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2012]---
土壤氡浓度检测合同
工程名称:
委托单位:
检测单位: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检测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委托乙方对 工程的土壤氡浓度进行检测,面积为 m2。
二、检测数量及价款:
检测点数 (个),单价 (元),
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整。
三、检测依据:检测点位由检测方根据GB50325-201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要求选定。
四、检测时间:按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五、甲方责任和义务:
(一)进行土壤氡浓度检测,甲方须向乙方提供以下资料(均为电子文档):
建筑工程总平面图纸一份;
建筑工程基础平面图纸一份。
(二)做好检测前的准备工作;
清理好场地;
保证检测车辆、设备进出场地的方便。
现场需要二名工人进行打孔配合。
(三)甲方须采取措施保障采样人员、仪器设备和样品安全;
(四)如有需要,甲方须提供其他必要协助。
六、乙方责任和义务:
按要求使用经标定的检测设备;
保证检测数据准确,检测报告真实﹑可靠;
真诚服务,按时完成检测任务;
检测完毕后,三日内提交正式检测报告
七、检测工程款的支付:
检测工作结束后,甲方领取检测报告时,付清本合同第二条确定的全款。
八、违约及赔偿:
有一方未履行本合同书第二条至第八条中的任一条款,均视为违约;
一方擅自违法终止执行合同;
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经济损失,违约金按合同总价款的10%计算。
九、本合同如有争议,协商解决。否则,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2012 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第二篇:关于土壤氡浓度测试的答疑
珠海市建筑设计院工程勘察分院技术文件 ─────────────────────── 关于绵虒镇勘察项目进行土壤氡浓度测试的答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 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于2001-11-26联合发布,2001-01-01实施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以下条文:
4.1.1 新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前,应进行建筑工程所在城市区域土壤中氡浓度或土壤表面氡析出率调查。未进行过土壤中氡浓度或土壤氡浓度或土壤表面氡析出率区域测定的,必须进行建筑场地土壤中氡浓度的测定或土壤氡析出率测定,并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
4.2.1 新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应包括工程所在城市区域土壤浓度或土壤表面氡析出率测定历史资料及土壤氡浓度或土壤表面氡析出率平均值数据。
而汶川绵虒镇正处在断裂带附近,在进行地震灾后重建时我们执行了国家强制性标准,而该镇震前兴建的项目此前从未进行过此项工作,无相关成熟资料。 为此,我院20xx年在接受绵虒小学、卫生院及社会福利与救助服务中心等首批绵虒镇重建项目时进行了此项工作。
珠海市建筑设计院工程勘察分院
20xx年11月1日
签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