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红小学章程、报批表

时间:2024.3.31

附件2

滨海县中小学(幼儿园)章程建设审批表

学校名称(盖章):_滨海县正红镇正红小学_    填报时间:20##年11月10日

备注:此表填好后,请与学校章程送审稿一同于11月10日前报送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法制办)

滨海县正红镇正红小学学校管理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内部规范化管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校事业的发展,依据《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法定名称为:滨海县正红镇正红小学

学校注册地址: 滨海县正红镇仁前村

第三条  学校的性质是: 县教育局直属公办全日制完全小学,学制为小学六年。

第四条  办学思想: 坚持以人的健康发展为核心,以邓小平“三个面向”为指针(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使全体学生通过在校六年的学习和生活,得到和谐、主动、全面、健康的发展,从而身心健康,品德良好,基础扎实,具备责任感,创新意识,实践能力,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和善于与人合作的能力,为将来成为自己生命的主人,社会合格的公民奠定基础。

第五条  管理目标:素质全面提高,管理科学规范,环境整洁优美,风气积极向上,活动丰富多彩,质量争创一流。

第六条  培养目标:

热爱祖国,励志勤学,文明守纪,勤劳节俭,

安全卫生,身体健康,团结向上,全面发展。

第七条   校规:诚信做人 认真做事

第八条   校训: 诚信 和谐 严谨 开拓

第九条   校风: 团结 奋发 从严求实

第十条   教风: 敬业 爱生 开拓 创新

第十一条 学风: 勤学 善思 乐学 进取

第十二条 办学特色:

1.学科教育:培养习惯,重实效。

2.学法指导:教会方法,重技巧。

3.特色教育:“中华文化经典诵读”、“红色文化”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十三条  学校按编制设置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教导副主任、少先大队辅导员。

第十四条  校长工作原则:

1.校长应充分尊重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对有不同意见者,应正确处理看待,不得阻挠,不打击报复。

2.不搞特权,廉洁奉公,不得以权谋私。

3.努力加强政治思想及业务、文化知识的学习,深入教学第一线,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第十五条  学校实行教职工聘任制,实行校内绩效工资制。教导处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教务行政三方面的工作。少先大队要努力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学校坚持以德育为首,教学为中心,保证正常教学秩序,积极进行新课程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六条  教导主任工作内容:

1.认真实施《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等政策法规,在学生中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抓住德育契机,利用德育基地、图书、歌曲、影视、板报、宣传栏等对学生进行教育,严格执行每周一升国旗制度。

2.贯彻落实《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建立健全德育工作制度,促进良好校风的形成。

3.建立健全德育工作指挥系统,加强德育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班主任队伍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对教师进行培训,提高其教书育人的工作能力。

4.加强思想品德课管理,保证班队会质量, 班队会内容要有时代性、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定期召开班主任例会,对班级德育工作进行科学公正的评价。

5.培养好少先队辅导员,搞好少先队工作。发挥少先队的德育功能,定期召开少代会,抓好阵地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培养少先队员的竞争能力和创新意识。

6.抓好学生的一日常生活管理,使学生的习惯养成教育扎实、深入、持久。

7.加强校园环境建设,抓好卫生养成管理,创设优美、整洁、有序的校园环境,精心设计校园文化,创设优良文化氛围,陶冶学生情操,净化学生心灵,充分利用橱窗、板报、宣传栏、广播等搞好宣传工作。

8.定期对学生进行法制、安全教育,严禁发生违法犯罪现象,防止各类意外事故发生。

9.负责学校课外、校外教育,制定课外、校外教育计划,组织安排、检查、评比兴趣小组活动情况。

10.认真执行体育卫生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制度,建好学生健康卡,定期组织师生体检,定期组织召开学生运动会。

11.做好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优秀班集体,优秀中队的评选工作。

12.按照国家制定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和教材,科学地安排好各年级课程表,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得随意增减课时和调动课表。

13.负责学校各年级的编班、教师配备,负责活动质量的监督评估,制定相关制度。

14.认真执行上级教育部门下发的教学文件、意见等。建立健全教学工作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15.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开展好教研与教育科研活动,提高教研科研实效。

16.注意反馈教学工作信息,及时按期做好教学分析与业务讲座,学期末召开教学工作会议。加强对青年教师培养,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层次。

17.积极组织教师进行业务培训和岗位培训,制定教师培训计划,为教师接受继续教育创造条件,组织教师开展基本功训练和竞赛活动。

18.加强教学档案管理,建好教师业务档案。

19.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做学生的考勤、奖惩、综合素质评价。

20.做好招生、休复学、转学等学籍管理工作。

21.科学地安排时间,严格执行“减负”工作,认真制定作息时间表,周工作安排表,月行事表,课程表及校历。

22.做好教科书和教材的预订工作。

23.负责教学质量监控,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所学的科目进行质量抽测。定期对教师备课及学生作业批改等进行抽查。

第十七条 总务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校舍、经费、财产、设备的供应,保管、维修等工作,为教育教学提供保障和服务。

第十八条 学校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学期末写好全面工作总结,上交主管部门,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第三章  入学与学籍管理

第十九条 在学校所辖村,招收年满6周岁儿童免试入学,实行秋季始业。不属本校区内的转学生、借读生按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第二十条 教学采取单式班级授课制,每班各设班主任,教学班级学生数以25—45人为标准,最多不超过50人,学校每月进行一次学籍核对工作。

第二十一条 学校新生按男女、单亲家庭子女、新生身体状况、少数民族、借读生、家长的文化程度、职业等情况进行平行分班、达到各班生源均衡。

第二十二条 学生因病休学、或其它原因转学、调班,必须由家长申请,学校、教育局批准方可。

第二十三条  依法保证学生的义务教育,加强教师的师德建设,关心爱护每一名学生。积极防止学生辍学,发现学生辍学,班主任应立即报告学校,并协同学校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做好学生复学工作。

第二十四条  学年末学科考试不合格者,准许其补考。

第二十五条  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大力表彰,对犯有错误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学校按有关规定不开除学生。

第二十六条  在校学习期满,毕业考试合格者,发给小学毕业证书。

第二十七条  学校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学籍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班主任要加强对本班学生的管理,落实“控辍”安全等包保责任制,认真做好学生的出勤记录,并做到出勤一天一汇报制。

第四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八条 学校按照国家颁布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进行教育教学工作,充分发挥学科课和活动课的整体功能,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美的教育,为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提高整体素质奠定基础。

第二十九条 学校组织全体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运用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工作,积极推广教科研成果经验,表彰和奖励在教育教学研究方面做出成绩的教师。

第三十条 积极组织教师学习新课程理论和业务知识,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的改革,更新教育理念,改进教学方法,采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建立教育开放日制度,为教师提供互相学习的机会。

第三十一条  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学校德育工作的新经验,新做法。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德育纲要》等方面的政策法规,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的五爱教育,加强德育队伍建设,增强全员育人意识,优化育人环境,发挥教职工的育人作用,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定期召开德育经验交流会。

第三十二条  班主任要同任课教师、学生家长密切联系,了解掌握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及学业等情况,学期末要根据学生行为表现真实具体地写出评语。评语要有个性,具有激励作用。

第三十三条  加强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未成年思想道德教育,对学生进行劳动教育、法制教育、纪律教育、政治思想教育,崇尚科学教育及传统美德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良好的思想品德。

第三十四条  注重基础,鼓励创新,讲究学法,不断增强学生的主体意识,着力培养学生探究合作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注意发现和培养有特长的学生,使学生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动手,学会合作,学会健体。

第三十五条  学校按照省颁布的“五严”规定,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任何班级和教师不得利用课余、节假日、寒暑假时间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学生按时到校和放学,学生在校时间不得超过规定要求。按要求留作业,切实减轻学生的负担,保证学生休息时间。

第三十六条  按照盐城市《中小学课堂教学常规》等有关规定,加强常规教学管理,认真组织教学质量评估活动,认真抓好备课、上课、批改、课外辅导、考试等各个教学环节,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教学功能,提高教学质量。

第三十七条  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建立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评估教育质量的标准,考试成绩实行等级制评价,数学、语文学科实行单元测试制度,不得以考试成绩排列班级学生的名次作为衡量教学质量、评定教师教学工作的唯一标准,不断加强教学工作过程管理,制定科学评价体系。

第三十八条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体育工作的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认真上好体育课、课间操、眼保健操,开展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和小型多样的体育竞赛活动。

第三十九条  学校抓好美育工作,上好音乐课、美术课,其他学科从本学科特点出发,发挥美育功能,利用课外、校外兴趣小组、结合学生日常生活实际,对学生进行美育教育,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

第四十条  坚持领导听课、评课制度,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5节,其他领导不少于30节,教师不少于20节,领导要深入教学第一线,指导教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坚持领导兼课制度,发挥领导在教学中的引领带头作用。

第四十一条  学校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订购教材,不得向学生推销规定以外的资料,坚决杜绝乱补习、乱订资料的违规现象。

第五章  卫生保健及安全

第四十二条  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学校卫生工作的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工作制度。负责学校健康教育,建立学生健康卡片。

第四十三条  学校的环境、校舍、图书、设备等都要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活动安排要符合学生生理、心理特点。

第四十四条  不断改善学校环境卫生和教学卫生条件,定期对学生进行卫生常识讲座。采取多种形式向学生进行卫生知识宣传,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

第四十五条  坚持做好两操(广播体操、眼保健操、),保证学生的户外活动。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的室外活动时间。

第四十六条  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成立安全领导小组,设立安保员一名,制定治安、消防、交通、卫生、水电、集体活动等安全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制。定好学期的安全工作计划,定期对学生进行各种安全教育。校长全面负责安全工作。按上级要求安排护校人员,做好护校工作。

第四十七条  学校的校舍设备、器材、场地要进行定期检查,要符合卫生和安全的要求,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第四十八条  对师生进行安全知识和教育,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加强管理,明确安全责任制,进行自救自护、安全逃生演练等,培养师生的安全自救能力。

第六章  学校、家庭与社会

第四十九条  学校与辖区的派出所建立警校共建单位。和镇关心下一代协会建立联系网。成立家长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协调社会各界力量支持学校工作,优化育人环境。

第五十条  开展好家教工作,促进家教水平的提高。

1.定期召开家长会议,使其了解学校的发展及工作情况,帮助学校解决办学中遇到的困难。

2.每学期召开两次家长会。每月设一次家长接待日。每学期班主任家访不少于班级一半以上人数。通过家长会,家长接待日,电话家访联系卡等形式同家长建立经常性联系,及时沟通信息。班主任及科任教师向家长汇报学生在校的表现,家长反映孩子在家的各方面表现。互相交流经验,学习教育方法,统一认识,达成共识,提高家教水平。

3.成立家长学校。举办家长学校讲座,针对不同问题召开家长会,有针对性地进行家教辅导。帮助家长了解孩子,掌握教育方法,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第七章  教师与学生

第五十一条  学校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五十二条  学校保护教师的一切合法权益,逐步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保障教师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

第五十三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制度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支持鼓励教师参加进修或其它方式的培训,支持鼓励从事教育科学研究、学术交流。

第五十四条  学校每年对教师的政治思想、师德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综合评价,并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给予评定,考核结果作为受聘任教、实施绩效奖励工资的依据。

第五十五条  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业绩突出者,管理工作突出人才,教科研有成果,辅导学生参加各种竞赛成绩优异者,见义勇为同违法行为做斗争者,为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成效显著者,为学校争得荣誉、赢得声誉者,学校给予上报表彰奖励。

第五十六条  对违反《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校《章程》的教职工,上报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第五十七条  凡是有关规定被本校招收或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我校学籍。学校建立健全学籍管理制度,建立学生档案。

第五十八条  学生享有《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受教育的权利,履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接受教育的义务和权力。

第五十九条  学校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学生发展个性特长。

第六十条  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对全面发展的学生,学科竞赛成绩优异者,思想品德高尚、热爱集体、爱护公物的典型人事,为学校争得荣誉赢得声誉的学生,学校给予奖励与表扬。每学期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

第六十一条  对违反《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生,给予批评教育。

第八章  后勤管理

第六十二条  坚持后勤工作为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的原则,实行承诺制,坚持教育性原则和讲求效率的原则。

第六十三条  学校经费来源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学校依法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经费安排意见,申请经费支持。

学校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向学生收取费用。

学校可依法向社会募集办学资金并接收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学校的捐赠。

第六十四条  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办学,合理地节约使用资金。搞好经费的预算,坚持统筹计划、保证重点、照顾一般、严格把关的原则,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第六十五条  后勤部门要做好全校的消防安全治保工作,消除危房、防止火灾、失窃和破坏事故的发生。

第六十六条  学校依法保护学校的校舍、场地和设备,对侵占校舍、场地的行为,依法向侵占行为者的上级主管部门反映,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十七条  学校按有关规定对贫困学生给予一定的补助。

第六十八条  每年的经费预算和决算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九条  学校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第七十条  本章程经全体教职工会议通过,报镇中心小学、县教育局核准后,开始施行。

                                              滨海县正红镇正红小学

20##年11月11日


第二篇:办学章程



办学章程

    为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素质,依据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校名称和地址
第一条  学校名称:成都市第四十六中学(成都市民族高级中学)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大观堰2号
第二章  学校性质、宗旨、招生范围
第二条  学校性质:本校是国有独资学校,隶属于国家授权的四川省成都市教育
                  委员会
第三条  学校宗旨:本校是普通高完中,按照党的教育方针“使受教育者在德育、
                  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
                  文化的劳动者。
第四条  本校招生范围:本校高中面向全省少数民族地区招生,初中面向成都沙
                      河堡地区招生。
第三章  学校目标任务
第五条  学校培养目标:为高一级学校输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新生,为社会
                      输送有社会主义觉悟有文化的劳动者。
        学校工作目标:作为民族中学,要建成全国有名气,全省第一流的民族
                      中学,作为46中,要办成市民信得过的初级中学。
        学校管理目标:严格执行教育法规,以法治教,以法治校具体指办成四
                      川省重点中学、四川省校风示范校、四川省民族团结进
                      步先进单位、成都市重点中学,成都市校风示范校。
        学校的主要任务:按照党和国家制定的教育方针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
                       定的任务,完成学校教育、教学、体卫、心理、美育、
                      生产劳动及各项工作。
第四章  学校资金与来源
第六条  学校注册资金      元
第七条  学校收入来源:上级拨款153万元/年,事业收入148万元/年,附属单
                      位上缴8万元/年,其他收入20万元/年。
第五章  学校机构及产生办法
第八条  学校党政联席会是学校最高决策机构。
第九条  学校设校长办公会,成员为4人。校长1人,副校长3人。行使下列职
        权:
    1、决定学校教育教学和经营管理方针、目标,计划及学校发展战略。
    2、审议和批准学校年度预算、决算报告,资产负债表及财务分析。
    3、决定学校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4、决定学校的基本管理制度。
    5、负责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6、制定学校章程。
    7、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制定学校教育教学和经营管理方针、目标、计划以及学校发展战略。
    2、主持制定学校年度预算、决算报告,合理安排与使用学校经费和各种资
        源。
    3、依据教育法确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实际情况,决定学校教育教学中的一
        切重大问题,领导和指挥学校各项工作。
    4、制定学校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5、拟订学校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学校的具体规章。
    6、任免学校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7、主持对教职员工进行考核,评价及聘任。
    8、主持制定学校教职员工的继续教育方案,全面组织实施。
    9、维护学校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  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
          督。
第十二条  设立由校长主持的校务委员会,将其作为议事机构。
第六章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财产管理
第十三条  学校中的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学校不得随意转让、拍卖,任何单
          位、组织、个人不得无偿占用,应确保国有资产不受损失。
第十四条  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财政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教育部《中
          小学校财务制度》,严格执行《会计法》,并以此建立本校的财务,会
          计制度,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及分析,接受上
          级主管部门的审查,并于每年寒假前夕向教代会报告。
第十五条  学校固定资产的租赁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按市场价收取租赁费计入
          经营收入。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以及大型,精密、贵重设备和仪器
          的报废与转让要经有关部门鉴定,报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六条  学校所有财产的使用和管理必须责任到人,建立奖惩制度。
第十七条  学校每学期来末要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对清查
          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第十八条  学校转让无形资产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  学校要不断扩大育人环境,在客观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努力搞好绿
         化、美化、香化工作
第七章  学校章程修订
第二十条  学校根据需要或涉及学校登记事项变更可以修改章程。修改章程应由
          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修改后的学校章程应送原登记机关备案。
第八章  学校的拟转撤并
第二十一条  学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可以拟转撤并。
    1、因隶属关系改变,或建制拟转的学校。
    2、因布局不合理,需要进行合并的学校。
    3、因违背法纪,依法责令撤销的学校。
第二十二条  学校拟转撤并应按有关法规规定成立清算组,并依据《中小学财务
            制度》第十章的要求对学校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度
            作清算报告,报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学校登记机关,申请办
            理转撤并的核准事宜。
第九章  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第二十三条  学校教学工作
一、制定教学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学生素质,按教育规律办事,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益,超额完成市教委所下达的毕业、升学指标。
二、建立管理网络系统

     

三、建立管理制度
   (一)教学行政管理制度
    1、分管教学管理制度

    2、教务主任职责
    3、教研组长职责
    4、备课组长职责
    5、科任教师职责
    6、学籍管理员职责
    7、教务员职责
    8、电教员职责
    9、图书资料管理人员职责(内勤)
    10、图书资料管理人员职责(外勤)
    11、油印室工作人员职责
    12、体育保管人员职责
    13、微机管理人员职责
    14、实验室管理人员职责
  (二)教学管理制度
    1、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2、教案的基本要求
    3、教学反馈制度
    4、青年教师帮带制度
    5、听课制度
    6、教学评估制度

第二十四条  学校心理教育工作
一、心理教育目标:
    以人为本,促进学生心理素质发展
二、心理教育形式:
  1、外聘心理专家到校讲授
  2、本校心理教师分班给学生讲授
  3、心理咨询员对个别学生交流
  4、对学生进行心理问卷测试
三、心理教育网络系统
                  
                        






第二十五条       

学校美育工作
一、美育工作目标:
    以美育人,提高学生情操,开发学生智力
二、美育工作形式
  1、通过音乐课、美术课培养学生爱美、审美的情操
  2、利用二课时间组织音乐、美术兴趣班
  3、通过校“艺术节”展示学生的才能,提高学生的爱美情趣
三、美育工作系统










第二十六条  学校生产劳动教育
一、劳动教育目标:
    所学课本知识与社会实践相结合
二、劳动教育形式:
  1、劳动实践课
  2、第二课堂的无线电,化学实验、生物栽培兴趣小组
第二十七条  学校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
一、目标:通过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提高全校教师的教育、教学技
          能,提高学校的教学效益和教学质量。
二、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工作系统图













三、学校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制度
  1、教科室主任职责
  2、多媒体教学中心人员职责
  3、骨干教师职责
  4、后备学校带头人职责
  5、备课小组长职责
  6、心理学研究中心人员职责
第二十八条  学校思想道德教育以中学育大纲为指南,从中学生的
            实际出发,重视基本道德、基本观点、基础文明行为
            的教育和养成,重视个性心理品质和能力的培养,坚
            持实践的观点,引导学生做到知行统一。制定出切实
            可行的德育管理制度。建立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德
            育工作队伍。
    学校德育工作体系





















附教育管理制度:
1、政教主任职责
2、年级组长工作职责
3、班主任工作职责
4、住校生管理员职责
5、住校生管理制度
6、学生文明行为规范

7、学生德育行为考核标准与方法
8、“十佳”优秀学生的标准及评选办法
9、学生违反校纪和文明行为规范的处理办法
10、住校生行为规范
第二十九条  学校体育卫生工作
    体育卫生工作,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管好学校的体育卫生工作,是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一个重要方面。
    体育卫生工作的主要目的是:使学生养成自觉锻炼身体的习惯,讲究卫生,促进身体的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发展,增强体质;培养勇敢顽强、团结友爱、遵守纪律的道德品质。
    体育卫生工作的管理应遵循的原则是:三育并重的原则;体卫结合的原则;明确主辅的原则;讲究科学的原则。


    体育卫生工作管理系统:

 


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按照国务院颁的《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执行。
  附:管理制度:
    1、体卫处工作职责
    2、体育教师职责
    4、校医职责

第十章  学校及家长的权益和义务
第三十条  学生享有下列合法权利
    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
        料。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或助学金。
    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的权利和在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
        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
        受教育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一条  学校学生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
    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4、遵守其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第三十二条  学生家长的权利主要有:
    1、了解国家关于教育的方针政策和当地政府教委关于教育的规定。
    2、参加学校组织的家长会,了解学校有关教育教学的规章制度,学校的收
        费情况及学生在校的表现情况。
第三十三条  学生家长应履行的义务是:
    1、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送子女及其他被监护人入学,保障他们受教育的权
        利。
    2、为未成年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提供必要的生活、学习条件。
    3、对未成年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进行思想品德、社会生活、生理卫生等方
        面的指导和教育,对他们进行督促和检查。

     年级组长工作职责

    为强化学生管理,加强年级建设。贯彻执行《中学德育大纲》,我校实行年级组长制,特制定岗位职责如下:
    1、根据学校总体工作计划和政教处安排,结合本年级特点和具体实际,制
        订出每学年年级工作计划,并负责指导年级内班主任制度,各班工作计
        划。

    2、在分管校长和政教主任领导下,统筹本年级的班主任及学生管理工作。
        对学校的规划,学年、学期的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教育教学的具体要
        求,教育教学活动的安排要主动关心了解,做到心中有数,并指导班主
        任作好相应的阶段性计划和工作安排。
    3、深入班级了解各班教育教学情况,按期向分管校长和政教主任汇报学期
        和学年工作情况,并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学生工作的建议、意见。
    4、与年级班主任和年级教师积极配合学校,搞好各种形式的学生教育教学
        活动。协助政教处处理好班级间的偶发事件。协助团委、学生会搞好学
        生干部的选择、培养、推荐工作,发挥好学生干部的作用。
    5、注重年级内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行为习惯养成教育,负责督促和落实
        每学期学生身体思想品德的评定工作。
    6、负责组织召开本年级班主任和年级教师的德育工作经验交流会。
    7、负责召开年级班科联系会,分析研究本年级学生的思想状况和学习情况,
        重视学生对教育教学工作的信息反馈。帮助协调、沟通班主任之间、班
        科之间、师生之间以及班级之间、学科之间的关系。
    8、负责组织召开年级家长座谈会,做到有计划有安排。
    9、积极配合教务处开展好第二课堂活动,协助教务处对全年级的差生补课
        和分别辅导进行统筹管理。

     班主任工作职责

    1、向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和道德教育,保护学生身心健康,教育学生热爱社
        会主义祖国,逐步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
        斗的志向,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心理品质,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
        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2、教育学生努力完成学习任务。会同各科教师教育,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
        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成绩。
    3、教育指导学生参加学校规定的各种劳动,协助学校贯彻实施《体育卫生
        工作条例》,教育学生坚持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生活习惯
        和卫生习惯。
    4、关心学生课外生活。指导学生参加各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科技、文娱和
        社会活动。鼓励师生发展正当的兴趣和特长。
    5、进行班级的日常管理。建立班级常规,指导班委会和本班的团、队工作,
        培养学生干部,提高学生的自理能力,把班级建设成为奋发向上,团结
        友爱的集体。
    6、负责联系和组织科任教师商计本班的教育工作,互通情况、协调各种活
        动和课业负担。
    7、联系本班学生深长,定期召开家长座谈会,有计划地进行普访与重点家
        访。

住校生管理员制度

    1、向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教育学生怎样做人,培养学生独立生活的能
        力。
    2、督促学生按时就寝,参加早操锻炼。
    3、对住校生的就寝进行考勤,对不具备请假手续而又未归寝的学生及时报
        告政教处。督促住校生按时熄灯就寝,熄灯后不再说话,确保学生有充
        足的睡眠。
    4、坚持每天检查住校生寝室清洁卫生,督促住校生勤洗衣服、被褥,保持
        个人清洁卫生。
    5、严格要求住校生,不准在寝室会客及留宿外人,自己的东西必须严加保
        管,以免遗失。
    6、搞好住校生纪律、内务、清洁等常规考核以及文明寝室的评比工作。

    体育教师职责

    1、上好体育课,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2、组织早操、课间操、课外体育活动,积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搞好运动队的训练和体育竞赛活动。
    3、对学生要热情、耐心,严格要求,全面关心学生的成长;在思想作风、
        道德品质和体育锻炼方面,应成为学生的表率。
    4、要协同校医定期检查学生的身体,积累资料,分析学生的体质和身体基
        本活动能力。协助总务部门做好体育器材的选购、维修和保管工作。

    校医职责

    1、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防病、治病工作。
    2、开展卫生宣传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3、定期组织师生检查身体,建立健康卡片。
    4、对教学、生活、体育、劳动、学校环境进行卫生监督和检查。
    5、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

    体卫处工作职责

    管好校体育卫生工作,加强对体育教研组、医务室的领导,切实开展好学校体卫工作。
    1、领导好体育教研组,完成好有关体育任务,并完成《中学生体育合格标
        准》的施行。
    2、领导好医务室,完成好学校卫生保健工作,并开好《中学生保健课》
    3、与政教、教务、总务等处配合,培养学生文明卫生习惯,搞好学校运动
        场的建设。
    4、加强对体育教研组、医务室工作的考察、考核。
    5、加强对学校体育队的领导(田径、射击、体操)负责对教练员的管理。
    6、配合宿舍管理员搞好寝室清洁卫生,做好监督管理。
    7、完成好学年度体育工作要点

第十一章学校的管理程序
第三十六条  学校管理程序
    1、校长作为法人代表,对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学校教代会负责。学
        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2、副校长作为校长助手,对校长负责,对分管工作负责。
    3、办公室、教务处、教科室政教处、总务处的主任向分管校长所承担部门
        职能工作负责。
    4、学校党支部对上级党组织负责,对学校重要工作决策,对重要人选安排,
        对大额资金使用负责监督并对党员大会负责。
    5、学校教代会向学校工会和全体教职工负责,对学校行政工作监督负责。
    6、团委书记向学校党支部负责,对学校团的工作负责。
    7、学校实行校部——处室——班组系列管理。可以越级检查,不越级指挥;
        可以越级汇报,不越级请示(紧急情况除外),保证学校正常工作秩序。
     不允许对本身不负责任的事擅做决定,应交由此事负责者去办,最明确的
 方法是连个人意见也不表示。
第十二章  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七条  管理原则

1、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坚持既教书又育人,全面进行素质教育的办学宗旨。

2、实行校长负责制

3、校长行使管理职权时,体现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支部教代会监督下,实 行重大问题按议事规则办理

4、学校管理工作的核心是“三年目标管理”。全校以教学为中心,全面安排各项工作,协调运转,提高素质教育的质量。

5、学校管理工作以全体教职工为依托,提高“校荣我荣,校耻我耻”的和谐、团结工作原则

6、对全校教学、教育工作实施全面质量管理体制下的教职工岗位责任制,力求做到科学化、规范化

7、学校管理工作以学生为中心,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由单纯应试教育向全面素质教育转轨,校风、学风的更大转变,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8、学校做到“校以育人为本,师以敬业为荣,生以勤学为先”的好风貌

第三十八条  管理体系及网络机构

一、    管理体系

1、    实行校长负责的分级管理体制

2、    校长是学校工作的最高决策人。重大问题由校长提出,经党政联席会讨论论证后报教代会批准,然后实施

3、    每周五为校长办公会时间,间周二为行政会时间

4、    教代会每期开两次会,期初听取校长、副校长工作计划,期末听取校长、副校长述职报告,遇重大问题时可不定期开会,对学校重大问题进行审议、监督。

5、    学校管理工作机构设德育工作,教务工作,校务工作,后勤工作四个部门

6、    德育工作在党支部领导下由政教处、团委、学生会、家长委员会等部门组成。设组长一名,由分管德育工作的副校长担任;成员由政教主任、副主任、年级组长、舍管办主任、医务室负责人、团委书记、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家长委员会委员组成

7、    教务工作在校长领导下,由教务处、教科室等部门组成。组长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成员有:教务处主任、教科室主任、教研组长、图书馆负责人

8、    校务工作:由学校办公室等部门组成,在校长直接领导下,负责校务日常管理,协调工作,管辖学校保卫科

9、    后勤工作:由分管后勤的副校长任组长、总务主任为成员组成

10、    校长直接领导各工作小组,具体事务由各部门执行

二、学校与家庭、社会教育网络
















第三十九条  行政管理制度
(一)  校长办公会议制度

    一、校长办公会是学校最高行政会议。主要任务是制定学校发展规划,
        工作计划和总结;研究、决定学校的重大问题

二、会议由校长主持,支部书记(或副书记或支委),全体副校长,校长助理参加,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或与会人员中作记录)

三、校长办公会每周五第二节开始,列入校长工作日程表,必要时可临时分开或召开扩大会

四、与会人员做好出席会议的准备工作,议题及解决方案供与会人员讨论、研究

五、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讲究效率。决定的事由分管校级干部负责组织实施,结果在下次会议上作出通报

六、与会者必须服从并执行决定,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不得泄露讨论情况。严格执行《保密守则》

七、校长因病、因公暂离校时,应委托一名副校长主持办公会,在此期间做出的决定,在校长到职后给予报告

八、应做好记录,建档备案

(二)行政工作会议制度

    一、学校行政工作会的主要任务是校长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校长办公
        会的决定,布置阶段性和日常性的工作任务,研究完成任务的方法
        与要求,检查、总结完成的情况。使学校各项工作稳步有序地按
       “三年目标”的要求前进

二、学校行政会由校长主持召开,也可由校长委托一名副校长主持召开

三、学校行政工作会的出席对象为校级,中层干部(包括校工会主席、副主席、校团委书记)

   四、学校行政工作会一般每月举行一次,具体时间排入学校日程表。
       必要时可临时召开或变动日程

   五、全体应到会人员必须按时出席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因病、因事
       不能出席者应到办公室履行请假手续

   六、与会人员必须根据通知的会议的主要内容在会前作好准备工作

   七、校长布置工作应明确、具体、要符合部门实际。部门应积极接受
       任务,按要求和时限保质保量完成

八、 办公室应作好会议记录(对未能出席会议的同志负责做好传达、转达工作),并负责督办、查办

(三)  教职工升旗仪式、参加周二例会制度和集体活动
    一、全校教职工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周二学习和班科联系会。
    二、全校教职工必须参加每周一的升旗仪式,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全
        校性集体活动,并服从指挥,严肃认真

    三、无故不参加升旗,周二例会和集体活动者,按旷工处理
    四、上述活动原则不得请假。若因故实在不能参加者要事先向办公室
        请假,然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办公室负责考勤并执行有关规定
(四)  安全责任制
    一、校保卫科责任制
     1、贯彻上级有关精神,研究学校治安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办公
         室主任或校长汇报、请示

     2、保卫人员要经常检查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凡是节假日前都需
         协助派出所或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定时检查防火设备

     3、保卫人员负责对全校的“三防”设施的增添使用情况提出意见,
         督促有关人员及时修理,更换和配置。对“三防”检查出的漏
         洞及时督促解决,协助有关部门完善与加强

     4、保卫人员负责做好节假日的值班或重大性临时值班工作

     5、做好全校性的意外事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现情况,保护现场,
         并及时与公安部门或有关部门联系,配合破案及处理有关事件

    二、各处室完全责任制
     1、各处室内的任何贵重物品、现金不得在抽屉内“过夜”,如
         违反规定造成后果,均由本人承担责任

     2、各处室及宿舍严禁私自使用电炉及热效率低的100W以上的用
        电器, 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制度处理,若造成事故要追究当
        事人、责任人的责任,给予经济、行政直至法律处罚

     3、各处室下班时均应关好门窗、关灯、关水,养成室内无人随手
         关门的习惯,若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制度严惩。如违反规定,
          造成后果,均由责任人、当事人承担经济责任

    三、实验室、电教室、音乐室、美术室、图书馆(资料室)安全责任制
     1、各实验员对当天用过的有关仪器、设备及药品要及时收回存放
         好。下班要检查门、窗、水、电开关

     2、危险物品、药品存放、使用应按有关制度作好登记,点(称)
         清好数量,用后及时收回,存放好
     3、锁好、关好各室、馆门窗,并注意关好水、电。上班期间注意
         随手关门。注意防火、防毒、防污染、防潮、防霉变。
    四、财务安全责任制
     1、大额现金必须及时交入银行。保险柜中过夜的现金不得超过银
         行的核定数;零星钱,重要票证不得在抽屉中过夜,必须放入
         保险柜内,帐目必须存入柜内
     2、财务室离人要随时锁门,保险柜钥匙必须随身携带,不得放在
         抽屉或其他地方

     3、财会人员因工作不负责,违反现金管理及其他财务制度,造成
         责任事故,要按有关财务制度和纪律酌情处理,严重的直至追
         究刑事责任

五、贵重物品保管责任制
     1、办公室的公章,严格按照使用规定作用,对重要的盖章需先请
         示再实施并作好登记工作,用后必须妥善保管,下班后放入保
         险柜内,违反规定按制度给予处罚
     2、机要室离人要随时锁门,注意防火、防潮、防虫、防霉变,外
         人不得随便进入,更不能随意翻动里边存放的档案、资料,机
         要室的钥匙必须随身携带
     3、电视机、录像机、收录机、照相机、摄像机、投影仪、计算机
        (器)等贵物品由电教管理室负责管理和进行必要的维护,如因
         保管不善引起财务失窃、损坏,保管员要负全部责任
     4、各组、室、班级领用的贵重物品,需按照审批手续,使用期间
         由使用部门或使用人负全部责任
   六、传达室安全责任制
    1、学生进校、放学时开大门(后校门杜绝学生出入),平时人员进
        出进门。外来人员一律填会客单。一切车辆须经传达室许可才能
        进出校门
    2、任何人携带公物出校,须持学校有关方面的出门证,经传达室查
        验许可后方能放行
    3、不准间杂人员在校门逗留,不准小贩,废品回收人员随意出入校
        门

  七、食堂、锅炉房安全责任制
    1、按锅炉操作规程操作
    2、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注意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办理必需
        的《许可证》、《健康证》等
    3、做好用膳工具的清洁卫生 ,严禁出售变质、霉变、过期食品,
        调味品必须在国营大商场里购买
    4、每天要有专人检查炉火,关好门窗、不准保管员以外的人员进入
        保管室
    5、注意防毒、防劣质调味品,食品进入食堂
第四十条  各岗位职责(见附件)
    1、党支部工作条例

2、教代会议事规则

3、行政领导组工作职责

4、校长职责

5、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职责

6、分管德育工作副校长职责

7、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职责

8、教务处职责范围(含主任职责)

9、政教处职责范围(含主任、副主任职责)

10、后勤处职责范围(含主任职责)

11、    校办厂厂长职责

12、    教科室职责范围(含主任职责)

13、    办公室职责范围(含主任职责)

第四十一条  岗位聘任制试行办法(讨论稿)
    见附件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一式七份,报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各一份;报省市
       民委有关部门备案一份,学校登记机关备案一份,学校存档二份。

更多相关推荐:
小学学校章程

学校章程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推进以法治校加强学校的民主法制建设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校...

小学校章程

王卞中心小学章程试行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的名称王卞中心小学第三条学校地址鹤山乡王卞东村第四条办学的形式全日制六年制小学第五条学校的举办者鹤山乡王卞四村第六...

中小学学校章程样本及参考样本

中小学学校章程样本及参考样本(学校名称)章程(本章程于x年x月x日经第届第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参考样张)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依据]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的需要,深化教育改革,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推…

小学学校章程

小学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逐步实现教育现代化为了依法治校以德立校质量兴校科研强校特色荣校创建具有环境优美设备先进管理科学质量一流政府放心社会满意家长信任师生热爱的品牌学...

中小学学校章程样本及参考样本

中小学学校章程样本及参考样本学校名称章程本章程于x年x月x日经第届第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参考样张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依据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的需要深化教育改革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

小学学校章程范本

小学章程范本序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化学校制度,争创一流管理、一流师资、一流质量的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全面推进依…

小学学校章程

小学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逐步实现教育现代化为了依法治校以德立校质量兴校科研强校特色荣校创建具有环境优美设备先进管理科学质量一流政府放心社会满意家长信任师生热爱的品牌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校章程管理办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校章程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校章程建设促进中小学校依法治校科学发展加快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根据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新疆维吾尔自治...

小学学校工作章程

XXX小学学校章程20xx年9月1日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20xx年11月21日经教育局批复准予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办学行为规范学校管理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

农村小学学校办学章程

平地校区办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遵循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积极贯彻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贯彻执行中小学生守则贯彻落实教育部颁发的小学管理规程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保证教育教学...

乡镇中小学校章程

澄迈县仁兴中心校美厚小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规范办学行为规范学校管理依法治校大力推行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依据中第二条学校名称和校址1学校校名澄迈县仁心小学2校址澄迈县...

定稿:中小学章程参考样本

沈阳市中小学章程参考样本一为指导和规范学校章程制定促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加快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根据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参考样本二本章程参考样本旨在为全市各类型公办中小学校制修订学校章程...

小学学校章程范本(36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