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代表巡视制度
(草案)
为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积极作用,更好地落实职代会民主参与、民主监督职权,推进和谐校园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巡视组织
(一)教代会巡视检查工作由教代会工作机构即工会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协办,各受检查部门应积极配合。
(二)教职工代表巡视检查人员的组成,应坚持三方原则,由本级职工代表、工会、行政业务主管部门人员组成,其中以教职工代表为主,本级以上的职工代表可参与。
(三)巡视检查每年至少2次。
二、巡视内容
(一)教代会通过事项的落实、员工提案的落实、校务公开、教工职业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执行情况。
(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三)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职工文化娱乐活动等情况。
(四)教职工福利实施情况及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
三、巡视方法
(一)巡视采用听汇报、看资料、召开教职工座谈会、教职工个别访谈等形式,了解掌握情况,当场作出实事求是的的评估,提出问题及整改意见和时限。整改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措施及进展情况及时反馈给职工代表,一般不超过15日。
(二)巡视检查结束后,巡视组在7日内写出巡视书面报告,好的给予表扬,差的提出批评。
(三)巡视工作情况应在1个月内向教职工公布,巡视工作组织情况作为教代会报告内容。
四、本制度适用学校各部门。
第二篇: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培训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培训制度
学校工会委员会应经常对教职工代表进行培训,提高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为开好教职工代表大会创造良好的条件。
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1、联系学校及教职工的实际,对代表进行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教育。
2、组织代表学习民主管理知识以及组织经验交流,参观学习等活动,增加感性认识。
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
1、在培训代表时,既要面向全体代表,又要面向骨干代表。
2、每年至少一次对代表进行培训。培训形式可以采取讲座,学习讨论、交流经验等形式。
3、培训内容侧重于教代会基础知识,如教代会的性质、地位、职权、代表的权利义务及如何当好代表等。
4、培养代表顾全大局和公正公道的意识。
5、学习《宪法》、《教师法》、《教育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代表的民主意识。
6、培训重点是提高代表的动手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参政议政能力;培训目的是提高代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能力。
坚持专题培训
根据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中心议题,对代表进行议题相关知识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