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住宅用水“一户一表”改造政策解答
一、什么叫自来水“一户一表”?真正意义的“一户一表”是指一个家庭住户直接与供水企业建立供用水关系,每户家庭安装一只计量水表;计量水表安装在住宅的公共部位,供水企业直接抄表到户,按户计量,按量收取水费。
二、为什么要实施居民住宅用水“一户一表”改造?
实施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可解决总分差额分摊水费现象,避免居民轮流收费及查表纠纷,提高水质。为此,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宅用水“一户一表”改造(重庆市渝府发〔2013〕217号文)。
三、什么叫“二次供水”?
重庆高楼大厦林立,加之山城特殊地形,许多居民住房所在楼层的海拔高度超过了供水企业的最大供水标高。须在自来水(直供水)系统外安装另外的加压供水设施。
四、为什么须对原有“二次供水设备”进行改造?
小区原有老旧二次供水设施存在以下缺陷:(1)若有储水池则存在若不及时清洗、维护,水质易造成二次污染;(2)无专业化管理与维护维修,设备设施易故障,供水可靠性不高;(3)原有二次供水设备设施(含控制系统)已淘汰,一旦故障将无法及时维修。因此,供水企业在户表改造时,会根据国家技术标准对小区原有“二次供水设备”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给予更新、维修或维护等方式处理。
五、二次供水设备产权划分。
产权划分是以二次供水设备进出水两端闸阀为界(即二次供水进水阀以后、出水阀以前),二次供水设备及其附属设施属建筑物附属设施,产权属业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三章第七十六条规定:“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二次供水设施的维修更换决定权在业主,所需资金由业主自行筹集。
一户一表改造工程完工后,二次供水设备产权权属不变,仍属小区业主所有。二次供水设施移交供水企业管理维护,供水企业收取二次供水设施运行服务费用,执行二次供水收费标准(渝价〔2013〕422号文件),即由在一次供水收费的基础上按0.8元/吨。
六、本次“一户一表”改造范围及原则。
根据重庆市渝府发〔2013〕217号文件精神,本次改造实施范围为主城区城市公共供水企业服务范围内的居民住宅用水总分表制用户。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实施、用户自愿、改造移交、专业管理、同城同价”的原则进行。
七、居民住宅用水“一户一表”改造用户出资多少?
此次居民住宅用水“一户一表”改造,按照渝价〔2013〕420号文件要求,居民每户出资300元(低保户免收),其余改造资金由城市公共供水企业筹资解决。
八、实施居民用水“一户一表”改造,为何要部分或全部敷设新管道?
根据原有管网状况,部分(或全部)改造居民楼内的老旧管道和二次供水设备设施,并安装新水表。一是原有水管管材、配件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超期服役,易造成水质二次污染;二是楼栋(单元)原总表后管道修建年代久远,无管网设施图纸不便于供水维护和抢修;三是无法判断原有的老旧管道是否存在渗漏,存在水质风险等。因此,不是只安装新水表,还要根据原管网情况,全部(或局部)敷设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供水管道。
九、“一户一表”改造后的产权划分和管理责任。
“一户一表”改造后,以贸易结算表(水表)为界,水表(含水表)至户外部分管道和供水设施(二次供水设备除外)产权属供水企业,由供水企业负责管理和维护。用户应妥善保护,不得擅自开启、移动、改造设施。水表以后段的供水设施产权属用户,由用户负责管理和维护。
十、居民住宅用水“一户一表”改造的程序。
1.政府组织。符合“一户一表”改造条件的小区,由业主委员会自愿填写“一户一表改造项目申请表”,小区物业公司协助填写,交所在街道。
2.辖区街道协助申请。街道备案后,确认该小区一户一表改造项目负责人,并在“一户一表改造项目申请表”中签署意见,交辖区供水企业审核是否具备改造安装条件。
3.用户配合支持。供水企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查勘、设计,制定改造施工方案和工程预算,并向居民户征求意见。
4.改造方案确定。供水企业查勘后出具“一户一表改造确认表”(一式2份),写明改造户数、设备情况、安装方式、应缴费用等情况,交于街道。街道征求用户意见,用户及街道在“一户一表改造确认表”及“用户须知”中签字确认后,街道将“一户一表改造确认表”返回供水企业。
5.收费。居民缴齐安装费用(水表300元/户)后,施工单位统一到市政管理部门办理市政设施开挖等审批手续。
6.施工安装。施工队伍进场施工,安装新水表。
7.交付使用。由供水企业为用户发放缴费磁卡,用户凭磁卡可以单独到供水企业营业厅、水费收费代办点或网上直接缴纳水费。
十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暂时不受理“一户一表”改造。
1.非居民生活住宅。2.住宅生活及消防系统未完全分离。3.债权、债务、水费等未全部结清。4.住宅产权人个别不同意,意见不统一。5.不能满足必要的改造安装条件。6.规划5年内要拆迁改造的住宅。
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20xx年5月4日
第二篇:《居民一户一表用电协议书》
居民一户一表用电协议书
户号:M/
供电方:济南供电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供电部所在地: 新泺大街1177号开发区供电部
代表人: 李向奎
经办人: 武忠
联系电话: 89026918
用电方: 济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
住址: 锦屏家园 号楼 单元 室
联系电话: 139xxxx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向乙方供应电能并安装计费电能表,乙方所购房产开发建设单位承担全部安装费用,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电费,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以资信守。
一、用电地址、性质和容量
1.用电地址: 号楼 单元 室
2.用电性质:居民生活用电
3.用电容量: 6KW
二、乙方保证用电性质为生活用电,不做其他用途。
乙方违反以上规定,甲方有权予以制止,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三、产权归属
专用计量箱为甲方资产,双方资产划分以计量箱内电能表后小开关上端为界,小开关上端电线压接点以上部分为甲方资产,小开关(含小开关上端电线压接点)及以下部分为乙方资产。双方各自维护本方所有的资产。
对由甲方实施的原有住宅一户一表改造中计量表计后小开关至乙方入户的线路资产,由甲方提供1年质保服务(自改造完成送电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因甲
方原因影响线路正常使用的,由甲方负责无偿修复;超过质保期或虽在质保期内但因乙方原因影响线路正常使用的,根据乙方申请,甲方可向乙方提供低成本有偿服务。
由房地产开发或企事业单位新建住宅移交甲方实施一户一表管理的配电设施,对甲方计量表计之后小开关至乙方入户的线路资产,应由开发建设单位提供质保服务;质保期届满,该部分资产发生问题影响正常使用的,如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可向乙方提供低成本有偿服务。
四、在供电设施上发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按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甲乙双方供电设施产权归属确定。产权归属者承担其拥有的供电设施上发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如乙方违反安全或其他规章制度,擅自进入甲方供电设施非安全区域内而发生事故,甲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五、甲方按有关规定轮换电能表或进行其他工作,乙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可以申请校验电能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申请后7日内检验完毕并将检验结果通知乙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检验相关费用。
六、乙方应妥善使用专用计量箱及相应设备(包括电能表、采集器、导线、开关等)。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致使计量装臵发生故障,甲方应免费处理;因乙方原因发生故障,由乙方承担赔偿费或修理费。
七、乙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得迁移或变动专用计量箱等供电设施,不得私自开启表计封印、封条,不得绕越电能表用电,不得私自转供电,不得违章用电或窃电。
乙方如违反以上规定,甲方有权制止并按照电力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同时终止协议。
八、电费结算方式:
1.乙方应在规定的交费截止日前向甲方支付电费。
2.若乙方安装可远方抄录的电能表,通过银行划拨电费。乙方在支付工程费时应向甲方提供指定银行的专用储蓄帐号,甲方通过银行每月从乙方帐户上划转电费,乙方必须保证提供的专用帐户上有足够的资金。如遇国家调整电价,甲方
应按规定向乙方收取或退补电费差价,乙方应积极配合。
3.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未交清电费时,在补交电费时应同时向甲方支付电费违约金,违约金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纳日止,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计算;乙方逾期30日不交纳电费,甲方有权中止供电。
九、若乙方因房屋拆除或规划改造等原因,可向甲方申请拆表或迁移,甲方应予办理,但乙方应按有关规定支付相应费用。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法律法规执行。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89026918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2011 年 月 日
特别说明:根据乙方要求,甲方已对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及内容做了详尽的解释并 进行调整,双方对本协议全部条款含义的理解均完全一致。 武忠 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