卸或改装。严防火灾、触电、中毒、锈蚀、盗窃等事故发生。
五、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清理仪器设备,断开电(气、水)源,确保安全。
六、实验室要适当进行布置,增加科学文化氛围,如:悬挂实验室管理制度、科学家画像、名人名言、实验挂图等。
学生实验守则
一、遵守实验室各项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进行实验,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二、实验课前,必须认真预习实验内容,明确实验目的和要求,掌握实验的基本原理、方法、步骤和注意事项。
三、要按时有序地进入实验室。做到“三定”即:定组、定位、定仪器。在教师指下核查实验的仪器、药品和器材是否齐全、完好,发现缺少或损坏,应立即报告教师给予补齐,未经教师许可,不得擅自动用仪器和药品。
四、实验过程中注意保持桌面整洁,仔细观察实验现象,提倡求实精神,认真记录实验结果,完成实验报告,不得做与实验无关的事。
五、实验完毕,应整理清点好仪器、药品和器材,放回原处,废液、废渣和废品按要求放入指定位置。
六、实验过程中仪器如有损坏,应及时报告教师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实教学公共场所,要轮流值日清扫,保持室内整洁。
实验室安全规则
一、学校领导和实验教师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点,保持高度警惕性,及时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防患于未然,以确保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
二、严格实验室、仪器药品室的各种安全防范措施。
仪器、药品室内要严禁明火,防火、防气、防盗、防爆、防电、防毒等设施和器材要齐全,并定期检修、更换,确保其正常、可靠、有效。各种安全设施不准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借用或挪用。
三、实验教学所需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药品,必须严格按国务院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办理。
四、危险品必须按其化学性质专室或专柜远离窗口存放,要双人双锁保管。危险品管理人员必须熟悉药品的性能和必要的应急措施,并定期检查、维护,防止意外发生。
五、领用危险品时,必须由专任教师认真填写《危险药品使用登记簿》,并经分管校长审批后,由熟悉危险品业务知识的专人领用和管理,要切实防止领用后保管不善而发生意外,实验完毕剩余药品应立即归还。
六、学生在使用危险品时,教师应详细指导。实验后的废液、残渣严格按环保部门有关规定要求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七、对由于放松警惕、玩忽职守、违章操作、安全防护不力而造成人身伤亡、失火、被盗、严重污染等重大事故时,要立即报告学校保卫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责任人要按规定严肃处理。
仪器室规则
一、仪器要分类、编号、入账,做到账目、标签、实物三统一。实验室与学校总务处定期对账,每学期至少对账一次,做到物物有账,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二、仪器分类编号,标签齐全清楚,陈列有序。按保管要求做好仪器防潮、防尘、防震、防压、避光、避磁等管理工作。损坏的仪器应及时修理,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要设专室或专柜存放。应有响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使用时要加强管理。
四、购进或调拨的精密贵重仪器应先验收,再交实验教师保管。存放贵重仪器的房间或专柜应有可靠的安全防盗措施。
五、一切仪器的领用、借出和归还,均应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不论何种仪器设备,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
六、仪器损坏、丢失,应由当事人填写“仪器损失报告单”,按有关规定处理。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损失的,原则上用由当事人赔偿。
七、实验员如有变动,应由前任向后任仔细办理手续,移交时,学校领导应在场,由前人按账点物,逐件移交。遇有账物不符时,应说明情况并加以登记。最后由三方签字,才算交接完毕。
实验教师职责
一、实验教师必须爱岗敬业,模范遵守和执行实验室工作条例和有关规章制度,并严格要求学生尊守学生实验守则。
二、实验教师应熟知教学仪器、药品的性能和使用方法,能及时正确处理实验室突发事故。掌握一定的维修和保养技术。并具有一定的改进实验和设计实验的能力。
三、实验教师要不断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争做学习型、研究型人员,尽职尽责地完成教学、科研等实验任务。搞好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实验记录资料的整理工作。
四、实验教师应根据实验通知单,及时做好实验的准备工作,协助专任教师完成课堂实教学任务,引导学生自制教具,积极开展课外教学探究活动。
五、严格实验室、仪器药品室的各种安全防范措施,对防水、防潮、防盗、防爆、防尘、防电、防毒、防腐、等设施和器材要定期检修、更换,确保其正常、可靠、有效。下班时要检查门、窗、水、电等是否关好。危险品领用要严格办理领还手续。
六、对上级调拨和自购的教学仪器、药品要及时验收、入账、上柜。并按仪器装备目录的次序科学、合理存放。每件仪器要张贴标签,注明编号、名称、规格、序列号等(易损易耗品除外)。橱柜要张贴柜标,注明类别、编号、仪器名称、规格、数量等。
七、每学年进行一次账、物清查工作,切实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清查结果要上报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并根据清查结果制定下学年的采购计划。
八、做好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室内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它无关物品。
九、实验教师工作变动时,应认真做好仪器设备的移交手续。经学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离开岗位。
教学仪器领用借还制度
一、所有教学仪器均应放在仪器室内,由专人进行管理,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随意拿出仪器室。
二、教师演示和学生实验用仪器,由任课教师提前填写“试验申请单”,管理人员凭“单”准备所需仪器和药品,实验完毕后,管理人员逐一检查验收。
三、教学仪器和工具专供实验教学使用,不得借给私人使用,学校其他部门借用,应按规定办理借用手续。
四、教学仪器是学校固定资产,不得任意拆卸或改制,需要拆卸或改制的,应按照仪器管理权限,报请有关部门批准。
五、对违章使用仪器造成损坏者,应追究责任,按规定处理。
六、外单位借用仪器,要持单位介绍信,注明借用仪器的品名、规格、数量和归还日期,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借,精密贵重仪器,一律不得出借,借出仪器,如有损坏、丢失,一律赔偿。
七、学校领导应组织有关人员,每学期对教学仪器的账目及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清查,发现丢失、损坏、账物不符等情况,应分析原因,追究责任,做出妥善处理。
仪器损坏赔偿制度
一、学生由于不服从教师安排,随意动用仪器,导致仪器损坏者,一律加倍赔偿。
二、学生在实验时,由于不遵守实验规则,违反操作规程,导致仪器损坏者,照价赔偿。
三、实验员或教师在准备、示教或指导学生实验时,因工作疏忽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损坏者,依据具体情况,做以下处理:
A、若损坏仪器系易损易耗品,由管理人员填写仪器设备损坏报告单后,报告分管领导批准,作账目冲减,免予赔偿。B、若损坏仪器系常规设备,由管理人员报告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根据情节提出处理意见,报经校长批准后,进行处理。处理意见根据以下原则制定:对可修复使用的,责令部分赔偿或免予赔偿;不能修复使用的,责令部分赔偿或全部赔偿。若属贵重精密仪器,且情节较重,可适当加重处罚。
四、外单位或校内外教学借用教学设备损坏时,由原批准使用人请分管领导、校长,参照以上处理意见适当处理。
五、仪器、器材管理人员,未经领导批准和私自出借教学设备而导致仪器损坏者,除使用人照价赔偿外,对管理人员也应进行适当经济处罚。
仪器维修保养制度
一、仪器室要有通风、遮光设施,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并保持合适的温度和湿度。
二、各种仪器必须在橱内整洁科学存放,并放入干燥剂,仪器表面要保持清洁、干燥,无尘,电工仪器周围不应有强磁场。仪器、设备、动植物标本、原材料不能与化学药品存放在一个仪器室,要防止化学药品潮解挥发。
三、加强精密仪器的质量管理,如验收、实验效果、故障、维修保养等均要做记录。
四、根据仪器说明书的要求,做好对一些仪器的定期保养,如烘烤、通电、去尘、擦拭上油等特殊保养工作。
五、教学仪器(含设备、器材)出现故障或发生损坏,应停止使用,凡能修复的,实验室均应进行维修。教学仪器的维修属于实验室的日常工作范围。对于实验室维修不了的仪器,由实验负责人处理。
六、教学仪器维修的原则是:(1)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2)维修用费不超过仪器原有价值的50%。
七、为保证维修工作的正常进行,准备室应有符合标准的工作台和全套的维修工具。
八、实验室应设仪器维修和保养记录册。每次维修与保养均应有记录,贵重仪器的维修记录应存于该仪器的技术档案。
九、维修所需材料、元件的购买,由维修人员负责,经主管人批准后采购,费用记入消费品账。
仪器报损报废制度
一、教学仪器若有损坏、丢失,应及时查明原因,丢失的应尽量将原物追回,损坏应限期修复;无法追回或修复的仪器设备,要视情节轻重进行适当处理。
二、教学仪器严重损坏、无法修复;药品因变质不能使用;丢失仪器,已查明原因并做出处理,均可办理报损报废手续。
三、凡属报损报废的教学仪器,均应在学期末统一填写“教学仪器报损申请单”,报学校设备科审批。待批准后由管理人员在器材明细账上注明报损、报废时间和“申请单”编号,然后调整账面数字,“申请单”应入档保存,以备查对。
四、对已报损报废并销账的教学仪器,要装箱单独存放备用或交学校相关部门处理。禁止再摆放在原来的位置“滥竽充数”。报废的化学药品,应挖坑深埋或集中交有关部门销毁,不得弃入垃圾箱或公共场所,以防污染或造成以外事故。
危险药品管理制度
一、化学危险品要有符合安全要求的存放室或专用柜单独存放。
二、化学危险品必需指定熟悉危险品业务的专人保管,并实行“五双管理”,即双人管理、双人收发、双人领料、双人记账、双人双锁。剧毒药品一律存放在保险柜内。
三、性质互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不可存放在一起。应保持通风,严禁烟火,对储存的危险药品定期检查,防止自燃、变质或爆炸事故的发生,配备必要的 消防和防护设备。要随时严格检查危险药品包装是否可靠,有无损坏,标签是否脱落。如发现不可靠,应立即设法维护或更换。
四、领用化学危险品时,必须由任课教师亲笔在危险药品的领用单上填写品名、数量、用途交责任领导签字批准,由熟悉危险品业务知识的专人领用和管理。要切实防止领用后保管不当而发生意外。
五、领用人对化学危险品的性质、防护及发生意外后的应急措施等,必须事先熟悉。学生在使用危险药品时,实验人员应详细指导并严密监视。
六、使用后剩余的危险药品应立即送还,并妥善保管。对废液残物要认真按规定要求处理。
七、必须做到账物相符。
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开放不仅对学生技能训练,而且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各实验室都要力求对学生进行课外开放,提高实验室的开放率和开放内涵,充分发挥教学实验资源效益。
二、实验室开放内容要贯彻“因材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根据不同层次的学生和要求,确定开放内容。
三、每学期开学初,各实验室应将本学期实验室开放的时间、地点及实验用品等上报教务处并向学生公布。学生在进入实验室前,应按规定预先向实验室报名登记。
四、各开放实验室应根据学生人数的多少和实验内容做好准备工作,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参与开放工作。在实验研究过程中,指导教师应注意加强对学生实验素质与技能、创造性的科学思维方法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
五、师生应按规定向实验室预约登记进行实验,学生在进入开入实验室前应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文献资料,准备好实验实施方案,做好有关实验准备工作。
六、实验室要做好安全和开放情况记录工作,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损坏仪器设备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实验室资料档案目录
教学仪器说明书索引
实验室业务人员登记表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入实验室档案,一份上报电教站(镇街由教育办汇总上报)
实验教学进度表
学科 班级 任课教师
注:实验所需特殊仪器和材料在备注栏目内说明以便实验室准备存入档案
实 验 通 知 单
学科 班级 实验日期: 年 月 日
任课教师(签名) 领出日期 月 日
实验员(签名) 归还日期 月 日
注:1、任课教师填写演示实验提前三天,学生分组实验提前一周通知实验室准备。
2、专职实验员要提前一天准备好实验所需实验用品。
3、本单由实验员存入档案备查。
4、实验类型按教学活动分类方法是指演示实验;学生分组实验,边讲边实验。
实验教学记录表
学科 班级 实验分类
任课教师(签名):
注:1、本表填写送交实验室存入资料档案。
2、根据不同班级实验情况认真填写记录。
3、学校可根据实际自行设计相应表格,以便更好地体现实验教学情况。
实验事故报告单
任课教师(签名) 实验员(签名)
注:由任课教师和实验员将事故经过原因、处理情况认真填写存入实验室档案中备查。
理科实验课开出率统计表
学校名称 年 月 日
(此表学期终了统计后存入档案。)
实验室负责人(签字):
实验完成情况综合分析
1、开出率=实开实验数/应开实验数×100%
2、未完成实验的个数及原因说明。
⑴科学 个;物理实验 个;化学实验 个;生物实验 个。
⑵未完成实验的原因(可另附):
教学仪器购置计划申请表
(学校公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实验员(签名) 实验室负责人(签名)
主 管 领导(签 字)
教学仪器验收单
到货日期: 年 月 日 检验日期: 年 月 日 第 页
(此表一式两份,送采购主管部门一份,存入资料档案一份)
实验室负责人(签名) 验收人(签名)
教学仪器借用登记表
橱号 类别
仪器损坏赔偿报告单
学科: 时间: 年 月 日
教学仪器报废申请表
学科: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教学仪器维修记录簿
危险药品使用登记簿
学科: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低值易耗品领用借还登记表
第二篇:实验室管理各种制度表格
实验室规则
一、中小学实验室是开展实验教学、实验研究和课外科技活动的专用场所,不得用于与开展实验教学无关的活动。
二、实验室内必须保持肃静、整洁。不准高声喧哗,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抛纸屑、杂物。
三、实验室内仪器、设备、工具、材料和药品未经实验教师允许,不得擅自取用。
四、使用仪器、设备,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擅自拆卸或改装。严防火灾、触电、中毒、锈蚀、盗窃等事故发生。
五、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清理仪器设备,断开电(气、水)源,确保安全。
六、实验室要适当进行布置,增加科学文化氛围,如:悬挂实验室管理制度、科学家画像、名人名言、实验挂图等。
薛城区教育局监制
学生实验守则
一、遵守实验室各项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进行实验,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二、实验课前,必须认真预习实验内容,明确实验目的和要求,掌握实验的基本原理、方法、步骤和注意事项。
三、要按时有序地进入实验室。做到“三定”即:定组、定位、定仪器。在教师指下核查实验的仪器、药品和器材是否齐全、完好,发现缺少或损坏,应立即报告教师给予补齐,未经教师许可,不得擅自动用仪器和药品。
四、实验过程中注意保持桌面整洁,仔细观察实验现象,提倡求实精神,认真记录实验结果,完成实验报告,不得做与实验无关的事。
五、实验完毕,应整理清点好仪器、药品和器材,放回原处,废液、废渣和废品按要求放入指定位置。
六、实验过程中仪器如有损坏,应及时报告教师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实教学公共场所,要轮流值日清扫,保持室内整洁。
薛城区教育局监制
实验室安全规则
一、学校领导和实验教师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点,保持高度警惕性,及时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防患于未然,以确保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
二、严格实验室、仪器药品室的各种安全防范措施。
仪器、药品室内要严禁明火,防火、防气、防盗、防爆、防电、防毒等设施和器材要齐全,并定期检修、更换,确保其正常、可靠、有效。各种安全设施不准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借用或挪用。
三、实验教学所需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药品,必须严格按国务院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办理。
四、危险品必须按其化学性质专室或专柜远离窗口存放,要双人双锁保管。危险品管理人员必须熟悉药品的性能和必要的应急措施,并定期检查、维护,防止意外发生。
五、领用危险品时,必须由专任教师认真填写《危险药品使用登记簿》,并经分管校长审批后,由熟悉危险品业务知识的专人领用和管理,要切实防止领用后保管不善而发生意外,实验完毕剩余药品应立即归还。
六、学生在使用危险品时,教师应详细指导。实验后的废液、残渣严格按环保部门有关规定要求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七、对由于放松警惕、玩忽职守、违章操作、安全防护不力而造成人身伤亡、失火、被盗、严重污染等重大事故时,要立即报告学校保卫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责任人要按规定严肃处理。
薛城区教育局监制
仪器室规则
一、仪器要分类、编号、入账,做到账目、标签、实物三统一。实验室与学校总务处定期对账,每学期至少对账一次,做到物物有账,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二、仪器分类编号,标签齐全清楚,陈列有序。按保管要求做好仪器防潮、防尘、防震、防压、避光、避磁等管理工作。损坏的仪器应及时修理,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要设专室或专柜存放。应有响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使用时要加强管理。
四、购进或调拨的精密贵重仪器应先验收,再交实验教师保管。存放贵重仪器的房间或专柜应有可靠的安全防盗措施。
五、一切仪器的领用、借出和归还,均应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不论何种仪器设备,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
六、仪器损坏、丢失,应由当事人填写“仪器损失报告单”,按有关规定处理。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损失的,原则上用由当事人赔偿。
七、实验员如有变动,应由前任向后任仔细办理手续,移交时,学校领导应在场,由前人按账点物,逐件移交。遇有账物不符时,应说明情况并加以登记。最后由三方签字,才算交接完毕。
薛城区教育局监制
实验教师职责
一、实验教师必须爱岗敬业,模范遵守和执行实验室工作条例和有关规章制度,并严格要求学生尊守学生实验守则。
二、实验教师应熟知教学仪器、药品的性能和使用方法,能及时正确处理实验室突发事故。掌握一定的维修和保养技术。并具有一定的改进实验和设计实验的能力。
三、实验教师要不断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争做学习型、研究型人员,尽职尽责地完成教学、科研等实验任务。搞好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实验记录资料的整理工作。
四、实验教师应根据实验通知单,及时做好实验的准备工作,协助专任教师完成课堂实教学任务,引导学生自制教具,积极开展课外教学探究活动。
五、严格实验室、仪器药品室的各种安全防范措施,对防水、防潮、防盗、防爆、防尘、防电、防毒、防腐、等设施和器材要定期检修、更换,确保其正常、可靠、有效。下班时要检查门、窗、水、电等是否关好。危险品领用要严格办理领还手续。
六、对上级调拨和自购的教学仪器、药品要及时验收、入账、上柜。并按仪器装备目录的次序科学、合理存放。每件仪器要张贴标签,注明编号、名称、规格、序列号等(易损易耗品除外)。橱柜要张贴柜标,注明类别、编号、仪器名称、规格、数量等。
七、每学年进行一次账、物清查工作,切实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清查结果要上报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并根据清查结果制定下学年的采购计划。
八、做好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室内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它无关物品。
九、实验教师工作变动时,应认真做好仪器设备的移交手续。经学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离开岗位。
薛城区教育局监制
教学仪器领用借还制度
一、所有教学仪器均应放在仪器室内,由专人进行管理,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随意拿出仪器室。
二、教师演示和学生实验用仪器,由任课教师提前填写“试验申请单”,管理人员凭“单”准备所需仪器和药品,实验完毕后,管理人员逐一检查验收。
三、教学仪器和工具专供实验教学使用,不得借给私人使用,学校其他部门借用,应按规定办理借用手续。
四、教学仪器是学校固定资产,不得任意拆卸或改制,需要拆卸或改制的,应按照仪器管理权限,报请有关部门批准。
五、对违章使用仪器造成损坏者,应追究责任,按规定处理。
六、外单位借用仪器,要持单位介绍信,注明借用仪器的品名、规格、数量和归还日期,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借,精密贵重仪器,一律不得出借,借出仪器,如有损坏、丢失,一律赔偿。
七、学校领导应组织有关人员,每学期对教学仪器的账目及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清查,发现丢失、损坏、账物不符等情况,应分析原因,追究责任,做出妥善处理。
薛城区教育局监制
仪器损坏赔偿制度
一、学生由于不服从教师安排,随意动用仪器,导致仪器损坏者,一律加倍赔偿。
二、学生在实验时,由于不遵守实验规则,违反操作规程,导致仪器损坏者,照价赔偿。
三、实验员或教师在准备、示教或指导学生实验时,因工作疏忽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损坏者,依据具体情况,做以下处理:
A、若损坏仪器系易损易耗品,由管理人员填写仪器设备损坏报告单后,报告分管领导批准,作账目冲减,免予赔偿。B、若损坏仪器系常规设备,由管理人员报告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根据情节提出处理意见,报经校长批准后,进行处理。处理意见根据以下原则制定:对可修复使用的,责令部分赔偿或免予赔偿;不能修复使用的,责令部分赔偿或全部赔偿。若属贵重精密仪器,且情节较重,可适当加重处罚。
四、外单位或校内外教学借用教学设备损坏时,由原批准使用人请分管领导、校长,参照以上处理意见适当处理。
五、仪器、器材管理人员,未经领导批准和私自出借教学设备而导致仪器损坏者,除使用人照价赔偿外,对管理人员也应进行适当经济处罚。
薛城区教育局监制
仪器维修保养制度
一、仪器室要有通风、遮光设施,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并保持合适的温度和湿度。
二、各种仪器必须在橱内整洁科学存放,并放入干燥剂,仪器表面要保持清洁、干燥,无尘,电工仪器周围不应有强磁场。仪器、设备、动植物标本、原材料不能与化学药品存放在一个仪器室,要防止化学药品潮解挥发。
三、加强精密仪器的质量管理,如验收、实验效果、故障、维修保养等均要做记录。
四、根据仪器说明书的要求,做好对一些仪器的定期保养,如烘烤、通电、去尘、擦拭上油等特殊保养工作。
五、教学仪器(含设备、器材)出现故障或发生损坏,应停止使用,凡能修复的,实验室均应进行维修。教学仪器的维修属于实验室的日常工作范围。对于实验室维修不了的仪器,由实验负责人处理。
六、教学仪器维修的原则是:(1)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2)维修用费不超过仪器原有价值的50%。
七、为保证维修工作的正常进行,准备室应有符合标准的工作台和全套的维修工具。
八、实验室应设仪器维修和保养记录册。每次维修与保养均应有记录,贵重仪器的维修记录应存于该仪器的技术档案。
九、维修所需材料、元件的购买,由维修人员负责,经主管人批准后采购,费用记入消费品账。
薛城区教育局监制
仪器报损报废制度
一、教学仪器若有损坏、丢失,应及时查明原因,丢失的应尽量将原物追回,损坏应限期修复;无法追回或修复的仪器设备,要视情节轻重进行适当处理。
二、教学仪器严重损坏、无法修复;药品因变质不能使用;丢失仪器,已查明原因并做出处理,均可办理报损报废手续。
三、凡属报损报废的教学仪器,均应在学期末统一填写“教学仪器报损申请单”,报学校设备科审批。待批准后由管理人员在器材明细账上注明报损、报废时间和“申请单”编号,然后调整账面数字,“申请单”应入档保存,以备查对。
四、对已报损报废并销账的教学仪器,要装箱单独存放备用或交学校相关部门处理。禁止再摆放在原来的位置“滥竽充数”。报废的化学药品,应挖坑深埋或集中交有关部门销毁,不得弃入垃圾箱或公共场所,以防污染或造成以外事故。
薛城区教育局监制
危险药品管理制度
一、化学危险品要有符合安全要求的存放室或专用柜单独存放。
二、化学危险品必需指定熟悉危险品业务的专人保管,并实行“五双管理”,即双人管理、双人收发、双人领料、双人记账、双人双锁。剧毒药品一律存放在保险柜内。
三、性质互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不可存放在一起。应保持通风,严禁烟火,对储存的危险药品定期检查,防止自燃、变质或爆炸事故的发生,配备必要的 消防和防护设备。要随时严格检查危险药品包装是否可靠,有无损坏,标签是否脱落。如发现不可靠,应立即设法维护或更换。
四、领用化学危险品时,必须由任课教师亲笔在危险药品的领用单上填写品名、数量、用途交责任领导签字批准,由熟悉危险品业务知识的专人领用和管理。要切实防止领用后保管不当而发生意外。
五、领用人对化学危险品的性质、防护及发生意外后的应急措施等,必须事先熟悉。学生在使用危险药品时,实验人员应详细指导并严密监视。
六、使用后剩余的危险药品应立即送还,并妥善保管。对废液残物要认真按规定要求处理。
七、必须做到账物相符。
薛城区教育局监制
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开放不仅对学生技能训练,而且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各实验室都要力求对学生进行课外开放,提高实验室的开放率和开放内涵,充分发挥教学实验资源效益。
二、实验室开放内容要贯彻“因材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根据不同层次的学生和要求,确定开放内容。
三、每学期开学初,各实验室应将本学期实验室开放的时间、地点及实验用品等上报教务处并向学生公布。学生在进入实验室前,应按规定预先向实验室报名登记。
四、各开放实验室应根据学生人数的多少和实验内容做好准备工作,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参与开放工作。在实验研究过程中,指导教师应注意加强对学生实验素质与技能、创造性的科学思维方法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
五、师生应按规定向实验室预约登记进行实验,学生在进入开入实验室前应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文献资料,准备好实验实施方案,做好有关实验准备工作。
六、实验室要做好安全和开放情况记录工作,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损坏仪器设备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薛城区教育局监制
实验室资料档案目录
薛城区教育局监制
教学仪器说明书索引
薛城区教育局监制
实验室业务人员登记表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入实验室档案,一份上报电教站(镇街由教育办汇总上报)
薛城区教育局监制
实验教学进度表
学科 班级 任课教师
注:实验所需特殊仪器和材料在备注栏目内说明以便实验室准备存入档案
薛城区教育局监制
实 训 通 知 单
学科 班级 实训日期: 年 月 日
任课教师(签名) 领出日期 月 日
实训管理员(签名) 归还日期 月 日
注:1、任课教师填写演示实验提前三天,学生分组实训提前一周通知实验室准备。
2、专职实训管理员要提前一天准备好实训所需的设备及工具。
3、本单由实训管理员存入档案备查。
4、实训类型按教学活动分类方法是指演示、分组。
实训教学记录表
学科 班级 实训分类
任课教师(签名):
注:1、本表填写送交实验室存入资料档案。
2、根据不同班级实验情况认真填写记录。
3、学校可根据实际自行设计相应表格,以便更好地体现实验教学情况。
薛城区教育局监制
实验事故报告单
任课教师(签名) 实验员(签名)
注:由任课教师和实验员将事故经过原因、处理情况认真填写存入实验室档案中备查。
薛城区教育局监制
理科实验课开出率统计表
学校名称 年 月 日
(此表学期终了统计后存入档案。)
实验室负责人(签字):
实验完成情况综合分析
1、开出率=实开实验数/应开实验数×100%
2、未完成实验的个数及原因说明。
⑴科学 个;物理实验 个;化学实验 个;生物实验 个。
⑵未完成实验的原因(可另附):
薛城区教育局监制
教学仪器购置计划申请表
(学校公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实验员(签名) 实验室负责人(签名)
主 管 领导(签 字)
薛城区教育局监制
教学仪器验收单
到货日期: 年 月 日 检验日期: 年 月 日 第 页
(此表一式两份,送采购主管部门一份,存入资料档案一份)
实验室负责人(签名) 验收人(签名)
薛城区教育局监制
实训设备借用登记表
薛城区教育局监制
橱号 类别
薛城区教育局监制
实训设备损坏赔偿报告单
学科: 时间: 年 月 日
教学仪器报废申请表
学科: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薛城区教育局监制
教学仪器维修记录簿
薛城区教育局监制
巫山县职业教育中心
易耗品领用借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