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所需展板等材料
制作申请
局办公室:
为进一步充实和完善"省级文明单位"申报材料,认真落实《山东省文明单位考核标准(2012)》,抓紧完成局机关环境布置和氛围营造工作,确保顺利实现创建目标,需加工和制作一批宣传材料。具体如下:
一、更换住建局党务公开栏,更新领导成员和分工,建议更换其他残损或发白变色公开栏。
二、制作“道德讲堂”、图书室、文体活动室、食堂等门牌各1个,制作管理制度板牌各1个,同时,按照考核标准,完善内部陈设,做到专室专用。
三、制作节水、节电、节纸等彩印单面贴各4张,张贴在显著位置。
四、印制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海报6张,内容涵盖精神文明从我做起、莫以恶小而为之莫以善小而不为、思想道德模范先进事迹等内容。
五、“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宣传条语和展板各4张,目的是营造创建氛围,广泛宣传发动,内容涵盖省级文明单位的标准、花团锦簇共创文明、上下一心某发展、创建工作深入人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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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印制我区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宣传彩页6张,作为申报材料归纳入档案,内容涵盖近两年来我区城镇新面貌、新旧对比照片、农民喜迁新居等内容。
特此申请。
创建工作人员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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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展板申请表
宣传展板审批表(此份由院团委、学生会存)
宣传展板审批表(此份由申请系部存)
展板编号: 年 月 日 宣传展板审批表(此份贴在展板右上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