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野生动物运输申请表
审 核 意 见
福建省林业厅印制
第二篇:福建省野生动物经营加工许可证申请表
福建省野生动物经营加工许可证申请表
福建省林业厅印制
野生动物经营加工许可证填表说明
一、建议本表填报及有关材料采用电脑打印;手工填写本表,应使用黑色或蓝色的钢笔、签字笔,字迹应清楚端正。
二、经营加工单位(人)栏,单位应填写全称,并加盖公章;个人应签字,并附上身份证号。
三、经营加工单位(人)名称、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和经济性质等应与工商登记注册一致。尚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应事先向工商部门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四、经营加工范围和种类,应注明经营加工涉及的野生动物种类、保护级别、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商品名称等。
五、动物名称应明确具体物种,并使用其正规中文名,不得使用方言和俗称。
六、保护级别分为:国家一级、国家二级、福建省重点、一般保护(包括国家和福建省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4个级别。
七、签盖公章使用野生动物管理专用章。
八、本表可从福建省林业厅网站上下载或向当地林业领取,填报后附具申请材料,按照野生动物级别管辖权限,逐级上报审批。
九、本表和申请材料各级审批机关分别存档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