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税源分析制度
为了及时了解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经营状况,为组织收入提供翔实的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制造业具体包括冶炼、焦炭、化工、水泥等行业。
一、各企业的税源分析报告为每季一报,每一季分析的时效性应为本年度的累计分析。每季度的分析应于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上报。
二、各税源管理单位的税源分析格式基本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本单位的税收完成情况总体分析,第二部分为税种完成情况分析,第三部分为分行业分析,第四部分为下期税源预测。另外,对本辖区内有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的要做具体分析。
(一)税收完成情况总体分析,要对本期完成情况和上年同期进行对比,要用本季和上季进行对比分析。
(二)税种完成情况分析,各单位要对完成的各税种进行具体分析,要对各税种的增减因素进行分项分析。
(三)行业税收分析,各单位要对支撑本辖区的支柱产业进行详细分析,对本办法中包括的重点企业进行逐一分析,工业企业分析每一个企业的规模情况、产品情况、经营情况、纳税情况和运营走势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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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业企业的规模情况具体包括企业的产能情况设计规模、设计产能、实际产能;产品情况包括主要产品名称、产品的单位销售价、单位成本,去年同期产品价格、成本情况;经营情况包括企业产值、销售总收入、销售成本、利润以及库存产品数量和总值;纳税情况包括本期税收完成情况、上年同期完成情况,税种完成情况;运营走势情况是通过以上各情况的分析对本企业的存在问题和主要困难进行简单分析。
2、各工业企业的税源分析还应包括企业房土两税的基本情况和纳税情况。
3、房地产企业主要分析各房地产企业本期房屋销售情况、完工情况、立项情况、开工情况,以及房价、代开票情况和纳税情况、欠税情况。
4、交通运输企业主要分析营运收入、自开票情况。和去年同期进行对比分析,从而得出今年运输行业的走势以及产生的原因。
(四)重点工程和项目要求各单位建立分项目台帐,报告中对重点工程和项目从立项情况、工程建设情况、工程施工单位情况、投资情况、纳税情况、欠税情况进行详细分析。
(五)下期税源预测要求各单位对下期的税源进行分析,对可能新增和减少的税源进行估算,对完成任务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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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关于建立健全失业动态重点监测制度和企业用工需求分析制度的紧急通知
关于建立健全失业动态重点监测制度和企业用工需求分析制度的紧急通知
台劳社就〔2008〕83号
各县(市、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为了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确保就业局势基本稳定,根据《就业促进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8?59号)和《关于开展建立失业动态重点监测报告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53号)等有关精神,现决定,在全市建立健全失业动态重点监测制度和企业用工需求分析制度(以下简称“两项”制度),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组织深入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用工状况调查工作
1、全市支柱行业(汽摩配件、家用电器、缝制设备、塑料模具、医药化工以及船舶制造)和服务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经营、用工情况、职工待岗情况、裁员及计划裁员情况等(详见附件1、2、3);
2、在经济严峻形势下,当前企业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以及就业岗位的增减状况;
3、用人单位招工工种情况,通过对企业岗位主要招用工种人数统计反映前15种当前需求人数较大的工种(详见附件5、6、7);
4、各县(市、区)政府采取保发展、保就业、保民生、保稳定的措施,以及今后一段时期帮助企业化解难题、调控失业率的思路和对策。
(二)确定重点企业进行失业动态重点监测工作(详见附件8)
二、具体方式
根据点面结合、统分结合、内外结合、准确掌握的工作原则,采取表式调查、点上剖析和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要求调查面要广、剖析问题要深、建议措施要实,客观准确反映当前经济发展形势下我市就业的现状,并制定出切实有效扶持企业发展、稳定就业岗位的建议对策。
(一)定点企业的调查和监测
1、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就业供求状况的调查。各县(市、区)选取辖区内支柱行业和占有较大比重的重点行业及重点服务业作为调查剖析对象,每一支柱行业的抽样调查数需占辖区内该行业重点企业(员工数超过100人)数1%以上,通过上门了解情况,进行针对性调查,摸清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企业的经营、人员增减情况及今后发展的打算、需要政府帮助协调解决的就业问题。
2、重点企业失业动态监测制度的设立。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各县(市、区)要在以上抽样调查中,全市确定30家重点企业(人员规模不少于200人)作为浙江省失业动态重点监测和用工需求情况调查对象进行跟踪监测,其中:椒江、黄岩、路桥、温岭、临海、玉环各4家,仙居、天台、三门各2家(详见附表4)。各县(市、区)在1月4日前要确定重点监测企业名单上报市局,并明确专人负责(名单同时上报),还要建立监测月报制度。
(二)行业剖析
剖析内容。在国际金融危机和我市当前经济形势下,企业就业岗位的变化、各类就业人员的变化(用工情况、劳动报酬等),重点分析行业半停产、关闭停产和用工需求及裁员等情况,调查内容要数据化、体现真实性。对监测企业要形成一定的综合数据分析。
(三)座谈
定时选取10家以上企业(以劳动密集型企业为主)参加座谈,参加对象为企业的法人或经营负责人或财务负责人。按照调研提纲内容,请企业介绍情况,提出建议,综合分析,商讨对策。
请各县(市、区)人事劳动保障局要组织专人负责向各自责任县(市、区)召开相关企业座谈和综合填报相关报表及撰写调查报告。
三、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12月30日)
12月30日前准备调查表格设计、制定调查方案等。
(二)调研实施阶段(1月1日-1月15日)
根据调查主要内容和具体分析要求,召开会议,广泛发动,明确任务和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实施。
(三)分析总结阶段(1月15日-1月20日)
1月18日前由各县(市、区)汇总,完成调查表式汇总、剖析情况综合分析报告和调查材料上报市局。
1月20日前市局汇总各县(市、区)材料,编写调查报告。
四、工作要求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20xx年可能是近十年来就业形势最严峻的一年。为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市经济实体的严重影响,准确把握当前我市趋缓的经济发展形势对就业供需状况的影响因素,客观反映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必须在思想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两项”制度实施的极端重要性,强化与企业共度忧患、共克时艰、共渡难关的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两项”制度的实施工作。
2、切实加强组织和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两项”制度的实施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就业服务机构和劳动力管理职能科室具体实施,共同做好总体部署和组织协调工作,落实“两项”制度的统计和分析工作人员,确保“两项”制度工作的顺利进行。
3、建立失业动态监测月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大失业动态重点监测工作力度,各县(市、区)要根据工作要求,按时、如实地填报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调查数据,在每月8日之前将重点监测情况(附件8)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其他表格和分析材料每季首月8日之前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立完善定点监测机制,扩大定点企业监测范围,重点监测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较大的外向型、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情况,定点监测企业可给予适当补助,具体由各县(市、区)劳动保障局与财政局商定。各地要充分发挥街道(乡镇)、社区(村)的基层劳动保障平台作用,建立分片包干、普遍走访和重点联系制度,摸清辖区内企业用工动态,对企业生产订单大幅减少,发生职工工资拖欠,有可能关闭停产的企业要会同当地劳动执法机构重点跟踪,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劳动保障部门报告,以便及早介入提供就业服务和岗位信息,有效控制失业规模。
4、健全用工需求分析季报制度。在重点监测调查的基础上,综合市内外经济形势,动态分析辖区内用工需求和就业状况,撰写调查分析报告,于每季度首月8号前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5、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分析,特别是当前经济形势对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变化的影响,及时研判形势,采取更加有效措施,维护我市就业局势稳定。各地要着力做好企业服务工作,组织召开专场招聘会,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援助服务,做到失业人员集中在哪里,公共职业介绍服务到哪里。各地对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引导其采取灵活用工、弹性工时、减薪不减员、歇岗不失业等各种措施稳定就业岗位。各地要增加培训投入,扩大培训规模,改进培训方式,注重提高实用技能和就业能力,为我市经济发展储备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的人才。
附件:1、企业用工情况抽样(定点)调查表
2、企业用工情况乡镇(街道)汇总表
3、企业用工情况县(市、区)汇总表
4、重点企业失业动态监测行业分布推荐表
5、企业用工需求工种抽样调查表
6、企业用工需求工种抽样调查乡镇(街道)汇
总表
7、企业用工需求工种抽样调查县(市、区)汇
总表
8、重点企业就业人员变化情况表
9、工种一览表
联系人:赵继光 姚攀 联系电话(传真):88200367
附件1-9.doc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