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太原市环保局行政许可项目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太原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确认需公布的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并审改办函[2010]2号)文件要求,我局对原有14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现行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建设项目试生产(试运行)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大气、水、固体废物、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拆除或者闲置许可、排放(大气、水)污染物许可证核发5项内容,现予以公布,望遵照执行。
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太原市环保局行政许可目录
第二篇:环保局行政许可申请书
xx区环境保护局
行政许可申请书
xx区环境保护局:
申请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申请事项: 项目 本项目经 单位立项,批复文件 现已完成项目 现上报审批(审查)。
申请单位(盖章):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