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评审、发放手续办理
1. 每学年开始进行学年鉴定及评先奖优工作;
2. 学院按比例进行评选、公示3天、上报评选结果;
3. 学生处将各学院报送的名单汇总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7天,然后进行表彰;
4. 奖金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发放到学生银行卡上。
第二篇:单项奖学金细则
附件6
哈尔滨商业大学单项奖学金评定细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单项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指导,提高评定工作的可操作性,顺利、高效完成该项工作,现根据《哈尔滨商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哈商大〔2012〕27号文)有关规定,特制订以下单项奖学金评定细则,希望各学院严格执行。
第二条 奖励金额
1.除附表第37项按500元/团队标准发放外,其余各项比赛团队奖均按人数发放。
2.奖励金额按等级划分:国家级一等奖(或金奖)500元/人;国家级二等奖(或银奖)400元/人;国家级三等奖(或铜奖)300元/人;省级奖300元/人。
第三条 评审条件
单科成绩均在60分(合格)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内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且第一标注单位为哈尔滨商业大学(核心期刊范围以学校教师职称评定文件内容为准),或取得发明创造成果。
2.参加由教育部等各部、委组织的相关项目竞赛并获得荣誉与奖励的,具体比赛项目见附表(哈尔滨商业大学单项奖学金可参评比赛项目及等级要求)。
3.能创造性地学习,在学术上有独到见解,在科研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
4.其他学校认为可以获得此奖项的学生。
第四条 评审程序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向学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发表论文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期刊封皮、目录及文章首页复印件)、发明创造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
2.学院根据附表(哈尔滨商业大学单项奖学金可参评比赛项目及等级要求)所列内容和学生上交相关材料对其参评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合格后由辅导员在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上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并将合格学生名单公示3天。
3.学院将合格学生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上交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将通过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参评学生资格予以最终确认。
第五条 附则
1.同一团队或个人在同类比赛中获多项奖励的取最高奖项申报,个人在不同类比赛中获得奖励的可重复申报。
2.取得成果时间范围为20##年1月1日—20##年12月31日。
3.本细则由哈尔滨商业大学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附表 哈尔滨商业大学单项奖学金可参评比赛项目及等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