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负责填写。2、竣工验收报告一式四份,一律用钢笔书写,字迹要清晰工整。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存一份。3、报告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虚假情况,不予备案。4、报告须经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应附下列复印件:(1)施工许可证;(2)工程勘察成果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3)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报告;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检查报告;(4)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竣 工 项 目 审 查表1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建设单位结构形式勘察单位层 数幢数设计单位工程规模监理单位开工日期年 月 日施工单位竣工日期年 月 日施工许可证号总造价审查项目及内容审查情况一、完成设计项目情况基础、主体、室内外装饰工程、防水工程给排水工程、燃气工程、消防工程建筑电气安装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梯、电扶梯安装工程室外工程二、完成合同约定情况总包合同约定分包合同约定专业承包合同约定三、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建设前期、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等技术档案监理技术档案和管理资料施工技术档案和管理资料续表1
四、进场试验报告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主要使用功能检验报告
五、质量评价文件勘察单位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施工单位竣工报告监理单位质量评估报告六、工程质量修书总、分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审查结论:建设单位工程负责人:20 年 月 日竣 工 验
收 组 织 实 施 情 况一、验收机构(一)领导层 另附有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表格
第二篇:土地整理项目竣工自验收报告
·泰宁县下渠乡上渠村土地整理项目竣工自验收报告
按照《福建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由县国土局、财政局、农业局、水利局、下渠乡、上渠村、三明市明兴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组成的自验组,查阅了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查看了项目现场,并认真进行了讲座和审议,形成了一致意见,现将项目竣工
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下渠乡上渠村土地整理项目于20xx年6月经市国土资源局批复立项(明国土资〔2007〕110号文)确定为市级小规模土地整理项目,并于20xx年11月经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批准《关于泰宁县下渠乡上渠村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和投资预算的批复》(明国土资〔2007〕245号)实施。于20xx年12月开始动工建设, 20xx年6月竣工,经过近6个月的施工整理
现已完工。
项目区设计耕地整理规模669亩,实际整理面积669亩,新增耕地面积70亩。
二、项目自验情况
1、土地权属
自验组认为该项目开发前后土地权属明晰,项目整理后土地所有权不变。
2、农业工程
自验组认为,该项目通过土地平整,表土回填,土壤改良,新增耕地符合农业生产要求,具
备水田的耕作条件,现已种植的水稻长势良好。
3、水利工程
自验组认为,排灌渠布局合理,水资源能够满足项目农作物的用水要求。
4、道路工程
自验组认为,项目区配置的田间道布局合理,能够满足农业生产需求。
5、资金使用
自验组认为该项目资金使用手续齐全,原始单据合法真实,帐目清楚。
三、完善意见
沟渠、道路部份应进一步整理完善。
四、自验结论
综上所述,自验组认为下渠乡上渠村土地整理项目能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完成,工程质量较好,
能达到良好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自验合格,现申请市国土局予以预验收。
泰宁县下渠乡人民政府
泰宁县下渠乡上渠村土地整理项目自验组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八日
(附自验组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