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标志变更申请书
申 请 单 位: (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
填表说明
一、安全标志有效期内,如生产单位生产技术条件与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登记、备案的情况发生变化的,或产品技术文件及主要受控零(元)部件及重要原材料与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核准确认的备案资料发生变化的,应填写《安全标志变更申请书》。
二、产品名称、产品标准、产品设计(图纸)、产品说明书、产品主要零(元)部件及重要原材料变化的,应填写表1(产品变更情况表),并附说明材料及变更后的材料。
三、生产单位生产技术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填写表2(生产技术条件变更情况表),并附说明材料及变更后的材料。变更后材料的填写按《安全标志申请书(生产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表1~表6相应的格式要求填写。
四、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室根据变更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技术文件审查、生产现场评审和产品性能检验。
五、在安全标志有效期内,产品生产单位生产技术条件发生变化未通报,或不按核准确认的技术文件组织生产的、擅自更改技术文件的,一经发现视情况将给予暂停或撤销安全标志处罚。对于属延续安全标志的,将中止延续安全标志180天。
《安全标志变更申请书》及相关材料,一份生产单位留存,一份寄(交)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附电子版)。
通讯地址:北京朝阳区和平里青年沟东路5号煤科总院内(100013)
联系电话:84264266
表1:
产品变更情况表
表2:
生产技术条件变更情况表
第二篇: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变更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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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标志变更申请书
申 请 单 位: (盖章) 填 报 日 期: 年 月 日
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
申办说明
一、取得安全标志的产品,其有效期内,安全标志持证人的工商注册信息、生产条件、产品结构或技术文件等发生变化,应提出变更申请。
1.持证人工商注册信息,指企业营业执照内相关信息和生产地址名称;
2.持证人生产条件,指企业生产地址、技术人员、检验人员、生产设备、检验设备等;
3.产品技术文件,指审查备案的产品标准、图纸、主要零(元)部件及重要原材料明细表等文件。
二、产品结构或技术文件发生变化的,应通过安标国家中心网站()提交。在进行网上申请前,建议您认真阅读《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网上申请指南》(可从/SBZN/wenjian/SBZN_WSSQ.doc下载),了解网上变更申请平台的操作程序和提交文件的要求,以便顺利、高效的进行网上申请工作。安全标志持证人的工商注册信息或生产条件发生变化的,应书面填写本申请书,并附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一式一份寄(送)安标国家中心。
三、被暂停安全标志的产品,在暂停期间不能申请产品变更。
表1:
产品变更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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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注册信息、生产技术条件变更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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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北京和平里青年沟路5号煤科总院内(100013) 联系电话:010-84264266/811/815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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