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的预算管理
我公司至20XX年年底尚未实行全面预算管理。由于没有全面预算管理,在日常生产管理中存在很多问题,如不合理的最低价中标、业主故意拖欠工程款以及招投标行为不规范等等。公司经营粗放,片面追求规模效益,管理水平还停留在一个比较低的层面上。管理机制相对落后、高产值低效益的特征十分明显、基础管理落后以及公司对生产经营缺乏约束激励机制等等。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建立全面预算管理体系是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升组织能力、加强财务监督和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
因此,建议从20XX年起,公司开始实行全面预算管理。
建议公司建立健全预算组织体系。预算组织体系应当包括预算决策机构、组织机构、编制执行机构以及预算监控机构。股东会为预算的审批机构,负责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预算方案;董事会为决策机构,下设预算管理领导小组,预算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公司年度预算方案;总经理为预算组织机构负责人,下设预算工作小组。
财务部门是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牵头部门,接受预算工作小组的直接领导,对预算工作小组负责;分公司、各项目部、各部门为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机构;财务部门为预算的监控机构。
具体如下:
1、预算所使用的方法
本公司年度预算的编制中收入及期间费用应采用增量预算法,成本费用类采用固定预算法。
对收入及期间费用采用增量预算法主要是基于以下假定:
(1)现有的业务活动是公司必需的;
(2)公司原有的各项开支都是合理的;
(3)增加费用预算是值得的。
对成本费用采用固定预算法是因为在预算期内,施工成本及费用支出编制是依据《XX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XX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计价(2002)综合解释》等相关政府工程造价方面的规定。
2、预算的流程
XX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预算流程图
预算的编制应当采取“上下结合、分级编制、横向协调、逐级汇总”的程序进行。其顺序如下:
(1)每会计年度7月份,由企业管理层根据企业战略及跨年度的战略行动计划,提出预算年度的战略目标和企业运作计划;
(2)每会计年度7-8月份,公司财务部门将指标分解并下发给各分公司、各项目部、各部门,各分公司、各项目部、各部门结合自身情况编制预算草案。(各职能部门及各分公司主要是费用的预算,预算编制人员可以根据上年度费用支出情况结合下年度业务情况编制费用预算草案;项目部是公司最基层的单位,同时也是公司经济效益的源头。因此,项目部的预算编制人员应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充分预计项目施工过程的成本费用,上报预算草案。)同时,财务部门应在企业战略目标的指导下编制资本支出预算即投资预算:
(3)每会计年度8-10月份,由预算工作小组进行初步协调和汇总,形成预算草案并报预算管理小组审议。预算管理小组审议后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返回各分公司、各项目部、各部门进行修改;
(4)每会计年度11-12月份,各分公司、各项目部、各部门对预算草案进行修改后重新上报,预算工作小组召集各分公司、各项目部、各部门负责人等协调各级预算,形成最终预算并报预算管理小组审批通过;
(5)对通过的预算方案以内部文件的形式下达到各分公司、各项目部、各部门执行。
结合本公司建筑施工企业的特点,主要应做好收入预算、成本预算和现金流量预算。
3、预算的执行与监控
预算一经批复下达,各分公司、各项目部、各部门必须认真组织实施,并将预算指标层层分解,从横向和纵向落实到内部各部门、各环节和各岗位,形成“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过程实时控制”的全方位预算责任执行体系。各单位应将预算作为预算期内组织、协调各项经营活动的基本依据,同时,将年度预算细分为季度预算,以分期预算控制确保年度预算目标的实现。
公司的预算管理应遵循“工作计划—预算编制—支付—反馈—工作计划”的管理循环。
工作计划,这是一切预算形成的基础,离开工作计划编制出来的预算不是真正的预算,是无法执行的预算。
预算编制,(详细见预算流程),预算编制过程中,财务部将按预算大纲中的协调计划进行预算编制协调工作,而各部门在预算编制过程中也可与财务部随时保持联络与沟通,以便财务部能够掌握充足的信息,随时进行必要的协助。
支付,各部门开支支付除按程序逐步审批外,还须经过各部门负责人在“支付申请单”的预算控制栏签字认可。各部门对有关开支予以记录并定期与财务部核对分析。
反馈,预算反馈包括对预算执行情况实行定期分析、报告与考核。财务部每季汇总编制《预算执行情况及成本分析季报》,分析预算及成本的执行情况,揭示发展趋势及重大异常现象,汇总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的重要信息及各单位的运作状况,报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审核批示。每年年终财务部根据预算年度成本执行状况编制《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表》和《预算年度成本与往年同期成本费用对比分析表》,对年度内预算管理工作进行考核,揭示成本控制工作的成绩与不足,并编制《年度预算控制回顾》报告,报财务部经理、总经理部审核批示。财务部每季将预算监控报告发送各分公司、项目部、职能部门,以便各单位掌握预算开支情况;了解各项目的具体执行情况,促使各项目按原计划日期及时完成并办理支付。
各预算部门和预算管理工作办公室分别从业务和财务角度对全面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及时、准确记录,为预算执行的信息反馈提供基础
公司制度规定,公司开支应当执行“没有预算不能支付”这一原则,同时通过预算系统的实时监控,保证公司业务按计划开展,促进公司目标的顺利实现。
4、预算的考核评估
建立严格的预算控制体系,实施有效的过程控制。各分公司、各项目部、各部门负责人是预算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激励机制是公司全面预算管理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内容。只有通过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考核、分析与评价,奖惩分明的激励,才能确保公司全面预算管理落到实处。因此建议:
1.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评制度。在公司原有的年终考核制度基础上,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分析与评价。参照行业标准指标值,制定适合公司的标准考核指标,对全面预算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考核,分析实际值与预算值的差异,并对差异进行分解细化,挖掘差异的根源,从而对预算执行情况作出评价,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方案。对预算的考评应按季度和年度进行。
2.建立预算执行情况奖惩制度。奖惩制度是预算激励机制的具体表现。首先要建立奖惩标准;其次对考评结果进行兑现,尤其要对预算执行差的部门或个人进行一定的经济或职务惩罚。
第二篇:施工企业会计
工程结算”科目核算内容
在会计报表中的实际应用
“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减“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后的金额,可以反映出施工企业建造合同已完工部分但尚未办理结算的价款总额。其作为一项流动资产,通过在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中增设的“已完工尚未结算款”项目列示。该项目反映的信息为施工企业强化工程结算力度,加速资金周转等措施的提出提供了数据上的支持。
“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减“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后的金额,可以反映出施工企业建造合同未完工部分但已办理了结算的价款总额。其作为一项流动负债,通过在资产负债表的“预收账款”项目中增设的“已结算尚未完工工程”项目列示。该项目反映的信息能促使施工企业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建设进度,以降低企业负债。
应《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要求,通过会计报表附注中的披露,可以提供“在建施工合同已结算的价款”这一信息。
一、 新账的建立
一个项目开工,或者一个企业新建立,都面临着建立新账的问题。建立新账并不难,通常先应当想好会计科目的设置问题。在做凭证的时候应当想好各科目应当怎么设置明细科目级数。是采用辅助核算好,还是直接在会计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好。
一般情况下,是如果涉及的往来单位较多,部门较多且稳定或者项目较多的时候,应当采用辅助核算的方式(可以根据各会计科目的实际情况分别采用,并不需要同时具备)。否则,应当直接在会计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简化工作量。通常情况下,公司本部的账(涉及的往来单位很多,项目多,部门也比较多且稳定)采用辅助核算比较合适,而单一的项目账,直接在会计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比较好。
根据各公司管理的不同,建筑企业的财务核算及管理分为本部集中管理(集权式,由公司直接编制财务报表)和项目单独管理制(分权式,由公司总部汇总报表)。采用本部集中管理的企业公司就只有一个账套,所有项目的账务都在公司的同一账套中处理,各项目只负责编制项目成本报表并对项目成本进行分析。分权式管理是公司各项目单独开设账套。每个独立的项目都设有单独的银行账号并单独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编制财务会计报表。最后由公司总部汇总各项目的财务报表。
集权式的优点是公司总部可以随时掌握公司各项目的成本情况,并对各项目成本实行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有利于公司加强财务管理。适用于公司本部及附近项目较多的企业。缺点是对外地项目的核算资料可能不及时,不能及时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利于建筑企业的税收筹划。
分权式的优点是减轻了公司总部的核算工作,有利于各项目部及时准确的反映其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的税收筹划。缺点是容易造成项目经理权力过大,滋生腐败。如果项目财务人员不能起好监督作用并在管理中处于强势的话,不利于公司的财务管理。实行分权式要求公司对项目财务人员实行委派制。财务人员由公司考核,但要有相当的权力并能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适用于外地项目较多的施工企业。
不管采用哪种方式,都要注重强化公司和项目的财务管理,要能充分发挥财务部门核算、监督、反映的职能。
二、会计科目的设置及核算内容
建筑施工企业有一定的特殊性,与广大生产型企业有很大的区别。特别是在成本核算和收入的确认上,和产品销售企业有很大的不同。本帖只在此探讨建造合同法准则中规定建筑施工企业的会计业务处理,与生产性企业相同的核算不在此做探讨。
(一)工程施工 相当于生产企业的“生产成本”科目。主要核算各项目成本及毛利。下面设置“合同成本”和“毛利”两个二级明细科目。
1、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核算工程合同成本
在合同成本下,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1)人工费(项目/部门核算)
(2)材料费(项目/部门核算)
(3)机械使用费(项目/部门核算)
(4)其他直接费(项目/部门核算)
(5)分包成本(项目/部门核算)
(6)间接费用
间接费用下设下列明细科目
管理人员工资(项目/部门核算)
职工福利费(项目/部门核算)
固定资产使用费(项目/部门核算)
低值易耗品摊销(项目/部门核算)
办公费(项目/部门核算)
差旅费(项目/部门核算)
财产保险费(项目/部门核算)
工程保修费(项目/部门核算)
排污费(项目/部门核算)
劳动保护费(项目/部门核算)
检验试验费(项目/部门核算)
外单位管理费(项目/部门核算)
材料整理及零星运费(项目/部门核算)
材料物资盘亏及毁损(项目/部门核算)
取暖费(项目/部门核算)
其他费用(项目/部门核算)
2、工程施工-毛利,核算工程毛利
具体的设置根据企业需要选择,不一定非要设置这些会计科目。特别是间接费用,有些不需要的可以不予以设置。
(二)机械作业 该科目主要是针对建筑企业有单独的设备管理部门为各项目提供设备发生的费用及内部结算的台班的核算。相当于制造待业的“辅助生产成本”科目。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针对本公司的设备设置单机核算,准确核算每台大型或者主要设备每个台班的耗用成本。
通常情况下,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工资及附加(部门/设备核算)
燃料及动力(部门/设备核算)
折旧费(部门/设备核算)
配件及修理费(部门/设备核算)
间接费用(部门/设备核算)
(三)应收账款
1、应收工程款(往来单位核算) 核算根据工程进度报表或者结算的应收账款
2、应收销货款(往来单位核算) 核算施工企业应收产品销售货款
3、应收质保金(往来单位核算) 根据合同及结算业主暂扣的工程质保金,最好设置有
到期日。
(四)应付账款
1、应付购货款(往来单位核算)核算应付购货款、设备款等。
2、应付分包款(往来单位核算)核算应付分包工程款
3、暂估应付款(往来单位核算)核算暂估入账的款项(包括材料暂估入账及分包工程款的暂估入账)。
4、应付质保金(往来单位核算)核算应付分包单位的质保金,最好设置有到期日。
(五)工程结算 (往来单位/项目核算)核算根据业主进度报表签证资料或者工程结算的款项。
(六)主营业务收入(手工账可不用以下明细科目,只需按项目设置明细科目即可)
1、 目标成本
目标成本下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1)人工费(项目/部门核算)
(2)材料费(项目/部门核算)
(3)机械使用费(项目/部门核算)
(4)其他直接费(项目/部门核算)
(5)间接费用(项目/部门核算)
2、税金(项目/部门核算)
3、劳动保护费(项目/部门核算)
4、公司管理费(项目/部门核算)
5、公司利润(项目/部门核算)
工程施工各明细科目的核算内容: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生产工人福利费(根据生产工人工资总额提取)。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6)企业应承担生产工人的养老金、失业金、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新企业会计准则增加内容
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内容包括:
(1)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2)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包括: 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5)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
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3.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
(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2)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5)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6)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
(7)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部门规定应缴纳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
设置了“机械作业”科目的机械使用费为企业设备管理部门向各工程项目部收取的机械台班费,以上内容只需在“机械作业”科目中核算即可。
4、其他直接费(在预算上被称为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
包括内容:
(1) 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2) 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3)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4)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
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
(5)夜间施工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6)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
(7)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及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
(8)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是指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钢模板、木模板、支架等的支、拆、运输费用及模板、支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9)脚手架费: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或租
赁)费用。
(10)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需费用。
(11)施工排水、降水费:是指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降水措施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管理人员工资 核算项目管理人员的工资及奖金
职工福利费 核算根据项目管理人员工资总额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固定资产使用费 核算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低值易耗品摊销(或者工具用具使用费) 核算指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低耗品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办公费 核算项目部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煤等费用。
差旅费 核算项目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
工程保修费 核算项目质保期内发生的各项保修费用
排污费 核算项目污物清理、环保部门收取的环保费等
劳动保护费 核算项目为职工购置的各项劳保用品费用
外单位管理费用 核算支付给总包单位的管理费
其他费用(项目/部门核算)
建筑施工企业在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购销合同、借款合同、建立营业账簿、财产租赁及申请办理权利、许可证照等方面都要涉及印花税问题,其适用的印花税税率分别为:工程承包合同和购销合同0.3‰、借款合同0.05‰,营业账簿分两类,一类是生产经营用账簿,适用固定税率,按件贴花5元;另一类是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金额之和适用0.5‰的税率、财产租赁适用1‰的税率,权利、许可证照适用固定税率,按件贴花5元。 企业应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定额税率计算,公式如下:
(1)应纳税额=应税凭证所记载的计税金额×适用的比例税率;
(2)应纳税额=应税凭证件数×固定税额。
1、 关于成本的账务处理:
分配工资奖金: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人工费(生产工人工资奖金)
机械作业-工资及附加(机驾人员工资奖金)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间接费用-管理人员工资(项目部管理人员工资奖金)
贷:应付工资
应付职工薪酬---新准则变化内容
领用原材料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材料费
贷:原材料
台班费结算: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机械使用费
贷:应付账款(外部单位)
机械作业(内部设备管理部门提供的台班)
甲供料的账务处理:
甲方拨付:
借:原材料-甲供材料-XX
贷:应收账款-应收工程款-XX单位
领用时: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材料费
贷:原材料-甲供材料XX
业主方代扣税金的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金-应交XX税
贷:应收账款-应收工程款-XX单位
项目专门借款发生的利息: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其他直接费
贷:银行存款(新准则新增内容)
委托加工物资的账务处理(适合钢结构制作等委托项目)
拨付物资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XX材料
支付加工费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收回加工物资:
借:原材料-XX
贷:委托加工物资
领用的账务处理同原材料。
2、分包核算专题
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在施工企业都比较普遍,劳务分包比较单一,核算比较简单,不在此做具体介绍。
工程分包不仅涉及到工程成本,还涉及到与对方的往来的核算,以及与业主方的一些联系。通常情况下,分包方是以总承包方的名义参与工程施工,但由于在工程中有很多具体的情况需要面对,也需要与总承包方及时结算。
通常情况下,总承包方会要求分包方根据工程形象进度编制工程形象进度报表,由总承包方对其进行审核后,扣减相关其他费用后再予以支付。
涉及到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1)、分包成本的确定
总承包方财务部门根据审定后的工程进度报表,列支工程成本。平常工程进度报表一般要求不是很严格,只要不超过合同总金额,财务部门就可以根据审定后的工程进度报表做成本列支。这时总承包方应当要求分包方出具建安#5@p。
借:工程成本-合同成本-分包成本-XX项目
贷:应付账款-应付分包款-XX单位
2)、分包方领取材料的核算
领取材料通常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直接抵分包单位工程款处理,另一种是分包方购买总承包方的原材料,总承包方做收入或者视同销售处理。通常情况下,按第一种方式进行处理,有利于税收的筹划。第二种方式不可取,除非总承包方的确存在该种原材料的销售,并且不能区分这些材料竟是构成工程实体还是销售。这一点在税局的认可比较关键。
领用时:
借:应付账款-应付分包款-XX单位
贷:原材料-XX材料
分包单位领用甲供料的处理:
借:应付账款-应付分包款-XX单位
贷:原材料-甲供材料-XX材料
3)、支付的处理很简单。
借:应付账款-应付分包款-XX单位
贷:银行存款
4)、与分包单位的结算:
有很多朋友问与分包单位结算时,究竟以什么金额作为成本入账。其实这个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做一些探讨,很多企业的处理方式也不尽相同。
通常情况下,总承包方应当列支分包成本的金额=结算总金额-分包单位承担的税金-应收分包单位管理等。
但在实际工程中要注意到,分包单位领用的材料不能再从上式中扣减,因为分包单位领用的原材料构成工程成本,而税金在总承包方确认收入的时候,已经确认了损益。总承包方收取的管理费作为工程毛利的构成部分,不需要再在分包结算的最后金额中予以确认。 例:某工程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与业主结算1200万元,其中分包500万。已审定的分包单位工程进度400万元,根据分包合同,总承包方收取分包方10%的管理费,不含营业税及附加3.30% 。
这时,在实际处理时需要注意:
①、收取的管理费应当与分包单位结算时扣除,不在账务上反映。
②、分包单位的税应当在与分包单位结算时扣除。
即:分包单位的结算金额应当=500×(1-10%-3.30%)=433.50万元
最后补充差额进成本:
借:工程成本-合同成本-分包成本-XX项目 33.50万元(433 .50-400)
贷:应付账款 33.50万元
会计准则规定,工程施工下设合同成本、间接费用、合同毛利三个明细科目,平时发生成本时,计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间接费用;结算工程款时,计入工程结算;确认合同收入时,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同时将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间接费用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差额记入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合同完工时,工程施工与工程结算对冲。
例:某建筑公司与客户签订一项总金额为1500万元的建造合同,20xx年7月开工,20xx年12月完工。20xx年12月31日止共发生成本450万元,结算工程款600万,实际收款500万;根据完工百分比确认合同收入675万。20xx年发生成本550万,结算工程款900万,实际收款1000万,根据完工百分比确认收入825万。
20xx年账务处理为:
发生成本时,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间接费用 450
贷: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 450 结算工程款时, 借:应收账款 600 贷:工程结算 600 实际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500 贷:应收账款 500 确认收入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45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225 贷:主营业务收入 675 20xx年账务处理为: 发生成本时,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间接费用 550 贷: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 550 结算工程款时, 借:应收账款 900 贷:工程结算 900 实际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1000 贷:应收账款 1000 确认收入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55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275 贷:主营业务收入 825 借:工程结算 1500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100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500 本案例省略了明细科目的设置。
根据各公司管理的不同,建筑企业的财务核算及管理分为本部集中管理(集权式,由公司直接编制财务报表)和项目单独管理制(分权式,由公司总部汇总报表)。采用本部集中管理的企业公司就只有一个账套,所有项目的账务都在公司的同一账套中处理,各项目只负责编制项目成本报表并对项目成本进行分析。分权式管理是公司各项目单独开设账套。每个
独立的项目都设有单独的银行账号并单独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编制财务会计报表。最后由公司总部汇总各项目的财务报表。
集权式的优点是公司总部可以随时掌握公司各项目的成本情况,并对各项目成本实行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有利于公司加强财务管理。适用于公司本部及附近项目较多的企业。缺点是对外地项目的核算资料可能不及时,不能及时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利于建筑企业的税收筹划。
分权式的优点是减轻了公司总部的核算工作,有利于各项目部及时准确的反映其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的税收筹划。缺点是容易造成项目经理权力过大,滋生腐败。如果项目财务人员不能起好监督作用并在管理中处于强势的话,不利于公司的财务管理。实行分权式要求公司对项目财务人员实行委派制。财务人员由公司考核,但要有相当的权力并能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适用于外地项目较多的施工企业。
不管采用哪种方式,都要注重强化公司和项目的财务管理,要能充分发挥财务部门核算、监督、反映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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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会计核算及管理的方式,在寒江提到的“集权式“和“分权式“之外,想说说一种折中的方式.一种既集权又分权的方式.
寒江提到的分权式管理是“公司各项目单独开设账套。每个独立的项目都设有单独的银行账号并单独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编制财务会计报表。最后由公司总部汇总各项目的财务报表。“
这种分权式的管理,优点是很显著的,有利于税务筹划,而且各项目的财务状况清晰明了,便于分析管理,及时发现项目存在的问题以及可能存在的问题.但缺点也是很明显的.
如果保持项目的独立性的基础上,加以集权,应该也是一个理想的方式.但需要财务软件上的支持.
一.银行帐户,按总部需要开立,无需按项目开立,过多的银行帐户存在,某种程度在加重着财务管理的难度及风险.
二.在总部统一的核算中,按项目设置会计人员;财务软件需要实现内部分部门核算的功能.即在统一的帐套中,每个项目(或部门)是相对独立的,拥有独立的总帐明细帐报表等一个独立帐套 的特征,但又在总部的统一核算之内.各个具体项目的会计人员,核算本项目的会计业务.帐套中总部是作为一个与项目平衡的内部核算部门.总部与各项目分部合起来就是公司的整体帐套.
三.资金各项目分部独立.通过在内部财务核算中,设置”内部银行存款”科目,实现各项目部门的资金独立.内部部门核算,分项目部门、公司总部、公司三大部分。对于公司整体来说,它的资金由银行存款和现金、其他货币资金组成;而项目分部、公司总部的资金由“内部银行存款”组成;项目分部与公司总部“内部银行存款”合计数为零,因此这个“内部银行存款”科目不会影响到公司的整体财务数据。
说得有点抽象,举个例子,由公司成立之处说起:
1.公司收到注册资本100
借:银行存款-公司 100
贷:实收资本-公司 100
2.某施工项目A上马,总部拨款40,一般内部借款的形式,收取一定利息,更能加强项目负责人资金的时间性意识
借:内部银行存款—项目A 40
贷:短期借款—项目A 40
借:内部银行存款—总部 -40
贷:短期借款—总部 -40
收取项目分部利息5
借:财务费用—项目A 5
贷:内部银行存款—项目A 5
借:财务费用—总部 -5
贷:内部银行存款—总部 -5
从上面的分录可以看出,从公司总体来说,一红一蓝的对冲,是没有实际的业务发生的,但具体到项目分部,就有了一笔借款,有了一笔资金;多了一笔费用,减少了一点可用资金。
四.如果财务软件能通过互联网实现远程传输,项目会计人员还可以进驻项目所在地进行及时核算与监控,当然有单据凭证汇集到总部,由分管会计进行处理,目前来说更现实。但远程的管理应该也是一个发展的方向。
甲供材料的税务及会计处理分析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甲供材”的概念
所谓“甲供材料”建筑工程,是指由基本建设单位提供原材料,施工单位仅提供建筑劳务的工程。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甲供材”建筑工程,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称甲方)提供原材料,施工单位(以下称乙方)仅提供建筑劳务的工程。“甲供材”产生的原因是甲方从材料质量和成本效益角度出发,防止建筑乙方在材料上做文章,担心不能确保建筑材料质量,影响住房和自身的声誉。一般材料占商品房建造成本的30%~40%。
对于甲供材的税务处理,在税法上是比较明确的。但对甲供材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一直没有非常明确的规定,这就带来了开#5@p的问题,以及随之而来的税收问题。
二、“甲供材”的相关税收政策规定
甲供材征税主要是如何征收营业税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第七条规定,“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一)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六条规定,“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税法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防止纳税人将“包工包料”的建筑工程,改为以基本甲方的名义购买原
材料,从而逃避营业税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没有明确规定装饰工程中甲供材要不要不并入营业额征收营业税。而根据20xx年8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以清包工形式提供装饰劳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14号文的规定:“纳税人采用清包工形式提供的装饰劳务,按照其向客户实际收取的人工费、管理费和辅助材料费等收入(不含客户自行采购的材料价款和设备价款)确认计税营业额”。上述以清包工形式提供的装饰劳务是指,工程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和设备由客户自行采购,纳税人只向客户收取人工费、管理费及辅助材料费等费用的装饰劳务。因此,除了装饰劳务以外的“建筑业”的甲供材(包括甲方提供设备的情形)需要并入乙方的计税营业额征收营业税。
三、甲供材的账务处理及其税务处理
(一)甲供材的账务处理
甲供材产生的问题主要是在于不同的会计处理上,由此衍生出来甲供材如何开#5@p及税收问题。在现实的会计处理中有以下两种处理方式。
建设单位市场购入材料时的会计处理:
借:工程物资 XX万元
贷:银行存款 XX万元
建设单位将材料提供给施工方用于工程。在将材料提供给施工方时,在目前实务中有以下两种处理方式:
1、方式一:
(1)建设方发出材料时:
借:预付账款 XX万元
贷:工程物资 XX万元
(2)施工方收到材料时
借:工程物资 XX万元
贷:预收账款 XX万元
(3)施工方将工程物资用于工程时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XX万元
贷:工程物资 XX万元
这种会计处理的依据是,根据国家关于工程造价的相关规定,在工程中,无论材料由谁提供,工程总造价中都要包括全部的材料价款,在总造价确认的情况下,建设方在支付现金给施工方时是做预付账款处理,同样,建设方将材料给施工方时也应作为预付账款处理,只不过付的是实物。
2、方式二:
(1)建设方发出材料时:
借:在建工程(开发成本) XX万元
贷:工程物资 XX万元
由于建设方在发出材料时是直接计入了工程成本,因此,施工方在收到材料以及以后将材料用于工程时就不做任何会计处理了。
这种会计处理的依据是,建设方认为其所购物资给施工方就是用于本单位的工程,因此在发出材料时直接计入在建工程是符合规定的。
(二)甲供材的税务处理
以上两种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带来不同的的施工方建筑业#5@p的开具问题:
1、方式一下的#5@p开具及营业税处理
由于建设方在发出材料时是通过预付账款核算的,没有进入工程成本,因此,施工方应按含甲供材金额开具建筑业#5@p,并全额缴纳营业税。
此种方式施工企业按含甲供材金额开具建筑施工#5@p给建设方并确认收入,但甲供材由于是建设方购买提供给施工方的,施工方无法取得#5@p入成本。采用这种核算方法需要事先征得税务机关的同意,以免施工企业加重企业所得税负担。
2、方式二下的#5@p开具及营业税处理
由于建设方在发出材料时就直接计入了工程成本,因此,施工方在最终开具建筑业#5@p时,只能按不含甲供材金额开票,如果按含甲供材金额开票就会导致甲供材料在建设方重复计入成本的情况。但是根据营业税的相关规定,无论怎样开票,甲供材都要并入施工方的计税营业额征收营业税,即施工方都必须按含甲供材的金额缴纳营业税,负税义务与方式一一致。
需要注意的是,甲供设备、装饰劳务中的甲供材料计税方式与上述规定有所差别。
四、“甲供材”的账务和税务处理例解
[案例]: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一个建筑单位修建厂房,工程总造价为1200万元,其中含甲供材为200万元。
(一)甲供材的账务处理
1、建设方对于甲供材的账务处理
(1)建设方(甲方)从市场购入材料时:
借:工程物资 2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200万元
这里假设建设方(甲方)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是普通#5@p,然后,该企业将这200万的材料提供给施工方(乙方)用于工程。
(2)在建设方(甲方)将材料提供给施工方(乙方)时:
①方式一:
建设方发出材料时:
借:预付账款 200万元
贷:工程物资 200万元
这种会计处理的依据是,根据国家关于工程造价的相关规定,在工程中,无论材料由谁提供,工程总造价包括全部的材料价款,且在工程总造价的核算中,所有的材料都要提税后计入工程总造价,即工程造价是含税价。在总造价确认的情况下,我们将工程的总造价作为建设方应该支付给施工方的工程价款。建设方在支付现金给施工方时是做预付账款处理,同样,建设方将材料给施工方时(就是我们所说的甲供材)也应作为预付账款处理。只不过一个付的是现金,一个付的是实物,在不存在其他误差的情况下,该企业无论是支付现金还是实物,最终
预付账款总结算价款的金额应该1200万元。
②方式二:
建设方发出材料时:
借:在建工程(开发成本)200万元
贷:工程物资200万元
这种会计处理的依据是,建设方认为,我买的物资给施工方就是用于我的工程,因此在发出材料时直接计入我的在建工程是符合规定的。
从相关的法律法规看,目前对于甲供材究竟如何进行会计处理问题,还没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在企业实务的会计处理中,有些建设单位发出甲供材是采取的第一种方法,有些就是采取的第二种方法。因此,从会计核算角度而言,只要能为会计信息的第三方提供真实有效的会计信息。两种会计处理方法都是可以接受的。
2、施工方对于甲供材的账务处理
(1)方式一的账务处理:
①施工方收到材料时
借:工程物资200万元
贷:预收账款200万元
②施工方将工程物资用于工程时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200万元
贷:工程物资 200万元
③施工方按工程进度确认合同毛利,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主营业务成本
贷:主营业务收入
(2)方式二的账务处理:
由于建设方在发出材料时就直接计入了工程成本,因此,施工方在收到材料以及以后将材料用于工程时就不做任何会计处理了。
(二)甲供材的#5@p开具
以上两种会计处理方法就带来的下一步的施工方建筑业#5@p的开具问题:
1、方式一的#5@p开具
在该模式下,由于建设方在发出材料时是通过预付账款核算的,没有进入工
程成本,因此,施工方应该按1200万开具建筑业#5@p,并按1200万缴纳营业税。
2、方式二的#5@p开具
在该模式下,由于建设方在发出材料时就直接计入了工程成本,因此,施工方在最终开具建筑业#5@p时,只能按1000万开票,如果按1200万开票就会导致200万材料在建设方重复入成本的情况。但是根据营业税的相关规定,无论施工方是按1000万开票还是按1200万开票,甲供材都必须要并入施工方的计税营业额征收营业税,即施工方都必须按1200万元征收营业税,这个和方式一是一样的。
(三)税收风险提示
从理论上而言,对于施工方,无论建设方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他的税收负担是不变的,只不过是根据建设方的会计处理的不同,开票金额有所不同罢了。但现实中的情况是,由于营业税是一个流转税,流转税的可转嫁性决定了施工方所要缴纳的营业税,最终实际是转嫁到建设方身上的,至少是部分的转嫁。因此,对于建设方而言,他倾向于采用第二种会计处理方式,在这种会计处理方式下,建设方直接将甲供材计入工程成本,这样就不需要施工方开票了。由于税务机关监管的原因,这部分不开票的甲供材,施工方也一般不会去主动申报缴纳营业税,而且建设方甚至在进行工程预算确定工程造价时,对这部分甲供材就没有提税并入工程总造价。从这个角度考虑,建设方更倾向于第二种会计处理方式。但在这种会计处理方式下,施工方承担了很大的风险。我们知道。无论建设方会计处理如何,施工方是甲供材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如果税务机关发现了问题,要求施工方补税的话,施工方只有缴纳,甚至还会承担偷税而被处罚的风险。无论和建设方如何处理,都必须就甲供材缴纳营业税。至于甲供材没有提税的问题,施工方应自己和建设方协商或向相关工程管理部门寻求解决方法。
(四)税务处理分析
1、方式一的税务处理分析
在方式一的情况下,施工企业按1200万开具建筑施工#5@p给建设方,按1200元在账面上确认收入,但对于200万这部分的甲供材,由于材料是建设方购买提供给施工方的,#5@p的抬头肯定是开给建设方,且在建设方入账的,对于这部分材料,施工企业无法取得#5@p,也就无法入成本。对于这部分,施工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如何扣除是一个大问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就出现了以下两种处理方法:
(1)施工方对于甲供材#5@p入成本的问题,由双方在工程结束,决算报告出来后,施工单位凭工程决算报告和建设方提供的购买材料的#5@p清单计入施工方工程成本,并允许在税前扣除。
(2)部分国税机关认为这是转售业务:即建设单位外购物资转售给施工企业,施工企业最后开总的#5@p向建设单位结算,对建设单位应征收增值税,至于进项税款当然能够得到抵扣。这样,施工企业就能取得材料的#5@p了,但是建设方则必须对材料的销售缴纳增值税。我们认为,这种处理方法是非常错误的。建设单位购买的材料给施工方最终还是用于建设单位自己的工程,实际上是一种自用行为,不能视为转售业务征收增值税。
为了避免与有些税务机关不必要的争议,一些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建设单位,在购买材料时取得增
值税专用#5@p,并申报抵扣,随后按原价开增值税专用#5@p给施工方,这样做解决了没有#5@p无法入账的问题,这些没有差额也不要缴纳增值税。但在实务中,大多数单位并不愿意按这种方式进行处理。
2、方式二的税务处理分析
在方式二的情况下,由于建设方在发出材料时是直接计入了工程成本,因此,施工方在收到材料以及以后将材料用于工程时就不做任何会计处理了。这时,施工方按1000万开票,也就不存在200万甲供材无法取得#5@p入成本的问题。同时,考虑到税务机关监管不到位的原因,这种会计处理方法还能少缴部分甲供材的营业税,对两方都有利。但是,施工方也知道,这种情况下,自身承担了很大的风险,如果税务机关发现了,施工方必须要缴纳甲供材营业税,甚至要按偷税进行处罚,同时由于甲供材在工程造价时没有和建设方按规定提税,最终只能是自己承担,我们在稽查过程中对这种情况是十分容易发现的,(看看施工合同就知道了)对建筑企业按照征管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五)结论
由于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甲供材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从某种角度讲,以上两种模式都是可以的。
从税务机关的角度讲,更倾向于采取第一种模式,这样能很好的将甲供材纳税收监管的范围。因此,有些税务机关明确规定,对于工程,建设方不允许直接凭商业#5@p入工程成本,必须取得建筑业#5@p入工程成本。否则按未取得合法有效凭证,这部分成本不能提取折旧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当然,这种规定是否合理有待商榷。但这确实是一种好的监管方法。
从企业的角度而言,如果不考虑税务监管不到位而产生的避税问题,方式一也是比较好的。因为,建设方在发出甲供材时,材料并没有立即用于工程,只是从建设方保管转至施工方保管。从会计处理看,如果建设方将材料发出时,就直接计入工程成本,但实际上材料还没有用于工程或全部用于工程,只是就计入在建工程会导致会计信息的失真。而且,如果采用方式二,施工方在收到材料和发出材料不进行如何会计处理,不利于在工程中对甲供材的使用和监督管理。因此,方式二既不符合会计核算的要求,也满足不了实际管理的需要。但考虑税务监管不到位而产生的避税问题,方式二似乎更优。但我们说过了,这种情况下,风险主要是由施工方承担了。
既然模式一对税务机关有利,在不考虑税务监管不到位而产生的避税问题,对企业也有利,那么我们就要很好的解决方式一下产生的如何处理施工企业甲供材入成本的问题。我们认为采用施工企业根据工程决算报告和建设方提供的购买材料的#5@p清单入成本是完全合情合理,也是合法的,实务上大部分税务机关对这种处理也是非常认可的。按转售模式,由建设方向施工方材料销售#5@p,从原理上讲就是错误的,在实务中是不可取的。
工薪年终奖个税可以这样“省”
广州市地税局日前明确年底双薪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规定执行。税务专家指出,如果根据双薪和年终奖的金额设计发放方式,工薪个税可以“省”一点。
去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20xx年的?双薪制?计税方法停止执行”,即年底双薪收入不再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广州市地税局日前补充表示,企业在同一年度既发放了双薪,又发放了年终奖的,如为同一月份发放,则可以将两项收入合并,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分摊计税方法。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办法是先将员工当月内取得的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再计算征税。
合并发放对应税率与单独发同属一个税档可少缴税400元:
假设员工李先生工资为5000元,年底双薪5000元,年终花红15000元。如果双薪在12月份发放,年终花红在1月份发放,那么,他在12月份要缴的个税:(5000+5000-2000)×20%-速算扣除数375=1225元;1月份要缴的个税:[(5000-2000)×15%-速算扣除数125]+(15000×10%-25)=1800元。两个月缴纳个税总和:1225+1800=3025元。
如果双薪和年终花红都在1月份发放,那么,12月份要缴的个税:(5000-2000)×15%-125=325元;1月份要缴的个税:[(5000-2000)×15%-125]+[(15000+5000)×10%-25]=2300元。两个月缴纳个税总和:325+2300=2625元。
如此一来,将双薪和花红合并在一个月发放,税负可以减少400元。
施工项目成本控制研究
摘要:项目是施工企业的成本中心,也是利润的主要来源。随着行业竞争日趋激烈,获利空间越来越小,施工企业更加重视工程项目的成本管理,把成本控制目标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文章结合施工项目的实际,就成本管理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施工成本;全面成本管理;目标责任成本
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改革与发展,行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建筑施工企业为了生存和发展,除了树立质量意识和精品意识外,重点应强化企业内部管理,以提高企业综合实力。而市场竞争力和核心竞争力很大程度具体表现在项目管理能力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企业赖以生存发展的空间即工程项目的赢利能力。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部要以最少的物化消耗和劳动力消耗,把各项成本支出控制在计划成本范围内,为企业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加强项目成本核算,减支增效,将成为大多数企业的长期经营战略。
一、成本控制的目的
施工项目的成本控制,通常是指在项目成本的形成过程中,对生产经营所消耗的人力资源、物质资源和费用开支,进行指导、监督、调节和限制,及时纠正将要发生和已经发生的偏差,把各项生产费用控制在计划成本的范围之内,以保证成本目标的实现。
施工项目的成本目标,有企业下达或内部承包合同规定的,也有项目自行制定的。项目经理部应以成本目标为依据,结合施工项目的具体情况,制订明细而又具体的成本计划,使之成为看得见、摸得着、能操作的实施性文件。这种成本计划,应该包括每一个分部分项工程的资源消耗水平,以及每一项技术组织措施的具体内容和节约数量金额,既可指导项目管理人员有效地进行成本控制,又可作为企业对项目成本检查考核的依据。
由于项目管理是一次性行为,它的管理对象只有一个工程项目,且将随着项目建设的完成而结束其历史使命。因此,为了确保项目成本必盈不亏,成本控制不仅必要,而且必须做好。
从上述观点来看,施工项目成本控制的目的,在于降低项目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然而项目成本的降低,除了控制成本支出以外,还必须增加工程预算收入。因为,只有在增加收入的同时节约支出,才能提高施工项目成本的降低水平。
二、成本管理问题
一旦项目目标确定,如何控制成本、节约支出,让每一项支出均控制在测算目标范围之内就成为项目成本管理者的首要任务。项目成本控制贯穿于项目施工的始终,项目从实施的开始,就须制定降低成本的具体目标和方法,
从而有计划有措施地控制支出。经验表明,影响项目成本的因素很多,对项目成本控制的具体方法可从以下几个方面人手:(1)人工费;(2)材料费;(3)机械使用费;(4)临时设施费;(5)项目管理费用;(6)分包工程;(7)质量(施工质量控制是项目成本管理的一个重点);(8)工期;(9)施工技术等。
施工项目成本控制原则是企业成本管理的基础和核心。项目经理部在对项目施工过程进行成本控制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成本最低化
施工项目成本控制的根本目的,在于通过成本管理的各种手段,不断降低施工项目成本,以达到可能实现最低的目标成本的要求。在实行成本最低化原则时,应注意降低成本的可能性和合理的成本最低化。一方面,挖掘各种降低成本的能力,使可能性变为现实;另一方面,从实际出发,制定通过主观努力可能达到合理的最低成本水平。
(二)全面成本控制
全面成本管理是全项目、全员和全过程的管理,项目成本的全过程控制要求成本控制要随着项目施工进展的各个阶段连续进行,既不能疏漏,又不能时紧时松,做到中间控制即动态控制。如果竣工了再来讲成本核算,由于盈亏已基本成定局,即使发生纠差也为时过晚。
(三)动态控制及目标管理
施工项目是一次性的,成本控制应强调项目的中间控制,即动态控制。因为施工准备阶段的成本控制只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具体内容确定成本目标、编制成本计划、制定成本控制的方案,为今后的成本控制做好准备;而竣工阶段的成本控制,由于成本盈亏已基本定局,即使发生了纠差,也已来不及纠正。
在项目实施之前,项目要设定一个期望值,目标的设定应切实可行,越具体越好,落实到各部门、班组甚至个人,适时对目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将成本控制置于一个良性循环之中。
(四)开源与节流相结合
降低项目成本,需要增加收入,又要节约支出。因此,在成本控制中,应当坚持开源与节流相结合的原则。要求做到每发生一笔金额较大的成本费用,都要查一查有无与其相对应的预算收入,是否支大于收,进行实际成本与预算收入的对比分析,以便掌握成本节超的原因,纠正不利偏差,提高项目成本的降低水平。
(五)责权利相结合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各部门、各班组有权有义务对各自工作范围进行成本控制,从而形成整个项目成本控制责任网络。公司及项目部对成本控制好的部门、班组、人员进行奖励,差的要进行处罚。只有真正做到责、权、利相结合,才能使成本控制真正落到实处。
三、施工前的成本控制
(一)投标报价阶段
1、招标文件
在此阶段,项目经理、造价部门人员应积极参与,要充分熟悉并理解整个招标文件的内容,查找业主招标文件的错误、漏洞,为工程技巧报价提供依据,为今后工程实施中索赔做好准备。通过参与投标全过程,使有关人员对该工程成本有个大概的了解,对哪些地方赢利、哪些地方可能亏损有一个初步的认识。
2、工程预算成本
投标工程成本的预测,通常是根据施工图算出的工作量或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按相应定额进行组价,材料价按市场询价,得出施工工程基本直接费。在此基础上,根据技术部门提出的技术措施,如围护、标化、临设、机械配备等算出工程措施费。同时根据该工程的规模,计算出现场管理、资金成本、上级公司管理费、税金等,求得承接该工程的全部直接支出,得出工程预算成本,以此作为公司投标报价的最低报价。
(二)中标后开工前的成本控制
开工前,项目经理部要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投标答疑及合同等资料。了解本工程的实际条件与以往施工的项目不同之处,有针对性地做好施工预算,为编制目标成本提供依据。
1、目标责任成本
目标责任成本按中标预算扣除间接费、总包管理费、税金、节约率等得出项目预算成本。为了使控制成本有具体目标,把预算成本分解为人、材、机,特别是量大的材料,如钢材、水泥、商品混凝土等,数量价格都分解成表格,如不涉及经济秘密,把这些数据公布出来,这是工程成本最高限,不能突破。施工过程中,采购材料、发料、各工种人工工日数、机械费都应当控制在该预算成本数内,不得突破。
2、施工期间的索赔工作
目前有一种说法“中标靠低价,赚钱靠索赔”,充分反映索赔在施工中的重要性。索赔不是项目经理、造价人员等几个人的工作,而是所有项目管理人员结合经济、技术,相互配合、认真研究,共同参与的工作。索赔也不只是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才能做的工作,而是从工程中标、签订合同,直到竣工结算贯穿施工全过程的一项工作。索赔准备会议由项目经理、核算人员、技术施工人员参加,收集招标文件与实际情况的差异,找出施工图纸中的疏漏、错误、不明、不详、不符合实际、各专业之间相互冲突等问题,这些都是索赔依据。同时对本工程今后施工中可能要亏损的子项目,提出令人信服的可靠依据,建议业主修改做法,或提出其他可行的意见,以弥补损失。
四、施工中的成本控制
(一)加强施工组织,控制工程直接成本
工程直接成本主要是指在施工项目成本形成过程中直接构成工程实体和有助于工程形成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及其他直接费。按照“量、价”分离原则,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有效控制。
1、材料成本控制
材料费占建筑工程的造价比例一般在60%左右,降低材料费用是降低工程成本的最重要的途径。做好材料的管理,主要的方法有:
(1)大宗材料招标采购。公司每年对大宗的材料,如钢筋、砼、模板等材料实行招标采购,从采购上降低成本,转移材料涨价的风险。年度采购每种材料一般选择2—3家信誉良好、资金雄厚的供应商或厂家来供应材料。同时注重运费控制,合理组织运输,就近购料,选用最经济的运输方法,以降低运输成本;并考虑资金、时间价值,减少资金占用,合理确定进货批量和批次,尽可能降低材料储备。
(2)切实执行限额领料及奖罚制度。施工班组严格实行限额领料,凡超额使用的材料,由班组自负费用,节约的由项目部与施工班组五五分成,从而提高施工班组节约材料的意识。要对施工班组交底,让其掌握节约材料的方法,如钢筋的使用,能使用短料的地方尽量使用短料,而不要将原材料截断;将短料通过对焊接长后使用,减少废品率。另外改进施工技术,推广使用降低料耗的各种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坚持余料回收,降低料耗水平;加强现场管理,合理堆放,减少搬运,降低堆放、仓储损耗。
(3)周转材料及料具的管理。周转材料即在工程中重复使用的材料,如模板、木枋。周转材料重复使用的次数越多、投入量越小,对降低成本所起的作用越大。因此,对周转材料的管理,就是要力求其投入量少,重复使用次数多。例如。对模板的管理就要求做到:一要在施工前通过对模板放样,将每一块模板用在最适合的部位,并将模板编号,将下一层的模板用在上层相同的部位。二要避免将大板改小、小板改无。三要经常保养、刷油,避免雨淋变形而降低模板的刚度。周转料具一般按件(吨)每月租赁使用,主要是用于脚手架的钢管、扣件或门字架,要求配置合理,避免积压或数量不够影响工期。
(4)辅助材料的包干使用。工程中辅助材料很多,如管理不善会造成材料的极大浪费。辅助材料的管理,一般采用包干的方法,如扎丝、铁钉采用将材料包含在人工单价中的方法,适当提高人工单价,让施工班组包干使用。
2、人工费控制
主要从用工数量方面进行控制。项目组建后,由公司配合项目采取招标的方式在公司内部承包分包劳务的单位中择优选择1-2家信誉良好、价格低廉的劳务承包商。也就是说,人工费的单价是通过招标来确定的。项目人工费分定额内用工和非定额内用工。定额人工费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乘单价得出,这并不困难。控制非定额用工才是控制人工费支出的重点,一般方法是将非定额用工按一定的比例包含在定额用工中,包干到施工班组。不同的工
程有不同的非定额用工比例,大致上说,结构工程的非定额用工比例在5%左右,装修工程的非定额用工比例在10%左右。在人工费控制中较准确地掌握各类工程的非定额用工比例并严加控制是很重要的。另外,控制人工费的支出还要十分注重避免返工及重复用工的发生。
3、机械费控制
充分利用现有机械设备,内部合理调度,力求提高主要机械的利用率,在设备选型配套中,注意一机多用,减少设备维修养护人员的数量和设备零星配件的费用;加强现场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避免不正当使用造成机械设备的闲置,保证机械的正常满负荷运转。
(二)加强项目管理,控制工程间接成本
工程间接成本主要发生在项目管理开支、质量效益流失、工期效益流失、分包商反索赔损失。控制工程间接成本的唯一办法是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管理:
1、临时设施费
临时设施以满足使用为目标,尽可能地使用废旧料及能周转重复使用的材料。
2、项目管理费用
根据工程的规模及工期的长短,从满足管理效果和效率要求出发,合理地配备项目管理人员。一支高效、精干的项目管理队伍是实现整个项目成本目标的组织保证。
3、分包工程
有些作为总包的施工单位,由于其施工的资质有限和充分利用市场配置资源的需要,会将诸如桩基础、弱电、消防、栏杆、门窗、幕墙、石材等部分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施工资质的企业施工。分包工程因总包单位仅投入管理费用,因此分包的赢利是企业赢利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分包工程一般可在项目投标时和分包单位签订协议,由分包单位报价,中标后由分包单位施工,总包单位按分包工程总额的一定比例收取管理费用,或企业中标后再通过招标选定分包单位。
4、质量
工程质量与项目成本息息相关,分项工程的表面平整度、垂直度精度越高,越能节约材料和人工。譬如,天棚面如平整度很高,可以不用抹灰,而通过刮腻子的方法一样能达到使用要求,还能加大使用空间,节省费用。又如外墙的垂直度是在结构施工过程中最难控制的工序,如外墙偏差过大,为保证外墙的垂直度,在装修过程中就必须加大抹灰的厚度,从而浪费材料及人工,并加大外墙荷载,且施工质量难以保证。分项工程的优良率越高,投入维修或返修的费用就越低。因此,施工质量控制是项目成本管理的一个重点。
5、工期
项目施工中。如能通过优化施工方案,提前完工,将节省大笔的机械及周转料具的租赁费及项目的管理费,从而降低成本。因此,项目成本管理一定要围绕着减少资源费用来进行工期的优化。
6、施工技术
技术与经济是相互依存的,技术的提高或新技术的采用,必然大幅度提高劳动效率和节省材料,从而节约成本。在项目成本管理中,要十分注重和发挥技术对于降低成本的重要作用。如在钢筋的连接中采用电渣压力焊接就是节省材料、提高工效的具体方法。另一项有利于降低项目成本的技术经济的方法就是通过优化施工方案来提高工效,缩短工期,这是项目常采用的。
7、索赔的管理
项目从合同履约之初,根据合同,就要加强对业主的索赔,注重索赔证据的收集及确认工作,勤办理签证,经常向业主发索赔的函件并及时催促确认。通过索赔来维护企业权益,提高项目的收入。在高度重视对业主的索赔的同时,要增强自身履行合同的意识,防止业主反索赔。
上述七个方面是构成施工项目工程间接成本产生的重要因素。人员的精简可以产生高的效率,有先进的施工技术支持可以大大提高生产效率和原材料的损耗率、提高质量的优质率,缩短工期,从而降低管理成本和质保金的开支。项目机构的设置要根据工程规模大小和工程难易程度等因素,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原则。因事设职、因职选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选配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降低管理人员的费用。特别应控制的是项目部的招待费,要根据工作制定出招待标准,从内部做起,严格控制。
(三)强化月度成本分析管理
要做好月度成本原始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正确计算月度成本,分析月度预算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对于一般的成本差异,要在充分注意不利差异的基础上,认真分析不利差异产生的原因,以防对后续作业成本产生不利影响。对于盈亏比例异常的现象,要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果断措施,尽快加以纠正。
(四)实行责任成本核算
在月度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实行责任成本核算。也就是利用原有会计核算的资料,重新按责任部门或责任者归集成本费用,每月结算一次,并与责任成本进行对比。
要定期检查成本控制责、权、利的落实情况(一般为每月一次)。发现成本差异偏高或偏低时,应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对策,纠正差异。如有因责、权、利不到位而影响成本控制工作的。应针对原因,调整有关各方的关系,使成本控制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五)检查合同履约情况
要经常检查对外经济合同的履约情况,为顺利施工提供物质保证。如遇拖期或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根据合同规定向对方索赔;对缺乏履约能力的单位,要采取断然措施,即中止合同,并另找可靠的合作单位,以免影响施工,造成经济损失。
五、竣工结算阶段的成本控制
这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后阶段。工程项目经济效益的好坏,与最后阶段的工程决算编制完整正确与否息息相关。一般来说,由中标价加上各种变更及签证费用(包括索赔)形成最终结算额。在编制决算时不能遗漏每一张联系单。平时要把联系单当成支票、现金那样重点保管,有些分包的决算应与专业分包单位核对后,再纳入总包决算。最终向业主提供决算前,项目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成本分析,决算数是否大于财务成本,决算上的材料数量、价格与实际耗用量、采购价是否基本吻合。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确保取得足额的结算收入。
六、结语
成本控制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所有的项目都要进行成本控制。成本控制的关键是要把成本控制贯穿于施工项目的全员和全过程,只有这样,企业才能有获取最大利润的保证,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