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所需材料

时间:2024.4.27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所需材料

1、申请书;

2、

3、

4、

5、

6、

7、

8、

9、 身份证复印件; 土地权属来源(土地使用证、土地转让协议书)原件; 房产证复印件; 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完税证明; 公证书; 委托书; 死亡证明(死亡人户口或身份证复印件)

10、 如是单位的,需:法人代表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书;


第二篇: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办事指南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办事指南

按照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水电建设项目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项目,可以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项目在完成土地征收后,由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土地使用者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建设单位应当在接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给的建设用地批准书之日起30日内申请土地预登记;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和其他有关文件向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具体分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审核”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设定登记”两个步骤。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审核

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二条 划拨使用国有土地的,由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土地使用者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2、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实施?划拨用地目录?及补充说明的通知?(川国土资函?2002?123号);

3、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

申报条件

1、符合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项目用地; 申报材料

1、建设单位划拨供地申请书、营业执照或其它相关材料,用地单位应在申请资料上加盖单位公章。

2、新增用地提交省以上人民政府土地征收、转用批复及?一书四方案?、征地协议。

3、市地籍规划事务中心?建设用地现状调查及面积核定表?(原件1份)及宗地图(原件3份);宗地图为有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宗地图件。

4、有新建项目的还应报送以下材料:

(1)有权批准的计划审批部门下达的?项目核准报告?。

(2)平面布臵图。

(3)涉及消防、环保、林业、文物保护等部门对该报告的审查意见。

办理程序

接件登记→窗口初审、受理→窗口拟定划拨用地审批方案→行政审批处审核→分管局长审签→局长审签→报市政府批准→窗口领取?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用地批复?和?建设用地批准书?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设定登记)登记

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主席令第28号,20xx年8月28日)第十一条第三款:“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2、?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四川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19xx年12月10日)第八条第(一)项:“省级机关、省属企事业单位(包括中央在川企业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向省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登记,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实,由省人民政府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办理对象: 法人

申请条件:

省级机关、省属企事业单位(包括中央在川企业事业单位)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在接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用地文件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批准用地文件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申报材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可在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国土资源厅网站下载或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厅窗口处领

取)以及申请单位的书面申请报告(写明申请办理事项);

2、土地登记、地籍调查法人身份证明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指界委托书;

3、机关、事业法人登记凭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4、建设用地批文、建设用地许可证;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红线图。

(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备查,文件复印件上须加盖红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如委托办理的,须由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单位为法定代表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自然人授权的,授权委托书还需由公证机关进行公证。授权委托书要写明委托事项和权限,除授权办理具体事务外,还包括是否代为签收文书、变更或撤回申请。

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取件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工作日 承诺时限20工作日 材料预审0工作日

联系电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厅窗口:(028)86939849 省国土资源厅地籍处:(028)87036089、87036092 省地政地籍事务中心:(028)87033030、87038585

监督电话 投诉电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028)86936179、86936381 省国土资源厅:(028)87036180

办理地点、

邮 编 成都市草市街2号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610000

网上咨询 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www. 网上办理

状态查询 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www. 备 注

附件一: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注意事项

附件二:土地登记申请

附件三 :?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

附件一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注意事项

根据?土地登记规则?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五条规定,须办理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的有以下三种类型:

1.新开工的大中型建设项目使用划拨国有土地的;

2.其他项目使用划拨国有土地的;

3.集体土地依法转为国有土地后,原集体土地使用者继续使用该国有土地的。

申请

1.申请人:划拨国有土地使用者。

2.申请时限:为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

新开工的大中型建设项目使用划拨国有土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接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给的建设用地批准书之日起30日内申请土地预登记;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和其他有关文件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其他项目使用划拨国有土地的,土地使用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接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用地文件之日起30日内,持批准用地文件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集体土地依法转为国有土地后,原集体土地使用者继续使用该国有土地的,应当在土地所有权性质变更后30日内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3.申请人应提交的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1)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2)建设用地批准书。

3)新开工大中型建设项目土地预登记文件。

4)大中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5)征地勘测图件。

6)原?集体土地使用证?。

7)其他证明文件。

权属审核

1.设定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应符合?划拨用地目录?范围。

2.经征地勘测的宗地面积应与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批准的用地面积基本一致。

注册登记核发证书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应报人民政府批准,依据经人民政府批准的?土地登记审批表?内容进行注册登记。

1.在?土地登记卡?上注册登记。如果该宗地在登记前已进行过其他土地权利登记,且宗地的地号、图号、宗地面积未发生变更的,在原?土地登记卡?上进行;宗地未进行过其他土地权利登记或进行过登记但宗地的地号、图号、宗地面积发生变更的,建立新的?土地登记卡?。

2.依据?土地登记卡?填写?土地归户卡?。

3.根据?土地登记卡?填制?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土地登记机关代表政府核发给划拨国有土地使用者。

附件二:

土地登记申请

国土资源厅(局): 根据(土地权属来源文件名称)批准(双方约定),我单位已经履行完用地审批(转让)手续,现申请位于(地址),面积平方米(折合亩),用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请贵局审核并给予办理。在此我单位承诺:本次申请提供的资料真实可靠,上述申请用地范围权属清楚,四邻无纠纷,应缴纳的税费已经缴清,有关征地补偿、拆迁、转让费用已经结清,不存在遗留问题,如因此引起的法律和经济问题我单位愿意承担所有责任。

单位全称 日期

附:(样表)土地登记申请表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办事指南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办事指南

变更土地登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同志,在我单位任××职务,系我单位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单位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公章)

×年×月×日

变更土地登记委托书

兹委托×××同志全权代表本单位(人)办理在 ×× ×× 区××××× 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事宜。

委托人姓名: 委托代理人姓名: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办事指南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办事指南

职务:职务:

性别:性别: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名章)

承 诺 书

我单位申请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提供的权源资料均真实可靠,复印资料均与原件一致,全部加盖本单位公章。土地转让有关法律和经济手续已履行完结,不存在纷争。如因提供资料不实或因双方在转 9

让中产生的矛盾,与贵局无关,本单位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单位 :(公章) ×年×月×日

10

附件三

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监制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业经依法批准,决定以划拨方式提供。 使用本宗建设用地的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本?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的规定。

本决定书是依法以划拨方式设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和申请土地登记的凭证。

签发机关:

签发时间: 年 月 日

12

13

摘 要

一、本宗地的批准机关和使用权人

批准机关: ;

批准文号: ;

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 ;

建设项目名称: 。

二、本宗地的用途:

三、宗地编号: 。

四、本宗地坐落于

本宗地的平面界限为

。 其平面界限图详见附件1。

本宗地的竖向界限以 为

上界限,以 为

下界限,高差为米。其竖向界限图详见附件2。

本宗地空间范围是以上述界址点所构成的垂直面和上、下高

程所在的水平面封闭形成的空间范围。

五、本宗地总面积大写 平

14

方米(小写 平方米)。其中划拨宗地面积为大写 平方米(小写平方米)。

六、本宗地划拨价款为大写 万元(小写 万元)。

一般规定

七、本宗土地属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者拥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范围内的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划拨范围。

八、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经依法登记后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九、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必须按照本决定书规定的用途和使用条件开发建设和使用土地。需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本决定书向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十、本决定书项下的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转让、出租。需转让、出租的,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持本决定书等资料向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十一、在本宗地使用过程中,政府保留对本宗地的规划调整权。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对本宗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 15

其附属设施进行改建、翻建、重建的,必须符合政府调整后的规划。

十二、政府为公共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本宗土地,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提供便利。

十三、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本宗土地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

十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3.自批准的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起,逾期两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

4.因用地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土地的。

特别规定

十五、本宗土地只限用于建设 项目。 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在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符合土地使用标准的规定和市、县城市规划主管部门、项目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的宗地规划、建设条件。宗地规划、建设条件详见附件三。其中:

主体建筑物性质 附属建筑物性质 16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建筑容积率不高于 不低于 ;

建筑限高;

建筑密度不高于 不低于 ;

绿地率不高于 不低于 ;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 。 十六、本宗地用于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其宗地范围内的住房建筑总面积为大写 平方米(小写 平方米),住房总套数不少于 套。其中,单套建筑面积为50平方米以下的廉租住房 套,单套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以下的 套。

用于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十七、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承建下列公共设施,并在建成后移交给政府:

十八、本建设项目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开工建设,并于年月日之前竣工。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向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延期,但延期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用于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开发建设期限不得超 17

过三年。

十九、项目竣工验收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本决定书规定的土地开发利用条件进行检查核验。没有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核验意见,或者检查核验不合格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二十、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不按本决定书规定的开发建设期限进行建设,造成土地闲臵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十一、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依法合理使用和保护土地。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在本宗土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使国家、集体或者个人利益遭受损失的,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予以赔偿。

二十二、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违反本决定书规定使用土地的,依法予以处理。

二十三、本决定书未尽事宜,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另行规定,作为本决定书的附件。

附 则

二十四、本决定书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签发。 二十五、本决定书一式四份,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持二份,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留存二份。

二十六、本决定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18

附件1

划拨宗地平面界限图

北 比例尺: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办事指南

19 1:

附件2

划拨宗地竖向界限图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办事指南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办事指南

采用的高程系: 比例尺:1:

20

附件3

划拨宗地规划/建设条件

21

说 明

一、本决定书按宗地核发。

同一项目用地依据规划用途和项目功能分区可以划分为不同宗地的,应先行分割成不同的宗地,再按宗地核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

二、本决定书第二条中,宗地用途按?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1010-2007)规定的土地二级类填写。

三、本决定书第四条中,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是由划拨宗地的平面界限和竖向界限封闭形成的空间范围。

划拨宗地的平面界限按宗地的界址点坐标填写。

划拨宗地的竖向界限,可以按照19xx年国家高程系统为起算基点填写,也可以按照各地高程系统为起算基点填写。

四、本决定书第十五条中的规划、建设条件是指:城市规划区内的项目,依据市、县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填写;城市规划区外的单独选址项目或线性工程,可依据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条件填写。

五、本决定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编号。

六、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妥善保管本决定书,不得擅自涂改,如有遗失或损坏应立即向签发机关申请补办。 22

23

更多相关推荐:
土地使用证明

土地使用证明国土资源局兹有身份证号办理用地位置座落在村居委会申请使用土地的范围包括了本人位于其用地侧的建筑物用地该建筑物是由本人建造使用所占用土地办理土地批准和土地登记手续现本人对该建筑物所占土地合并到申请登记...

土地使用证明 产权证明

证明兹证明位于房屋产权归所有其使用经营权已交付给其下属单位出租使用管理该场地建于年至今尚未取得产权证明已经竣工验收合格可以作为经营场地不属于违章建筑无安全隐患出租时间从日至年月日并同意租给身份证号经营使用由此产...

土地使用权证明

土地使用权证明兹有镇村组村民世居本村农业户口该户房屋建于年延用至今经核定该户现有住房层间用地面积平方米因该户保管不善遗失土地使用证一份特此证明国土所年月日镇村年月日房屋产权证明兹有镇村组村民世居本村农业户口该户...

土地使用证明

土地使用证明兹证明我村同志身份证自建房子位于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特此证明盖章常住证明兹证明我村同志身份证自建房子位于是本村的长期居住人口特此证明盖章

土地确权证明范本

土地证明学校始建于年约占地亩或平方米位于村路该校使用土地东至西至南至北至土地权属合法产权无任何纠纷属建设用地系学校集体所有特此证明项目学习印章中心学校印章签署情况属实意见签署情况属实意见镇土管所印章镇人民政府印...

土地使用证证明

证明镇村社家有年以前的祖业房屋平方米因年颁证期间全家外出未颁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特此证明村民委员会二一二年月日

土地使用证明

土地证明资料如下土地使用证明国土资源局兹有XXX办理用地位置座落在XXX村居委会持有土地批准证书号码为XXX的土地变更登记手续申请使用土地的范围包括了本人位于其用地X侧的XXX建筑物用地即地号为XXX的宗地图所...

土地使用证明

证明位于德钦县拖顶乡拖顶村归龙小组区域确有一畜禽养殖场养殖场负责人为取此追玛情况真实有效特此证明证明单位盖章

土地使用证明

国家电网威海文登区供电公司兹有办理用地位置座落在威海文登市泽库镇辛立庄村申请使用土地的范围包括了包含穿过的建筑物该范围地面是由限公司建造使用所占用土地正在办理土地批准和土地登记手续现本人证明土地使用权属于特此证...

土地使用证明

土地使用证明我系宜阳镇学墙村新铺子组村民梁升初由于现有的住房拥挤而且陈旧现想在梁幼初住房后面的空隙地上建房此地为本组分配自用地位置在学墙村新铺子组紧临梁幼初住房后面面积由西向东为12米由南向北为128米共153...

土地使用证明

证明兹证明我村村民在村具体位置建有鸡舍鸭舍猪舍栋总共土地使用面积平方米土地使用性质为土地使用年限为特此证明村委会年月日

集体土地使用证明

证明图号地号用地面积建筑占地现提供给特此证明年月日

土地使用证明范本(19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