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配血试验报告单
病人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病人ABO血型: RH血型: 申请单联号:
科别: 病室: 床号: 住院号:
输注血液种类:1.全血 ml 2.悬浮红细胞 单位
3.血浆 ml 4.浓缩血小板 袋
5.其它
血清检查发现:
建议: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 配血者: 审核者:
第二篇:交叉配血制度
交叉配血制度
1.受血者配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内采集的,无溶血、无重脂、无细菌生长。
2.送标本时,《临床输血申请单》和受血者标本二者不分离。
3.交接标本时,逐项核对《临床输血申请单》所记录内容与受血者标本是否一致。
4.凡输注红细胞类成分必须做交叉配血试验,输注血小板一般情况下同型相输(特殊情况除外),输注血浆和冷沉淀可不做交叉配血试验,但必须同型或相容。
5.配血前,按标准操作规程再次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和Rh(D)血型,ABO血型作正反定型,Rh(D)血型鉴定最好用两个厂家试剂,供血者为Rh阴性者应进一步作DU鉴定,如鉴定结果为DU,该血只能作为Rh阳性血输给患者。如果受血者为Rh阴性可不作DU鉴定,因为受血者无论Rh阴性或DU都输Rh阴性血液。
6.配血时,严格按标准操作规程操作,认真观察结果、先肉眼观察后,再用显微镜观察,主侧和次侧应无凝集或无溶血。如果受血者同时输多个血,必须将每个献血者之间血液作交叉配血试验,发现不相合时,该血液不得输入受血者体内,查找原因后,作进一步处理。
7.配血时应有一人(一人值班除外)专门负责监督和复核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标本是否准确,配血结果是否可靠,《配血试验报告单》字迹是否工整,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决不允许张冠李戴,出任何错误。
8.凡遇下列情况必须按有关规定作不规则抗体检查:(1)交叉配血不合时;
(2)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接受多次输血者。
9.严格临床输血核对制度,输血前病人至少作两次血型鉴定,且前后相符。交叉配血过程必须做3次核对,即配血前、配血中、配血后核对。
10.严格血样保留制度,标本及配血管保存至少7天,特殊病例分离血球、血清冰箱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