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业务柜台流程示意图
(注:此方法仅限于组织机构代码号中前八位含有字母的单位,例如:城镇个体工商户<L0000001>)
第一步:登记审核及社保证的领取
1.审核《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新参单位携带登记所需表格和资料到登记部28、29、30窗口,提交申请
材料进行初审(材料见背面“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所需资料、
表格及其相关
要求”) 注释:
2.初审通过后:登记部将留取相关表格和资料进行存档,并返还单位一份由社保经办人员签章的《单位信息登记表》,同时发放《告知》。 3. 查询社保登记证编码及中心业务预约取号密码:申请登记单位可于初审通过5个工作日后至15个工作日内,在“朝阳社保中心社会保险网”首页。http://cysbwz./ “登记号及取号密码查询”模块, 查询到核发的社保登记证编码及中心业务预约取号密码。
4.领取社保登记证:查询社保登记证编码及中心业务预约取号密码后,请持社保经办人员签章的《单位信息登记表》原件到登记部28、29、30窗口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温馨提示1
1.办理数字证书:在办理完成单位登记,并领《取社保登记证》后,当日即可办理数字证书。具体参见右侧温馨提示2。
2.签定《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社会保险的收缴和支付目前采用银行委托方式,新登记单位须及时与填报的开户银行签定《授权书》,相关文本请向银行索取。(《授权书》无需填写合同号,签订后无需向社保中心提交)
朝阳社保中心相关账户信息如下: 社保四险收款人全称: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银行名称:工行朝阳支行营业室 行号: 1227
账号:0200003409014426921
社保医疗收款人全称: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银行名称:北京银行东大桥支行 行号: 347
账号:2001201116042-94
温馨提示2
1. 办理数字证书:持社会保险登记证在社保经办大厅一层数字证书服务网点,办理数字证书事项。申请所需材料可参阅:朝社保发[2011]2号文《关于规范参保单位办理北京市网上申报系统数字证书业务的通知》。(朝阳社保网站)
注:有因地税或住房公积金业务已购买过数字证书的单位,可兼作社保业务,具体绑定事宜,请咨询社保经办大厅一层数字证书服务网点。 数字证书电话:59796320
2.单位用数字证书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办理日常社保经办业务。
操作咨询电话:96102; 政策咨询电话:12333
3、社保经办业务提交后,及时查询反馈情况。新参保人员申报成功后,需及时预约中心或各分中心网上申报号。递交相关表格及材料。具体业务咨询可拨打以下电话: 中心收缴部:85823090-233 CBD:59001697 双井:67771522 奥运村:58236104 酒仙桥:64316637
温馨提示3
1、 领取医疗存折:医疗新参保人员,正常缴费满3个月后,单位经办人持《社保登记证》和单位介绍信及个人身份证到北京银行东大桥支行领取医保存折。具体办理时间和流程请咨询银行。
2、 领取医保卡:新参保人员提交个人信息登记表及已参保人员提交了二次采集表后,可通过以下途径查询制卡情况:
① 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网址http://www./点击“社会保障卡服务平台”查询
电话:96102
② 酒仙桥分中心社保卡管理部查询医保卡制卡情况。查询电话: 64332770
注:转入人员原有的医疗存折和医保卡仍然延用。
1、参保单位为员工申报社会保险增员后,应于次月13日前向银行查询单位托收缴费情况。若社会保险费托收不成功,请于当月13日至20日之间及时到社
保中心登记部32号窗口办理【月报再收款】业务,并在中心财务窗口交款,缴费的同时请向财务部核对退票原因。
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所需资料、表格及其相关要求
(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等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 中国国籍法人或负责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必须为18位身份证号码,请正反面复印):外国国籍法人提供护照复印件及机打翻译件。
4、使用基本账户的单位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使用一般账户的单位除提供《开户许可证》外,还应提供一般账户的《开立单位银行结算帐户申请书》复印件;
注:机关、事业单位还需提供财政局出具的相关账户确认文件。 5、外资企业需提供《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总部机构或总公司在国内注册的各类分支机构、分公司或办事处,办理登记业务时,必须提供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部机构或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其办理社会保险事宜的《全权委托授权书》,此件必须是原件。
全权委托授权书
XXX公司北京分公司是XXX公司在京设立的分支机构,我公
司全权委托XXX公司北京分公司为其在京工作的员工办理社
会保险相关事宜。 XXX总公司
X年X月X日
(总公司公章)
7、其他证明文件。
(二)所需资料的相关要求:
1、所有资料复印件一式一份,A4规格白纸。复印件要求清晰、完整,需加盖申请
登记单位公章,由多页内容组成的文件,需逐页加盖公章,公章必须完整、清晰,不允许使用骑缝章。
2、复印件不能使用重复利用的纸张,传真件(热敏纸)无效。
3、相关证明材料和授权必须使用原件,加盖出具单位的公章。复印件和传真件视为无效。
(三)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所需表格:
《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 《登记表》的电子表格及填表说明(样表),可在社保中心网站下载,进入网址:http://cysbwz./download/,后查看“朝阳社保中心相关报表下载”点击“朝阳社保中心登记部相关报表”点击下载。 (四)所需表格的相关要求:
1、提交的纸介《登记表》必须采用在电子表格中录入信息后打印的方式生成。登记审核不受理手工填写的表格。
2、《登记表》电子表格(EXCEL格式,用组织机构代码前8位命名)须依照填表说明(样表)填录完成。要求内容完整、信息真实有效。字体统一使用宋体。左下的【单位负责人】及【单位经办人】栏,可手书。
3、打印的纸介《登记表》一式两份,A4规格白纸。 4、纸质《登记表》打印后不允许涂改和手工添加内容。
5、纸质《登记表》左上角需加盖申请登记单位公章,公章必须完整清晰。 6、纸质《登记表》与其电子表格(EXCEL格式)同时提交审核,二者内容应当完全一致。(请使用U盘做为存储介质)
(五)办理时间:每月5日至25日(法定工作日对外办公)
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工作时间调整以 社保中心网上通知为准。
(六)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十里堡北区18号院社保经办大厅二层登记部
联系电话:社保中心咨询部:85820091
社保中心登记部:85823090-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