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书面审查表》填报说明
第二篇: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20xx)
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说 明
一、本《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印制。
二、本《报告书》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的主要备案资料,反映用人单位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应如实填写。
三、用人单位按要求报送书面材料,以公告发布时间为准,用人单位须携带本《报告书》及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审查。对逾期不报送《报告书》或弄虚作假、不如实填报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实施处罚。
四、本《报告书》应由用人单位妥善保管,待劳动监察机构日常检查时查验。
五、本《报告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并核发,或通过劳动保障网下载。
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
年
填报单位:
《报告书》编号: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审查内容
一、劳动用工情况
二、劳动合同情况
三、劳动报酬情况
四、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五、综合情况
六、历年参加书面审查情况
第三部分:审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