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医疗整形美容诊所流程
工商注册------提交可行性报告到当地卫生局-------审批后填写设置书(美容整形外科诊所基本标准)-----现场评估通过后登记执业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条件
美容整形外科诊所基本标准:
一、至少设有诊室、手术室、治疗室、消毒供应室。
二、人员:
(一) 每台手术床至少配备2.4名工作人员;
(二) 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美容整形外科工作的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整形外科医师;
(三) 至少有1名护士。
三、房屋:
(一) 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二) 每室必须独立;
(三) 手术室使用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
四、设备:
(一) 基本设备:
手术床1台和相应的成套整形外科手术器械
电动吸引器 显微镜
双极电凝器 电冰箱
紫外线灯 高压灭菌设备
药品柜
(二) 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五、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医疗美容诊所
一、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消毒供应室。
二、人员:
(一) 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医疗美容工作的相应专科医师;
(二) 至少有1名护士。
三、房屋:
(一) 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二) 每室必须独立。
四、设备:
(一) 基本设备:
美容床 电冰箱
紫外线灯 高压灭菌设备
药品柜
(二) 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五、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办理各医疗(个体)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条件:
(1)符合自治州《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符合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3)具有当地户口。
(4)房屋建筑面积达到40平方米以上。
(5)取得具有国家承认中专以上学历。
(6)取得本省区医师职称,并在注册的医疗机构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临床工作人员。
(7)区外职称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方可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8)现从事的诊疗活动必须与医师职称专业相同(单科)。
(9)注册资金达到1万元以上。
审批各医疗(个体)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条件
申请开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向所在地卫生局提出申请并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单位名称、基本情况以及申请人姓名、年龄、专业、履历、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
(2)所在地人口分布、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概况;
(3)所在地300米左右医疗机构分布情况;
(4)所在地区人群健康状况和疾病流行以及有疾病患病率;
(5)拟设医疗机构的名称、选址、建筑面积及实用面积、功能、任务、服务半径;
(6)拟设医疗机构的服务方式、时间、诊疗科目和床位编制;
(7)拟设医疗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配备;
(8)拟设医疗机构的仪器、设备配备;
(9)拟设医疗机构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
(10)拟设医疗机构的通讯、供电、上下水道、消防设施情况;
(11)资金来源,投资方式、投资总额、注册资金;
(12)并附申请设置单位或者设置人的资信证明;可以根据情况适当简化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
申请开办医院的法人,可以不具有医疗卫生专业,但主要责任人必须是卫生技术人员;申请开办门诊部、诊所、卫生所等到的法人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第二篇:康复医疗文书要求及质控标准
康复科医疗文书书写要求
1.纳入本要求进行质控管理的医疗文书,是指在我院进行康复医学诊疗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录,包括文字、符号、图表、影像等资料。
2.本要求依据《病历书写规范》、《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指南》、《康复技术指导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并结合我院康复医学开展情况制定而成。
3.康复医疗相关文书的基本要求: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符合康复医学专业特点、体现我院康复医学诊疗技术水平。
4.本要求涉及的医疗文本包括:门诊病历及处方;住院患者相关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护理医疗文书、医患沟通记录、病历讨论记录、医嘱单、检查申请单与报告单、相关出院记录等《病历书写规范》中规定的医疗文书。康复专业专科附件如康复专业评定(包括初期、中期、末期评定)与日常康复治疗记录、康复护理记录、康复治疗特殊治疗项目知情同意文书等同时纳入本要求管理,作为我科痕迹记录由质控管理员检查、评价、建档收集。
5.规范康复相关医疗文书的目的,在于真实记录康复医疗全过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促进本专科专业特色发展。
6.相关医疗文书一般采用临床医学模式书写。在书写过程中应充分反映康复医学的特点,围绕患者的功能状况运用康复医学专业术语进行记录。
7.在为每一位患者提供康复医疗服务期间,康复医师均需进行相关医疗文书记录,标准与要求参照《病历书写规范》并体现康复专业特色,由科室质控小组依据病案管理相关规定进行质量控制。
8.我院康复医疗科有统一规范的康复治疗评定记录表。在为每一位患者提供康复医疗服务期间,康复治疗师要根据开展的康复治疗服务项目(如PT、OT、ST等)进行相关专业评定,评定结果均需有文字记录;康复治疗记录同时由责任治疗师按照病程进行书写。书写标准参见康复治疗记录规范与康复治疗效果评定标准。主管治疗师与科主任负责定期检查相关文书书写质量,科室质控小组定期对相关文书进行质量评价与反馈。
9.康复医疗文书的质量由我康复医疗科质量控制与管理小组对进行质控管理,并将相关要求医疗文书提交病案管理科。康复专业评定与治疗记录由该科质控小组统一归档。
10.定期组织医疗文书书写培训及考核,由三级医师、护士长、主管治疗师负责考核。未通过考核者不得继续进行诊疗活动。
康复科医疗文书书写质控标准
备注:1、本表依据卫生部规范制订。2、标准总分为100分;甲级≥90分,乙级<90-80分,丙级<80分。3、对病历书写中严重不 符合规范处,而本检查未能涉及的,可说明理由直接扣分。适用于三、二级各等级医院,专科医院参照执行。4、另自订病历书写规范不予承认;与本表不一,按本表要求评。5、电子病历应符合本规范内容。6、按标准与评分说明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