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证局机构字〔20xx〕8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的通知 (2)

时间:2024.5.2

深证局机构字?2011?87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发布证券

研究报告业务的通知

深圳各证券公司:

中国证监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0]28号)发布和实施以来,各公司已基本建立了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的相关制度和业务流程。但我局在日常监管中注意到,部分公司在发布研究报告业务中存在未注明相关信息来源、未对重要信息审慎核实以及盈利预测、估值不审慎等问题,在质量控制和合规审核方面也存在缺陷,甚至引起市场波动和投资者与媒体的质疑,造成不良影响。为进一步规范辖区证券公司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现就有关监管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公司应进一步完善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相关的质量控制和合规审核制度与流程,加强内部培训和教育,确保证券研究报告制作与发布、利益冲突防范等各方面合法合

规,提高证券研究报告的质量。

二、各公司在发布各种类型的证券研究报告时,均应严格按照《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第八条的规定载明相关内容。

三、证券分析师在制作证券研究报告时,应当对其内容和观点负责,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和审慎原则使用各种信息,形成合理判断。各公司应在相关制度中对证券分析师外部信息采集、引用和分析等制订明确要求,并建立相应的审核机制。

(一)证券分析师应在证券研究报告中对事实陈述和分析判断进行合理区分;对引用的各类外部信息和资料应充分说明其来源;在说明信息来源时不得简单以“公开信息”、“网络媒体”、“××证券公司研究所整理”等方式含糊描述。

(二)证券分析师应确保引用的外部信息合法合规,不得使用上市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使用和传播虚假、不实和误导性信息。

(三)证券分析师应从审慎原则出发,恪守勤勉尽责职业道德,对使用的重要外部信息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核实和分析,防范业务风险。

四、证券分析师在对证券相关产品进行估值时,应保证假设合理,研究方法专业审慎,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避免出现片面性、误导性的研究结论。公司应建立相应的机制,对证券研究报告的估值与当前市场价格有重大差异时增加 2

特别审查环节。

五、各公司应加强对证券研究报告对外发布的管理,公平对待所有发布对象;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内部管理,防止证券分析师以及公司其他相关人员以各种方式提前将证券研究报告或者报告的主要内容和观点泄露;未经证券公司书面许可,证券研究报告的发布对象不得将报告内容泄露给公共媒体;授权其他机构刊载和转发证券研究报告的,除按照《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与相关机构在协议中明确约定相关责任外,各公司也应加强监测和管理,对相关机构的不当行为以及造成的不良影响及时作出反应。

六、各公司应进一步完善与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相关的利益冲突防范机制,并加强监控,特别是防范利用发布证券研究报告进行利益输送、市场操纵等行为。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抄送:中国证监会机构部,辖区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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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中国证券业发展报告20xx(摘要)


《中国证券业发展报告(2014)》总报告(摘要)

20xx年中国证券业发展现状

20xx年,我国证券市场基础制度和法制建设稳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修订提上议事日程;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新三板市场推向全国,证券公司柜台市场平稳起步,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规范发展;证券监管部门进一步放松管制、加强监管,积极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为资本市场平稳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证券公司五大基础功能得到扩展,行业持续创新、服务实体经济和客户的能力明显加强;证券公司业务范围继续扩大,创新业务发展迅速,资产管理业务规模继续大幅增长,截至20xx年底,资产管理规模超过5万亿元,融资融券业务已成为行业的第三大收入来源,行业盈利水平稳步提升,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

20xx年,115家证券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1592.41亿元,净利润440.21亿元,较20xx年分别增长22.99%和33.68%;证券公司业务与产品类型不断丰富,推出国债期货,完成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上市交易,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股票收益互换等新业务;各类融资行为增多,行业整体财务杠杆效应提高;互联网金融起步,证券公司开始尝试搭建网络综合服务平台,通过网上开户、在线理财等信息技术手段拓展金融服务渠道;行业新一轮并购重组启动,国际化探索也取得阶段性进展,行业竞争格局迎来调整良机。同时,行业的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水平有所提升,为行业的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一、证券行业总体情况

(一)证券公司发展情况

截至20xx年底,全国共有证券公司115家,与20xx年相比增加了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公司;115家证券公司中,共有19家证券公司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共有3家证券公司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较20xx年新增银河证券1家。

1、证券公司资产规模。20xx年证券公司资产规模有所扩张。截至20xx年12月31日,115家证券公司总资产为2.08万亿元,同比增加20.93%;净资产为7538.55亿元,同比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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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8.57%;净资本为5204.58亿元,同比增加4.70%。在资产规模扩张的同时,行业杠杆倍数也由20xx年的1.61倍扩大到2.02倍。

2、证券公司业务利润变动和收入结构情况。20xx年证券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92.41亿元,同比增加22.99%;实现净利润440.21亿元,同比增加33.68%;净利润率为27.64%,回升0.63个百分点;行业净资产收益率(ROE)为5.84%,上升了1.10个百分点;104家公司实现盈利,占证券公司总数的90.43%,该比例较20xx年也回升了3.59个百分点。以上数据表明证券公司盈利状况较20xx年有明显改善。

3、证券公司营业网络分布情况。截至20xx年底,全国证券公司营业部共5785家,较20xx年增加了522家。增长较快的区域集中在沿海地区,这部分营业部分布密集的区域进一步增加了布局密度,江苏、广东、浙江是增设营业部最多的区域,分别增加了82家、66家、55家;部分中部地区如湖南、河南、陕西等网点扩张也较快;除港、澳、台三地外,西部地区营业部分布较为稀疏,西部地区与东部沿海的分布对比更加突出。

4、证券公司从业人员。截至20xx年底,证券公司已注册从业人员22.28万人,从业人员较20xx年减少1.81万人。从业人员中,一般从业人员14.12万人,证券经纪业务营销人员3957人,证券经纪人4.64万人,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分析师)2610人,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投资顾问)2.53万人,保荐代表人2356人,投资主办人986人。

(二)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发展状况

截至20xx年底,通过中国证监会年检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共84家,41家被立案稽查暂停业务。从地域分布来看,上海、北京和深圳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的数量明显多于其他地区,分别为19家、17家、9家。

(三)证券市场资信评级机构发展状况

截至20xx年底,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从事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的资信评级机构共6家, 未新增证券市场资信评级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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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证券公司各项业务开展情况

(一)经纪业务

1、市场规模、交易及收入情况。证券公司经纪业务与市场交易情况密切相关。20xx年随着股票基金交易量的增长,证券公司经纪业务收入逆转20xx年后持续下降的趋势,实现50.62%的增长,业务净收入达759.21亿元。

2、股票账户情况。截至20xx年底,两市A股账户总数为1.73亿户,净增452.0万户,同比增加2.69%;B股账户共254.26万户,净增1.2万户,同比增加0.47%;基金账户共4445.41万户,净增426.72万户,同比增加10.62%。

3、市场集中度情况。20xx年,证券经纪业务的市场集中度与20xx年基本保持一致。20xx年,排名前5家(CR5)和前10家(CR10)的证券公司股票基金交易量的市场份额,分别为26.99%和49.12%,与20xx年的27.04%和48.35%相比,差异不大。

(二)投资咨询业务

投资咨询业务包括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和发布研究报告业务这两种基本的服务形式。20xx年全年,投资咨询业务发展迅速,业务收入增长迅速,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5.87亿元,是20xx年的2.26倍。

(三)证券承销与发行业务

20xx年证券公司在境内证券交易所市场(包括A股市场、B股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证券承销总额为6884.83亿元,同比增长77.34%。其中,股票承销总额为2802.76亿元,占证券承销总额的40.71%;债券承销总额为4082.07亿元,约占证券承销总额的59.29%,比20xx年提高5.18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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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务顾问业务

20xx年上半年和全年,证券公司财务顾问业务分别累计实现17.27亿元、44.75亿元的营业收入,同比增长90.20%、26.02%。财务顾问业务在行业总收入的比重也逐步提升,20xx年达到2.81%,同比增加0.07个百分点。

(五)资产管理业务

1、资产管理产品规模情况。截至20xx年底,国内证券公司受托管理资金总计5.20万亿元,该规模是20xx年的2.74倍。其中,集合理财产品1308只,期末合计受托管理金额3587.95亿元,规模增长74.84%;专项资产管理产品48只,期末受托管理金额合计111.46亿元,是20xx年的3.19倍;89家证券公司发行了定向资产管理产品,合计期末受托管理金额4.83万亿元,是20xx年的2.86倍。

2、资产管理业务收入情况。20xx年,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规模的扩大也带来营业收入的大幅提升;全年该业务净收入达70.30亿元,是20xx年业务收入的2.63倍;资产管理业务在行业总收入中的占比也由20xx年的2.07%提高到4.41%,这是20xx年以来的最高值。

(六)证券自营业务

截至20xx年底,证券公司进行金融产品投资的资金规模达6614.80亿元,同比增加15.74%。其中,债券资产的比重最大,高达71.89%;其次为股票和基金,投资比例分别为12.68%和6.36%。

(七)融资融券业务

20xx年,转融资业务逐渐成熟,试点证券公司由30家增至52家;20xx年2月,转融券业务试点正式推出,且9月份业务扩容后,试点证券公司由11家增至30家,标的证券由90只扩大至287只;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第三次扩容,标的股票增至700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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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直投业务

1、证券公司直投子公司基本情况。根据中证资本市场发展监测中心的统计,截至20xx年12月底,共有57家证券公司设立直投子公司。其中,20xx年新设8家直投子公司。57家直投子公司注册资本合计395.5亿元,总资产合计455.5亿元,净资产合计431.8亿元。20xx年,57家直投子公司实现净利润共计17.4亿元,新增对外投资总额57.4亿元,主要集中在采矿业、制造业、金融业,三个领域投资额占比达81.4%。20xx年,直投子公司退出项目金额53.7亿元。

2、直投基金基本情况。截至20xx年12月底,共19家直投子公司发起设立38只直投基金,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为516.3亿元,已募集资金总额为304.9亿元,完成募集计划的59.1%。其中,20xx年发起设立25只直投基金,终止1只直投基金。25只新设直投基金中,7只为股权投资基金,5只为创业投资基金,11只为夹层基金,2只为并购基金。20xx年,直投基金对外投资总额109.3亿元,主要集中在房地产业、金融业、制造业,三个领域投资额占比达86.8%。20xx年,直投基金退出项目金额16.7亿元。

(九)其他业务

1.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统计,截至20xx年底,沪市和深市分别有79家和80家证券公司试点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并分别有74家和76家证券公司实际开展该业务。自两市开展该业务以来,共完成18686笔初始交易,初始交易金额共计504.3亿元,沪市和深市分别为10852笔、298.6亿元和7834笔、205.7亿元。其中,购回交易共计10200笔,购回交易总额约为258.5亿元,约占初始交易金额的51.26%。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呈现较高的集中度,初始交易金额排名前5位的证券公司交易金额约占行业整体的43.47%,前10位的证券公司交易金额约占62.70%。

2.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统计,自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开展以来,86家证券公司开通交易权限,其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实际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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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的证券公司有62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实际开展交易的有79家。截至20xx年底,两市股票质押式回购初始交易金额共计904.08亿元,其中60.11亿元已购回,约占6.65%。待购回初始交易金额846.21亿元,涉及股票市值2254.36亿元,平均履约担保比例约为266.41%。从资金融出方来看,约70.53%的资金为证券公司自有资金,29.47%的资金为证券公司受托客户资金。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呈现较高的集中度,初始交易金额排名前5位的证券公司交易金额约占行业整体的40.83%,前10位的证券公司交易金额约占60.17%。

3.国际业务。20xx年,我国证券公司的国际化步伐显著加快。一部分证券公司将触角伸向我国香港以外的成熟市场和新兴市场。在美国和英国等成熟市场,少数实力较强的中资证券公司正在构建交易通道。其中,东南亚市场成为年内中资证券公司国际业务拓展的重点区域,其主要原因在于中国与亚洲地区其他国家具有共同的文化基础、深厚的历史渊源和密切的经贸关系,如海通、中信证券等在内的多家证券公司纷纷加强东南亚业务的发展,向东南亚市场进军成为国内证券公司国际化“梯度推进式”拓展的重要一步。

在股票承销与发行业务方面,20xx年香港市场首次公开发行(IPO)融资额为217.7亿美元,其中,中资证券公司在香港市场IPO的市场份额为45.40%,与20xx年相当;20xx年香港市场再融资总额为268.9亿美元,中资证券公司在香港市场再融资业务中的市场份额为11.1%,高于20xx年的7.8%。

在债券承销业务方面,20xx年,除财政部发行的面值200亿元人民币约合32.5亿美元的债券,香港市场共发行531.6亿美元债券,中资金融机构在香港市场债务业务中的市场份额为25.4%,承销债券135亿美元。

在兼并与收购业务方面,20xx年,与中国企业有关的跨国并购(收购方或被收购方为中国企业)业务产生交易规模820.0亿美元,其中中资证券公司参与的并购交易规模为61.5亿美元,市场份额为7.5%。

在资产管理业务方面,第一,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规模新增。截至20xx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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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14家证券公司获得QDII资格,共获得QDII投资额度61亿美元。第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资格扩容。20xx年,中国证监会共批复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45家。自引入QFII制度以来,截止到20xx年底,中国证监会累计批复251家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前期获得该资格的多为外资金融机构,20xx年中资证券公司开始申请并获得QFII资格,截至20xx年底,共有7家中资证券公司获得QFII资格,其中5家证券公司于20xx年获批。20xx年7月,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将QFII投资额度增加到1500亿美元,有利于吸引更多境外长期投资机构进入,促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第三,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业务试点顺利推进。RQFII试点将在新加坡、伦敦等地进一步拓展,将为推动人民币离岸市场发展、扩大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注入新的活力。

20xx年中国证券业发展特点

20xx年,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稳步推进和创新业务的快速发展,证券行业为我国经济平稳增长和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与20xx年相比,20xx年行业发展呈现以下特点:

一、制度建设稳步推进,监管环境优化,证券行业发展迎来新机遇

20xx年,证券行业制度建设取得长足进展,为行业稳健发展和新一轮市场化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中国证监会发布的重要法规内容涉及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与托管、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修订、上市公司的监管等。其中,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尤为瞩目,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改革更是彰显市场化改革的决心,新三板扩容至全国、优先股试点顺利推进和国债期货重启则为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行业自律新规,内容涉及证券公司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私募产品的备案管理、金融衍生品的柜台交易与风控管理、证券公司参与区域性股权市场业务规范、证券公司开立客户账户规范及证券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等多方面。此外,由中国证券业协会牵头建设的机构间市场实现了证券公司柜台市场之间的互联互通,成为场外多层次资本市场重要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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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稳步推进保证了行业治理水平的进一步完善。20xx年中国证监会坚持从严治市,全年共发布84项行政处罚决定,同比增加41.1%。监管层严格执法,证券行业治理水平显著提升,为资本市场平稳运行和投资者利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场内场外并举,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能力进一步提升

20xx年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场内市场治理改革稳步推进,新三板市场推向全国,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快速扩容并呈现出板块分层和融资产品创新等新特点,柜台市场平稳起步并成为证券公司私募业务创新的重要平台。20xx年境内证券市场实现融资6884.83亿元,同比增长80.1%,其中债券市场融资4082.07亿元,占比59.29%,较20xx年增长4.34个百分点。

场外证券市场充满活力并逐渐成长为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中小微企业的重要渠道。其中,新三板市场是多层次场外市场建设的重点。20xx年1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正式揭牌运营。12月1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其作为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主要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服务的市场定位,挂牌公司范围不再局限于高新技术园区,符合条件的挂牌公司可以直接向交易所申请上市,区域股权市场符合条件的公司也可申请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这开启了全国性场外市场建设的新篇章。截至20xx年底,在新三板市场挂牌的公司数量达到356家,市值规模416.07亿元,分别同比增长78%和35.69%,全年交易20242.52万股共计

8.14亿元,分别较20xx年增长76.71%和39.38%,57家挂牌公司实现增发29193.87万股,融资100236.43万元,比20xx年分别增长51.78%和17.3%。

区域股权市场则是20xx年场外市场建设最具活力的一个部分,不仅区域股权交易中心及在此挂牌的非上市公司数量大幅增长,在融资产品创新和信息披露制度建设方面同样取得显著进展。截至20xx年底,全国共有31家区域股权中心(含筹备),少数省份甚至拥有多家区域股权市场,部分具备区位优势的区域股权市场还展开了国际化探索。板块分层和多样化的融资产品创新是区域股权市场驶入快车道的主要特征。一方面,包括浙江股权交易中心、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等区域股权市场根据财务资质和信息披露标准差异来实现内部层次划分;另一方面,除定向增发股权、股权质押融资和私募债外,一些区域股权市场还积极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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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其他创新融资产品,诸如优先股融资(浙江),理财和信托产品交易(齐鲁),私募基金(重庆、上海),并购重组和衍生品(上海、前海)等。

20xx年是国内证券公司柜台市场业务启动元年。3月,中国证券业协会相继发布实施《证券公司私募产品备案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进入衍生品柜台交易业务规范》、《证券公司进入衍生品柜台交易风险管理指引》和《中国证券市场金融衍生品交易主协议及其补充协议》(20xx年版)等规范文件,为证券公司柜台市场业务的开展提供了规范的环境。进入下半年,部分场外期权、权益收益互换交易和股票协议逆回购业务方案通过专业评价并陆续上线,为证券公司柜台市场产品创新提供了更多选择。截至20xx年底,15家试点公司柜台市场相关系统建设工作已基本完成,14家证券公司为投资者累计开立98385个柜台产品账户,其中个人账户97505户,机构账户880户。13家证券公司共903只产品上柜交易,包括730笔衍生品交易(包括729笔互换和1笔场外期权)、163只资产管理产品、4只其他产品、3笔股票协议逆回购和3只代销银行理财产品。

同时,中小企业私募债的试点区域在20xx年进一步扩展至28个省市,全年共有223家发行人发行247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其中上交所109只,深交所138只,共募集资金310.85亿元,较20xx年增长231.57%。直投业务是证券公司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和支持新兴产业成长的另一条重要途径。截至20xx年末,已有57家证券公司成立了直投子公司,注册资本达395.5亿元,同比增长11.31%;共19家直投子公司发起设立38只直投基金,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为516.3亿元,已募集资金总额为304.9亿元。

三、行业基础功能不断完善和加强,服务客户的能力逐步提高

作为证券公司五项基础功能之一,是否具备完善的支付功能关系到证券公司能否顺利推进业务持续创新和盈利模式转型。20xx年证券公司支付功能试点名单进一步扩容至10家,国泰君安成为第一家加入央行大额支付系统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首次实现证券公司客户和商业银行账户的直接连通,对亟待实现财富管理转型和适应“泛资产管理”竞争无疑具有里程碑式意义。

此外,证券公司的融资功能进一步加强,截至20xx年底,共有32家证券公司发行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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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短期融资券,21家证券公司发行37只证券公司债,累计融资量分别达到2905.9亿元和1174.6亿元。受益于此,20xx年证券行业杠杆倍数同比提升25.38%至2.02倍,在净利率大致持平的基础上将ROE推升至5.84%,较20xx年高出1.1个百分点。

尽管20xx年A股市场IPO暂停,但证券公司通过加强股票再融资和债券融资业务的拓展,服务客户的融资能力大幅提升。全年证券公司共完成股票再融资2802.76亿元,较20xx年增长117.83%,可转债融资和公司债融资551.31亿元和3219.9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61.4%和73.66%。

四、资产管理规模持续增长,创新业务发展迅速,证券公司盈利水平稳步提升,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

在政策效应释放和利率市场化的大背景下,20xx年证券行业资产管理业务规模继续快速增长,截至20xx年底,受托管理客户资金规模达51950.73亿元,同比增长174.37%,首次在管理资产规模上超越公募基金。受益于规模扩张,20xx年证券行业受托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70.3亿元,同比增长162.71%。盈利能力较弱的定向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占比增长4.23个百分点,而资产管理业务净收益率仅微幅下降0.6个基点,表明20xx年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盈利能力有所改善,与此相应的是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从20xx年的2.07%升至4.41%。产品创新和业务线调整是20xx年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发展的主要特点。一方面,大量新产品采用各种量化对冲策略,中国证券业协会专项调查数据显示,20xx年有24家证券公司推出了采用量化对冲策略的集合理财产品;另一方面,中国证监会发布《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允许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开展公募基金业务,同时还规定投资者超过200人的大集合类产品自6月起停发,证券公司资产管理通过“私募+公募”组合方式有序发展。东方证券资产管理公司已于12月发行了首只券商系公募基金产品。

以融资融券为代表的新兴业务迅速成长,成为证券行业业务结构优化的主要驱动力。20xx年有84家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实现利息收入184.62亿元,同比增长250.99%,占行业营收总额的11.59%,成为仅次于经纪业务和自营业务的行业第三大收入来源。截至年底,融资融券余额和交易额与A股流通市值比重分别从年初的0.39%和5.11%提升至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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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10.19%,行业集中度(CR5)则由年初的35.94%下滑至29.46%。

同时,基于证券公司柜台市场的类融资和衍生品创新业务在20xx年也取得突破性进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于20xx年6月正式上线,截至年底共有86家证券公司开通业务试点权限,沪市和深市分别有62家和79家证券公司开展实际交易,两市股票质押式回购初始交易规模共计904.08亿元,涉及股票市值2254.36亿元。

在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方面,截至年底,沪、深两市分别有79家和80家证券公司取得试点资格,实际开展业务的则分别有74家和76家,自业务试点以来沪、深两市累计完成18686笔初始交易,涉及初始交易金额504.3亿元。股票收益互换产品是20xx年证券公司场外衍生品业务的重要创新,截至年底,共有19家证券公司通过场外期权和权益互换业务专业评价,已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备案的互换业务方案20项,已通过柜台市场完成729笔互换和1笔场外期权交易。

20xx年股指期货交投活跃,成交量和成交额分别达到19322.05万手和140.7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3.91%和85.52%,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已成为全球第二大股指期货交易市场。国债期货交易重启则为金融机构利率风险管理提供了重要工具,截至年底总成交328794手,持仓量3631手。此外,中国证监会20xx年共核准22单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项目,涉及10家证券公司505亿元产品规模,其中东方证券完成了业内首单小额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五、互联网金融起步、并购整合和国际化,证券行业竞争格局调整进入新时代

随着业务创新持续深化,互联网金融方兴未艾,大量证券公司开始尝试搭建网络服务平台,通过网上开户、在线理财等信息技术手段拓展金融服务渠道,实现线上和线下双向布局。与此同时,20xx年部分证券公司启动了新一轮并购整合,国际化探索也取得阶段性进展,促使证券行业竞争格局迎来调整良机。

证券公司业务与互联网的结合将推动业务转型进一步深化。20xx年是国内证券公司主动探索互联网金融之路的元年,打造网络金融平台、增强客户黏性成为共同选择。其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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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证券公司选择在天猫或淘宝开设电子商城,向客户提供各类金融产品销售服务,另一些证券公司则选择自行建立电子金融商城,打造特色化综合性金融服务平台。

与此同时,一些证券公司选择与电商合作以拓展电子金融服务平台的外延。以国泰君安与微信合作推出的“微理财”为例,服务项目包括微信开户、LBS营业部定位、AI及人工交互、资讯图文推送、微账户、微交易等,能够为投资者客户提供完整的O2O闭环快捷开户体验。投资者借助移动信息终端可以实现网上开户、第三方存管的“一步式”签约。基于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的竞争势必将证券行业盈利模式转型推向“深水区”,技术资本、缄默资本和资金资本在未来差异化竞争时代的重要性将愈发凸显。

20xx年,证券公司并购与整合纷起,并延伸至其他金融子行业。通道业务式微和网络金融冲击,迫使证券公司纷纷求变谋新,行业整合和差异化竞争成大势所趋。20xx年8月,方正证券宣布并购民族证券;11月,宏源证券则公告称与申银万国证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除证券行业内并购外,海通证券还公告收购恒信金融集团100%的股份,将金融租赁业务纳入公司版图,这是国内证券公司首次收购金融租赁公司。

同时,证券行业的国际化加速推进,借道区域化迈向全球。20xx年,我国证券公司的国际化步伐明显加快,我国香港市场依然是国内证券公司海外布局的第一站,东南亚市场成为国内证券公司区域化战略的重点目标,少数实力较强的证券公司则已将触角延伸至英、美成熟市场和其他新兴市场国家。在香港市场,20xx年已有23家国内证券公司在港设立子公司,中资证券公司IPO和再融资市场份额分别为45.4%和11.1%,分别较20xx年增加4.4和

3.3个百分点,在债券市场和人民币债券业务的市场份额分别为25.4%和34.7%。在并购业务方面,20xx年中资证券公司共参与61.5亿美元中资企业跨国并购交易项目,市场份额为7.5%。同时,20xx年获得QFII资格的中资证券公司增至7家,累计获批额度5亿美元,证券系境外法人获批RQFII额度276.5亿元,占52家境外法人获批总额度的17.56%。

事实上,20xx年国内证券公司国际化征程已迈出香港,走向东南亚乃至全球。中信证券和海通证券分别发行8.42亿美元和9亿美元的境外美元债券,前者收购里昂证券已正式收官,整合后的业务网络将覆盖美国、英国、日本、澳洲、新加坡、印度、韩国、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等海外市场,同时还与俄罗斯新兴投行VTB Capital签署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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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协议,并在美国申请证券执业牌照。海通证券则已在新加坡筹建分支机构,并积极尝试收购当地投行以拓展东南亚业务。同样将目标瞄准东南亚市场的还有国金证券和太平洋证券等,前者于5月收购香港粤海证券,后者则出资3120万元与老挝农业促进银行、老挝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在万象设立合资证券公司。此外,招商证券和广发证券将视线投向全球大宗商品市场,前者在伦敦设立全资子公司中国招商证券(英国)公司,后者则通过收购法国外贸银行(Natixis)持有的英国NCM期货公司(Natixis Commodity Markets Limited)以获得英国主要期货交易所的会员结算资格。(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编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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