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自治区国际科技合作计划
重点项目申请书
项目名称
申请单位
项目负责人
申报日期
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填 表 说 明
1、填写申请书内各项内容应实事求是,认真填写,表达明确、字迹工整易辨,可以打印填表。外来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第一次出现的缩略词,须注明全称。
2、申请人不填封面中“项目编号”项。
3、申请书为A4纸,于左侧装订成册。一式二份(至少有一份为加盖公章的原件),不接受申请材料的传真件。
4、各级政府机构不得作为项目申请单位,也不可以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研究。
5、项目申请单位应通过各有关主管厅局和地市县科委上报科技厅国际科技合作处,未通过归口管理部门而上报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6、通讯地址:银川市公园街8号 自治区科技厅国际科技合作处 邮政编码:750001
国科科技合作重点项目要求
一、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应属于如下任一范围:
—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有长远意义的项目;
—单一部门在组织上或资金上难以独立完成,必须由国家出面组织、协调的项目;
—在重点领域中具有科研发展潜力或重大经济效益的项目;
—在社会公益领域中具有重大意义的项目;
—合作范围为跨学科领域或综合性的项目;
—需要通过国际科技合作实现科研或创新水平跨越式发展的项目;
—政府间科技合作议定书中符合重点合作领域的项目。
二、申报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应符合如下条件:
—必须有国际合作伙伴;
—国际合作伙伴必须有相匹配的资金投入,或国际合作伙伴必须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并以技术投入方式参与合作;
—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有相应的配套资金投入,或通过国内其它合作单位获得的专项资金投入。
第二篇:贵州省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计划项目合同书
贵州省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计划
项 目 合 同 书
编号:黔科合外G字(200 )4001 号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主 持 人
主 持 单 位
签 订 日 期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
20xx年3月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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