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政学院20##-20##学年单项奖学金评定细则(初稿)
为了使奖学金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定,奖励在德、智、体某一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或代表学校参加各项比赛中争得荣誉的学生,鼓励我院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学生手册》制定医政学院单项奖学金评定细则。
一.获单项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改革开放政策;
2. 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成绩优良;
3. 尊敬师长,团结、关心集体,遵纪守法,热爱劳动,勤俭节约;
4.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5. 必修课和限制性选修课有一门及以上不及格的原则上不评(若有一门挂科的 同学,想要参评,需具备以下条件)
(1)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2)班级测评小组通过
(3)学院测评小组通过
(4)学院公示通过
6. 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的取消参评资格。
二、单项奖名额分配(比例为15%,共58个)
单项奖学金共有七类,根据全院同学申请各类别的数目划分比例,按比例分配给各类别相应名额。
三.单项奖学金具体评选条件
1. 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社会工作中作出成绩,任期满一学期以上的学生干部。
①参评条件:(1)院内外任职学生干部(校、院、班、党员工作站、社团等学生干部);(2)任期满两个学期;(3)学期考核结果优秀。
②在院外相关部门、社团等任职的学生干部要提供相关材料。
③兼职以担任最高职务为准。
2. 成绩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单科成绩特别优异的学生。
①参评条件:本学年主干课程中单科成绩达到同年级同专业该科成绩的前
10%。
3. 社会实践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教学计划以外的社会实践中取得优秀成绩者。
①参评条件:(1)积极参与暑期社会实践、跟随老师做课题及其他社会实践的学生;(2)在社会实践中取得优异成绩,如:获得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团队、被媒体报导、跟随老师做课题在相关杂志上发表了论文等。
②跟随老师做课题或其他社会实践的学生要提供相关材料。
4. 体育运动奖学金
《学生手册》:用于奖励在省级以上(含省级)体育比赛中获个人前六名、团体前三名或在各项比赛中破校记录者。
学院评选条件:用于奖励在校级以上(含校级)体育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①参评条件:(1)运动会个人前六名,团体前六名。
(2)“三好杯”足球赛、篮球赛、排球赛等团体前六名。
(3)社团组织的校级体育比赛前六名(如:“WE杯”足球赛等)。
(4)代表学校参加省级、校与校间体育比赛的学生。
(5)参与其他体育比赛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②参与其他体育比赛的学生要提供相关材料。
5. 文艺活动奖学金
《学生手册》:用于奖励在校级以上(含校级)文艺比赛或文学、美术、书法、摄影等作品征集活动中的获奖者。
学院评选条件:用于奖励在院级以上(含院级)文艺比赛或文学、美术、书法、摄影等作品征集活动中的获奖者。
6. 外语计算机成绩优秀奖学金
《学生手册》:用于奖励外语和计算机学习成绩突出,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优秀及通过计算机三级考试者。
学院评选条件:用于奖励外语和计算机学习成绩突出,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优秀、计算机学习成绩突出及考取相关外语证书者。
①参评条件:(1)四级成绩达550分。
(2)六级成绩达520分。
(3)大二学生计算机一级优秀。
(4)大三以上(包括大三)学生通过计算机三级及以上者。
(5)通过托福、雅思。
(6)学习其他外语并考取相关证书。
②通过托福、雅思和考取其他外语证书的学生要提供相关材料。
7. 在其他方面表现突出如:志愿服务,好人好事,见义勇为等。
(一)志愿服务
①参评条件:(1)积极参与校、院内的志愿服务活动,如:感恩志友、节假日帮助同学志愿值班等。
(2)积极参加社会各种志愿服务机构开展的志愿活动,如:医院义工、地铁站志愿者、去幼儿园和敬老院进行志愿活动。
(3)积极参加项目化管理的志愿服务工作,如:“爱满人间”、“婷婷聋哑幼儿园”、“《志愿服务管理条例》”等。
(4)其他志愿服务活动表现突出。
②参加社会各种志愿服务机构开展的志愿活动和其他志愿活动表现突出的学生要提供相关材料
(二)好人好事、见义勇为等(班级、学院测评小组视申请人陈述的事迹而定,申请人要提供相关材料)
四、学院测评小组评选细则
1. 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
评选细则:①获校、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优先,校级较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优先。
②不同职务间以任职较高者优先,相同职务间以兼职较多者优先。
③学院测评小组根据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申请表评分。
2. 成绩优秀奖学金
评选细则:①课程间名次高者优先。
②不同专业相同课程名次相同成绩高者优先。
3. 社会实践奖学金
评选细则:①获校、院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团队优先,校级较院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团队优先。
②同等级别荣誉者被媒体报导者、发表论文等优先。
③其他社会实践活动取得优秀成绩者根据申请内容而定。
④学院测评小组根据社会实践奖学金申请表评分。
4. 体育运动奖学金
评选细则:①赛级高者优先,即省级比赛获奖较校级比赛获奖优先。
②同等赛级,个人项目较团体项目优先,相同类别,名次高者优先。
③其他体育运动活动取得优秀成绩者根据申请内容而定。
5. 文艺活动奖学金
评选细则:①赛级高者优先,即省级比赛获奖较校级比赛获奖优先,校级比赛获奖较院级比赛获奖优先。
②同等赛级,个人项目较团体项目优先,相同类别,名次高者优先。
6. 外语计算机成绩优秀奖学金
评选细则:①满足多个参评条件优先。
②满足相同个数参评条件下,等级考试达到参评条件次数少者优
先,分数高者优先。
7. 在其他方面表现突出如:志愿服务,好人好事,见义勇为等
志愿服务评选细则:①次数多者较次数少者优先。
②获“南京医科大学优秀青年志愿者”称号的学生优先,长期坚持在医院或是其他场所做义工的学生优先。
③根据申请内容而定。
好人好事、见义勇为等评选细则:①根据申请内容而定。
五、单项奖学金评选流程
1. 符合参评条件的同学填写单项奖学金申请表。
2. 班级测评小组对申请者进行初步审核,并填写好初评意见,确定入围学院单项奖学金名单。
3. 学院测评小组根据评选细则对入围者进行删选、评分,确定获奖名单,并公示。
六、说明
1. 每位学生最多可申请两类单项奖学金,但只能获得一类单项奖学金(三等及
以上奖学金获得者不参评单项奖)。
2. 由于《学生手册》里单项奖学金第四、五、六类别有点苛刻,所以学院这边
放宽条件,做了适当修改,单项奖学金具体评选条件以学院评选条件为准。
3. 学院测评小组评选细则遵循“重要性逐渐递减”原则。
4. 体育运动和文艺活动奖学金包括个人项目(如:运动会100m第六名、十佳歌手第九名等)和团体项目(如:“WE杯”足球赛第四名、“三百工程”之百首好歌大家唱一等奖、团支部啦啦操一等奖、服饰搭配大赛二等奖等)两个类别,由于个人项目难度比较大,故在评此类奖学金时个人项目较团体项目优先,但对团体项目中表突出的学生(如:组织者等)也会酌情考虑。
5. 班级测评小组由班级奖学金评定小组组成,若奖学金评定小组中有人申请单
项奖学金,则选出班级其他同学替换该同学重新组建班级测评小组。
6. 学院测评小组由学生组成,学生由09、10、11三个年级十二个班每班班级
测评小组推选一男、一女组成。
第二篇:奖学金评定细则
艺术与传播学院本科生综合奖学金评定细则
一、 参评要求
1. 参评学期所修课程不低于15个学分; 2. 参评学期综合学分绩点不低于2.600; 3. 参评学期所选必修课、限选课须全部通过;
4. 参评学期退课者、补考者、受纪律处分者,不参与评定。
二、 加分细则
1. 共有专业学术、竞赛活动、发表作品、文明宿舍和班级荣誉五个加分项; 2. 一学期内加分总额不超过1个学分绩点; 3. 单项加分项内取最高加分项,不得重复加分。
三、 加分项目
1. 专业学术加分是对学生参加各级科技学术类竞赛获奖或在各级科技学术刊物上发表
论文的奖励,加分标准如下表:
表1.专业学术竞赛获奖加分表
表2.专业学术论文发表加分表
1) 参加竞赛获奖而发表论文者不累计加分,取获奖和发表中最高加分项加分; 2) 多人署名的论文发表,第一作者按照相应奖次的80%给予加分,其他作者相应奖次
的50%给予加分; 3) 《扬华斋》属于校级学术刊物;
4) 学术论文收到正式刊物录用通知但未发表的不予加分。
2. 发表作品加分是对学生在各级刊物或新闻媒体上发表文艺作品或新闻稿件的奖励,加
分细则如下:
表3. 发表作品加分表
1) 用笔名发表的文章不予加分;
2) 艺术作品收到正式刊物录用通知但未发表的不予加分;
3) 作品不能重复刊载于同一期刊(详情咨询史老师159xxxxxxxx)。
3. 竞赛活动加分是对学生参加各级校园文化、体育运动、艺术竞赛等活动获奖的奖励,加分标准如下表:
表4. 竞赛活动加分表
1) 对于体育、艺术特长生获文体比赛奖项的,如其不在校队,应予加分;
2) 集体参赛获奖者,等同于个人获奖;
3) 参加国家、省部、地市级比赛,并且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学院才予
以加分。
4. 文明宿舍加分是对文明宿舍成员的奖励,加分标准如下表:
表6. 文明宿舍加分表
注:未评上院级文明宿舍的寝室,取消寝室四人本学期的综合奖学金的评定资格。
5. 班级荣誉加分是对获得班级荣誉的班级成员的奖励,加分标准如下表:
表7. 班级荣誉加分表
6. 为了倡导学生干部“干实事,讲奉献”的优良作风,学生干部加分项取消。
四、 综合学分绩点计算方法
1. 原始学分绩点的计算方法请参考《本科生教育规范》,许保留小数点后3位;
2. 综合学分绩点=原始学分绩点+专业学术加分+竞赛活动加分+发表作品加分+学生干部
加分+文明宿舍加分+班级荣誉加分
3. 选修课不记入学分绩点的计算;
4. 重修课记入重修学期计算;
5. 提前和推迟选修的必修课、限选课,均归入所选学期计算。
五、 综合奖学金评定
1. 综合奖学金分为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和进步奖奖学金
五种;
2. 综合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分别按1%、5%、10%和20%的人数比例同年级同专业拉
通评定;
3. 各班必须成立由班干部和同学组成的奖学金评定小组,由学习委员任组长,小组人数
不得少于班级总人数的20%,男女同学原则上各半。
4. 班级总奖学金的评定应程序为:由各班奖学金评定小组共同核算并签字,在班级同学
中公示,无异议后上交学生工作组辅导员处。
5. 辅导员根据奖学金评定细则和学生的加分情况,在班级提交的数据的基础上给予加分
并公示两次,无异议后,将开始奖学金的发放工作。
艺术与传播学院综合奖学金评定加分申请表
艺术与传播学院学生工作组 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