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天寨中心小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发生及在校园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检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在市教育局、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落实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
治疗。
三、学校工作职责
1、建立健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各部门的落实情况,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校园环境、教室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
2、结合学科教学,充分利用板报、广播等宣传手段,广泛深入地开展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3、严格执行学生缺课登记及请假制度、学校传染病期间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学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
4、积极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食堂、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5、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市教育局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留样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预防
1、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经常对校园环境、教学设施等进行检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加强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3、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厕所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2)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做好食品卫生、教室卫生、厕所卫生、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3)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完成计划免疫任务,在新生入学时,严格查验预防接种证,对未按规定接种的学生应当及时采取有关补种措施。
4、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病抗病能力
(1)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和办报、宣传橱窗、广播电视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防治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无照、无证商贩的各类食品。
(4)认真组织师生开展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供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五、突发事件的监测和报告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清、中毒事件、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以及其他重大疑难何不明原因德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事件检测
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每天由值周教师统计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并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卫生监督员进行登记汇总并跟踪观察,根据情况变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二)突发事件报告
1、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报告程序,学校一旦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暴发、医院感染爆发以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相关知情教师或部门应立即向学校卫生室报告,学校卫生室在第一时间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在2小时内用书面传真形式(或电话)向市教育局报告,并同时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向市卫生监督所报告)。
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3、在学校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高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并确保信息畅通。
六、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
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学校应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别,结合学校的特点,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出相应反应。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现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1)立即启动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加强疫情的通报。
(2)加强对接触人群的跟踪管理,做好教室、图书室、食堂、办公室等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工作,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3)严格执行进出入校门的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现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开展针对性地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4)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5)及时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现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2)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
(3)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暂停一切大型的集体活动,不安排教师外出学习、参观等。
(4)对教室、实验室、图书室、活动室、厕所等场所每天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5)学校每天公布校园疫情的防控工作情况。 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开展以下工作:
(1)根据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对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情况的诊断病例或两例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教育局批准后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或实行全校停课。
(2)班级或全校停课期间,要指导学生进行适当的方法进
行学习,如学校停课,学校领导和教师要坚守岗位。
(3)重大疫情发生期间,要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心理,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
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物供应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和公安等部门。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协助做好病人的救治工作。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样品。
5、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市卫生局、教育局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患病师生送医院接受治疗。
3、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成立突发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总务处具体牵头负责日常防空工作,学校配备卫生室。
(二)人力资源保障
学校按照要求配备卫生教师,分管校长、总务处、卫生教师定期接受市卫生局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应急反应能力。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
校长对全校师生卫生安全、校园卫生安全工作负总责,对于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与相应处分。
八、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
组长:何志刚
组员:王风林、张好富
监督小组:
组长:王风林(兼)
组员:王文超、刘洪业、刘子超
奉天寨中心小学
20xx年3月
第二篇: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大英县人民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及时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大英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大英县突发公卫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预案。
1.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4级。
1.3.1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
(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其他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3)涉及其他省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
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传染病重新流行。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我县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7)国务院卫生部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3.2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1)在我县行政区域内,1 个平均潜伏期内(6天)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相关联的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县(区)。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3)腺鼠疫发生流行,在我市行政区域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涉及2个以上市(州)。
(4)霍乱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以上或疫情波及2个以上市(州),有扩散趋势。
(5)乙类、丙类传染病疫情波及2个以上县(区),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6)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尚未造成扩散。
(7)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县(区)以外的地区。
(8)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
(9)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
(10)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11)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
(12)隐匿运输、邮寄烈性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造成我县行政区域内人员感染死亡的。
(13)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3.3 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
(1)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1 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5例,流行范围在我县行政区域以内。
(2)腺鼠疫发生流行,在我县行政区域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连续发病10例以上或波及2个以上县(区)。
(3)霍乱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10-29例或波及2个以上县(区)。
(4)1 周内在我县行政区域内,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
(5)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6)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7)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8)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9)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3.4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
(1)腺鼠疫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1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10例。
(2)霍乱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9例以下。
(3)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
(4)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9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4 工作原则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领导,明确职责;依法处置,科学规范;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范围内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突发公卫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吕仕银
成 员:张成荣 田 勇 杨灵军 肖利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部,由肖利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职 责:负责指挥突发公卫事件全面领导工作。
2.2 突发公卫事件应急协调小组
组 长:张成荣
成 员:刘俊英 曾建军 唐 涛 肖利芳 张 劲 敬雪梅 卿 川 陈祖国
各临床、医技科室主任、护士长
职 责:1.负责制定应急预案,落实救援措施,保障医疗安全。
2.负责管理、协调及调动相关科室及救援小组成员。
3.负责突发公卫事件救援物资、药品及器械储备和供
应。
4.负责维持院内秩序和保卫工作。
2.3 突发公卫事件救援队
队 长:张成荣
副队长:赵天斌
成 员:梁继学 巩万均 孙 宏 陈光明 邓丰华 赵玉林
李 挺 朱 兴 赵天全 代作林 刘 毅 尹显春
陈虹刚 冷 凉 刘良英 张莉华 钟漆容 夏 艳
杨建设 庞 武 刘 强 陈佳秀 敬天英 李 星 李 静 唐小丽 刘 静 李红军 覃思源
职 责:1.负责病员的诊断、治疗、护理及医学观察。
2.负责制定危重病员的诊疗方案、组织会诊、决定转诊
等。
3.负责伤病员的转运工作。
4.负责检测标本采集并配合疾控中心进行流调。
任何科室、医务人员不得拒绝因突发公卫事件所致伤员的救治。
2.4 疫情监测报告组
组 长:肖利芳
成 员:但 洪 邓永珍
职 责:1.负责突发公卫事件病例登记、汇总,并及时上报突发公卫事件领导小组。
2.负责疫情的网络直报工作。
3.负责与县疾病控制中心的联络工作。
2.5 院内感染控制、消毒组
组 长:刘俊英
成 员:龙胜芳 王显碧
职 责:1.负责院内感染控制、消毒隔离的指导工作。
2.负责消毒药品、器械及隔离服的准备工作。
2.6 突发公卫事件应急救治专家组
组 长:吕仕银
成 员:张成荣 蒋廷贵 周 蓉 梁继学 李 萍 何 平 刘俊英 王显碧
职 责:1.负责突发公卫事件的确定、评估和审查救援方案。
2.负责指导突发公卫事件病例的诊治和护理。
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时限和程序
报告应逐级上报。科室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立即报告医务部,医务部当在1小时内向县卫生局和疾控中心报告。
如系传染病,医务人员在报告医务部的同时应及时准确填报《传染病报告卡》。疫情监测报告组接到疫情报告后要在1小时内向县卫生局和疾控中心报告,并及时网络直报。
任何科室、个人未经授权不得擅自发布突发公卫事件相关信息。 4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和终结
4.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政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自然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突发公卫事件救援队及装备等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集结到位。
4.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终结
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确认无新病例出现,且宣布本次突发公卫事件终止后,我院即终止本次突发公卫事件的应急状态。
5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保障
医院应当遵循“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原则加强突发公卫事件救援队伍的建设,组织对救援应急队伍的培训,储备救援物资并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保证突发公卫事件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6 附则
6.1 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卫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医院对突发公卫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作出贡献的先进科室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
对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2 预案制订与修订
本预案定期进行评审,根据突发公卫事件应急救援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6.3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医务部负责解释。
6.4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大英县人民医院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确保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所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及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遂宁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大英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大英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大英县及邻近辖区范围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中涉及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1.4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明确责任;快速反应、密切协作;措施果断、常备不懈。
2 医疗卫生救援的事件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导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情况将应急医疗卫生救援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 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 级)4级。
2.1 特别重大事件(Ⅰ 级)
(1)一次事件伤亡100人以上,且危重人员多,或者核事故和突发放射事件、化学品泄漏事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省人民政府或省卫生行政部门请求国家在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上给予支持的突发公共事件。
(2)跨省(区、市)的有特别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救援工作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2.2 重大事件(Ⅱ 级)
(1)一次事件伤亡50人以上、9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5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跨市(州)的有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2.3 较大事件(Ⅲ 级)
(1)一次事件伤亡30人以上、4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3 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2.4 一般事件(Ⅳ 级)
(1)一次事件伤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
病例超过1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
3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3.1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
组 长:吕仕银
成 员:田 勇 张成荣 杨灵军 刘俊英 唐 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部,由唐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职 责:负责指挥突发公共事件卫生救援全面工作。
3.2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协调小组
组 长:张成荣
成 员:刘俊英 曾建军 唐 涛 肖利芳 张 劲 敬雪梅 卿 川 陈祖国各临床、医技科室主任、护士长
职 责:1.负责管理、协调及调动各救援小组成员。
2.负责制定相关救援预案,落实救援措施,保障医疗安
全。
3.负责突发公共事件救援物资、药品及器械储备和供
应。
4.负责维持院内秩序和保卫工作。
3.3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队
队 长:张成荣
副队长:赵天斌
成 员:梁继学 巩万均 孙 宏 何 均 陈光明 邓丰华
赵玉林 黄 河 覃天德 李 挺 朱 兴 赵天全
尹显春 陈虹刚 冷 凉 刘良英 张莉华 钟漆容
夏 艳 杨建设 庞 武 刘 强 陈佳秀 敬天英
李 星 李 静 唐小丽 刘 静 李红军 覃思源
职 责:1.负责伤病员的诊断、治疗、护理及医学观察。
2.负责制定危重病员的诊疗方案、组织会诊、决定转诊
等。
3.负责伤病员的转运工作。
任何科室、医务人员不得拒绝因突发公共事件所致伤员的救治。
3.4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治专家组
组 长:吕仕银
成 员:张成荣 蒋廷贵 周 蓉 梁继学 李 萍 何 平 刘俊英 王显碧
职 责:1.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确定、评估和审查救援方案。
2.负责指导突发公共事件病例的诊治和护理。
4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和终止
4.1 医疗卫生救援的分级响应
根据医疗卫生救援的事件级别,启动相应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上级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启动,我院《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自然启动;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启动后,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及装备等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集结到位。
4.1.1医疗卫生救援特别重大事件(Ⅰ 级)的响应
医院接到医疗卫生救援特别重大事件的指示、通报或报告后,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或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迅速组织应急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和相关人员到达现场开展医治,分析事件发展趋势,综合评估伤病员救治情况,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报告有关处理情况。
4.1.2 医疗卫生救援重大事件(Ⅱ级)的响应
医院接到医疗卫生救援重大事件的指示、通报或报告后,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或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迅速组织应急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和相关人员到达现场开展医治,分析事件发展趋势,综合评估伤病员救治情况,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报告有关处理情况。
4.1.3 医疗卫生救援较大事件( Ⅲ 级)的响应
医院接到医疗卫生救援重大事件的指示、通报或报告后,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迅速组织应急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和相关人员到达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并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及时向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报告有关处理情况;根据应急医疗卫生救援的需要请求卫生行政部门提供技术和专家队伍支援。
4.1.4 医疗卫生一般事件( Ⅳ级 )的响应
医院接到医疗卫生救援重大事件的指示、通报或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迅速组织应急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和相关人员到达现场开展医疗救治、调查确认等现场处理和评估工作,及时向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报告有关处理情况;根据应急医疗卫生救援的需要请求卫生行政部门提供技术和专家队伍支援。
4.2 现场医疗卫生救援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队接到命令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全力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并接受其统一指挥和调遣。根据分级响应原则,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的负责人要赶赴救援现场指挥,减少环节,提高效率,正确及时处理。
医疗卫生救援人员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责,注重自我保护和安全。
4.2.1 现场抢救
到达现场的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要迅速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
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检查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4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志(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带),扣系在伤病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并将救护救治的伤病员的情况、注意事项等填写伤病员情况单,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4.2.2 伤病员转送
当现场环境处于危险或在伤病员情况允许时,要尽快将伤员转送并做好以下工作:
(1)对已经检查伤分类待送的伤病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病人,应就地先予抢救、治疗,做必要的处理后再进行监护下转运。
(2)认真填写转运卡以便提交接纳的医疗机构并报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汇总。
(3)在转运中,医护人员必须在医疗仓内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并确保治疗持续进行。
(4)在转运的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
(5)要合理分流伤病员或按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指定的地点转送。
4.3 信息报告和发布
医院接到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报告后,及时将事件造成人员伤亡以及所了解情况报告卫生行政部门。未经授权不得向任何机构和个人发布救援情况。
4.4 医疗卫生救援的终止
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经本级人民政府或同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批准,或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可宣布医疗卫生救援应
急响应终止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终止信息。
5 医疗卫生救援的评价
医疗卫生救援终止后要对医疗卫生救援过程和结果进行总结、评价,写出书面总结报告,通过总结和科学评估提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6 医疗卫生救援的保障
医院应当遵循“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原则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和队伍的建设,组织对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的培训,储备救援物资并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7 附则
7.1 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医院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作出贡献的先进科室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
对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2 预案制订与修订
本预案定期进行评审,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7.3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医务部和综合部负责解释。
7.4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