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相关情况说明
一、服务地
根据历年来服务地情况来看,江西省的对口服务地有:广西、海南、四川及江西。今年可能会增加新疆(以正式文件为准)。20##年前赴省外较多,20##年在江西服务的较多。每年政策都会有些许变化。最后各高校服务地的分配情况一般要在5月底公布,由团中央和团省委统筹安排。
二、服务岗位
我校西部计划服务岗位重点在支农、支教、基层青年工作这三个专项,支农需要农业、林业相关专业,支教专项行动优先考虑师范类学生,基层青年工作优先考虑学生干部。
三、优惠政策
国家层面:
1、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公务员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具体优惠政策由各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学校层面:
1、享受我校一次性发放1000元/每人的补助金
2、减免志愿服务期派遣费。
3、报考本校的研究生,可加分优先录取(2年以上服务期)。
4、优先评选优秀毕业生。
四、学院工作要求
1、加大宣传,利用飞信群、QQ群面向应届毕业生加大宣传力度,对有意向参加西部计划的学生进行摸底,并及时更新志愿者人才库建设,以备岗位更换和因体检等因素更换之需;
2、严格审核,对受过处分的学生(未消除处分)不予以通过审核;
3、后续跟踪,加强沟通。及时把握拟服务志愿者的思想状态,培养其吃苦耐劳、诚信、愿意扎根基层的良好品质;同时把握未被录取志愿者的情绪,避免产生思想波动。
附件1:近年来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光荣榜
附件2:西部计划招募选拔流程
西部计划招募选拔流程
1.报名时间:4月26日——5月15日
高校毕业生可登陆西部计划网站(http://xibu.youth.cn)和中国志愿者网站(www.zgzyz.org.cn)查看有关情况,并进入西部计划网站“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填写报名信息、下载打印《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经所在院系党组织核实盖章后,于5月15日前交到校团委(校项目办)。
2.迅速审核
校项目办在收到毕业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将对其网上报名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在“招募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
3.选拔确认
按照全国项目办的最新通知,省项目办及时将服务地的服务岗位按各高校毕业生报名情况分配给各高校,校项目办将严格按照全国项目办的要求和标准择优选拔,同时在西部计划网站上进行服务岗位与拟录取学生的对接操作。
4.笔试面试
校项目办根据团中央今年下发的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面向拟录取学生组织开展笔试和面试工作,择优选拔志愿者。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为省直管项目,志愿者笔试要包括团务知识,我校行动笔试面试时间将另行通知,省项目办将组织督导。
5.组织体检
校项目办按照全国项目办的体检标准和要求,集中组织本校入选毕业生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要及时上报省项目办进行调换(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6.公示、签订协议
对确认拟录取的报名毕业生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受省项目办委托,校项目办将与其签订《招募协议书》。《招募协议书》在西部计划网站上下载,一式三份(省项目办、高校、学生各存一份)。
7.录取志愿者
6月中下旬,省项目办根据综合面试、体检、公示情况确认录取人员,并通过校项目办通知志愿者。
8.审定确认
6月下旬,全国项目办汇总入选志愿者名单,经审查后报全国领导小组审定,并向社会公布。省项目办将委托校项目办向志愿者发放《确认通知书》(注明服务岗位、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9.报到培训
按照全国项目办有关安排,入选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件,到服务地所在省报到并参加由服务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培训期不少于4天(具体出征派遣事宜省项目办将另行通知)。
近年来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光荣榜
第二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优惠政策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优惠政策
(一)政策保障
1、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每月不少于600元的生活补贴(含人身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志愿者可凭“青年志愿服务卡”每月到所在地银行领取;
2、志愿者服务期间计算工龄,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按本人意愿,户口和档案可保留在学校2年,也可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3、志愿者服务期间,可兼职或专职担任所在乡镇团委副书记、学校及其他服务单位的管理职务,在奉献中施展青春才华;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报考研究生给予加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体规定在当年的研究生招生政策中予以明确;
5、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可适当加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具体规定由省级公务员考试录用主管机关在当年招考中予以明确;
6、服务期满将对志愿者作出鉴定并存入本人档案;
7、考核合格者将获得证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和就业、创业的证明;西部地区服务单位除向志愿者提供住宿等必要生活条件外,在录用党政机关公务员和新增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时,优先录用、招聘志愿者;
8、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将被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奖章,表现特别优秀的将被推荐参加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等评选。 9、在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及边境县事业单位服务期满且自愿留下工作的志愿者,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经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审批,特别优秀的可以免笔试直接进行面试。在其他县(市、区)服务且愿意留在服务单位工作的志愿者,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服务期满后进入市场自主择业的志愿者,有关部门应推荐其在本系统内就业。
10、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在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时,可采取适当加分的办法对其予以照顾;国有企业聘用工作人员时,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聘用。一旦录取(聘用)为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服务年限可以合并计算工龄。
11、体检中减去关于乙肝的检测项目;
12、加大志愿服务期满志愿者报考研究生及公务员的优惠力度,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三年内报考研究生生,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优惠政策。
13、 服务期间,志愿者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户口和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免收服务费用。志愿者服务期满后,根据本人意愿可回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到其他地区就业,凡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按照接收单位所在地的毕业生就业接收政策办理相关手续,其择业期根据服务年限顺延。
14、服务期满,对志愿者作出鉴定,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和就业、创业的证明。
15、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的,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报考中央机关和东、中部地区公务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由湖北省派遣的西部计划志愿者,报考我省恩施州以外公务员笔试加5分,报考恩施州公务员加10分。志愿者服务期未满1年的,可以社会在职人员身份报考公务员,但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16、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的,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的,学校为其保留学籍。
17、西部计划志愿者的优秀大学毕业生,服务期满一年,且满足相关条件的,可以参加湖北省选调生招考。
18、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后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其服务时间视同养老、工伤、医疗、事业等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19、对在校期间获得助学贷款且服务期间确有还贷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的,学校为其展期还贷提供帮助;参加西部计划并到西部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履行3年服务期限的应届毕业生,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
20、西部计划志愿者在服务期间,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
21、服务期为1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铜奖奖章;服务期为2-3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银奖奖章;表现优秀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金奖奖章。表现特别优秀的推荐参加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等评选。
(二)经费保障
1、志愿者补贴。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680元,同时根据所在服务地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按照人事部、财政部《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标准执行),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志愿者适当生活补贴。
2、志愿者保险费用。志愿者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保,保费为每人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