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141
气体充装资格许可申请书
编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
第二篇:气瓶充装许可申请书3
气瓶充装许可申请书
申请单位: 沈阳市XXXXXX充装站
介质种类:液化气体 (压缩气体、溶解气体)
申请类别: 首次(第一次复审、增项)
申请日期: 20xx年5月7日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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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限定充装地址应填写与其对应充装气体名称的实际充装地址。 (3)原有许可作为复查填写,即在此栏内标注“○”,新申请或者原有的不包括此项可不填写。新申请许可作为新申请或增项填写,即在此栏内标注“√”。如果复查,原有项目仍然保留,则在此栏也应当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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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分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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