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宝安区民办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检查验收标准
学校名称: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填表时间:年 月 日
(续表)
说明:“优秀学校” 得分必须在90分以上,“合格学校” 得分必须在80分以上。
附件2:
宝安区民办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基本情况统计表
附件2(续表)
附件2(续表)
附件3:
宝安区民办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环境设计成果登记表
说明:本表只登记校园环境建设成果,可以是学校已有的经典景观,也可以是设计图样。“成果类型”可以是校园文化整体设计,或校园文化局部设计,或某功能室、课室、办公室文化设计,或某文化墙设计,或雕塑、花坛、地面等景观设计,或校徽、校牌、校旗等学校标志设计,或校歌创作等。
第二篇:民乐县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标准、方案
民乐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文化建设参考标准
说明:1.各室须有门牌。2.校园文化建设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因地设景、美观大方,长远规划、经济实用,资金自筹、乡村支持的原则。3.特危旧房全部拆除。
民乐县中小学、幼儿园20##年校园文化建设方案
学校名称:
说明:各校对照《民乐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文化建设参考标准》,结合学校实际,详细制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