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申请函 广元市昭化区水务局 (比选人名称):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梅岭关集中供水工程项目 (工程名称) 施工1 标段比选公告及其所有附件的全部内容,在完全理解并严格遵守比选公告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的前提下,自愿参加本次比选活动。
我方声明:参加比选抽取时所派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提供的申请材料全部符合比选公告所列要求,并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拟任项目负
责人不同时承担另外的工程,否则自愿放弃抽取和中选机会。
如我方中选,我方承诺:
1、我方愿意完全按照比选人通过比选公告、工程图纸、发包价清单、合同样本提出的要约及价格签订正式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2、签订正式合同后,除不可抗力外,合同履行期间不更换项目负责人。
3、签订正式合同后,自愿将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若我方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自愿接受比选人没收比选保证金的处罚。
4、本申请函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以上为我方参加比选的申请,如违反,则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自愿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无条件接受半年内四川省范围内市场禁入处理。
二、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承诺书
四川省南充市第五中学校(比选人名称):
中选人不得转包工程,未经许可,中选人不得更换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
特此承诺。
第二篇: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一、比选申请函
蓬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比选人名称):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蓬安县迎宾街道路改造项目(工程名称) 施工1 标段比选公告及其所有附件的全部内容,在完全理解并严格遵守比选公告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的前提下,自愿参加本次比选活动。
我方声明:参加比选抽取时所派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提供的申请材料全部符合比选公告所列要求,并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拟任项目负责人不同时承担另外的工程,否则自愿放弃抽取和中选机会。
如我方中选,我方承诺:
1、我方愿意完全按照比选人通过比选公告、工程图纸、发包价清单、合同样本提出的要约及价格签订正式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2、签订正式合同后,除不可抗力外,合同履行期间不更换项目负责人。
3、签订正式合同后,自愿将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若我方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自愿接受比选人没收比选保证金的处罚。
4、本申请函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以上为我方参加比选的申请,如违反,则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自愿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无条件接受半年内四川省范围内市场禁入处理。
比选申请人:四川金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拟任项目负责人: (签字)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晋阳路184号金雁大厦9楼5号 联系方式:
028-61517553
2014 年 10 月 23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汪政峄(姓名)系 四川金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人员 连山东(姓名,必须是比选申请函中的项目负责人)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蓬安县迎宾街道路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 施工1标段比选申请、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至本次投标结束为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比选申请人:四川金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2014 年 10 月 23日
注:法定代表人不亲自投标而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名称:四川金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晋阳路184号金雁大厦9楼5号 成立时间: 2010 年 7 月 1 日
经营期限:20xx年至长期
姓名:汪政峄 性别:男 年龄: 45 职务: 董事长 系四川金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比选申请人:四川金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2014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