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 件
复印件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
资助金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编
号
设站单位
李启兵 19183 清华大学
流动站名称 动力工程与工程热物理 (一级学科
进站日期 20xx年9 月12 日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清华大学工程力学系
100084
(010)62788674
20xx年 9 月 8 日填表
申 请 须 知
1. 申请者必须认真阅读现时执行的《中国博士后基金资助条例》,并按该条例有关规定
进行申请。
2. 申请者打字填写(如不具备打字条件时,请用钢笔或圆珠笔正楷书写,不要用铅笔
填写)本表1至6页,并由两位推荐人在7和8页分别填写推荐意见,报所在设站单位(含经批准招收博士后的非设站单位,下同)。经设站单位在9页填写审核意见后再用B5复印纸进行复制。
3. 每位申请者需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交纳评审资料费100元人民币,未交纳者,
不予受理。
4. 各设站单位于每年三月十日至三月三十一日或九月十日至九月三十日期间将本单位
所有申请者的《申请表》(一式六份,必含原件)和评审资料费集中汇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5. 本表封面上的“原件”和“复印件”系指本份材料是原件或复印件,请在相应的方
框内打“√”;“编号”系指申请进站时,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或有关省、市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统一编号;“投送学科”系指申请资助项目所属的学科领域。若是交叉学科或跨学科,则应填写所涉及的主要学科名称。学科须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的标准名称填写。
6. 填表必须实事求是,认真翔实,不得虚报或留空。有的栏目如无内容可填,请写上
“无”、“未”等字;5若填写不下,可另附纸。
注:填写推荐人姓名时,请正楷书写
注:填写推荐人姓名时,请正楷书写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制(19xx年11月)
第二篇: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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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
资助金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编 号
设站单位
流动站名称
(一级学科)
进 站日期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年 月 日填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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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须 知
1、申请者必须认真阅读现时执行的《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条例》,并按该条例有关规定进行申请。
2、申请者打字填写(如不具备打字条件时,请用钢笔或圆珠笔正楷书写,不要用铅笔填写)本表1至6页,并由二位推荐人在7和8页分别填写推荐意见,报所在设站单位(含经批准招收博士后的非设站单位,下同)。经设站单位在9页填写审核意见后再用B5复印纸进行复制。
3、每位申请者需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交纳评审资料费100元人民币,未交纳的,不予受理。
4、各设站单位于每年三月十日至三月三十一日或九月十日至九月三十日期间将本单位所有申请者的《申请表》(一式六份,必含原件)和评审资料费集中汇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5、本表封面上的“原件”和“复印件”系指本份材料是原件或复印件,请在相应的方框内打“√”;“编号”系指申请进站时,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或有关省、市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统一编号;“投送学科”系指申请资助项目所属的学科领域。若是交叉学科或跨学科,则应填写所涉及的主要学科名称。学科须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的标准名称填写。
6、填表必须实事求是,认真翔实,不得虚报或留空。有的栏目如无内容可填,请写上“无”、“未”等字;若填写不下,可另附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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