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合之众》读后感
在词典中,“乌合之众”的意思是像暂时聚合的一群乌鸦。比喻临时杂凑的、毫无组织纪律的一群人。中国古代的文献中写到“乌合之众,初虽有欢,后必相吐,虽善不亲”。我的理解是,一群人聚在一起,起初可能是因为要在一起取了,最后却能相互吐露真情,但是这些人虽然在一起玩了却没有多少亲近的意思。一开始,我感觉从表面上看,这个书名似乎不适合这本书的内容,但是深入再看却发现,这个词语似乎是很适合文中作者所说的“群体”。
在说读书心得之前,我要先说说我看这本书之前脑海中所想的乌合之众。有时候,我们走在大街上,看到的一些店铺门口挂着许多打着的牌子,店里有许多人挤挤攘攘,有的再看商品,有的在聊天,有的则在砍价,这就是我最初印象中的乌合之众。直到看了勒庞的这本书,他在书中讲述了有关群体的定义和对大众心理的一些研究,我对乌合之众的定义有了更多的理解。
这本书总共分为三卷,每卷都层层深入地分析了作者对群体的理解。第一卷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了群体的定义和群体的特征、感情、道德观、宗教信仰模式等。首先说群体的定义,作者认为,每一个群体中的个体虽然是在一些偶然的情况下聚到了一起,但是他们或多或少,或明显或模糊的都有一个相同的目的。这一点我是很赞同的,比如百货超市总是能吸引人们去买东西,去百货超市的人,有老人有小孩,有老师有学生,有白领有军人,有买衣服的人有买蔬菜的人,不管这些人性别如何,年龄如何,职业如何,他们都有一个潜在的目的
就是买自己需要的东西,我们就可以把百货商场的人们成为一个群体。就拿我们自己作为例子,我们现在是上外的学生,表面上看,因为我们是学生,所以我们也是一个群体,这似乎是有道理,但是这样的因果关系却又很牵强,而从群体的定义来分析,我们在上外,都是为了能提升自己,所以我们是一个群体。
然后是群体的感情和道德观。一开始看到这个定义的时候,我脑海里完全没有概念,但是当我看到摘要里对群体的感情的描述是,很多画面就自动涌入我的脑海。在形容这些画面之前,我先说说作者对群体感情和道德观的评价。在作者看来,群体是冲动急躁的,是偏激的,有时又容易受到利用,然而不管怎样,从作者对群体的评价是含有贬义色彩的。那么我个人的看法呢,,从古、今、中、外的历史中我们可以发现,无论是朝代的更迭还是革命的爆发,都是有一个导火索引发一部分人成为一个一群体然后在又发生了后续的种种事件,从总体上看,这些事件无疑都贴上了暴力和血腥的标签,但是深究细节,我们不难发现,在这些暴力和血腥的背后,是一些群体在维护正义,是一些群体在维护明主。所以我觉的,群体在感情上有一些偏激或冲动,但是只要价值观是对的,出发点是争议的,那么群体的力量就应该被我们所发扬。接下来作者更深入的分析了,群体的观念理性和想象力还有信仰和宗教形式等,作者在这几方面分析的很深刻,总的来说作为一个群体,群体中的个体要有正确的信仰,而这里所说的正确当然是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
第二卷的标题是群体的意见与信念,作者从内部解析了群体的内
心变化。这卷又分为四个章节。作者认为,影响群体意见和信念的因素主要分为间接因素和直接因素两种,本卷第一章和第二章则先后介绍了这两种大的因素对群体意见和信念的影响。种族差异、文化传统差异、所处时间的变化、政治和社会制度的差异和教育的差异都是影响群体意见和信念的间接因素。从种族来看,就像大多数人想的一样,中国北方的一些少数名族就比较好斗,这使他们直爽和拥有豪气的同时性格中也伴随着冲动,与之相对的则是南方的一些汉族,总带有一些书生的气息,但又多除了一些优柔寡断。从社会制度和文化传统来看,西方的民主政治比中国的发展的要早,而东方文化中的中央集权思想也发展了好几千年,所以西方人有时比东方人更加的活跃或偏激,而东方人则重在追求“中庸之道”。时间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因素,一个比较明显的例子就是对人生的理解,老年人对人生的理解比年轻人多,所以大多数老人更想追求的是安稳舒适的生活,而对年轻人来说,未来的路还很长,未知的人生才是最神秘最有吸引力的,所以很多年轻人则以追求刺激的生活为梦想。
在我看来,上面列举的影响群体意见和信念的间接因素还是比较的具体的,而接下来在本卷第二章中作者列举的影响群体意见和信念的直接因素则比较抽象了。形象、词语和套话、幻觉、经验以及理性是四大直接因素,如果说五个间接因素是外部因素,那么这四个直接因素则属于内部因素的范畴了,这四个因素主要有群体内个人的内涵来体现。我个人感触比较深的是形象、词语和套话,文字了力量无疑是巨大的,之前看到一本书叫做《演讲与口才》,当时还觉得口才好
也没有多大优势,只不过会夸夸其谈罢了,但是后来发现说话也是一种艺术,只有说话说的中听,才会有说服力。说服力在一个群体中无疑是很重要的。作者在第三章中深入分析了群体领袖极其说服的手法。无论是人还是动物,当他么聚集到一起后,就会自动的处于一个领头者的带领或统治之下。在人类这个群体中,我们可以把领头者成为领袖,领修是群体的领导者、组织者和管理者。领袖无疑是这个群体中最受人尊敬或者话语权最大的人,而一个优秀的会为了他所在的群体牺牲一切,他会主动地去保护群体中的个体,有时候他就是这个群体利益的代表。本卷的最后一章总结了在这些间接或直接因素的影响下,群体意见和信仰的变化范围。
最后一卷讲的是不同群体的分类极其特点,第一章总体列举了一些群体的分类方式和群体特征,后四章作者分别列举了犯罪群体、陪审团、选民群体和议会的特征,并且从政治层面分析了这些群体对社会的影响。总的来说,读这本书,我的感受还是蛮深的,大概是我的知识还是太少,有些思想我还说不出来,有些东西我还不理解,但是,我可以说的是,作为人类群体的一员,无论是在生活中、学习中还是工作中,我们都会因为角色和目的的不同而进入不同的群体,我们要做的就是扮演好自己的角色,用正义和善意的眼光看待世界,严于律己,争取为社会和人类出一份小小的力。
第二篇:乌合之众读书报告
读《乌合之众》的乌合之众
真理无非就是反复论证直至你相信为止的谬论。
——题记
弗洛伊德称勒庞的《乌合之众》是一本当之无愧的名著,他极为精致地描述了集体心态。在今天看来,我觉得这句话毫无意义可言,但《乌合之众》却忽悠了弗洛伊德这样的一位心理学家!它没有学术性论著的羞涩难懂,将群体的特点剖析得淋漓尽致,却有点让人难以苟同,勒庞论证在谈论群体社会的时候让我感觉就像马基雅维利在谈君主论一般。
《乌合之众》通过对群体的分析,从群体的产生,群体的特征、情感与道德观等说明群体是如何智力泯灭地运行着;人们成为群体的一部分后,开始变得自我意识的模糊,自我思考能力下降,判断力与逻辑也在暗示与传染中渐渐一致,连残存的智力品质都吞噬。
在勒庞看来,群体是冲动急躁、狂热易变、容易轻信的动物。他们很容易做出刽子手的举动,同样也很容易慷慨就义,既会随意烧杀抢掠,却也同样表现得极其无私。无异议、情绪化和低智商的举动让我想起文化大革命时期的青年为何会变得丧失理性,日本的军国主义让战士们为之狂热,民国时期作为中国人的那份冷漠。但是群体的举动却未必不是一件好事,只有通过这样一次次群体的爆发,才会有进步。
贯穿全书,作者通过法国大革命发生的案例来论述群体的愚蠢与冲动。同样地,映射到中国的文化大革命,青年们仅仅是对毛泽东个人崇拜,导致极右主义;他们渴望强权,只懂得用这样的变革来宣泄群体的情绪,对他们可能改变自身状态的事物怀着根深蒂固无意识的恐惧。
如何让群体接受新观念?将观念简单化与低俗化,并且不停重复,不停论证,自然就可以成为群体中难以动摇的观念。勒庞认为群体是没有推理能力的,因此它也无法表现出任何批判精神,它不能辨别真伪或对任何事物形成正确的判断,更多采取的是想象力。所以只要能够掌握群体想象力的艺术,就能够成为群体的领袖。
我认同书中所提到的集体无意识活动,但这只是正常的心理现象罢了。当很多人去做一件事的时候并将其扩散,往往在这个过程中就会有人趋之若鹜而成为乌合之众,不得不说《乌合之众》某种程度上也是集体无意识下的产物。当尘封上百年的《乌合之众》位居畅销书排行榜的时候,出版界的跟风浪潮,读者也渐渐丧失其辨别能力,闻风而动。在这个过程中,读者引领潮流,而潮流却又引导着读者,使得读者渐渐地沦为身不由己的乌合之众,于是,个体湮没在群体中。
二
第二卷中勒庞提到群体活动的导火索,无非也是将群体无限扩大,直至足以引起社会矛盾的情况下归纳出来的民族、传统、时间、政治与社会制度以及教育。在对应试教育的阐述中让我不禁怀疑译者对原著翻译的还原度,对当时法国的教育制度它是这么说的:“过多地延长实际的学徒期、培养懒汉的寄宿制度、过多的人为的训练和填鸭式教育、繁重的功课、对今后时代完全没有考虑、对人的职业缺乏安排、对年轻人很快就要投身其中的现实世界装聋作哑、不考虑学生如何适应社会、不考虑人类为保护自己而必须从事的斗争、不教给学生如何保持坚强意志……”现实的确是这样的,我们接受十六年的教育,在学校这样的象牙塔形成的幻想与美梦,在严酷的现实面前彻底破灭的那种欺骗感与失落感实在让我们难以承受。
教育应当培养的是学生坚强的意志与独特的个性,而非一件件的复制品。在自我武装的时候也应该有开拓精神与个性。在我看来,教育应当是小众的,大众的教育只能为通识教育,想全面发展人的教育就应该是小众的。
三
本书也用了一定的篇章讲述群体的领袖,一切生物在形成群体时都有服从首领的本能。领袖以自身狂热、坚定而强烈的信仰将群体组织起来。所谓的领袖说服人采取的方式有断言法、重复法与传染法。在这里我对这三种方法的摘录以便下文的论述:一、断言:不考虑任何理性的推理或是证据的简短断言,最能让某种观念进入群体的大脑。二、重复:不断地用措辞不变的词语来重复。拿破仑曾说过:“最有效的修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不断地重复。”三、传染:在一个断言被有效、无争议地重复之后,所谓的流行观点就会形成。与此同时,强大的感染过程就开始了。传染具有极大的威力,完全可以控制一个人接受什么意见,让他产生某种情感表现。
历史的悖谬——勒庞认为被越多人证明的事件,往往错误地最荒谬。群体的证词是如此程度上背叛事实的真相,以至于我们无法再对这个世界上发生的事情做出准确的判断。无论爆发过怎样的历史事件,总会因为群体的以讹传讹而变得众说纷纭。同样的,历史书是那样的不可信赖,即使是这些已被记载在书中的虚假历史,无边而狂妄的群体想象力很难保证它的长久稳定。
四
不得不说,勒庞以其具有催眠性质的暗示感受性来提出并回答每一个问题。以其夸张性的重复论述来说明其道理,而刚好符合书中告诉我们作为领袖(包括精神领袖)对群体的控制方法,对待勒庞的态度,我可以选择的是“yes” or “no”,但是当我采取批判的精神看待本书,不想被作为乌合之众的一员的时候,被其夸张的重复论述多传染,却表示我已经认同书中的观点。
第一、反复论证。拿破仑曾说过:“最有效的修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不断地重复。”通过重复论证,即使是谬论,你也可以将其变成真理!勒庞作为一名心理学家也巧妙使用这样的方法,这每段观点提出都会重申前文的观点,将其作为论述的理由,但这样看来似乎有点不太合理。例如在讲述群体观察能力缺失的时候说到——在上一章中,我们了解到群众思维的特点,即群体是利用形象来进行思维的。事实上,这样的集体观察往往是错误的,原因在于群体观察能力的缺失所致。
在我看来,作者在书中不停地重复他自身论述的内容,以这样的形式强化读者的思维,企图领导读者的精神,而不得不认同,读者在不知不觉中接受他的观点领袖地位。
第二、言过其实。前文说到勒庞论证在谈论群体社会的时候让我感觉就像马基雅维利在谈君主论一般。勒庞对群体的智力品质的无下限贬低似乎有点哗众取宠的嫌疑,在19世纪的法国,无非代表的是精英主义而隐约取缔民主的作用。正如《论语》义正言辞地谈论着仁义礼智信这些人间大道理,却又无时无刻在为国家中央集权统治与阶级区分贡献着力量。按照勒庞的论述,民主必定是愚蠢的东西,骗人的把戏,民主政治在他看来必定会是暴力政治。
第三、自相矛盾。全文最多引述的为法国大革命与拿破仑发生的事,作者通过对法国大革命发生的事进行阐述,作为论据。而文中对历史的态度是这样的——无论爆发过怎样的历史事件,总会因为群体的以讹传讹而变得众说纷纭。同样的,历史书是那样的不可信赖,即使是这些已被记载在书中的虚假历史,无边而狂妄的群体想象力很难保证它的长久稳定。既然事实是这样,那引用历史还有意义吗?作者一方面否定了历史的真实性,另一方面却引用大量的历史事件来证明他的论点。当我认同由于群体使得我们认知的历史发生了扭曲的时候,却发现作者也用扭曲的历史事实在向我们论证一个个道理。
我不得不说,在这个全球信息化时代,价值体系的多元与信息的大爆炸,让我们愈发感觉渺小,更加需要追求信仰与权威。很不幸的是——我们也是乌合之众!在这个社会,我们唯一能够希望的是自己不要盲目,不随波逐流,做一个有坚强意志与独立人格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