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安局贯彻实施妇女儿童
发展规划终期评估报告
2001-20xx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XX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以及《儿童权利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打击和查处各类侵害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活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积极在群众中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加妇女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和完善法律保护和社会保障机制,预防和遏制害妇女儿童违法犯罪案的发生;努力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从统计的数据反映,《规划》中由我局负责或由我局配合的目标基本按计划和要求完成。
一、妇女发展规划方面
1.依法打击和查处种类侵害妇女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女性人身权利不受侵犯。2001-20xx年我县共立强奸案件×起、破×起,破案率为×;强迫、引诱、组织、容留妇女卖淫案件×破×;拐卖妇女案件×破×,提高了上述案件的侦破和打击力度。
2.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各基层派出所进一步提高家庭暴力案件的受理率,2001-20xx年共调解家庭纠纷报案×余起。
二、儿童发展规划方面
1、依法打击侵害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惩侵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2001-20xx年我县发生侵害儿童的刑事案件×破×,拐卖儿童案件×破×。
2、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
长期以来,我局依法严厉打击教唆未成年人犯罪,打击利用儿童从事走私、贩毒、偷盗等各种犯罪活动,重视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早期预防和科学矫治。2001-20xx年全县未成年人犯罪人数为×人。
在青少年帮教方面,我局建立了以公安机关为主体,家庭、学校、社会密切配合的帮教队伍,广大社区民警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做好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2001-20xx年帮教率为×%。
3、为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直以来,我局大力开展警校共建活动,加强校园内外的综合治理,动员广大少年儿童自觉参与整治校园内外治安环境,严厉打击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侵害儿童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各基层派出所所长任学校的法制副校长,社区民警任法制辅导员,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
二○一一年四月十日
第二篇: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终期评估报告
德阳市司法局实施2001-20xx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终期评估报告
市政府妇儿工委:
按照妇儿工委的统一部署,我局已全面展开两纲(2000-20xx年)终期评估工作。据统计,我局所涉及的德阳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定量指标(见附件)全部达标,按照德阳市司法局实施《德阳市妇女发展纲要(2001—20xx年)》方案(德司政〔2002〕4号)、德阳市司法局关于实施《德阳市儿童发展纲要(2001—20xx年)》方案(德司政〔2002〕5号),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现将我局十年来“两纲”工作评估报告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健全队伍组织
首先明确“两纲”工作领导小组机构,以德司通〔2010〕8号文件调整其组成人员,由局长任主任,分管副局长、政治部主任任副主任,各处室负责人任成员。“两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而有效保证了我局“两纲”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健全机构,组织领导得力
十年来,市、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律援助机构把对妇女和儿童的法律援助工作列为工作的重点,市司法局、市妇联联合下发文件,对全市妇女儿童的援助工作进行全面详细的安排部署,要求各乡(镇)均应建立妇女儿童援助咨询站。到目前为止,市和县(市、区)共成立了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14个,121个乡(镇)建立了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咨询站,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成立了学生法律援助工作站14个,将妇女儿童的援助工作延伸到基层,延伸到各类学校。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机构建设达到100%,实现两纲目标。全市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初具规模,运转有序,就近及时,解决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纠纷,方便了受援人,切实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目前市及各县(市、区)均已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援助经费逐年增加,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基本的财政保障。全市14个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121个援助咨询站和14个学生法律援助工作站均按要求建立了妇女儿童及学生法律援助工作接待制度、受理办案制度和工作协作制度,使妇女儿童的援助工作依法进行,规范运作,使需要法律援助的妇女儿童及学生得到及时方便的援助,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积极普法教育,加强两纲宣传
(一)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妇女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市法建办和市司法局法制宣传教育处将宣传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有关法律法规列入“四五”、“五五”普法规划。结合普法活动,利用多种形式和多种渠道,广泛深入地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帮助广大妇女树立牢固的法律意识,自觉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力度,重点对《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我们还通过“三八”妇女节街头宣传、送法进社区、送法下乡、在妇联设立法律咨询站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咨询,提高妇女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二)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宣传教育,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对于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维护社会稳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我市在制定“四五”、“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时,就把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和预防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作为普法重点之一,作出了具体规划。我局与市教育局、团市委等单位密切配合,指派律师事务所进行指导,先后在德阳一中、德阳外国语学校、德阳二中等学校举办“模拟法庭”,学生们通过旁听模拟庭审,对法律知识有了新的理解,提高了青少年的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还与德阳监狱联系让服刑的少年犯以现身说法的形式到二重中学、双东初中、黄许小学等学校进行讲述,使学校师生受到了形象生动的法制教育,德阳电视台进行报道宣传,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创新工作方法,保障妇儿权利
(一)扎实开展“警校共育”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校外法制辅导员的作用,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在“四五”、“五五”普法期间,市法建办、我局法宣处和教育局积极配合,对我市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采取脱产进修、短期培训、经验交流、观摩教学、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进行有计划、有针对性的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法律素质,使其在依法治校和维护在校学生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局还充分发挥离退休老同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多次到学校开展法制讲座,指导中小学校办好学生、家长法制培训,将学校法制教育延伸到家庭,动员家长共同参与搞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增强了师生和家长的法律意识。
(二)利用整体联动整治校园周边环境。为确保学校及周边有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进一步做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我局和公安、文化、工商、教育、卫生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先后进行了多次大规模的统一集中行动,配合学校搞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我局还派出律师、法律工作者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举办法制讲座、法律咨询,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引导青少年开展各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利用各种活动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和承担援助义务的人员积级组织和开展法制进乡镇、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利用上街摆摊设点、法制宣传日等一切时机,大力宣传《妇女儿童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十年来共开展学生法制专题讲座280场,受教育中小学生达32万余人,为12500余名妇女儿童解答法律咨询,发送宣传资料8万余份,通过宣传,唤起全社会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视,增强和提高妇女儿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水平,依法维权成为一种良好风尚,营造了人人关心妇女儿童的社会氛围。
五、深入调查研究,成绩卓有成效
十年来,经过深入调研,我们探索、总结出一套开展“两纲”工作的重要方法:一是围绕解决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问题,积极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婚姻法》等与妇女、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二是围绕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结合青少年的心理和生理特点,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在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三是围绕解决重点青少年群体违法犯罪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把流动人口子女、闲散青少年、特困家庭子女纳入教育、管理和服务范围。十年来,我们大力宣传《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十年来共开展学生法制专题讲座6000余场,为17000余名妇女儿童解答法律咨询,发送宣传资料30万余份,通过宣传,唤起全社会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视,增强和提高妇女儿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水平。十年来全市共办理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3039件,案件类型主要有七类:工伤、劳动纠纷、工资福利、婚姻、赡养、抚养、以及女性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妇女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的案件、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和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案共计860件,办理妇女犯罪刑事援助案185件,儿童抚养纠纷案529件,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援助案1028件,其他如交通事故,拆迁纠纷、婚姻纠纷等类型案件436件。
六、存在问题及建议
“两纲”实施十年来,“两纲”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目前法律宣传、援助经费缺口较大,政府尚未设立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的专项基金,不能完全满足广大妇女儿童不断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
为解决存在的问题,建议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重视和支持法律宣传及援助工作,加大政策扶持和财政投入力度,使法律援助经费随我市经济发展而同步增长,尽快建立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的专项基金,进一步完善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机构网络,规范管理,健全制度,强化监督,保障“两纲”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使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