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私人建房用地审核及流程
一、申报材料:
1.建房申请表2份;
2.建房公告1份;
3.农村私人建房用地呈报表5份;
4.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1份(请随带原件);
5.建房户情况说明表1份;
6.属原房拆建、扩建、移地拆建的,提供土地证书原件;属分户建房的,提供父母土地证书复印件1份;
7.“四到场”记录单1份;
8.私人建房规划许可证、附件、附图5份;
9.其它
二、办理流程:
第二篇:关于印发《胥口镇农村私人建房审批程序》的通知
胥口镇人民政府文件
胥政〔2007〕68号
关于印发《胥口镇农村私人建房审批程序》
的通知
各行政村: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富阳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镇政府讨论通过,现将《胥口镇农村私人建房审批程序》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胥口镇人民政府
2O07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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胥口镇农村私人建房审批程序
一、农村私人建房踏勘预审月报表
1)该表由国土员下发各村村主任,在每月10日(遇节假日提前或延后几天上报)由村主任上报镇村镇建设办公室(见表1)。
2)镇村镇建设办公室和国土所国土员先进行书面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当场退回。
二、现场联合踏勘
1)对书面上审核符合建房条件的,由村镇建设办和国土所派员到现场踏勘,国土员负责审核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建房条件,镇规划员审核是否符合村庄建设规划。
2)填写联合踏勘预审表(镇村镇建设办存档)(见表2),国土员填写四到场记录。
3)发放并填写私人建房定位单(见表3)。
三、申请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
经联合踏勘,符合村庄建设规划的,由建房户向胥口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
四、申请农村私人建房建设用地许可证
1)由村主任领取经批准的规划选址意见书,到国土员处领取私人建房用地审批呈报表(见表4)。
2)由村委会按照国土局的审批程序组织材料,并报国土员审核。
3)国土员审核后,对材料齐全的,报胥口镇人民政府审核,镇政府签具审核意见后转国土所,由国土所报送富阳市人民政府审批。
4)经批准后的建设用地许可证由国土所领取并进行登记。
五、申请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
建设用地许可证批准后,报镇村镇建设办备案,村镇建设办通知村主任申请办理规划建设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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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申请放样
1)“一书二证”(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许可证、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批准后,由村镇规划员或国土员通知村主任,由村主任通知建房户。
2)建房户按照自己选定的时间提前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放样。
3)村主任及时通知村镇建设办和国土员前往放样。
七、实施放样
村镇建设办和国土员接到村委会放样申请后,及时联合放样并填写建房放样单(见表5),实施放样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放样单一式四份,镇村镇建设办、建房户、村委会、国土所各一份。
2)建房户经放样后,需由村镇建设办在建设用地许可证和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上盖好放样章( 年 月 日已放样)。农户砌基由规划员和国土员实施检查,按照放样单施工的,由建房户向村镇建设办领取“一书二证”和“个人建房施工告示牌”;未按放样单实施的,通知行政执法中队并联合村镇建设办、国土所进行违章处理。
3)建筑工匠需与镇村镇建设办公室签订施工管理合同书,凭工匠证上岗(见表6)。
4)有旧宅的必须拆除旧宅后方可放样;如果未放样前已动工的,停止放样,经处理后才可放样。
5)实施放样后,挂好个人建房施工告示牌。
6)各行政村不按照国土和村镇建设要求,擅自放样、建新宅不拆旧宅的,该村暂定审批建房。待问题处理好后,再行审批。
八、申请确权发证。
建房竣工后,严格按上述程序办理并无其它违章行为的建房户可向富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要求确权发证。
九、本审批程序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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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私人建房申报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设定登记需提交文件资料
1、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报告(需村委签字盖章)
2、土地使用权登记申报审批表(国土员处领取)
3、土地登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4、村民住宅用地申批表、批准书
5、土地测绘成果宗地图(由测绘资质单位提供)
6、土地登记委托书(非建房户直接办理需提供)
7、土地登记公告(国土资源局提供)
8、涉及变更登记的需提供双方户主的户籍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双方现有住房正确面积的证件,同时填报土地登记注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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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富阳市人民政府:
兹有 乡镇 村 村民,家庭人口 人,其中:农业户人口 人,现有住房 平方米。因:□无房户、□危房拆建、□旧宅拆建、□旧宅拆除择地新建、□拼屋择地新建、□拆迁安置、□其它等原因,今特向人民政府申请建房用地 平方米。其用地类别属:□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其位置在 。
四址界限相邻:东 南
西 北
特此申请,恳请市人民政府批准为感!
村委意见(盖章): 。
村委会主任(签字): 时间: 。
村支部书记(签字): 时间: 。
注:“□”内打“√”表示。
申请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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胥口镇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登报声明
责任承诺书
富阳市人民政府:
胥口镇 村村民 因保管不当遗失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一本,编号为 ,实际用地 m2,建筑占地 m2,现已于 年 月 日登报声明作废。 本证持有人承诺不再以此证重复审批宅基地,如出现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审批手续的,此手续作为无效手续处理。
若持证人与#b@2人非同一人,须持证人签署意见: 夫妻双方签字并按手印 男方: 女方:
村委意见(盖章):
村委主任(签名):
本表一式四份,市国土局、镇政府、村委会、建房户各一份。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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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 房 协 议
兹有胥口镇 村村民 兄弟已成家立业。现在还同住在 m2的住房内,弟兄各得 ,居住十分狭窄,设施陈旧,老化不宜继续居住。根据本村村镇规划的要求,老房宅基地只能放排一户,经弟兄商议决定,故本人愿意将原有的 住房并给 ,自己由村另行安排。
协议人:
见议人:
村意见(章):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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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胥口镇 村私人建房联合踏勘预审表
单位:平方米
备注:建房户应提交的有关材料:
1、户籍证明;2、规划红线图;3、现有住房“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复印件或档案材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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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胥口镇私人建房定位单
村 户 踏勘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市建设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乡镇实际,减少建房时各种纠纷,你户在申请建房时需按比例在下框线内画出建房平面图、附房平面图、阴架地、围墙道地四址图,并注明尺寸。
拟建房报批面积 平方米,屋檐高度 米,层次 层。
四址界限:
东靠 米,相邻户签字 南靠 米,相邻户签字 西靠 米,相邻户签字 北靠 米,相邻户签字 本表一式三份,乡镇、村委会、建房户各一份。
村委会意见:(盖公章) 胥口镇村镇建设办公室意见:(盖公章)
责任人(签名): 经办人(签名):
200 年 月 日 20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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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私人建房审批材料及流程
1)杭州市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呈报表,一式四份。
2)建房申请书(富阳市人民政府一份、胥口镇人民政府一份),复印件各两份。
3)户籍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件。
4)个体工匠证书复印件三份。
5)富阳市村镇村(居)民建房《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审批表原件一份。
6)村镇规划图,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7)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复印件四份。
8)建房公告,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9)四至定位单,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10)土地证,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11)建房施工图复印件一份。
12)富阳市村镇村(居)民建房《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审批表原件一份。
13)土地证名字不符应说明原因及关系,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14)土地证遗失登报声明和未办理土地证的原因,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15)其他需提交的资料(分家、并房、拆房、调地等协议),原件一份,复
印件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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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
富阳市村镇村(居)民建房放样单 户:
你户经依法批准,在 村进行建房,所建房屋座落位置 ,选址意见书编号 , 建设用地许可证编号 ,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编号 。
注:建筑工匠、建房户必须严格按照放样单划定的位置、尺寸施工建房,
若有违反,将按有关法规处理。
户主(签名): 放样人(签名):
施工单位(个体工匠)签名:
签发单位: 年 月 日
注:1、本表一式四份,户主、村委会、国土所、乡镇人民政府存档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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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
胥口镇农户建房与建筑工匠施工管理合同书
为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浙江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商定: 乡镇 村 户的住房施工由 镇 村 承建,为明确责任,特订如下合同:
1、建筑工匠必须取得《村镇建筑工匠资质等级证书》方可承建村民住宅建筑。但不得同时承建超过二幢以上村镇房屋。
2、建筑工匠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遵守施工操作规程,保证并承担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3、建筑工匠、建房户都必须严格按照胥口镇村镇建设办签发的《建房放样单》进行施工。
4、若有违反上述条款,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5、建房户与建筑工匠的经济关系双方另订合同。
建房户签字:
建筑工匠签字:
签证单位: 乡镇村镇建设办公室 乡镇 村委会
附:(1)建筑工匠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
(2)建房放样单1份。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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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胥口镇人民政府:
兹有 乡镇 村 村民,家庭人口 人,其中:农业户人口 人,现有住房 平方米。因:□无房户、□危房拆建、□旧宅拆建、□旧宅拆除择地新建、□拼屋择地新建、□拆迁安置、□其它等原因,今特向人民政府申请建房用地 平方米,建筑层次 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用地类别属: □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其位置在 。 四址界限相邻:东 南
西 北
特此申请,恳请市人民政府批准为感!
村委意见(盖章): 。
村委会主任(签字): 时间: 。
村支部书记(签字): 时间: 。
注:“□”内打“√”表示。
申请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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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讨论事项
一、对已违法用地的私人建房的处理意见:
1)进行摸底调查,各片负责人对辖区内各村未批先建的违法用地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理出清单,9月10日前汇总、讨论。
2)对符合建房条件及规划的,由于规划原因引起的未批在建处理意见。
3)对拆迁安置、百千工程农居点等政府因素引起的未批先建的处理意见。
4)对符合建房条件及规划,自身因素引起的未批先建意见。
5)对不符合规划的未批先建的处理意见。
6)对危房的特殊处理意见。
二)规范程序后产生的问题处理意见
1)未放样先动工的。
2)移位兴建的。
3)不按照放样单施工的。
4)少批多建的。
三)工作安排
1)加强与乡镇的沟通,由郭云伟负责,各片负责人配合。
2)各村培训工作,由郭云伟负责,各片负责人配合。
3)试点工作放在胥口,由徐为民负责。
新登镇由郭云伟牵头,陈自强经办。
永昌镇由周仁祥牵头,王震经办。
渌渚镇由王旭升牵头,叶永芳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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