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环保手续办理程序
一、环境影响评价:
(一)需提供资料: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项目备案证、选址意见或规划部门规划证明(土地证或租赁协议)
(二)办理程序:
1、确定环评审批权限
准备好以上需提供的资料后,到开发区建设局环保科核查,项目是否符合环保要求、同意进区后确定环评审批级别:分国家环保局、省环保局及市环保局三级审批。
2、确定环评种类:由环评审批部门确定环评种类。环评种类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附专项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3、环评编制及审批:
(1)批准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不需编制环评文件,直接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环保审批部门审批。
(2)、批准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
将环评所需材料交予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制环境评价→评估意见→环保审批部门审批。
(3)、批准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附专项评价》的项目:
准备好所需资料到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环境评价→专家评审→修改环评→评估中心评估意见→上报审批部门审批。
4、批准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 准备好所需资料到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制环评大纲→组织专家咨询会→修改大纲、本底监测、编制报告书(报审版)→组织专家评审→修改环评→评估中心评估意见→上报审批部门审批。
二、建设阶段
该阶段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做到环保设施与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三、试生产阶段
项目及环保设施建设、设备安装完毕,人员到位,符合试生产条件,提起试生产申请→现场检查→市环保局监管科批复。
四、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试生产期(3个月)满前一个月内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供环境监测报告、验收报告→验收。
五、办理《排污许可证》
经验收合格,由环保部门核发《排污许可证》。项目单位按《排污许可证》规定达标排放污染物。
第二篇:1.环保手续办理工作流程简介
环保手续办理工作流程简介
按照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在建设前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建设时应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污染防治设施和主体工程要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建成后要及时申请项目验收,并取得环保部门颁发的排污许可证方可生产。其流程为: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委托验收监测→办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排污许可证→办理守法证明。为便于企业了解环保手续办理,防止跑“冤枉路”,现将相关环保手续办理需提供的材料做简要说明:
一、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按照建设项目性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或填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申请应提供:(1)建设单位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申请表一式一份(可网上下载填报);(2)环境影响报告书一式三份(提交电子文档)及专家审查意见。
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申请应提供:(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一式五份;(2)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意见;(3)规划部门选址意见书或工业用地证明。
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联系科室:审批科;联系电话:85659037。
二、委托验收监测。
需提交的申报材料: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联系科室:监测站;联系电话:85626349。
三、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谁审批谁验收制度。需提交的申报材料:(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3)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或调查报告(表);(4)申请单位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岗位制作规程、应急预案;(5)环保工程设计方案及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资质;(6)需整改的应提交书面整改报告。联系科室:污控科;联系电话:85684584。
四、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
需提交的申报材料:(1)营业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证;(3)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变
更与年审表;(4)排放口登记证;(5)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6)项目竣工验收批复;
(7)申请年度及上年度两年的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注:上述(1)-(7)提供复印件,但须盖单位公章);(8)排污许可证申请表。联系科室:污控科;联系电话:85684584。
五、申请办理守法证明。
需提交的申报材料: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项目竣工验收批复;3、监测报告;4、排污许可证;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6、企业环保守法证明审查意见表(中队开具)。联系科室:政策法规科;联系电话:85623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